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司法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740
  •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23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监督索引号53250200131501000

开远市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远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开远市司法局担负着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诸多职能,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群众的最前沿,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高位推进,提升依法治市水平。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建设保障力度;二是强化法律服务,促进党政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三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提升政府公信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四是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2.法治助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二是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三是狠抓法治文化建设;四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五是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3.稳字当头,助力平安开远建设。一是强化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能力。二是认真落实特殊群体管理服务工作。

4.党建引领,打造司法行政铁军。一是狠抓政治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素质。二是深入践行作风革命,效能持续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和政治处及7个派出机构,包括:办公室、法治调研与督察科、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普法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室、装备财务保障科、科技信息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开远市法律援助中心

2.云南省开远市公证处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开远市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开远市司法局

2.开远市法律援助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3.云南省开远市公证处

纳入开远市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开远市司法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

年末其他人员7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7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司法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459.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7.81万元,占总收入的98.5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11.16万元,占总收入的0.7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10万元,占总收入的0.6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5.34万元,增长6.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4.68万元,增长6.2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3.13万元,增长39.02%;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7.53万元,增长293.6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司法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45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5.16万元,占总支出的64.77%;项目支出501.82万元,占总支出的34.3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12.18万元,占总支出的0.8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6.38万元,增长7.0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2.30万元,下降3.30%;项目支出增加123.58万元,增长32.6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5.10万元,增长71.89%;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5.1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74.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1.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司法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1.8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本年特定项目类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开远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支出18.84万元、开远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支出11.62万元、开远市八五普法经费支出22.02元、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基建缺口资金支出50万元、开远市法律援助工作经费支出3万元、开远市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支出3万元、法治政府创建工作经费2.45万元、开远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经费6.45万元、市司法局机关运行补助经费9.17万元、“两新”党组织基础保障规范化建设工作经费0.14万元)和上级资金下达的项目经费支出375.27万元,主要涉及普法宣传、基层司法业务、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业务,本年度各个项目已顺利开展并达到预期效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司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7.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11%。与上年相比增加84.68万元,增长6.50%,本级和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比上年度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支出“两新”党组织专项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157.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40%。主要用于司法行政运行、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业务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8.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和遗属生活补助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69.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8%。主要用于医保、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1.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5万元,决算为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5万元,决算为7.6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6.87%,完成年初预算的156.9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万元,决算为1.1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13%,完成年初预算的76.8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司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5万元,支出决算为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5万元,决算为7.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9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万元,决算为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8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本年开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和全国智慧矫正中心等工作,车辆使用频率增多,加之车辆老化,燃油费上涨,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71万元,增长24.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46万元,增长23.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5万元,增长27.7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本年开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和全国智慧矫正中心等工作,车辆使用频率增多,加之车辆老化,燃油费上涨,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司法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65万元,比上年增加8.45万元,增长13.81%,主要原因是本年我局单独向市财政申请追加了公用经费,用于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开支。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我局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开远市司法局资产总额1,082.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60万元,固定资产1,002.0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69.22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4.6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7.47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3项,账面原值11.7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5.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7.3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7.3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联系电话:0873-7223571                                                                                                   联系人:周宁



监督索引号53250200131501111




附件【开远市司法局(汇总)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