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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1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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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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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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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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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开远市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
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拟定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制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3)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4)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工作。指导法律顾问、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
(6)负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12348”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工作。
(7)指导、管理、监督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管理人民陪审员工作;会同人民检察院指导、管理人民监督员工作。
(8)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和后勤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
(9)承办开远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开远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和政治处及下辖7各乡镇司法所,包括:办公室、法治调研与督察科(政策研究室)、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督科、普法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装备财务保障科、科技信息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开远市法律援助中心
(2)云南省开远市公证处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统筹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紧扣问题短板,紧紧围绕开远高质量跨越发展工作中心和重点,全面落实今年的各项任务:①坚持党建引领司法行政工作,锻造新时代政法强军;②围绕法治开远建设,提升依法治市工作的高度;③围绕“八五”普法规划,提升普法宣传的深度;④围绕司法为民宗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广度;⑤围绕基层社会治理,提升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工作的力度;⑥围绕便民利民为民,提升法律援助和公证的温度。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进一步提升依法治市工作深度。充分履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作用,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开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努力建成“一个统筹,四项职能”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工作格局。继续推动《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实施意见(2021-2025)》、《中共开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4年)》的组织实施,高质量法治开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2.进一步提升法治保障工作水平。一是切实加强对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全市各级调解员依法调解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大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接边地区联防联调组织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加大接边地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三是提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保障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漏管,顺利完成帮教和改造任务。四是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3.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质量。一是规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功效。二是不断拓宽法律援助渠道,以提质增量为重点,强化对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做到应援尽援。三是积极推动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提高律师办案比例,加强和完善法律援助站律师值班制度。四是加强对律师公证行业的监督管理,强化律师党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律师公证行业的执业形象和职业道德。
4.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深入抓好加强干部职工思想和政治教育,抓实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干部能力建设,营造部门风清气正,奋发有为的干事氛围。
5.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建好司法行政业务用房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机关信息化、智能化、规范化项目建设工作,全力打造“智慧司法”。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全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围绕职能科学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着力解决政府职能转变与“放管服”改革不同步的问题,把优化政府机构职能配置作为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的核心任务,清晰合理确定政府及部门职责权限,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严格贯彻实施《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
3.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加强对国务院新颁布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学习宣传,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我市配套制度和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
4.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系统和资格管理系统。
5.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履行法院生效裁判。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6.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落实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调解规定(试行)》《云南省信访条例》。
7.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8.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和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的安排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认真履行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实年度工作部署、年终工作报告。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科学设立绩效评价指标。在市财政局指导下,组织业务科室开展了项目绩效事前评估工作,对市级预算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指标设立,并制定评价实施方案。
2.开展重点项目绩效再评价。按照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步骤,采取项目部门自评—财政部门核查—专业中介机构量化评价的方式开展重点项目绩效再评价。
3.有序推行绩效运行监控。按照市财政统一安排,我单位开展 2021年度1-9月绩效运行监控自查工作,对1-9月部门整体收支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有利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设定更合理、科学的绩效目标。
4.重点评价结果上报和公开。评价工作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财政局审批。经审批后,依法将重点评价项目的评价报告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1年度市财政批复我单位部门预算总收入905.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05.46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905.4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05.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7.46万元,项目支出58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本年收入1,119.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3.91万元,其他收入5.8万元;本年支出1,144.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5.43万元,占总支出的72.14%;项目支出318.72万元,占总支出的27.86%。
3.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度,市级财政批复预算数905.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05.46万元。全年实际收入1,119.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3.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0万元,其他收入5.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4.74万元。本年实际支出1,144.15万元,预算执行率99.97%。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度财政资金项目实施后,提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办案业务和业务装备水平以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职能,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质量和法治保障工作水平,维护开远的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平安开远”建设。具体情况是:
