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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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kysmzj/2026-0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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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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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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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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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民政局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开远市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红财发〔2020〕27号)和《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财政再评价工作的通知》(开财发〔2025〕38号)等要求,云南明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云南明博)接受开远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的委托,于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对开远市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养老服务提升项目、项目)开展项目审核及绩效目标评审工作。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为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根据红河州“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和《红河州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要求强化县乡养老服务网络,将开远市列为居家和社区养老试点,下达“提升基层服务覆盖率”的硬性任务,开远市作为州内重点民生试点城市,需落实“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的县域养老布局要求。
开远市县级服务供给存在显著断层,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不足,现有服务存在明显短板,供给与需求失衡,但县域财政投入有限,设施升级乏力、专业人才匮乏、资金筹措难,养老产业发展滞后。为打通城乡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落实州级规划要求,开远市民政局(以下简称市民政局)开展养老服务提升项目。
(二)项目资金情况
1.资金下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下达151.95万元财政补助资金用于养老服务提升项目,其中中央资金48.23万元、州级资金60万元、市级资金43.72万元。资金下达情况详见表1:
表1:资金下达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级别 | 年份 | 下达金额 | 文件名 | 备注 |
1 | 中央 | 2022年 | 24.23 | 《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民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22〕145号) | |
2 | 中央 | 2024年 | 24 | 《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24〕119号) | |
3 | 州级 | 2023年 | 30 | 《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民政局关于下达 2023 年第二批州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的通知》(红财综发〔2023〕44号) | |
4 | 州级 | 2024年 | 30 | 《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 年第一批州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的通知》(红财综发〔2024〕28号) | |
5 | 市级 | 2024年 | 43.72 | 开财预字〔2024〕198号 | |
合计 | 151.95 | ||||
2.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支付项目资金87.68万元,资金使用率57.70%。其中,使用中央资金24.23万元,资金使用率50.24%;使用州级资金19.75万元,资金使用率32.92%;使用市级资金43.70万元,资金使用率99.95%。资金使用情况见下表:
表2: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级别 | 年份 | 下达金额 | 使用金额 | 资金使用率 | 备注 |
1 | 中央 | 2022年 | 24.23 | 24.23 | 100% | (红财社发〔2022〕145号) |
2 | 中央 | 2024年 | 24 | 0 | 0% | (红财社发〔2024〕119号) |
3 | 州级 | 2023年 | 30 | 10.41 | 34.70% | (红财综发〔2023〕44号) |
4 | 州级 | 2024年 | 30 | 9.34 | 31.13% | (红财综发〔2024〕28号) |
5 | 市级 | 2024年 | 43.72 | 43.70 | 99.95% | 开财预字〔2024〕198号 |
合计 | 151.95 | 87.68 | 57.70%¥ | |||
(三)项目实施内容
开远市2024年度养老服务提升项目建设内容分为两个子项目:开远市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农村地区<含城区周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900人次低收入老人上门服务和开远市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300个(户)上门服务,对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四)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批复(下达)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项目期间为2024年,通过不同的资金文件下达,具有不同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具体详见附件1-1《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表》。
2.绩效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评价工作组通过前期实地调研以及与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单位有效沟通,对养老服务提升项目进行了初步梳理,包括资金性质、预期投入、支出范围、实施内容、工作任务、受益对象等事项,在此基础上明确了养老服务提升项目在一定时期内的总体产出和效益,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确定项目所需实现的目标,并将其进行细化分解,从中总结提炼出了最能反映总体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
调整后的绩效目标: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得到妥善照顾,提升失能老年人幸福感,满意度≥90%。
调整后的绩效指标:具体详见附件1-2《绩效评价绩效目标表》。
(五)组织管理情况
1.职责分工
开远市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与监管。审核批复本级补助资金并统筹整合上级补助资金,保证养老服务提升项目实施,同时,对项目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开远市民政局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全面协调、推进、管理工作,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确保完成养老服务提升项目。严格控制项目资金开支标准,将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科学合理的编制和安排预算,规范管理,严格审批经费支出。
