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民政局
  • 索引号
    kysmzj/2026-00009
  • 发布机构
    开远市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1-20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民政局2022-2024年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运营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开远市2022-2024年老年幸福食堂

建设运营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红财发〔2020〕27号)和《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财政再评价工作的通知》(开财发〔2025〕38号)等要求,云南明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云南明博”)接受开远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的委托,于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对开远市2022年-2024年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运营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运营补助”“项目”)开展项目审核及绩效目标评价工作。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为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根据《红河州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依据本地区老龄化程度、常住老年人数等,通过新建、改建、与社会力量合建、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设施资源等方式,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中心),在社区层面建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

在此背景下,开远市民政局(以下简称“市民政局”)在原有南正街老年幸福食堂基础上,于2022—2024年期间新建解化社区老年幸福食堂、聚源社区老年幸福食堂、东城片区老年幸福食堂、红明社区老年幸福食堂、凤凰社区老年幸福食堂和羊街乡黑泥地社区老年幸福食堂,新建6个老年幸福食堂(不含原有1个)。

(二)项目资金情况

1.资金下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下达204万元财政补助资金用于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运营,其中中央资金10万元、省级资金56万元、州级资金68万元、市级资金70万元。资金下达情况详见表1:

表1:资金下达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级别

年份

下达金额

文件

备注

1

中央

2024年

10

《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24〕119号)

市民政局挂接的东城片区老年幸福食堂5万元、南正街老年幸福食堂5万元

序号

级别

年份

下达金额

文件

备注

2

省级

2024年

20

《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24〕101号)

羊街乡黑泥地社区老年幸福食堂

3

省级

2023年

36

《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23〕116号)

红明社区老年幸福食堂18万元、解化社区老年幸福食堂18万元

4

州级

2024年

20

《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州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的通知》(红财综发〔2024〕28号)

凤凰社区老年幸福食堂

5

州级

2023年

18

《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州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的通知》(红财综发〔2023〕44号)

东城片区老年幸福食堂

6

州级

2023年

20

《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州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红财综发〔2023〕20号)

聚源社区老年幸福食堂

7

州级

2022年

10

《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民政局关于下达 2022 年第二批州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的通知》(红财综发〔2022〕43号)

南正街老年幸福食堂

8

市级

2024年

30

《关于下达2024年财政经费支出预算的通知》(开财预字〔2024〕1号)、追加2024年老年幸福食堂运行预算经费(开财预字〔2024〕245号)

南正街老年幸福食堂

9

市级

2023年

20

《关于下达2023年财政经费支出预算的通知》(开财预字〔2023〕1号)

南正街老年幸福食堂

10

市级

2022年

20

《关于下达2022年财政经费支出预算的通知》(开财预字〔2022〕1号)

南正街老年幸福食堂

合计

204



根据各资金文件,各幸福食堂资金分配情况如下表2:

表2:幸福食堂资金分配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合计

南正街老年幸福食堂

30

20

25

75

东城片区老年幸福食堂


18

5

23

解化社区老年幸福食堂


18


18

聚源社区老年幸福食堂


20


20

凤凰社区老年幸福食堂



20

20

红明社区老年幸福食堂


18


18

羊街乡黑泥地社区老年幸福食堂



20

20

追加2024年老年幸福食堂运行预算经费



10

10

合计

30

94

80

204

2.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支付项目资金163.19万元,资金使用率80%。其中,使用中央资金0万元,资金使用率0%;使用省级资金45.36万元,资金使用率81%;使用州级资金68万元,资金使用率100%;使用市级资金49.83万元,资金使用率71.19%。资金使用情况见下表3:

