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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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kysmzj/2025-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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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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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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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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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民政局2024年部门绩效自评
开远市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根据《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远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开财字〔2020〕181号)、《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远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开财发〔2022〕296号)和《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远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开财发〔2022〕306号)要求,我单位及时对2024年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进行自查自评,现将开远市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职责职能
贯彻落实民政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拟定本市发展规划、落实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的法规政策,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法规、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等有关法规、政策,负责乡镇(街道)、村行政区划调整及乡镇(街道)的设立、命名、撤销、更名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及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贯彻落实婚姻登记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法规政策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和殡葬执法工作。负责经营性公墓的审核报批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管理。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相关法规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配合做好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工作。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法规政策。承担开远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法规政策。拟订市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落实措施、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法规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法规政策,加强本市辖区内慈善组织、慈善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服务,指导社会捐助工作,配合州民政局落实福利彩票管理相关工作。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和慈善事业管理科、社会救助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科、儿童福利科、组织人事科,我单位人员基本情况: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31人:离休1人;退休30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
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和统筹协调转变,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政策,增强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推动养老服务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促进资源均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坚持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聚焦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兜牢民生底线。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推动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和婚俗改革;推进殡葬管理、改革和服务;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落实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政策;落实残疾人相关权益保护;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并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规定及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各项要求的情况;通过科学规范制定管理制度有效地加强了预算绩效管理;围绕“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开展工作,突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4年开远市民政局预算安排用于民政事业发展,并已按计划、按进度实施,基本上达到了预期效果,资金使用到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部门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我单位认真贯彻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以分析单位内控缺陷、全面梳理并完善预算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经济业务流程,同时明确各项经济业务流程中涉及的部门、岗位、职责、权限等,建立涵盖单位的决策层、执行层各个层级的全员、全过程内控体系,保障单位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实现单位平稳有序发展。
二、单位整体收支情况
(一)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开财预字〔2024〕1号批复》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283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2.16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收支488.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支1949.93万元);项目支出安排预算为352.00万元,包括:社会组织审计项目4万元;婚姻登记项目1万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经费5万元;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和地名管理补助经费3万元;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100万元;困难群体兜底保障救济救助备用金经费200万元;孵化培育社会组织经费1万元;儿童收养鉴定专项经费3万元;敬老院运转经费15万元;老年幸福食堂运行补助资金20万元。
(二)2024年单位整体收支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整体总收入8417.4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23.3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8370.13万元,其他收入24.05万元。本年总支出7892.12万元,支付进度为93.76%。其中:项目实际收入6,286.03万元,支出5728.51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为91.13%,具体情况如下:
表1 项目收支明细表
单位:万元
预算项目名称 | 年初结转结余 | 本年实际到位资金 | 已使用资金 | 年末结转结余资金 | 资金使用率 |
项目1项目12:“两新”党组织基础保障规范化建设工作经费 | 0 | 0.57 | 0.57 | 0 | 100% |
项目2婚姻登记证工本费补助经费 | 0 | 0.91 | 0.91 | 0 | 100% |
项目3孵化培育社会组织经费 | 0 | 0.35 | 0.35 | 0 | 100% |
项目4社会组织审计经费 | 0 | 9.34 | 9.34 | 0 | 100% |
项目5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和地名管理补助经费 | 0 | 2.04 | 2.04 | 0 | 100% |
项目6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经费 | 0 | 3.28 | 3.28 | 0 | 100% |
项目7儿童收养鉴定专项经费 | 0 | 0.75 | 0.75 | 0 | 100% |
项目8老年幸福食堂运行补助资金 | 0 | 28.15 | 28.15 | 0 | 100% |
项目9敬老院运转经费 | 0 | 4 | 4 | 0 | 100% |
项目10困难群体兜底保障救济救助备用金经费 | 0 | 0.84 | 0.84 | 0 | 100% |
项目11敬老节慰问金及活动经费 | 0 | 13.76 | 13.76 | 0 | 100% |
项目12老龄工作经费 | 0 | 1.75 | 1.75 | 0 | 100% |
项目13 2024年清明节殡服务管理保障工作经费 | 0 | 5 | 3.1 | 1.9 | 62% |
项目14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转收支专户经费 | 0 | 23.35 | 9.42 | 13.93 | 40% |
项目15开远市2023年1至8月农村公益性公墓资金 | 0 | 38 | 38 | 0 | 100% |
项目16殡葬改革工作经费 | 0 | 4.64 | 2.69 | 1.95 | 58% |
项目17 2024民政事业专项资金 | 0 | 406.14 | 270.7 | 135.44 | 67% |
项目18 2023年民政事业专项资金 | 0 | 431.04 | 359.14 | 71.85 | 83% |
项目19新冠疫情应急保障物资采购经费 | 0 | 24 | 6 | 18 | 25% |
项目20小龙潭矿区道路迁坟(采购办公设备)工作经费 | 0 | 0.7 | 0.6 | 0.1 | 86% |
项目21市慈善总会运转经费 | 0 | 5 | 5 | 0 | 100% |
项目22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经费 | 0 | 13 | 13 | 0 | 100% |
项目23创文工作经费 | 0 | 15 | 15 | 0 | 100% |
项目24红河州民政局关下达2024年高龄老人长寿保健补助州级经费 | 0 | 93.16 | 93.16 | 0 | 100% |