2.制度建设
市民政局制定了《开远市民政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明确了项目建设要求、项目资金的使用要求和监督检查要求。
(六)其它可能对绩效产生重要影响的情况
无。
二、评价的目的及内容
(一)评价目的
根据养老服务提升项目设定的预期目标、评价指标及标准,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养老服务提升项目涉及的补助资金使用全过程及其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以便衡量资金的使用绩效,分析检验项目支出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补助资金的支出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评价内容
经对资金文件、项目实施方案、自评报告分析,结合市民政局的前期调研情况,主要是对养老服务提升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实施内容完成情况及项目实施效益等内容开展评价。
三、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29号修订);
(5)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6)《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民规〔2020〕3号);
(7)《云南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4〕1号);
(8)《红河州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红民发(2021〕23号);
(9)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
(10)市财政局《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财政再评价工作的通知》(开财发〔2025〕38号);
(11)部门职责相关规定;
(12)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13)预算管理制度及办法,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和会计资料。
四、绩效评价的方法
(一)评价的主要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审阅自评相结合,对收集的相关基础资料、各种技术经济数据,在归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综合评价法、实地查勘法、分析比较法、公众问卷调查法等,系统、科学地反映拟评价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1.综合评价法
通过对项目实施单位的立项政策文件、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自评报告、项目台账资料等进行认真审阅,准确把握项目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的内容,通过查阅资料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为评价工作收集充分、有效的证据。从决策、过程、产出、效果四个维度出发,结合项目特点与重点设置评价指标体系,并设置相应的指标权重与评分标准,评价时根据评价标准对每一指标分别打分,最后累计算出总分。
通过查阅会计账簿、资金文件等,检查资金到位情况、拨付和支出情况以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规现象。
2.实地评价法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分工,采用资料收集与数据填报、档案资料研究、实地调研、一对一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实地评价。实地评价过程中,根据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目标及内容设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基础数据采集表,拟定资料清单和实地调研清单,向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和人员现场收集项目资料或进行现场随机访谈。
3.分析比较法
依据项目设立时的预算申报文件、预算批复下达文件,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项目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成效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评价项目预期效果和效益实现程度。
4.问卷调查法
根据项目特点,问卷发放范围包括所有老年幸福食堂;调查对象为项目相关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根据调查结束后对问卷调查结果进行整理和分析。
(二)实地评价抽样
本次实地评价抽取所有项目涉及资金151.95万元,抽样比例100%。
(三)问卷调查
1.问卷调查目的
此次调查旨在了解养老服务提升项目实施满意度。以此作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效果板块-满意度的评分依据。通过调查问卷形式对相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开展调查,以获取本项目实施情况的满意度,并以调查结果作为绩效评价满意度的评分依据。
2.调查对象
本次问卷的发放对象主要为相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
3.问卷样本量要求
采用随机抽样法发放调查问卷,针对相关工作人员20份、社会公众80份。
4.问卷设置
本次问卷共设置9个问题,每题最高得分为10分。评价量化分的设定为从上到下依次递减分别为10分、7分、4分、1分、0分。
5.得分计算方法
综合满意度=A卷相关工作人员满意度×40%+B卷社会公众人员满意度×60%。
单一问题最终得分=A选项占比×10分+B选项占比×7分+C选项占比×4分+D选项占比×1分+E选项占比×0分。
问卷内容详见附件5-1、附件5-2。
五、评价指标体系
(一)绩效评价指标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要求,结合养老服务提升项目特点,综合考虑了项目实施周期、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如下:
一级指标即共性指标(4个):包括决策(15分)、过程(29分)、产出(32分)、效果(24分);
二级指标12个: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管理、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性影响、满意度。
三级指标23个。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构建。结合前期调研所获取的信息可知,2024年养老服务提升项目为连续性实施项目,经综合判断各评价指标对实现绩效目标的关键程度,着重考核项目2024年工作完成情况、运营情况和资金管理,确定本次绩效评价的一级指标权重分别为:决策15%、过程29%、产出32%、效益24%。
(三)指标解释
绩效评价指标从“决策、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对项目执行效益及各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全面绩效评价。
1.“决策”主要考核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评价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
2.“过程”主要围绕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为主线展开,依据相关项目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设计考核点,评价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规性、合法性,评价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
3.“产出”指标是根据项目特点和立项背景、目的、项目实施内容、预期产出设计的个性指标。主要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四个方面考核是否达到项目实施的相关产出要求。