表3:幸福食堂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收入

支出

中央

省级

州级

市级

小计

中央

省级

州级

市级

小计

南正街老年幸福食堂

5


10

60

75

0


10

39.83

49.83

东城片区老年幸福食堂

5


18


23

0


18


18

解化社区老年幸福食堂


18



18


18



18

聚源社区老年幸福食堂



20


20



20


20

凤凰社区老年幸福食堂



20


20



20


20

红明社区老年幸福食堂


18



18


18



18

羊街乡黑泥地社区老年幸福食堂


20



20


9.36



9.36

追加2024年老年幸福食堂运行预算经费




10

10




10

10

合计

10

56

68

70

204

0

45.36

68

49.83

163.19

(三)项目实施内容

本项目为2022—2024年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运营,项目地位于开远市内。项目建设内容为保障南正街老年幸福食堂的日常运行,新建解化社区老年幸福食堂、聚源社区老年幸福食堂、东城片区老年幸福食堂、红明社区老年幸福食堂、凤凰社区老年幸福食堂和羊街乡黑泥地社区老年幸福食堂。

(四)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批复(下达)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项目期间为2022—2024年,通过不同的资金文件下达,具有不同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具体详见附件1-1《项目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表》。

2.绩效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评价工作组通过前期实地调研以及与市财政局、开远市民政局等单位有效沟通,对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运营补助进行了初步梳理,包括资金性质、预期投入、支出范围、实施内容、工作任务、受益对象等事项,在此基础上明确了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运营补助在一定时期内的总体产出和效益,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确定项目所需实现的目标,并将其进行细化分解,从中总结提炼出了最能反映总体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

调整后的绩效目标:①新建6个老年幸福食堂并运营,保障南正街老年幸福食堂及新建的6个老年幸福食堂的运营。

②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满足老年人就餐需求,完善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提升老年人健康养老水平,提升老年人养老幸福感。

③满意度≥90%。

调整后的绩效指标:具体详见附件1-2《绩效评价绩效目标表》。

(五)组织管理情况

1.职责分工

开远市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与监管。审核批复本级补助资金并统筹整合上级补助资金,保证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和运营,同时,对补助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开远市民政局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全面协调、推进、管理工作,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确保完成老年幸福食堂正常运行工作。严格控制项目资金开支标准,将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科学合理的编制和安排预算,规范管理,严格审批经费支出明细。

2.制度建设

市民政局制定了《开远市民政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明确了项目建设要求、项目资金的使用要求和监督检查要求。

(六)其它可能对绩效产生重要影响的情况

本次评价期为2022—2024年,评价期较长,实施内容实施时间前后不一,可能对项目实施效益产生影响。

二、评价的目的及内容

(一)评价目的

根据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运营补助设定的预期目标、评价指标及标准,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运营补助涉及的补助资金使用全过程及其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以便衡量资金的使用绩效,分析检验项目支出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补助资金的支出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评价内容

经对资金文件、项目实施方案、自评报告分析,结合市民政局的前期调研情况,主要是对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运营补助工程建设合规性、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及项目实施效益等内容开展评价。

三、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29号修订);

(5)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6)《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民规〔2020〕3号);

(7)《云南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4〕1号);

(8)《红河州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红民发(2021〕23号);

(9)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

(10)市财政局《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财政再评价工作的通知》(开财发〔2025〕38号);

(11)部门职责相关规定;

(12)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13)预算管理制度及办法,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和会计资料。

四、绩效评价的方法

(一)评价的主要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审阅自评相结合,对收集的相关基础资料、各种技术经济数据,在归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综合评价法、实地评价法、分析比较法、公众问卷调查法等,系统、科学地反映拟评价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1.综合评价法

通过对项目实施单位的立项政策文件、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自评报告、项目台账资料等进行认真审阅,准确把握项目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的内容,通过查阅资料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为评价工作收集充分、有效的证据。从决策、过程、产出、效果四个维度出发,结合项目特点与重点设置评价指标体系,并设置相应的指标权重与评分标准,评价时根据评价标准对每一指标分别打分,最后累计算出总分。

通过查阅会计账簿、资金文件等,检查资金到位情况、拨付和支出情况以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规现象。

