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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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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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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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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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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2018年开远市民政局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开远市民政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综治、信访和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组织协调机关信息化建设;承担民政信息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承办有关新闻宣传及发布工作;承担党风廉政日常工作;承办上级和本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优待抚恤安置科(开远市人民政府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落实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负责公务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以及人民警察残疾等级的评定、初审、上报和换证、补证工作;负责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残疾关系转移及等级的初审、上报和换证、补证工作;承办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审核、申报工作;负责革命烈士事迹有关编纂工作;负责退役士兵(士官)、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扶持做好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公共服务工作;指导军供站、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优抚安置对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并参与有关问题的处置。承担开远市人民政府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具体工作。承办上级和本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救灾科(开远市接收捐助办公室)
贯彻落实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救灾任务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灾情核查、上报和发布工作;负责申报、分配、管理中央、省、州、市救灾款物;负责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做好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活救助工作;负责市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调拨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承担开远市减灾委员会和开远市接收捐助办公室的有关具体工作。承办上级和本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救助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有关社会救助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全市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城乡临时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历史事件遗留孤残困难人员救助;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指导城乡低保工作机构管理工作。承办上级和本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开远市人民政府地名办公室、开远市人民政府勘查界线领导小组办公室、开远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的政策,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村(居)民委员会干部的培训工作、监督指导、人员待遇落实、生活补助等有关工作;承办1984年前离职半脱产的原大队干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新中国成立前入党农村老党员和城市无工作、无退休待遇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等有关工作;承担开远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具体工作。
贯彻落实地名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编制全市行政区域和地名工作总体规划;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全市地名区划信息系统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区划资料信息收集、整理、存档、保管和统计、验收、上报工作;承担开远市人民政府地名办公室有关具体工作。
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政策规定并监督执行;组织、指导全市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联检工作;负责辖区内县乡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协调处理毗邻州市(县)间的州(县)际界线争议,调处边界线争议,并提出仲裁建议,对乡级边界线争议行使裁决权;负责组织协调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测绘工作;承担全市行政区划信息系统管理工作;承担开远市人民政府勘查界线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具体工作。承办上级和本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
贯彻落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落实老年人、孤儿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政策,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监督工作,指导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全市社会捐赠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对生活无着落人员的救助管理政策,指导社会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法律法规,负责办理全市婚姻登记工作,承担全市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儿童收养相关法律政策,负责办理本辖区儿童收养登记工作;贯彻执行殡葬管理相关法律政策,负责推进殡葬改革,监督管理殡葬行业单位规范经营行为,指导殡葬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协调处理少数民族殡葬事务。负责本辖区内养老机构管理工作。承办上级和本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民间组织管理科
贯彻落实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等法规政策; 负责依法对全市行政辖区内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合法性、法律资格进行受理登记和确认;拟订本行政辖区内民间组织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民间组织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民间组织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与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协调前置审核事项;负责对权限内登记的民间组织进行日常监管、依法实施民间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查处违法、违章行为;负责查处本市行政辖区内未经核准登记擅自以民间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非法组织;协助相关部门处理民间组织的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理工作。负责各类基金会登记的审核工作,对基金会的财务收支和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查处基金会的违法行为。