项目25行政运行经费 | 0 | 5 | 3.57 | 1.43 | 85% |
项目26拨付2023年社会救助“物质+服务”评估经费 | 0 | 7 | 6.93 | 0.07 | 99% |
项目27 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 | 0 | 4236 | 4198.48 | 37.52 | 99% |
项目28红河州民政局关下达2024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经费 | 0 | 1.76 | 1.76 | 0 | 100% |
项目29 2024年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助资金 | 0 | 183 | 182.3 | 0.7 | 99.98% |
项目30 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 | 0 | 107.06 | 100.7 | 6.9 | 94% |
项目31 2023年福利彩票公益资金 | 0 | 90.2 | 65.08 | 25.12 | 72% |
项目32 2023年福利彩票工作经费 | 0 | 9.45 | 9.35 | 0.1 | 99% |
项目33 2024年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 | 0 | 67 | 14.07 | 52.93 | 21% |
项目34 2023年第二批州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老年人福利项目)资金 | 0 | 97 | 42.51 | 54.49 | 44% |
项目35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 | 0 | 1 | 1 | 0 | 100% |
项目36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孤儿助学补助资金 | 0 | 4 | 2.75 | 1.25 | 69% |
项目37 2022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金 | 0 | 6.8 | 5.8 | 1 | 85% |
项目38开远市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试点项目资金 | 0 | 70 | 38.3 | 26.7 | 55% |
项目39调配2024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至临时救助资金 | 0 | 1.38 | 1.38 | 0 | 100% |
项目40开远市民政局调配2024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城低、农低和农困)资金 | 0 | 54.04 | 54.04 | 0 | 100% |
项目41给予解决2023年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评估经费 | 0 | 10 | 10 | 0 | 100% |
项目42红河州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费用资金 | 0 | 43.7 | 43.7 | 0 | 100% |
项目43 2024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州级补助资金 | 0 | 61.08 | 61.08 | 0 | 100% |
项目44 2023年中央困难群众救助(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补助资金 | 0 | 106 | 4.37 | 101.63 | 4% |
合计 | 6283.03 | 5728.51 | 557.52 | 91.13% |
(三)“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8万元;公务接待2.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5.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5.43万元;公务接待0.5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以上年对比。减少1.32万元,表明我单位厉行节约,经费使用逐年下降。
(四)资金管理情况
2024年我单位收支按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实现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41条,全部完成40条,部分未完成1条。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设定产出指标34条,其中:数量指标23条,全部完成22条,部分未完成1条,质量指标7条,已全部完成,时效指标3条,已全部完成,成本指标1条,已全部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设定效益指标5条,包含社会效益指标5条,已经全部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定满意度指标2条,已全部完成。
2.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未完成1条,未完成原因分析:孤儿实行动态管理(孤儿生活费超龄停发,年满18岁,不再继续读书的停发规定),导致2024年发放人次减少,上述原因使年初设定指标值未完成。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项目1:婚姻登记证工本费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婚姻登记证工本费补助资金项目设定8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条、质量指标3条、时效指标1条、成本指标1条、社会效益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2024年婚姻登记工作以实际登记人数为准预算资金使用率100%。
2.项目2:“两新”党组织基础保障规范化建设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两新”党组织基础保障规范化建设工作经费项目设定7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4条、质量指标1条、社会效益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已经对5个商会进行党员党性教育学习及党内书籍发放,预算资金使用率100%。
3.项目3:孵化培育社会组织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孵化培育社会组织经费项目设定13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3条、质量指标5条、时效指标2条、社会效益2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了2024年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规范校外培训机构非营利发展,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社会组织发展质量,确保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运行预算资金使用率100%。
4.项目4:社会组织审计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社会组织审计经费项目设定8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2条、质量指标2条、时效指标1条、成本指标1条、社会效益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预算资金使用率100%。
5.项目5: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和地名管理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和地名管理补助经费项目设定11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6条、质量指标2条、时效指标1条、社会效益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按时对6条区域条进行联合检查和自查,做好对地名、更名及规范化管理,预算资金使用率100%。
6.项目6: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经费项目设定22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5条、质量指标11条、时效指标1条、成本指标1条、社会效益2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2024年我单位对困难群众按程序纳入救助范围、困难群众动态管理、精准施保、精准施救、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得到加强,救助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和能力明显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率100%。
7.项目7:儿童收养鉴定专项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儿童收养鉴定专项经费项目设定7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条、质量指标2条、时效指标1条、成本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结合近三年的评估情况,2024年预计组织开展10户收养评估工作,并在收到收养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之日起30日内,形成真实客观的收养能力评估意见。预算资金使用率100%。
8.项目8:老年幸福食堂运行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老年幸福食堂运行补助资金项目设定8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条、质量指标2条、时效指标1条、成本指标1条、社会效益2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预算资金使用率100%。
9.项目9:敬老院运转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敬老院运转经项目设定7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条、质量指标2条、时效指标1条、成本指标1条、社会效益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预算资金使用率100%。
10.项目10:困难群体兜底保障救济救助备用金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困难群体兜底保障救济救助备用金经费项目设定10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3条、质量指标3条、时效指标1条、成本指标1条、社会效益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预算资金使用率100%。
11.项目11:敬老节慰问金及活动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敬老节慰问金及活动经费项目设定5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2条、质量指标1条、社会效益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预算资金使用率100%。
12.项目12:老龄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老龄工作经费项目设定4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条、质量指标1条、社会效益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工作,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做好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等工作,预算资金使用率100%。
13.项目13:2024年清明节殡服务管理保障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清明节殡服务管理保障工作经费项目设定5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条、质量指标1条、社会效益1条、生态效益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按照绿色、低碳、文明的祭扫管理要求,全力以赴统筹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绿色节地生态安葬”“时空邮箱活动”等系列活动,全面做好 2024 年清明节期间祭扫管理、森林防火、服务保障等工作,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工作目标,预算资金使用率62%。