2.实地评价法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分工,采用资料收集与数据填报、档案资料研究、实地调研、一对一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实地评价。实地评价过程中,根据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目标及内容设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基础数据采集表,拟定资料清单和实地调研清单,向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和人员现场收集项目资料或进行现场随机访谈。

3.分析比较法

依据项目设立时的预算申报文件、预算批复下达文件,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项目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成效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评价项目预期效果和效益实现程度。

4.问卷调查法

根据项目特点,问卷发放范围包括所有老年幸福食堂;调查对象为项目相关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根据调查结束后对问卷调查结果进行整理和分析。

(二)实地评价抽样

本项目涉及7个老年幸福食堂。本次实地评价选取所有项目,覆盖比例100%。

(三)问卷调查

1.问卷调查目的

此次调查旨在了解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运营满意度。以此作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效果板块-满意度的评分依据。通过调查问卷形式对相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开展调查,以获取本项目实施情况的满意度,并以调查结果作为绩效评价满意度的评分依据。

2.调查对象

本次问卷的发放对象主要为相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

3.问卷样本量要求

采用随机抽样法发放调查问卷,针对相关工作人员20份、社会公众80份。

4.问卷设置

本次问卷共设置9个问题,每题最高得分为10分。评价量化分的设定为从上到下依次递减分别为10分、7分、4分、1分、0分。

5.得分计算方法

综合满意度=A卷相关工作人员满意度×50%+B卷社会公众人员满意度×50%。

单一问题最终得分=A选项占比×10分+B选项占比×7分+C选项占比×4分+D选项占比×1分+E选项占比×0分。

问卷内容详见附件5-1、附件5-2。

五、评价指标体系

(一)绩效评价指标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要求,结合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运营补助特点,综合考虑了项目实施周期、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如下:

一级指标即共性指标(4个):包括决策(15分)、过程(24分)、产出(38分)、效果(23分);

二级指标12个: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管理、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性影响、满意度。

三级指标24个。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构建。结合前期调研所获取的信息可知,2022—2024年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运营补助为连续性实施项目,经综合判断各评价指标对实现绩效目标的关键程度,着重考核项目2022—2024年建设工作完成情况、运营情况和资金管理,确定本次绩效评价的一级指标权重分别为:决策15%、过程24%、产出38%、效益23%。

(三)指标解释

绩效评价指标从“决策、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对项目执行效益及各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全面绩效评价。

1.“决策”主要考核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评价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

2.“过程”主要围绕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为主线展开,依据相关项目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设计考核点,评价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规性、合法性,评价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

3.“产出”指标是根据项目特点和立项背景、目的、项目实施内容、预期产出设计的个性指标。主要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四个方面考核是否达到项目实施的相关产出要求。

4.“效果”指标是根据项目特点和立项背景、目的、项目实施内容、预计实现效益设计的个性指标。主要从项目实施后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考核是否达到项目实施的预期效益。

(四)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是评价人员进行具体打分时依据的定量、定性标准。绩效评价标准通常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本次绩效评价中主要使用两类标准进行评价:

1.计划标准:市民政局申报项目批复的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因此,在评价中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组织管理、产出、效益等指标,均可按照申报标准进行评价。

2.其他标准:对部分没有申报参考依据的指标,主要用建设项目认可的其他标准进行评价。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良(90>得分≥80);中(80>得分≥60);差(得分〈60)。

(五)数据来源

本次绩效评价是一个持续的资料收集、实地调研和沟通过程。评价工作组现场实施绩效评价时遵循准确、详尽及客观的原则,通过多种方法来收集、验证并整理各类资料信息,确保数据来源的可靠性和真实性。具体如下:

1.通过访谈获取相关数据。针对2022-2024年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运营补助评价的特点和执行情况,设计访谈提纲,对市民政局和运营单位进行实地访谈,进而深入了解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对绩效评价中获取的绩效评价证据,特别是数据底稿进行归类、汇总、整理、筛选,获得撰写报告的初步数据;

