• 开远市民政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840
  • 发布机构
    开远市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7-17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0200231401000

开远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开远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远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市级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市级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有关法规政策,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负责各类基金会的财务收支和活动情况监督,查处基金会的违规行为。负责市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市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乡镇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公布行政区划信息。

6)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负责经营性公墓的申报和日常监管。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市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10)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落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配合红河州民政局管理福利彩票工作。

12)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众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脱贫攻坚,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

1)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强化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制定下发了《开远市2019年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并纳入全市2019年总体目标任务。制定下发了《2019年“完成全年扶贫目标任务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开远市扶贫领域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强化措施落实。坚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符合条件,互相纳入”的原则,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对符合扶贫政策的农村低保家庭和农村特困人员,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并针对不同致贫原因予以精准帮扶,坚决杜绝搞平衡“二选一”、对象识别“互斥”等问题。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的有440户1062人,共发放建档立卡户14846户次24654人次低保金588.07万元。转发了《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持续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对农村低保“错保”、“漏保”进行全面排查,对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进行清退,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2019年,新增农村低保695户1564人,停发1554户2155人。全面抓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2018年脱贫攻坚省际交叉考核发现疑似问题整改和红河州脱贫攻坚联合第二调研组对开远调研反馈问题的整改等相关工作。

2)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印发了《城乡低保核查暨兜底保障全面排查实施方案》,坚持应保尽保、精准施保、动态管理,及时将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2019年共发放城乡低保金5494.33万元(含菜篮子补贴161.58万元),其中:城市低保4090.06万元(含菜篮子补贴161.58万元),农村低保1404.27万元,有效保障了103359户次164976人次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不断加大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力度,共新增城市低保142户185人、农村低保695户1564人,停止发放城市低保781户952人、农村低保1554户2155人。

3)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问题,切实编实织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2019年,支出临时救助资金589万元,救助3004人次。

4)扎实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按照“应养尽养、应救尽救”的要求,精准认定救助供养对象,切实将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救助供养范围。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工作的通知》,对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意愿进行调查摸底,掌握特困人员基本底数。进一步提高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标准,切实保障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2019年,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288.98万元,保障了3549户次,3611人次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

5)持续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和发放价格补贴。按照《红河州民政局关于提高2019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要求,发布《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2019 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全面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和补助水平。从2019年7月1日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610元/人.月,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3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4200元/人.年,A类保障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62元,B、C类保障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40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指导标准统一提高到732元/人.月,对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的城乡特困人员分“三档”调整了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根据《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的通知》(云民社救﹝2019﹞25号)文件要求,从7月起,启动了价格临时补贴机制,对2019年5月在保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救助供养对象为15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为10元/人·月5月至10月共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41.64万元,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02.83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5.22万元,特困救助供养对象3.59万元。

2、聚焦特殊群体,更好履行基本社会服务职责

一是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根据《关于落实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落实政策存在问题的情况通报的通知》(红民事〔2019〕7号)文件要求,市级财政足额安排并已补发2016年1至10月残疾人两项补贴,共补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507人,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17人,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556人,发放资金223.78万元。2019年,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593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628人,发放资金294.024万元。二是提高孤儿生活补助标准。根据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孤儿等特困家庭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精神,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月人均补助标准从2019年1月1日起在原基础上提高200元,分散供养标准为1274元/月.人、集中供养为1974元/月.人。共计发放孤儿生活费70109.59万元。三是实施关爱型救助管理服务,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对符合救助条件的221人次实施了救助:其中对无法查明身份地址的精神病人3人送往医院救治或托养;救助60岁以上老年人29人次;18岁以下未成年人28人次。四是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全面开展养老机构(设施)摸底大排查工作,完成全市15家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申报工作。对养老机构重点领域相关人群,开展了2019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完成了营利性养老机构备案1家。五是加强福利机构建设。投入50万元完成了儿童福利院消防改造工程,现在院收养孤残儿童19人,其中:送学3人,办理涉外送养1人。全年接收自费老人7人,新接收的特困老人7人。现在院老人40人,其中特困老人27人。六是规范婚姻登记管理。截止2019年,共办理结婚证2198对,补发结婚证536对,离婚871对,补发离婚证121人次,婚姻登记合格率100%。七是规范殡葬服务。规范了殡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截止12月份,共火化遗体1010俱,婴尸、胎盘3492个,残肢37个;免除贫困群众18人的火化费、丧葬用品费。完成了公墓年检工作,完成骨灰墓穴安葬665冢。加强殡葬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按期推进弥蒙高铁建设项目平迁坟工作。八是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积极落实村社区干部取得社会工作师证增加生活补助政策。积极向上申报了我市优秀社会工作人才。