14.项目14: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转收支专户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转收支专户经费项目设定4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条、质量指标1条、经济效益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2024年按规定做好人员、公用经费保障,落实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预算资金使用率40%。
15.项目15:开远市2023年1至8月农村公益性公墓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远市2023年1至8月农村公益性公墓资金项目设定7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条、质量指标1条、时效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生态效益指标1条、可持续影响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预算资金使用率100%。
16.项目16:殡葬改革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殡葬改革工作经费项目设定6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条、质量指标1条、时效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生态效益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根据市委市政府对殡葬改革工作的要求,继续引导广大群众革除丧葬陋习,自觉树立文明、健康的殡葬新风;同时牵头做好殡葬执法分析研判工作,按照因户施策、先易后难的原则对违规土葬分批次进行劝解或强制拆除;针对群众提出增建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合理拆求,做好公益性公墓的建设指导工作,逐步完善殡葬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预算资金使用率58%。
17项目17:2024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民政事业专项资金项目设定13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2条、质量指标5条、时效指标2条、社会效益指标2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等文件明确提出:到2025年底,乡镇(街道)层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60%,受委屈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达到90%的目标要求:1.乡镇(街道)层面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改造项目。通过支持建设乡镇(街道)层面具备全日托育、日间照料、上门服务、供需对接、资源统筹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居家社区老年人提供失能护理、短期供养、心里慰藉等服务。2.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服务补贴项目50元的标准,对具有本市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发放服务补贴。预算资金使用率67%。
18.项目18:2023年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民政事业专项资金项目设定13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2条、质量指标5条、时效指标2条、社会效益指标2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等文件明确提出:到2025年底,乡镇(街道)层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60%,受委屈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达到90%的目标要求:1.乡镇(街道)层面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改造项目。通过支持建设乡镇(街道)层面具备全日托育、日间照料、上门服务、供需对接、资源统筹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居家社区老年人提供失能护理、短期供养、心里慰藉等服务2.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服务补贴项目50元的标准,对具有本市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发放服务补贴。预算资金使用率83%。
19.项目19:新冠疫情应急保障物资采购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新冠疫情应急保障物资采购经费项目设定4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条、质量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该资金用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带来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预算资金使用率25%。
20.项目20:小龙潭矿区道路迁坟(采购办公设备)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小龙潭矿区道路迁坟(采购办公设备)工作经费项目设定5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条、质量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生态效益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已完成办公设备采购,预算资金使用率86%。
21.项目21:市慈善总会运转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市慈善总会运转经费项目设定5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条、质量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时效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预算资金使用率100%。
22.项目22:市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经费项目设定5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条、质量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时效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预算资金使用率100%。
23.项目23:创文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创文工作经费项目设定12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6条、质量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2条、时效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预算资金使用率100%。
24.项目24:红河州民政局关下达2024年高龄老人长寿保健补助州级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红河州民政局关下达2024年高龄老人长寿保健补助州级经费项目设定5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条、质量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时效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预算资金使用率100%。
25.项目25:行政运行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行政运行经费项目设定5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条、质量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时效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开展机关日常运行及保障专项工作开展,现单位行政运行中的办公费、差旅费较为紧缺,机关运转存在困难,预算资金使用率85%。
26.项目26:拨付2023年社会救助“物质+服务”评估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拨付2023年社会救助“物质+服务”评估经费项目设定5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条、质量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时效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预算资金使用率99%。
27.项目27: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项目设定15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4条、质量指标6条、社会效益指标2条、时效指标2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预算资金使用率99%。
28.项目28:红河州民政局关下达2024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红河州民政局关下达2024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经费项目设定5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条、质量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时效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预算资金使用率100%。
29.项目29:2024年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助资金项目设定7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2条、质量指标2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时效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预算资金使用率99.98%。
30.项目30: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项目设定5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条、质量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时效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预算资金使用率94%。
31.项目31:2023年福利彩票公益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福利彩票公益资金项目资金项目设定11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2条、质量指标2条、社会效益指标2条、时效指标2条、成本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2024年抓好养老服务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各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补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为儿童健康成长保驾护航。预算资金使用率72%。