2.收集对比不同地区政策信息。一是在全国范围内的政府网站及财政部门网站收集与之相关的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分析目前新的政策变化,以及实践案例等。二是从知网、万维数据等网站获取最新的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运营论文研究成果,给予项目评价提供理论支撑与指导。

3.统计业务数据。针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产出量化、效益指标,设计统计报表,收集量化指标测算的基础数据,为后续的数据分析奠定扎实基础。

4.问卷调查获取数据。本次绩效评价时将利用纸质问卷和问卷星二维码相互结合方式开展问卷调查工作,从而保障数据的真实可靠性。问卷调查结果作为报告部分数据的统计分析以及指标满意度的评分参考依据。

除上述方法之外将根据绩效评价项目需要,通过查阅相关文献、统计年鉴、案卷研究等方法获取二手数据,即作为一手数据的补充,同时也可以与一手数据的分析结果进行对比分。

六、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运营补助绩效评价得分90.26分,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表3:

表3: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决策

20.00

12.50

83.33%

过程

24.00

21.40

89.17%

产出

38.00

36.00

94.74%

效益

23.00

20.36

88.52%

合 计

100.00

90.26

90.26%

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运营补助为周围老年人提供了一个便于就餐的场所,对解决附近老年人就餐问题具有重要作用,提升了老年人生活品质,增强了老年人生活幸福感。但项目存在项目进度滞后、绩效指标不明确等问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评价情况,设置的11个绩效指标中,食堂建设完成率、项目验收合格率、老年幸福食堂有效运行率、成本节约率、60岁以上老人用餐问题解决率、老年人就餐便利性提升度6个绩效指标完成,建设完成时限、资金拨付及时性、食堂投入使用及时性、项目可持续性、综合满意度5个绩效指标部分完成,无未完成绩效指标,具体详表4:

表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绩效指标

指标值

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情况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

数量指标

食堂建设完成率

=6个

完成

截至2024年12月31日,6个食堂均已建设完成。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合格

完成

6个新建的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完成后均通过由街道/乡镇、社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织的验收,验收结论“合格”。

老年幸福食堂有效运行率

100%

完成

根据社区老年幸福食堂现场调研和调查问卷,7个老年幸福食堂由第三方机构承接运营,承接期间均正常运营,不存在关闭、歇业等情况。

时效指标

建设完成时限

按时完成

部分完成

6个新建的老年幸福食堂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建设完成,但中央资金支持的老年幸福食堂添置更新设施设备未在县级分解资金要求的2025年2月10日前完成。

资金拨付及时性

及时拨付

部分完成

2024年8月26日下达的《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24〕119号)文件资金10万元,在2024年12月9日才分解至市民政局,资金拨付时间滞后,导致资金支出进度滞后

食堂投入使用及时性

及时投入使用

部分完成

羊街乡黑泥地社区老年幸福食堂2024年7月22日完成建设,截至2024年末未投入运营;红明社区老年幸福食堂2024年5月17日完成建设,2025年1月正式投入运营

成本指标

成本节约率

不超过计划总成本

完成

项目6个新建老年幸福食堂预算119万元,项目建设支出103.36万元,未超出预算。

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

60岁以上老人用餐问题解决率

100%

完成

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完成后,对辐射范围内有就餐需求的60年老年人提供用餐,有效解决60岁以上老年人用餐问题。

老年人就餐便利性提升度

有效提升

完成

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区位选取了便于老年人就餐的位置,是“15分钟生活圈”的建设范围,帮助老年人就近就餐,提升老年人就餐便利程度。

可持续性影响

项目可持续性

可持续

部分完成

通过对项目相关工作人员调查问卷反映,项目相关工作人员对项目满意度为60%,项目覆盖面不足。

满意度

综合满意度

≥90%

部分完成

本次问卷项目相关工作人员问卷满意度60%,社会公众满意度95.24%,综合满意度=60%×50%+95.24%×50%=77.62%。

七、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决策指标分值15分,绩效评价得分12.50分,得分率83.33%,主要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3个方面反映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运营补助前期决策的规范性。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指标,下设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2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5分,绩效评价得分5分,得分率100%。