承办上级和本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老龄综合科(开远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提出全市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经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全市的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负责老龄补助金的核准和管理;负责办理老年人优待证;负责指导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办上级和本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拥军优属工作科(开远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落实双拥政策,负责与军队、地方有关单位的日常联系,协调地方支持部队建设和部队参与地方建设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国和省级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模范(先进)城(县)的创建工作;负责协调开展走访慰问有关拥军优属活动;组织协调军地双方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和调查研究工作;承担开远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上级和本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计划财务科
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计划、民政项目和工程建设计划,负责机关专项经费、事业经费、行政经费和基本建设经费的管理使用,检查监督局属单位民政事业经费使用情况,负责编制、申报本系统经费收支预算、决算报表,认真执行财务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和日常财务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系统财务收支检查和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收支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办理局机关人员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收缴费工作;负责民政统计工作;承办上级和本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组织人事科(社会工作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福利、考核、教育培训、出国人员政审及办理有关手续、人事档案管理等相关具体工作;负责直属事业单位职称管理、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评聘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办理表彰奖励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工作;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相关政策,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服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承办上级和本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主要工作职能。
开远市民政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按照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远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开政办发〔2015〕112号),主要职责职能是:
1.贯彻落实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本级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起草本级有关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关法规政策,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基金会的财务收支和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查处基金会的违法行为。
3.贯彻落实抚恤优待 、退役安置和革命烈士褒扬等政策,负责抚恤优待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负责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审核、报批和管护工作;指导军供站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
4.贯彻落实双拥工作相关政策,负责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指导全市和驻开部队开展双拥宣传教育,完善、落实双拥工作制度;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双拥活动,调处军地关系中的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军政军民团结;组织协调全市双拥模范城的创建和管理工作。
5.贯彻落实老龄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老龄工作发展计划、政策和措施;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我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老龄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收集、整理和上报老龄工作有关情况。负责指导本辖区内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6.贯彻落实救灾救助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开远市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
7.贯彻落实社会救助工作政策法规,牵头拟订本级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
8.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本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9.贯彻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0.贯彻落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以及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承担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工作,组织拟订本级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工作。
11.贯彻落实婚姻、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指导婚姻登记、殡葬、收养、社会救助管理等机构工作。
12.贯彻落实社会工作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本级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3.承办开远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计划
本年度绩效指标围绕市民政局的职能职责,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设定了最能体现绩效评价对象特征的共性指标,建立健全了指标体系。下一步,我单位将按照绩效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通过整体和项目的绩效自评和绩效运行监管,确保绩效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二、部门整体收入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113,818,625.37元。其中:
1.市级财政拨款收入31,854,925.37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854,925.37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
2.上级财政拨款收入81,963,700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77,548,200.00 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415,5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881,650.05元。其中:
1.基本支出109,936,029.05元;
2.项目支出2,945,621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57800元。其中:
1.基本支出1,757,800.00元;
2.项目支出1,400,000.00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紧扣保障和改善民生主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突出抓基础、抓重点、抓推进、抓落实,社会救助水平逐步提升、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日益完善、社会组织建设创新发展、基层民主建设扎实开展、区划地名工作有序推进、涉军群体维稳工作有力有效,提高对社会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救助服务保障水平、全面建立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加快培育社会组织发展、提高和强化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支撑,积极实现民政保障民生、发展民生、服务国防和服务社会的职能目标,设立绩效指标,并严格按已定指标实施。
