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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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1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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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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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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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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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司法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
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开远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目前人民调解员的待遇偏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的发挥,制约了人民调解人民调解事业的健康发展。实施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方案,可以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促进各类矛盾纠纷积极化解,有利于提升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有利于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
(2)项目内容 :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政策,是对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含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调解成功并规范制作人民调解卷宗的案件,进行一案一补,每季度考评兑现一次。是一种激励机制,不属于人民调解员的固定报酬。
(3)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全市共考核合格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案件1501件,发放奖补金18.18万元,执行率100%。
2.项目绩效目标。
提高我市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及时化解民间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开远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阶段性目标为对人民调解员2021年调解成功并规范制作人民调解卷宗的案件,进行一案一补,每季度考评兑现一次,确保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正常开,有序运行,切实维护开远社会和谐稳定。
(二)开远市社区矫正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根据《关于统筹做好云南省社区矫正信息化工作的通知》、《云南省社区矫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县级智慧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的通知》、《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河州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智慧矫正工作水平,不断提升防范风险的能力,提升智慧矫正管理水平,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开远市社区矫正持续安全稳定。
(2)项目内容:一是加强社区矫正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社区矫正法知晓率,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执法培训力度,提高社区矫正教育监管工作质量;三是定期召开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四是加快社区矫正中心功能室升级改造,配备社区矫正执法设备、装备,提高智慧矫正工作水平,通过定位监管,动态管控,及时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轨迹、活动范围,精准管控社区矫正对象,有效预防和减少脱管现象和重新犯罪,促进了社会稳定。
(3)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度,开远市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市级投入经费2.45万元,用于社区矫正工作日常支出2.45万元,执行率100%。
2.项目绩效目标。
(1)加大对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其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2)根据社区矫正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要求,加强社区矫正场所建设,推广实施提级管理;(3)加大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力度,推进监管工作的科学化、智能化,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避免脱管及重新违犯罪;(4)加大对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力度,不断提高信息核查率和核查质量;(5)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三)开远市法律援助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法律援助制度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保障人权等方面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2)项目内容:对全市律师、法律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及值班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补贴。
(3)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度,开远市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市级拨款3万元,并依据开远市2021年法律援助案件数及值班情况,共兑现援助经费3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提高我市律师、基础法律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主动性,让弱势群体能够得到及时高效的法律援助,充分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开远市依法行政经费项目
1.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根据《开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0年)》和《云南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云治省委〔2021〕6号)规定,为在我市实现法制政府建设目标和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
(2)项目内容:改革整合行政复议职责,构建科学、统一的行政复议体制,建立健全高效便民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开展行政复议办案场所、人员管理、工作流程规范化建设,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专门队伍,逐步实现行政复议专业化、高效化、信息化和智能化。
(3)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度,收到市财政拨入开远市依法行政经费3.56万元,实际支付3.56万元,执行率100%。
2.项目绩效目标。
推进我市各执法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树牢“执法为民”理念,坚持行政执法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统一”,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五)开远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进行研究,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决策部署和有关会议精神,推进我市法治开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2)项目实施内容:《中共开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
(3)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度,收到市财政拨入开远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12.87万元,实际支付12.87万元,执行率100%。
2.项目绩效目标。
推进我市法治开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完成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对我市法治建设成效考评。
(六)开远市“八五”普法经费项目
1.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转发“八五”普法规划》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确保开远市“八五”普法工作有效实施。
(2)项目实施内容:一是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深入开展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村群众、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三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夯实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3)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度,收到市财政拨入开远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18.31万元,实际支付18.31万元,执行率100%。
2.项目绩效目标。
一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形成各部门联动大普法的工作格局,在全市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二是充分发挥我市“八个一”普法阵地群作用,推动全市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开展面向全民的生动普法活动,积极传播普及法律知识,弘扬践行法治精神,培育建设法治文化,使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三是推动“八五”普法工作纵深发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骨干队伍的管理,扎实提升普法工作者整体素质,四是进一步拓展深化“法律六进+N”法治宣传。五是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普法效果。
(七)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做好开远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地区工作。
(2)项目实施内容:围绕职能科学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着力解决政府职能转变与“放管服”改革不同步的问题,把优化政府机构职能配置作为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的核心任务,清晰合理确定政府及部门职责权限,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3)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度,收到市财政拨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经费8.52万元,实际支付8.52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扎实推进开远市法治政府建设,争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地区。
(八)开远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基建工程缺口资金补助经费项目