3、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层社会治理职责

一是认真贯彻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大力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工作。一年来共登记社会组织10家,其中民办非企业7家,社会团体3家。为20家社会组织分别办理了法人、章程及地址变更手续,对在2018年12月31日前在我局登记的161家社会组织进行年检,年检率100%。持续推进清理规范社会组织工作,对在我市依法登记的97家社会团体、6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家基金会进行了全面清理核查。对名存实亡、长期末开展活动的僵尸社会组织,采取依法撤销登记、督促办理注销手续、限期整改重新纳入日常监管等方式进行清理,为14家社会组织办理了注销手续,其中社会团体9家,民办非企业5家。开展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问题自检自查,除经组织部门备案批准任职的外,其余已全部限期离任社会组织的职务,并坚决纠正在社会组织中兼职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检查和清理规范工作。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二是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制定出台了《开远市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待遇的方案》,对村(社区)干部和村民小组干部待遇进行了调整提高。对全市村(居)委会成员和村(居)民小组长人选开展预判分析,对拟用人员、在岗人员的家庭背景、人员身份、活动经历等信息进行摸底,为换届工作做好分析研判,确保换届顺利推进,筑牢防黑防恶堤坝。涉及村(居)委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居)民小组长(含副组长)1773人,通过预判,能继续留任的有1570人,不能留任的有203人,共储备后备干部1773人。对长期外出务工履职不到位的158名村组干部进行劝返和调整(劝返12人,调整撤换146人)。对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班子成员任职资格联审进行回头看,坚决把在联审中发现的受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三类人员从村(社区)两委班子中清理出去,按照法定程序及时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通过审查清理,完成在岗在职的2057名村(社区)干部和村民小组干部政审工作,共审查出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村干部和村(居)民小组干部共17人,其中党组织书记3人、监督委员会成员1人、村委会成员3人、村(居)小组干部10人。对审查出的17人已全部清理出村组干部队伍,并及时按法定程序进行了补选工作。做好全市村组干部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工作,从今年开始,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员范围扩大到村三委委员和村小组干部,通过核实登记,符合条件的投保人员1848人保险费33.03万元。落实老村干部和老乡干部的生活补助待遇,今年1月起老村干和老乡干生活补助每人每月调整提高200.00元,对符合条件的29名保障对象全年共发放生活补助金14.555万元。落实全市农村村组干部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共补助31.15万元。通过全国联网系统对全市村(居)委会完成了延期换届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发放工作。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后期的成果转化工作,牵头完成了开远市与个旧市行政区域界线“个—开线”联合检查工作,并上报了检查成果。

三是规范公共场所设置捐款箱行为。民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制定工作方案,组成工作组对全市115个酒店5个超市进行排查,共排查出合法捐款箱23个,无非法捐赠箱。

四是以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殡葬改革。始终把群众祭扫安全放在工作首位,强化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清明节期间,全市累计接待祭扫群众6万余人,各类车辆5720余辆,提供饮用水96桶、矿泉水2400瓶,发放宣传册1500余册、宣传单4300张、殡葬改革宣传环保袋2500个。并开展了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排查工作和殡葬市场摸底排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开远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开远市民政局

2)事业单位:开远市救助管理站、开远市社会福利院、开远市殡管所、开远市殡仪馆。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开远市民政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9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6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5人,其他人员25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民政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97,013,195.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586,656.31元,占总收入的96.4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3,426,538.90元,占总收入的3.53%;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9,775,444.94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划转出两个单位和优抚安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民政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98,651,467.91元。其中:基本支出89,323,911.04元,占总支出的90.54%;项目支出4,973,419.60元,占总支出的5.05%;经营支出共4,354,137.27元,占总支出的4.41%。与上年对比减少40,391,571.50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划转出两个单位和优抚安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323,911.0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3,047,762.88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划转出两个单位和部份人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73,419.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98,396.60元,主要原因是除本年新增的项目支出外,上年度年末未支出的项目也在本年度列支。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福彩公益金下拨的项目资金(如:儿童之家建设经费、养老服务站建设经费、农村公益性公墓经费、老年活动室建设经费等)均已及时下拨到各项目点,已按建设进度开展工作;年初预算的项目按工作计划安排,都按时完成了各项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018,084.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22%。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5,570,812.59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划转出两个单位和优抚安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928,025.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63%。主要是:20802款 “民政管理事务”支出8,139,397.22元,主要用于民政机关基本支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民政其他事务等方面的支出;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368,311.23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开支的离退人员经费;20808款“抚恤”支出121,767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经费支出;20810款“社会福利”支出9,564,979.34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相关支出;20811款“残疾人事业”支出5,889,130元,主要用于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0819款“最低生活保障”支出54,943,271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金支出;20820款“临时救助”支出7,042,056.15元,要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款;20821款“特困人员供养”支出2,882,163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供养支出;20825款“其他生活救助”支出268,388元,主要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208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0,469.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0%。主要包括:210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12,169.06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支出;21013款“医疗救助”支出15,080元,主要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支出;21016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3,220元,主要用于老龄工作开展相关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9,589.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2130599款 其他扶贫支出59,589.60元,用于扶贫业务相关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5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9,000元,支出决算为81,037.52元,完成预算的24.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3,677.52元,完成预算的3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360.00元,完成预算的7.1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机构改革后,预算单位减少2个,二是各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69,010.38元,下降67.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为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8,623.38元,下降5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0,387元,下降91.6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预算单位减少2个,二是各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677.52元,占90.92%;公务接待费支出7,360.00元,占9.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677.5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3,677.5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36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3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民政各项工作(如:养老机构交流检查、各县市学习来访等方面)所产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民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9,925.8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96,007.50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预算单位减少2个。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民政系统各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开远市民政局资产总额47,885,776.82元,其中,流动资产15,522,423.21元,固定资产21,475,091.4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0,883,118.59元,无形资产5,143.56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4,576,098.5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5,155,469.54元,固定资产减少30,187,490.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10,883,118.59元,无形资产减少116,257.44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7,885,776.82 

15,522,423.21

21,475,091.46

 

 

 

 

 

10,883,118.59

5,143.5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2,657.48,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8,315.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4,342.48;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2,307.4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0200231401111



附件【开远市民政局2019年决算表2020071710354203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