4.“效果”指标是根据项目特点和立项背景、目的、项目实施内容、预计实现效益设计的个性指标。主要从项目实施后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考核是否达到项目实施的预期效益。
(四)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是评价人员进行具体打分时依据的定量、定性标准。绩效评价标准通常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本次绩效评价中主要使用两类标准进行评价:
1.计划标准:市民政局申报项目批复的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因此,在评价中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组织管理、产出、效益等指标,均可按照申报标准进行评价。
2.其他标准:对部分没有申报参考依据的指标,主要用建设项目认可的其他标准进行评价。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良(90>得分≥80);中(80>得分≥60);差(得分〈60)。
(五)数据来源
本次绩效评价是一个持续的资料收集、实地调研和沟通过程。评价工作组现场实施绩效评价时遵循准确、详尽及客观的原则,通过多种方法来收集、验证并整理各类资料信息,确保数据来源的可靠性和真实性。具体如下:
1.通过访谈获取相关数据。针对养老服务提升项目评价的特点和执行情况,设计访谈提纲,对市民政局进行实地访谈,进而深入了解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对绩效评价中获取的绩效评价证据,特别是数据底稿进行归类、汇总、整理、筛选,获得撰写报告的初步数据;
2.收集对比不同地区政策信息。一是在全国范围内的政府网站及财政部门网站收集与之相关的养老服务提升项目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分析目前新的政策变化,以及实践案例等。二是从知网、万维数据等网站获取最新的养老服务提升项目论文研究成果,给予项目评价提供理论支撑与指导。
3.统计业务数据。针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产出量化、效益指标,设计统计报表,收集量化指标测算的基础数据,为后续的数据分析奠定扎实基础。
4.问卷调查获取数据。本次绩效评价时将利用纸质问卷和问卷星二维码相互结合的方式开展问卷调查工作,从而保障数据的真实可靠性。问卷调查结果作为报告部分数据的统计分析以及指标满意度的评分参考依据。
除上述方法之外将根据绩效评价项目需要,通过查阅相关文献、统计年鉴、案卷研究等方法获取二手数据,即作为一手数据的补充,同时也可以与一手数据的分析结果进行对比分析。
六、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养老服务提升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8.06分,评价等级为“良”。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表3:
表3: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决策 | 15.00 | 15.00 | 100% |
过程 | 29.00 | 24.73 | 92.17% |
产出 | 32.00 | 30.00 | 93.75% |
效益 | 24.00 | 18.33 | 76.38% |
合 计 | 100.00 | 88.06 | 88.06% |
养老服务提升项目实施以来成效显著,形成全域覆盖、提质增效的养老服务格局,项目覆盖7个乡镇(街道)、78个村(社区),2024年服务11,234人次,减轻了家庭照护压力、提升老年人幸福感。但项目仍存在财政资金保障不充分,项目可持续性不足,项目管理制度缺失等问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评价情况,设置的9个绩效指标中,7个绩效指标完成,1个绩效指标部分完成,1个绩效指标未完成,具体详表4:
表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绩效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完成情况 | 完成情况说明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产出 | 数量指标 |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床位数 | ≥300张 | 完成 |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适老化改造)服务完成所有设备安装及适老化施工302户,家庭床位信息化及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服务完成所有信息化设备安装300户。 |
上门服务数量(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 | ≥600人次 | 完成 | 根据统计,2024年上门服务11,234人次,平均服务人次64.05次。 | ||
质量指标 |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质量 | 符合要求 | 完成 |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改造通过市民政局组织的验收,验收结论“合格”。 | |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质量 | ≥85% | 完成 | 市民政局未组织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满意度评估,根据市民政局自评项目满意度反馈为85%。 | ||
时效指标 | 建设完成时限 | 按时完成 | 完成 |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根据合同约定,上半年在2024年4月结束,下半年服务期为2024年9月-10月,承接方均在服务期内完成合同约定服务人次、服务内容要求。 | |
成本指标 | 成本节约率 | 不超过计划总成本 | 完成 | 项目按照合同约定价款进行结算,额外增加服务内容不由财政承担,项目结算未超合同约定。 | |
效益 | 社会效益指标 | 居家和社区服务能力和品质 | 有效提升 | 完成 | 项目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为养老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围绕老人生理需求实施防滑、扶手加装、智能监测等改造,匹配老年群体养老需求,有效消除居家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居家养老的安全性与便捷性,切实增强老年群体的幸福感与获得感。。 |
可持续性影响 | 项目可持续性 | 可持续 | 部分完成 | 项目资金依赖财政资金,财政资金下达额度不一,财政资金额度下达影响年度内项目实施期。 | |
满意度 | 综合满意度 | ≥90% | 部分完成 | 项目相关工作人员问卷满意度83.33%,社会公众满意度66.67%,综合满意度=83.33%×40%+66.67%×60%=73.30%。 | |
七、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决策指标分值15分,绩效评价得分15分,得分率100%,主要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3个方面反映养老服务提升项目前期决策的规范性。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指标,下设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2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5分,绩效评价得分5分,得分率100%。
(1)立项依据充分性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分,得2分,得分率100%。养老服务提升项目符合《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民规〔2020〕3号)、《红河州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红民发(2021〕23号)等文件要求,开远市作为州内重点民生试点城市,符合强化县乡养老服务网络,落实“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的县域养老布局要求。符合市民政局“贯彻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法规政策”的职能职责要求。
(2)立项程序规范性满分3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分,得3分,得分率100%。养老服务提升项目是连续性项目,市民政局项目申请设立严格遵循规定程序,无擅自立项、越级申请等违规情形;审批文件及相关材料要素齐全、内容规范,完全符合主管部门要求,归档有序可查;事前已履行集体研究、专家论证等必要决策环节,决策过程记录完整、权责清晰.