32.项目32:2023年福利彩票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福利彩票工作经费项目设定6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2条、质量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预算资金使用率99%。
33.项目33:2024年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项目设定5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2条、可持续影响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时效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2024年保质保量完成项目检查、评估、验收等工作,并将项目开展情况、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送州财政局、州民政局。项目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应做好宣传工作,彩票专项公益金资助的基本建设设施、设备或者社会公益活动,预算资金使用率21%。
34.项目34:2023年第二批州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第二批州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老年人福利项目)资金项目设定9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5条、质量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经济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保质保量完成项目检查、评估、验收等工作,并将项目开展情况、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送州财政局、州民政局。项目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应做好宣传工作,彩票专项公益金资助的基本建设设施、设备或者社会公益活动预算资金使用率44%。
35项目35: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项目设定3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预算资金使用率100%。
36.项目36: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孤儿助学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孤儿助学补助资金项目设定3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按规定对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 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和硕士研究生的孤儿进行资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预算资金使用率69%。
37.项目37:2022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金项目设定4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条、生本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2024年持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开展100户困难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预算资金使用率85%。
38.项目38:2024年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项目设定5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2条、可持续影响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时效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已做好项目检查、评估、验收等工作,彩票 专项公益金资助的基本建设设施、设备或者社会公益活动,应 当以显著方式标明“彩票公益金资助一中国福利彩票”字样,预算资金使用率55%。
39.项目39:开远市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试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远市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试点项目资金项目设定5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条、质量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时效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家庭中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群体提供必要的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服务,推进社会救助方式项目化、多元化发展,构建行之有效、运行规范,预算资金使用率100%。
40.项目40:调配2024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至临时救助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调配2024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至临时救助资金项目设定5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条、质量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时效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预算资金使用率100%。
41.项目41:给予解决2023年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评估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给予解决2023年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评估经费项目设定5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条、质量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时效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预算资金使用率100%。
42.项目42:红河州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费用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红河州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费用资金项目设定5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条、质量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时效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预算资金使用率100%。
43.项目43:2024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州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州级补助资金项目设定8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3条、质量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时效指标2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预算资金使用率100%。
44.项目44:2023年中央困难群众救助(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中央困难群众救助(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补助资金项目设定7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2条、质量指标2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时效指标2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均已全部完成,2024年度完成各地依托养老机构,困难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资助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对其因收入水平较低而无法负担集中照护支出的差额部分给予补助,预算资金使用率4%。
四、绩效自评结论
我单位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7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1婚姻登记证工本费补助经费绩效自评得分99.1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2“两新”党组织基础保障规范化建设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分94.6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3孵化培育社会组织经费绩效自评得分90.5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4社会组织审计经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5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和地名管理补助经费绩效自评得分92.8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6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分96.6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7儿童收养鉴定专项经费绩效自评得分92.5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8老年幸福食堂运行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得分99.4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9敬老院运转经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10困难群体兜底保障救济救助备用金经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11敬老节慰问金及活动经费绩效自评得分99.2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12老龄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分97.7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13 2024年清明节殡服务管理保障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分96.2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14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转收支专户经费绩效自评得分94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15开远市2023年1至8月农村公益性公墓资金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16殡葬改革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分82.2分,评价等级为“良”