(二)整体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方案
初步建立绩效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明确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绩效目标编制与审核、绩效跟踪和评价管理办法、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与运用、绩效管理信息公开等系列过程,制定《开远市民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确保绩效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三)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案
1.确定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目的。通过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及时发现预算申报、管理及实施效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发现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完善专项资金项目决策与管理制度,改进项目管理工作提供参考。通过绩效自评,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2.组织实施自评过程。按照2018年年初确立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拟定评价计划,由局领导负主要责任,各部门协调合作,确保评价工作准确、有效。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适应部门和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库,对评价情况分析从而得到综合评价结论。3.绩效自评结果应用。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建立整改机制,及时调整和优化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进一步合理配置资源,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四)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1.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按照三级绩效指标评价分析,民政局2018年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符合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18年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2018年度民政厅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2018年民政局对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2.经济效益。严格按照《开远市民政局集中管理实施办法》、《开远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等管理办法》、《开远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执行,并按财政资金使用进度实施。确保整体支出按预算执行,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实行政府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和价格;严格经费使用审批、监督、合理规范开支,以达到节支增效的目的。
3.社会效益。社会救助水平逐步提升、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日益完善、社会组织建设创新发展、基层民主建设扎实开展、区划地名工作有序推进、涉军群体维稳工作有力有效。
4.行政效能:2018年所有预算项目都能够有效及时的完成指标任务,完全符合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做好了社会兜底保障工作,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发展。
(五)年度工作总结
1、聚焦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做实社会救助精准化。一是坚持应保尽保、精准施保、动态管理,及时将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2018年共发放城乡低保金5518.76万元(含菜篮子补贴182.02万元),其中:城市低保4150.05万元,农村低保1368.71万元,有效保障了124223户次191687人次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不断加大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力度,共新增城市低保117户185人、农村低保140户342人,停止发放城市低保843户1379人、农村低保655户837人,增补城市低保11户14人,减少城市低保328户345人。二是认真做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防止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返贫。支出医疗救助资金580万元,救助3.2万余人次(含资助参保24947人次)。三是加大临时救助制度落实力度,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的托底功能,全面深入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及时解决贫困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支出临时救助资金490万元,救助5200人次。四是按照“应养尽养”的要求,精准认定救助供养对象,加大特困人员主动发现力度,切实将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189万元。
2、聚焦养老服务“有效市场”,做实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一是突出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落实老年优待和高龄补助政策。发放高龄补助金427万元,办理老年优待证1726份。二是持续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医养结合。新批养老机构设立许可1家,新增床位150张。全市现有城乡养老机构14家1362张床位,其中医养结合8家831张床位。落实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20万元。督促指导养老机构购买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降低运营风险成本。三是开展了全市第十四届孝亲敬老(老年节)活动,走访慰问90周岁以上老年人463人,百岁老人5人,发放慰问金10余万元;对97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敬老节慰问金31人发放慰问金1.86万元;全市各行各业广泛开展了敬老志愿服务活动。四是持续推进重点养老项目建设。凤凰谷养老养生项目有序推进,朋阳老年公寓项目建设抓紧推进。指导、支持明德老年病医院开展养老服务业务。
3、聚焦确保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做实双拥、优抚安置基础工作。围绕确保省级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党政军齐动员深度融合,高标准严要求,全市上下广泛深入开展云南省第十届双拥模范城创建,获得了省级考评组的高度评价,通过了省级公示。严格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各项政策,完成了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提标工作,继续执行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市级自然增长机制,发放各类抚恤补助经费1700余万元。发放自主就业补助金97万元,推荐38名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接收了2017年转业士官13人。认真做好烈属祭扫接待服务工作。举办2018年全市“9.30”烈士公祭日活动。推进白龙坡烈士安葬点建设工作,分批搬迁并完成烈士墓迁移17冢。积极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前期工作。
4、聚焦防范意识能力提升,做实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一是加强灾情信息管理,健全灾情会商和信息报送机制,防灾减灾救灾体系不断完善。二是安排下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165万元,救助受灾人口14113人次,其中发放粮食113.1吨、棉被1715床、衣裤657件(套)、鞋29双、食用油541桶、现金发放19.71万元。三是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已完工,正在调储物资,储备能力明显提高。四是开展了全市“防灾减灾日”主题活动,检阅展示了全市各行各业的救灾设施设备、救援队伍建设,发放宣传手册资料9000余份,展出宣传展板23块(幅),全市防灾减灾意识显著提高,能力建设明显加强。五是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防灾减灾中的重要作用,完成农房保险理赔72户17.42万元。