(1)立项依据充分性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分,得2分,得分率100%。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运营补助符合《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民规〔2020〕3号)、《红河州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红民发(2021〕23号)等文件建设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中心),发展社区养老服务的要求,项目立项符合经济发展和政策要求,符合市民政局“贯彻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法规政策”的职能职责要求。

(2)立项程序规范性满分3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分,得3分,得分率100%。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运营补助通过年度部门预算申请市级财政资金20万元,项目具有实施方案、绩效目标等,项目申请经过相关部门审核;但其余资金来源于省级和州级财政,资金下达后市民政局根据下达资金编制项目申报资料。

2.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下设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2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5分,绩效评价得分2.50分,得分率50%。

(1)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扣1分,得1分,得分率50%。扣分原因及相关说明:市级财政资金设立了工作绩效目标,但部分上级部门下达资金直接使用资金文件绩效目标,与其他项目、县市资金共用绩效目标,无法体现当笔资金绩效目标。如2024年《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州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的通知》(红财综发〔2024〕28号)下达的乐白道街道凤凰社区老年幸福食堂建设项目资金20万元与居家养老等资金共用绩效目标,无法切实体现资金具体目标。

(2)绩效指标明确性满分3分,根据评分标准扣1.50分,得1.50分,得分率50%。扣分原因及相关说明:市级财政资金将绩效目标细化为可衡量的绩效指标,但部分上级财政资金未根据项目情况设立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如2023年《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23〕116号)下达36万元项目资金,资金文件绩效指标值包含弥勒市、红河县等老年幸福食堂建设项目,市民政局未根据本市资金情况调整为符合本市项目建设的绩效指标值,绩效指标可考核行性不足。

3.资金投入

资金投入,下设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 2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5分,绩效评价得分5分,得分率100%。

(1)预算编制科学性满分3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分,得3分,得分率100%。项目资金市级预算为市政府每年预算20万元用于老年幸福食堂老年人就餐补助,市民政局根据以前年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对资金使用进行明细测算,测算依据充足;上级财政资金逐级下拨至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主管项目实施。

(2)资金分配合理性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分,得2分,得分率100%。项目资金市级预算主要用于老年幸福食堂就餐补助支出及自主运营食堂的水电费等常态化支出,上级财政资金下达时已明确具体项目支出方向,对支持项目进行补助,资金分配合理,与单位实际相符。

(二)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过程指标分值24分,绩效评价得分21.40分,得分率89.17%,主要从资金管理、组织实施2个方面反映项目过程管理的规范性。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下设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2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8分,绩效评价得分7.40分,得分率30%。

(1)预算执行率满分3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60分,得2.40分,得分率80%。扣分原因及相关说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下达204万元财政补助资金用于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运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支付项目资金163.19万元,资金使用率80%。

(2)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5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分,得5分,得分率100%。本项目资金使用与会计核算完全符合满分标准。资金使用严格遵循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拨付具有完整流程,手续合规齐全;资金用途精准匹配项目预算批复,无串用挪用情形;会计核算严格遵守法规制度与内控规范。

2.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下设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采购程序规范性、项目台账规范性、绩效自评开展情况5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16分,绩效评价得分14分,得分率87.50%。

(1)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5分,根据评分标准扣2分,得3分,得分率60%。扣分原因及相关说明:市民政局制定了《开远市民政局项目立项管理制度》《开远市民政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预算和支出、项目实施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出规定,但规定内容简略,仅指出工作要求,对工作环节未做出具体明确要求,不能很好的指导项目相关工作的实施。

(2)制度执行有效性满分3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分,得3分,得分率100%。市民政局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恪守项目管理程序及各项制度规范,无违规操作情形;财务工作严格依照老年幸福食堂运营补助资金相关管理办法推进,资金使用合规有序;项目精准结合工作进展与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监控及绩效自评工作。