2.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下设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2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5分,绩效评价得分5分,得分率100%。
(1)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分,得2分,得分率100%。项目设立了清晰明确的绩效目标,目标内容与实际工作任务契合,目标指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需求,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贴合行业正常业绩水平,测算科学合理,绩效目标与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精准匹配,资金投入规模与目标实现需求适配。
(2)绩效指标明确性满分3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分,得3分,得分率100%。项目已将总体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涵盖产出、效益、满意度等维度的具体绩效指标,分类清晰、层级明确,所有绩效指标均设定了量化或定性的清晰指标值,具备可衡量、可考核的特性,便于过程监控与结果评价,全部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数、计划数精准对应。
3.资金投入
资金投入,下设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 2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5分,绩效评价得分5分,得分率100%。
(1)预算编制科学性满分3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分,得3分,得分率100%。项目预算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预算与项目实施内容契合,预算额度测算严格参照行业标准及实际需求,预算确定的投资额与项目工作任务量精准匹配。
(2)资金分配合理性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分,得2分,得分率100%。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结合各实施环节任务量、成本测算及单位实际需求,资金分配额度科学合理,与实施规模适配,契合实际需求.
(二)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过程指标分值29分,绩效评价得分24.73分,得分率85.28%,主要从资金管理、组织实施2个方面反映项目过程管理的规范性。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下设预算执行率、资金拨付及时性、资金使用合规性3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11分,绩效评价得分9.73分,得分率43%。
(1)预算执行率满分3分,根据评分标准扣1.27分,得1.73分,得分率57.70%。扣分原因及相关说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支付项目资金87.68万元,资金使用率57.70%。
(2)资金拨付及时性满分3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分,得3分,得分率100%。项目资金下达后,市民政局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经项目实施单位申请后拨付资金,资金拨付及时。
(3)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5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分,得5分,得分率100%。项目资金使用遵循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拨付具有的完整审批流程,手续合规齐全,资金用途符合项目预算批复会计核算严格遵守法规制度与内控规范。
2.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下设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采购程序规范性、项目台账规范性、绩效自评开展情况5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18分,绩效评价得分15分,得分率83.33%。
(1)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5分,根据评分标准扣2分,得3分,得分率60%。扣分原因及相关说明:市民政局制定了《开远市民政局项目立项管理制度》《开远市民政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预算和支出、项目实施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出规定,但规定内容简略,仅指出工作要求,对工作环节未做出具体明确要求,不能很好的指导项目相关工作的实施。
(2)制度执行有效性满分5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分,得5分,得分率100%。市民政局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恪守项目管理程序及各项制度规范,无违规操作情形;财务工作严格依照居家养老服务相关管理办法推进,资金使用合规有序;项目精准结合工作进展与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监控及绩效自评工作。
(3)采购程序规范性满分4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分,得4分,得分率100%。养老服务提升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采购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规定。
(4)项目台账规范性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分,得2分,得分率100%。养老服务提升项目根据“一人一案”原则,建立个人服务台账,登记服务记录。
(5)绩效自评开展情况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扣1分,得1分,得分率50%。扣分原因及相关说明:市民政局每年度终了进行项目自评,但自评上门服务人数为600人次,与统计数11,234人次不符。
(三)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指标分值32分,绩效评价得分30分,得分率93.75%,主要从产出数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产出质量4个方面反映项目产出情况。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数量指标
产出数量,下设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床位数、上门服务数量(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2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12.00分,绩效评价得分12分,得分率100%。
(1)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床位数满分6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分,得6分,得分率100%。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适老化改造)服务完成所有设备安装及适老化施工302户,家庭床位信息化及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服务完成所有信息化设备安装300户,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平台系统完成设计开发并上线试运行。