1.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开远。(1)依托红河州以及开远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家宣讲团在全市各领域广泛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宣传活动。宣讲范围辐射全市机关、乡镇(街道)、村(社区)等组织,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21场次。(2)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学法用法工作,多次召开会议讨论研究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同频发展,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3)制定印发《开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法治督察工作计划》、《中共开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度云南省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法治建设工作约谈制度,对2020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排名末位的6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2.坚持严格执法,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1)2021年以来我市行政执法单位办理行政许可15674件,办理行政处罚2156件,开展行政检查71583次,司法局对75件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备案审查;(2)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截至目前,我市各有关部门通过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方式合计办理政务事项1847件,申请人进行了书面承诺并签名。(3)认真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听证工作。2021年以来,办结行政复议案件36件,立卷归档45件,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办案单位进行整改。(4)2021年9月经依法治州办和依法治省办推荐,我市作为全省三个县市之一,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我市相继召开了法治政府创建启动会、推进会,目前已确定为云南省唯一一家进入实地评估的县市。
3.深入推进普法宣传教育,营造法治社会氛围。(1)多措并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1年全市法制副校长共上法治课81余堂,制作青少年法治宣传栏2块,标语宣传25条;联合举办 “清风廉韵 法治开远” 第八届廉政法治书画摄影剪纸展,共展出320件我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和法治建设中创作的书画摄影剪纸作品,全市共有75个单位1632人次观展。(2)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了“三下乡”、“3.05学习雷锋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助残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6.5”环境保护、网络安全宣传周、“12.4”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
4.多措并举,切实加强社会治理工作。(1)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实效。2021年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72件,调解成功1067件。其中,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纠纷25件,调解成功25件;人民调解参与化解信访纠纷11件,律师参与接待会商信访事项12件;个人调解室调解纠纷68件,调解成功68件。(2)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抓牢特殊人群管理。一是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工作,2021年来共召开联席会议4次,全市现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共有252人,组织集中教育1343人次,个别教育1162人次,组织公益活动1493人次,进行心理辅导13人次,落实承包田89人次,完成调查评估意见书45份,社区矫正人员未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情形。
5.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1)整合全市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53人到全市78个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2)推广使用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共有13台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分布于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7个乡镇(办事处)和3个社区,用于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3)将凤凰社区建设为开远市品牌化规范化特色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示范点,让群众享受特色化、专业化、定制化、多元化的贴心服务。(4)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8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共24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8人次,受教育人数达470余人。(5)对全市6家律师事务所34名专职律师开展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处理了首起以律师名义办理法律事务的1名违法人员,责令其停止非法执业,并罚款85615.14元,有效规范了我市法律服务市场。
6.提升法律援助和公证服务质量。(1)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应援尽援。2021年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76件(其中,刑事类345件,民事类305件,认罪认罚426件),受援人数达1076人,接听法律服务热线解答法律咨询500余次,现场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25.91万元。(2)充分发挥公证职能,服务于民。开远市公证处制定实施了《“公证下沉,服务农村”主题活动方案》,在羊街乡、大庄乡、中和营镇驻点办证现场提供法律咨询30余人次,现场为当事人办结公证案件4件。2021年办理公证147件,为当事人办理减免公证费用案件3件,共收取公证费83149.5元。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本年度,成本指标:“三公”经费控制率未完成,原因是:我单位在2021年新购入了1张执法执勤车辆,导致实际发生数超过了年初“三公经费”预算数。
三、绩效自评结论
开远市司法局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合理,具有可实现性;预算编制科学,重点支出得到有效安排,在职人员控制到位,政府采购、资金使用合规,管理制度健全,基础信息完善,预算进度有效执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与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相符,结转结余资金有效控制,年初设定绩效目标已基本完成,职责履行到位,履职效益明显。开远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7.5分,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情况指标满分为15分,实际得分15分,占该项满分分值的100%,具体分析如下:
1.目标设定情况:我单位年初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制定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目标值清晰、细化、可衡量。
2.预算配置情况:我单位本年度预算编制完整,与履职目标相匹配,编制依据充分;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因年初无项目支出预算,不存在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情况指标满分为20分,实际得分17.50分,占该项满分分值的87.50%。具体分析如下:
1.预算执行情况:①2021年度结转结余5000元,主要是由于该经费12月末才拨入,已无法在当年形成支出,导致2021年结转结余变动率1.2%,故扣减0.5分;②我单位因在2021年购买执法执勤车辆一张,故“三公经费”控制率达到296.67%,扣减1分;③本年度非税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和行政罚款,都已及时上缴国库;④在使用预算资金方面,我单位严格执行《开远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预算绩效管理:我单位严格执行《开远市司法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开远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绩效工作在市司法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进行预决算公开。
3.资产管理:我单位按照《开远市司法局资产管理办法》,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单位资产保存完整,按需配置资产,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对需处置资产按程序审批,处置收入上缴国库。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情况指标满分为35分,实际得分35分,占该项满分分值的100%,具体分析如下: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从重点工作办结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四个方面都达到了100%。
(四)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情况指标满分为30分,实际得分30分,占该项满分分值的100%。具体分析如下:
一年来,开远市司法局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职能,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质量和法治保障工作水平,维护开远的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平安开远”建设,人民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对于绩效评价的认识不够深入,把预算绩效简单等同于工作目标、工作考核和业务管理。
2.绩效指标往往根据项目上年度完成情况制定,对项目执行过程一些变动因素缺乏预见性,会存在绩效指标值设置偏低的情况。
3.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部分特色指标缺乏数据支持和可行的分析测评,绩效指标体系有待完善。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市财政局预算执行进度的相关要求,督促业务部室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切实加大预算执行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年底确保全部执行完所有的预算指标,全面完成单位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2.密切关注目标任务开展情况,确保实际工作切合绩效目标。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市财政局预算管理和绩效目标管理要求,紧紧围绕各个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任务,密切关注目标任务开展情况,适时调整自身工作方向和内容,确保绩效目标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我单位组建了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便于及时发现项目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加以改进。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实施,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实施规范。
2.绩效工作逐步规范化。通过近年来的绩效评价,我单位制定了《开远市司法局绩效管理办法》,绩效管理工作分工明确、责任清楚,项目科室通过绩效评价,对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的使用上更清楚、明白,也利于年初预算时,设置的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值更为精准。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开远市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开远市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名称:开远市司法局
2022 年4月15 日
附件【附件1-1-开远市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审核.docx】
附件【附件1-2-开远市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审核.xlsx】
附件【附件1-3-开远市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审核.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