(3)采购程序规范性满分4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分,得4分,得分率100%。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运营补助通过竞争性磋商、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采购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规定。

(4)项目台账规范性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分,得2分,得分率100%。扣分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项目资料查看,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运营补助具有资金序时明细账,项目建设合同、采购资料和验收资料等均归档。

(5)绩效自评开展情况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分,得1分,得分率50%。扣分原因及相关说明:市民政局项目严格按要求开展自评工作,紧扣时间节点完成自评报告编制与上报,各项指标赋分权重严格对标相关规定;自评数据源于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真实台账、凭证及验收材料,数据客观精准、逻辑合理,无虚构数据、夸大成效等问题。

(三)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指标分值38分,绩效评价得分36分,得分率94.74%,主要从产出数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产出质量4个方面反映项目产出情况。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数量指标

产出数量,下设改造任务完成率1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22.00分,绩效评价得分15.40分,得分率70.00%。

食堂建设完成率满分12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分,得12分,得分率100%。2022—2024年计划新建的6个老年幸福食堂均建设完成。羊街乡黑泥地社区老年幸福食堂2024年7月22日完成建设,红明社区老年幸福食堂2024年5月17日完成建设,凤凰社区老年幸福食堂2024年7月份正式投入运营,聚源社区老年幸福食堂2024年1月12日完成建设,解化社区老年幸福食堂2024年1月30日完成建设,东城片区老年幸福食堂2023年8月份正式投入运营。

2.质量指标

质量指标,下设项目验收合格率、老年幸福食堂有效运行率2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12分,绩效评价得分12分,得分率100%。

(1)项目验收合格率满分5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分,得5分,得分率100%。6个新建的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完成后均通过由街道/乡镇、社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织的验收,验收结论“合格”。

(2)老年幸福食堂有效运行率满分7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分,得7分,得分率100%。根据社区老年幸福食堂现场调研和调查问卷,7个老年幸福食堂由第三方机构承接运营,承接期间均正常运营,不存在关闭、歇业等情况。

3.时效指标

时效指标,下设建设完成时限、资金拨付及时性和食堂投入使用及时性3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9分,绩效评价得分7.50分,得分率83.33%。

(1)建设完成时限满分3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50分,得2.50分,得分率83.33%。扣分原因及相关说明:6个新建的老年幸福食堂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建设完成,但中央资金支持的老年幸福食堂添置更新设施设备未在县级分解资金要求的2025年2月10日前完成。

(2)资金拨付及时性满分3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50分,得2.50分,得分率83.33%。扣分原因及相关说明:市财政在收到上级资金后在30个工作日内及时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但2024年8月26日下达的《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24〕119号)文件资金10万元,在2024年12月9日才分解至市民政局,资金拨付时间滞后,导致资金支出进度滞后。

(3)食堂投入使用及时性满分3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50分,得2.50分,得分率83.33%。扣分原因及相关说明:羊街乡黑泥地社区老年幸福食堂2024年7月22日完成建设,截至2024年末未投入运营;红明社区老年幸福食堂2024年5月17日完成建设,2025年1月正式投入运营;凤凰社区老年幸福食堂2024年7月份正式投入运营;聚源社区老年幸福食堂2024年1月12日完成建设,2024年6月份正式投入运营;解化社区老年幸福食堂2024年1月30日完成建设,2024年2月份正式投入运营;东城片区老年幸福食堂2023年8月份正式投入运营。

3.产出成本

产出时效,下设成本节约率1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5分,绩效评价得分5分,得分率100%。

成本控制满分4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分,得4分,得分率100%。项目6个新建老年幸福食堂预算119万元,项目建设支出103.36万元,未超出预算。各食堂预算和支出如下:

