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18-03641
-
发布机构开远市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6-12-23
-
时效性有效
关于民政部门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附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落实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本级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起草本级有关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关法规政策,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基金会的财务收支和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查处基金会的违法行为。
(三)贯彻落实抚恤优待 、退役安置和革命烈士褒扬等政策,负责抚恤优待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负责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审核、报批和管护工作;指导军供站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
(四)贯彻落实双拥工作相关政策,负责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指导全市和驻开部队开展双拥宣传教育,完善、落实双拥工作制度;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双拥活动,调处军地关系中的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军政军民团结;组织协调全市双拥模范城的创建和管理工作。
(五)贯彻落实老龄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老龄工作发展计划、政策和措施;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我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老龄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收集、整理和上报老龄工作有关情况。负责指导本辖区内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六)贯彻落实救灾救助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开远市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
(七)贯彻落实社会救助工作政策,牵头拟订本级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
(八)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本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九)贯彻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十)贯彻落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以及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承担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工作,组织拟订本级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婚姻、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指导婚姻登记、殡葬、收养、社会救助管理等机构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社会工作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本级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开远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开远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开远市民政部门2016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坚持以厉行节约,精简费用,合理开支为主,结合6家局属单位2015年实际情况及2016年资金计划,编制2016年预算收支。
2016年预算编制紧密结合2016年民政工作目标布置执行。一是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推进“民生工程”,提高困难群众幸福指数:1、切实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按照“应保尽保、按标施保、核定收入、差额救助”的原则,使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享受到低保;2、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有效的保障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使他们的生活消费水平与我市农村居民的生活消费水平基本保持一致;3 、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城乡困难居民生病时及时开展救助,确保城乡困难居民有病能治、有病能医,救助方式采取医中救助,实行“一站式”结算方式,简化了手续、方便了救助对象申请救助。4、无固定收入高龄老人津贴工作:认真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让老年人感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二是完善救灾工作机制,保障民生为本,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三是不断完善双拥创建机制,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推动保障国防力量建设:1、优待抚恤工作:继续执行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市级自然增长机制、“三属”抚恤标准和义兵优待金按城镇标准统一执行的政策,继续执行城镇生活困难重点优抚对象每月400元困补助政策,继续执行参战支前民兵民工每年递增120元生活补助的政策,春节、“八一”对重点优抚对象进行慰问;2、安置工作:发放2015年秋季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主就业补偿金;3、无军籍职工管理工作:做好无军籍退休职工资、地方性津补贴和自治州津贴发放和其他服务管理工作;四是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履行社会管理职能:1、做好我市村(居)委会同步换届选举工作。我市51个村委会,4个农村社区,23个城市社区参与2016年1-7月全省村(居)委会同步换届选举工作。目前已开展了换届选举工作调研、基础数据的核实清理、各类方案材料的拟定等前期工作。2、做好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2015年12月15日,召开了我市第二阶段启动暨普查联络员技术培训会,2016年地名普查工作已进入全面普查阶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分别是民政局机关、开远军供站、开远市福利院、开远市救助站、开远市殡管所、开远市殡仪馆、开远市军队干休所,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3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14人;在编实有车辆16辆。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4人。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民政部门预算总收入2,073.3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2,073.32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7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5.32万元,占总支出的85%,项目支出318万元,占总支出的15%。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02(款)”支出,主要反映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208(类)-05(款)”支出,主要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208(类)-08(款)”支出,主要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208(类)-09(款)”支出,主要反映用于退役士兵的安置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及管理机构的支出、“208(类)-10(款)”支出,主要反映用于行反映社会福利事务支出、“208(类)-13(款)”支出,主要反映除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价格补贴、节日补贴等临时或者一次性补助支出、“208(类)-15(款)”支出,主要反映用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方面的支出;“208(类)-20(款)”支出,主要反映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等支出;“221(类)-02(款)”支出,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住房改革支出。
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550.3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8万元。
单位电话:7222785 联系人:曹艳琼
附件【U02017081734808298647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