1.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开远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于2011年12月经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远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投资【2011】2953号)文件,同意立项建设。本项目于2018年8月22日正式开工建设,于2019年12月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截止2021年12月,我局已支付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款434.70万元(其中:主体工程394.70元,附属工程40万元),还欠工程款156.45万元。
(2)项目实施内容:由于我局资金来源有限,无法按期支付工程款,导致承建商拖欠农民工工资,容易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还需支付开远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基建工程缺口资金156.45万元。
(3)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度,收到市财政拨入业务用房建设基建工程缺口资金补助40万元,实际支付40万元工程款。
2.项目绩效目标。
整合现有资源,将独立的开远市司法行政业务用房投入使用,确保提升开远市司法行政业务、各项活动正常开展,有序运行,切实维护开远市正常的办公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稳定。努力争取市级资金,按期归还工程欠款,避免出现承建商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
(九)开远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后期费用补助经费项目
1.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开远市司法局业务用房于2019年12月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后期需支付骋用第三方进行决算审计及业务用房产生相关费用。
(2)项目实施内容:主要用于开支司法局业务用房后期相关费用。
(3)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度,收到市财政拨入业务用房后期费用补助经费7.17万元,实际支付7.17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骋用第三方进行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并出具了审核报告。同时,保证业务用房使用的相关费(水电费)支出。
(十)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我单位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全面协调、推进、管理工作。项目领导小组下设5个项目实施组(由各个项目科室人员组成),经费保障组(由装备财务科人员组成),监督管理组(由政治处人员组成)。按照《开远市司法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对各个项目进度进行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并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率。
按照《开远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办法》,严格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始终坚持节支增效理念,项目经费由财务统一管理,项目使用的负责人按经费开支范围经手相关报销凭证,按照我局经费报销审核流程,签字完毕后交财务审核、报销。严格控制项目资金开支标准,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科学合理的编制和安排预算,规范管理,严格审批经费支出明细,避免不必要的支出。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了解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涉及项目10个,其中:市级财政支出项目9个,上级转移支付项目1个。
3.绩效评价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涉及项目1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9个,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项目1个,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个,政府投资基金项目0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0个、地方政府债务项目0个。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使绩效再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我局计划财务保障科牵头,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前期准备:一是评价工作组收集整理项目相关资料;二是组织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组织实施:组织填报资金使用情况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和撰写项目绩效报告,并将绩效评价报告和资料报绩效评价工作组。
三、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自评结论
部门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数量10个,评价结果为“优”10个,“良”0个,“中”0个,差0个。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项目1(开远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严格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机制。按照“谁调解,奖励谁”的原则,对基层人民调解员调解成功且符合审核条件的矛盾纠纷案件给与奖励。2021年,全市共考核合格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案件1501件,发放奖补金18万元。
2.项目2(开远市社区矫正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全年召开开展社区矫正管理成员单位工作联络协调会议4次,社区矫正业务培训2次,提高其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2021年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严格执法、从严监管社区矫正对象,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3.项目3(开远市法律援助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2021年度,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民事和刑事660件,不包括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13次,已完成律师、法律工作者培训2次,全年法律受援人数达1133人,代写法律文书149件,接听法律服务热线解答法律咨询560余次,现场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收到群众锦旗3面。为实现司法公正、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4.项目4(开远市依法行政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2021年,共开展政府法制业务人员培训1 次,行政复议案件办结率达到100%,政府法制业务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我市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来抓,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得到全面纵深推进。
5.项目5(开远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坚持党对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多次召开会议讨论研究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全市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1次,“法律六进”宣传覆盖率98% ,全年统计州局、省局刊物上稿数46次;严把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六关”。严把政治关,严把政策关,严把法律关,严把内容关,严把格式关,严把文字关;坚决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聚力联防联控,组织人员到社区开展疫情排查,宣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6.项目6(开远市八五普法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1)组织开展农村群众普法治宣传活动21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0万余份。(2)全市法制副校长开展法治课81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12次。(3)开展全市领导干部普法专题培训1次。
7.项目7(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2021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得到全面纵深推进,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机制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水平持续提高;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高质量推进;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不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日益完善;行政权力监督更加规范有力。各项工作都按预期目标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8.项目8(开远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基建工程缺口资金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2021年,我局支付工程欠款40万元,减少了工程欠款,司法行政业务也正常运转。
9.项目9(开远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后期费用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2021年,我局业务用房后期费用(如工程结算费、工程决算审计费、水电费)均按期支付完毕。
10.项目10(2021年中央和省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后,提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办案业务和业务装备水平以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职能,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质量和法治保障工作水平,维护开远的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平安开远”建设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我单位组建了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便于及时发现项目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加以改进。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实施,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实施规范。
2.绩效工作逐步规范化。通过近年来的绩效评价,我单位制定了《开远市司法局绩效管理办法》,绩效管理工作分工明确、责任清楚,项目科室通过绩效评价,对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的使用上更清楚、明白,也利于年初预算时,设置的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值更为精准。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对于绩效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把预算绩效简单等同于工作目标、工作考核和业务管理。
2.绩效目标和指标往往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制定,设定值与完成值会出现比差较大的情况。
3.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部分特色指标缺乏数据支持和可行的分析测评,绩效指标体系有待完善。
六、有关建议
因我单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涉密,且每年州司法局都组织各县市对当年上级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建议市级开展绩效评价时,仅需对市级项目绩效评价。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开远市司法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开远市司法局
2022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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