(2)上门服务数量(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满分6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分,得6分,得分率100%。根据统计,2024年上门服务11,234人次,平均服务人次64.05次。
2.质量指标
质量指标,下设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质量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质量2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10分,绩效评价得分8分,得分率80%。
(1)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质量满分5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分,得5分,得分率100%。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改造通过市民政局组织的验收,验收结论“合格”。
(2)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质量满分5分,根据评分标准扣2分,得3分,得分率60%。扣分原因及相关说明:市民政局未组织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满意度评估,根据市民政局自评项目满意度反馈为85%。
3.时效指标
时效指标,下设建设完成时限1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5分,绩效评价得分5分,得分率100%。
(1)建设完成时限满分5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分,得5分,得分率100%。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根据合同约定,上半年在2024年4月结束,下半年服务期为2024年9月-10月,承接方均在服务期内完成合同约定服务人次、服务内容要求。
4.成本指标
成本指标,下设成本节约率1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5分,绩效评价得分5分,得分率100%。
成本节约率满分5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分,得5分,得分率100%。项目按照合同约定价款进行结算,额外增加服务内容不由财政承担,项目结算未超合同约定。
(四)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效益指标分值24分,绩效评价得分18.33分,得分率76.38%,主要从社会效益、可持续性影响和满意度3个方面反映项目过程管理的规范性。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下设居家和社区服务能力和品质1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8分,绩效评价得分0分,得分率0%。
居家和社区服务能力和品质满分8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分,得8分,得分率100%。项目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为养老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围绕老人生理需求实施防滑、扶手加装、智能监测等改造,匹配老年群体养老需求,有效消除居家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居家养老的安全性与便捷性,切实增强老年群体的幸福感与获得感。
2.可持续性影响
可持续性影响,下设项目可持续性1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6分,绩效评价得分3分,得分率50%。
项目可持续性满分6分,根据评分标准扣3分,得3分,得分率50%。扣分原因及相关说明:项目有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项目相关工作人员满意度83.33%,但项目资金依赖财政资金,财政资金下达额度不一,财政资金额度下达影响年度内项目实施期,2024年度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期为2024年1月-4月、9月-10月,其他时间财政资金未做保证,2023年服务期为2023年3月-12月,2024年较2023年财政资金保障期缩短。
3.满意度
满意度,下设综合满意度1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10.00分,绩效评价得分7.33分,得分率73.30%。
满意度满分10.00,根据评分标准扣2.67分,得7.33分,得分率73.30%。本次问卷项目相关工作人员问卷满意度83.33%,社会公众满意度66.67%,综合满意度=83.33%×40%+66.67%×60%=73.30%。
本次绩效评价利用问卷星开展问卷调查工作,收回相关工作人员调查问卷A卷6份.调查问卷反映项目护理人员短缺,人均服务负荷过重和智慧设备操作指导不足的问题,影响项目可持续运营的因素有财政资金依赖度高,无社会捐赠/个人付费补充、服务人员流动性大,招聘难和农村老人支付意愿低,服务覆盖难,同时提出配备农村服务专用电动车(减少赶路时间)、提供夜间服务意外险、增加护理人员数量(降低人均服务负荷)和提供方言版服务手册(方便农村老人沟通)的工作建议。
收回社会公众调查问卷6份,有效问卷6份。问卷反映社会公众对项目的了解主要来源于社区公告/宣传栏、政府官方平台(网站/公众号)、媒体报道(电视/报纸/短视频)和志愿者宣传,社会公众认为项目主要内容为居家上门护理(如助浴、康复)、家庭适老化改造(如装扶手、防滑垫)和社区助餐服务(如上门送餐、食堂就餐),问卷认为项目解决了“吃饭难、护理难”问题(如独居老人无人做饭)、减轻了子女照护压力(如无需频繁请假照顾老人)、提升了老年人幸福感(如多了社交机会、生活更安全和对农村老年人的帮助更明显(如解决交通不便导致的服务难)。
八、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财政资金保障不充分,项目可持续性不足
项目对财政资金依赖大,但受财政财力影响,每年度财政资金下达时间、下达金额不一,导致每年度可投入项目资金不一致,影响项目连续性实施。2024年度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期为2024年1月-4月、9月-10月,其他时间财政资金未做保证,2023年服务期为2023年3月-12月,2024年较2023年财政资金保障期缩短
(二)项目管理制度缺失
市民政局制定了《开远市民政局项目立项管理制度》《开远市民政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预算和支出、项目实施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出规定,但规定内容简略,仅指出工作要求,对工作环节未做出具体明确要求,不能很好的指导项目相关工作的实施。
九、建议
(一)调整财政资金保障范围,提升服务品质
建议市民政局根据本级财政资金情况,深入调研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需求,调整上门服务内容,改变原有的服务思路,调整为个性化、针对性的服务内容,减少一般性“扫地”“洗脸”等服务内容,将资金投入到服务对象必须性服务项目上,提高资金使用效能,提升项目服务质量。
(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
建议市民政局制定对第三方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考核管理办法,采取购买服务、实地排查等方式,细化考核内容,常态化核实服务机构服务内容落实情况,征集服务对象实施服务反馈。
十、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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