项目17 2024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分96.7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18 2023年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分98.3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19新冠疫情应急保障物资采购经费绩效自评得分92.5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20小龙潭矿区道路迁坟(采购办公设备)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分98.6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21市慈善总会运转经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22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经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23创文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24红河州民政局关下达2024年高龄老人长寿保健补助州级经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25行政运行经费绩效自评得分97.1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26拨付2023年社会救助“物质+服务”评估经费绩效自评得分99.9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27 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绩效自评得分99.9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28红河州民政局关下达2024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经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29 2024年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30 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得分99.4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31 2023年福利彩票公益资金绩效自评得分97.2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32 2023年福利彩票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分99.9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33 2024年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 绩效自评得分92.1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34 2023年第二批州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老年人福利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得分84.4分,评价等级为“良”
项目35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中/”
项目36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孤儿助学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得分96.9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37 2022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金绩效自评得分88.5分,评价等级为“良”
项目38开远市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试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得分95.5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39调配2024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至临时救助资金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40开远市民政局调配2024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城低、农低和农困)资金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41给予解决2023年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评估经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42红河州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费用资金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43 2024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州级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44 2023年中央困难群众救助(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得分90.4分,评价等级为“优”。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推动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和婚俗改革;推进殡葬管理、改革和服务;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落实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政策;落实残疾人相关权益保护;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并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本单位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制定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整体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所有项目均设立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与项目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紧密衔接,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细化,部门基本支出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重点支出保障率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我单位2024年度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71.62%,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未达95%,结转结余变动率38.04%,“三公”经费变动率-22.36%。“三公”经费控制率57.67%,政府采购执行率100%,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本单位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单位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项目支出管理办法等;建立了部门支出内控制度或相应措施,管理办法、制度、措施得到有效执行,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对近三年内人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整改,在实现部门绩效目标过程中,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在规定时限内公开预算决算信息和绩效管理相关信息,已制定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固定资产利用率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加强开远市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精准施保,切实
我单位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得到有效降低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重点工作办结率100%;实际完成率97%;完成及时率97%;质量达标率100%。
(四)效果情况分析
,婚姻登记工作正常开展和保障登记当事人权益,广大人民群众文明殡葬意识得到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有所改善,临时救助水平提升,出据审计报告为社会组织管理提供依据效果明显,群众对部门的满意程度达到全部预期指标,2024年度未发生廉政问题。
六、部门整体支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绩效指标不明确,未对项目做明确的任务和目标,没有具体的项目预算,致使项目在资金分配上不明确。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进一步细化预算绩效的编制工作,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部门绩效目标完率,在设置绩效目标时,严格按照“指向清晰、细化、可衡量、”的绩效目标设定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计划和工作情况,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与履职目标相匹配。在绩效运行管理中补充项目进行调整,并报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审批,强化部门预算执行,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证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
1.进一步细化预算绩效的编制工作,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部门绩效目标完率,在设置绩效目标时,严格按照“指向清晰、细化、可衡量、”的绩效目标设定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计划和工作情况,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与履职目标相匹配。在绩效运行管理中补充项目进行调整,并报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审批。
2.强化部门预算执行,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证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单位名称(盖章):开远市民政局
2025年4月22日
附件【附件3:开远市民政局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审核-确定.xlsx】
附件【附件2:开远市民政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审核-确定.xlsx】
附件【附件4-3.开远市民政局2024项目支出汇总表-审核-确定.xlsx】
附件【附件4-1:开远市民政局2024年上级转移支付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审核-确定.xlsx】
附件【附件1:开远市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pdf】
附件【附件4-2:开远市民政局2024年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审核-确定.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