食堂名

预算金额

支出金额

东城片区老年幸福食堂

23

18

解化社区老年幸福食堂

18

18

聚源社区老年幸福食堂

20

20

凤凰社区老年幸福食堂

20

20

红明社区老年幸福食堂

18

18

羊街乡黑泥地社区老年幸福食堂

20

9.36

合计

119

103.36

(四)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效益指标分值23分,绩效评价得分20.36分,得分率88.52%,主要从社会效益、可持续性影响和满意度3个方面反映项目过程管理的规范性。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下设60岁以上老人用餐问题解决率和老年人就餐便利性提升度2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8分,绩效评价得分8分,得分率100%。

(1)60岁以上老人用餐问题解决率满分4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分,得4分,得分率100%。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完成后,对辐射范围内有就餐需求的60年老年人提供用餐,有效解决60岁以上老年人用餐问题。

(2)老年人就餐便利性提升度满分4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分,得4分,得分率100%。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区位选取了便于老年人就餐的位置,是“15分钟生活圈”的建设范围,帮助老年人就近就餐,提升老年人就餐便利程度。

2.可持续性影响

可持续性影响,下设项目可持续性1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5.00分,绩效评价得分4.60分,得分率92%。

项目可持续性满分5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40分,得4.60分,得分率92%。扣分原因及相关说明:项目有完善正式的项目申报管理制度、实施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及内控管理制度等制度;项目食堂通过自主运营收入和对就餐老年人次补贴的方式支付运营方资金,资金来源稳定;但通过对项目相关工作人员调查问卷反映,项目相关工作人员对项目满意度为60%,项目覆盖面不足。

3.综合满意度

综合满意度,下设满意度1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10分,绩效评价得分7.76分,得分率77.60%。

满意度满分10分,根据评分标准扣2.24分,得7.76分,得分率77.60%。本次问卷项目相关工作人员问卷满意度60%,社会公众满意度95.24%,综合满意度77.62%(60%×50%+95.24%×50%)。本次绩效评价利用问卷星开展问卷调查工作,收回相关工作人员调查问卷A卷5份。2份调查问卷反映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3份问卷反映,补助资金是老年食堂运营的重要资金来源,对补助资金依赖较高,食堂对独居、失能、低保等特殊老年群体大多数覆盖,还需扩大覆盖面;问卷提出要提高餐补,同时食堂要通过有效、新颖的经营模式,吸引人流,保障老年幸福食堂长期、稳定、增效运营。

收回社会公众调查问卷23份,有效问卷21份。问卷反映社会公众对食堂的了解主要来源于社区公告/宣传栏(66.67%)、政府官方平台(网站/公众号)(47.62%)和媒体报道(电视/报纸/短视频)(71.43%),选择老年食堂的原因主要为价格实惠(76.19%)和用餐便利(距离近/送餐上门)(80.95%),老年食堂对周边老年人生活改善明显,减轻了家庭负担、体现了对老年人的关怀,问卷反映需对农村地区老年人、城市独居/空巢老年人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扩大覆盖面。

八、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进度滞后

一是中央资金支持的老年幸福食堂添置更新设施设备未在县级分解资金要求的2025年2月10日前完成。

二是食堂投入运营滞后。羊街乡黑泥地社区老年幸福食堂2024年7月22日完成建设,截至2024年末未投入运营;红明社区老年幸福食堂2024年5月17日完成建设,2025年1月正式投入运营。

(二)绩效目标不合理、绩效指标不明确

部分上级部门下达资金直接使用资金文件绩效目标,与其他项目、县市资金共用绩效目标,无法体现当笔资金绩效目标,未根据项目情况设立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九、建议

(一)加速资金拨付及使用,加快项目投入运营

建议市民政局在收到资金后,及时组织各实施单位进行采购、建设,加快资金拨付,保证资金按要求及时支出。同时,对已建成的项目,督促相关管理单位提前确认运营单位,在建设完成后及时投入使用。

(二)根据下达资金申报绩效

建议市民政局在收到上级补助资金后,向本级财政申报项目入库时,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实施目标,设置符合项目的、可考核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十、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