5、聚焦“放管服”改革,做实创新社会治理工作。一是强化社会组织监管职责。新批社会组织6家,登记变更9家,登记注销16家;完成年检159家;严格执行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备案率达98%;完成13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1家。二是强化健全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96万元;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96万元;印发了《开远市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系统,建立健全我市儿童福利保障工作机制。三是强化殡葬改革推进。重新调整划定火葬区,覆盖人口、地域超过70%以上。印发了《开远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有效促进我市殡葬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加强殡葬宣传工作,发放宣传册(单)、宣传品等1.5万份。殡葬服务设施环境不断完善,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四是强化社会专项事务管理。全年办理结婚登记1906对,积极做好婚姻登记数据补录工作,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化管理。办理收养登记12件,并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实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212人次,其中外籍涉案女性5人。五是强化基层政权基础工作。完成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信用代码赋码和发放工作。制定印发了《开远市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健全完善村(社区)干部和村(居)民小组干部绩效考核工作制度。举办了开远市2018年度村(社区)干部示范培训班,共培训266人。为村干部缴纳意外伤害保险253人4.55万元。六是强化公共服务管理。持续开展边界地区纠纷隐患排查,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创建。加强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和地名标志设置,共设置乡镇道路标志牌133块。上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地名词典云南卷(开远部分)》。
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双拥工作经费、 老龄事业发展促进会工作经费、老龄工作经费、 优抚工作经费。
2.项目分管单位:开远市民政局
3.项目分管单位负责人:邓龙华
4.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起止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市级配套项目资金190,000元。
5.项目支出明细:双拥工作经费50,000元;老龄事业发展促进会工作经费50,000元;老龄工作经费40,000元;优抚工作经费50,000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是围绕市民政局的职能职责,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而设定的。并设定了最能体现绩效评价对象特征的共性指标,建立健全了指标体系,形成了完善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每项指标明确、具体、可操作,符合年度项目计划。
(三)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方案
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初步建立绩效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明确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绩效目标编制与审核、绩效跟踪和评价管理办法、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与运用、绩效管理信息公开等系列过程,制定《开远市民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确保绩效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四)项目绩效评价方案
1.确定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目的。通过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及时发现预算申报、管理及实施效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发现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完善专项资金项目决策与管理制度,改进项目管理工作提供参考。通过绩效自评,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2.组织实施自评过程。按照2018年年初确立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拟定评价计划,由局领导负主要责任,各部门协调合作,确保评价工作准确、有效。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适应部门和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库,对评价情况分析从而得到综合评价结论。3.绩效自评结果应用。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建立整改机制,及时调整和优化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进一步合理配置资源,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五)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1.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1)项目绩效促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现。双拥工作、老龄工作、优抚工作、福利院事业费是民政专项事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由民政局组织实施,所在项目与民政业务工作密不可分,项目目标与部门目标一致。(2)项目绩效体现部门职能职责及年度计划情况。绩效目标依据部门职能职责而设立,并建立健全了指标体系,形成了完善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符合本年度计划。
2.经济效益。为节约项目运行成本、提高效率,有效控制行政成本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工期倒排,督促项目按计划要求推进。严格按照《开远市民政局集中管理实施办法》、《开远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等管理办法》、《开远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执行,并按财政资金使用进度实施。确保项目支出按预算执行,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实行政府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和价格;严格经费使用审批、监督、合理规范开支,以达到节支增效的目的。
3.社会效益。社会救助水平逐步提升、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日益完善、社会组织建设创新发展、基层民主建设扎实开展、区划地名工作有序推进、涉军群体维稳工作有力有效。
4.行政效能:2018年所有预算项目都能够有效及时的完成指标任务,完全符合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做好了社会兜底保障工作,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发展。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制定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工作难度较大。绩效评价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作,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构建合理的指标体系是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核心和关键,而设立合理的评价指标是构建合理指标体系的基础。但就目前的实施现状,制定合理的评价指标难度较大,主要体现在缺乏基础数据、效益指标难以量化等方面。
(二)个别指标未达到财政要求的支付进度。
六、改进措施
(一)结合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适应部门和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
(二)民政局在今后年度中将按照财政要求的支付进度进行工作,努力完成工作指标。
开远市民政局
2019年8月19日
附件【附件2 2018年开远市民政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附件3 2018年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