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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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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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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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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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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再评价报告
开远市市级财政支出项目
绩效再评价报告
—开远市司法局2020年开远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项目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目 录
一、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二、基本情况表
三、开远市司法局2020年开远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项目绩效再评价报告
四、项目部门自评报告
五、相关附件
(一)《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开财字〔2021〕83号)
(二)开远市司法局2020年开远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项目绩效再评价评分表及调查问卷
(三)项目绩效再评价评分表
(四)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五)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六)报告书确认函
(七)开远市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中介机构实施认定表
(八)调查问卷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R
项目名称:开远市司法局2020年开远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项目
项目单位法人代码: 11532502015196181Y
支出科目编码:2040605
项目单位:开远市司法局
组织方式:主管部门□ 财政部门R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R 专家组□ 评价组□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基本情况表
一、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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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
袁春燕 |
联系电话 |
0873-7222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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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开远市东新路行政中心10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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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2020年1月-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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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投入额(万元) |
12.80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12.80 |
实际支出(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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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 |
|
其中:中央财政 |
|
1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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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 |
|
省财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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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财政 |
|
州财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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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 |
12.80 |
市财政 |
1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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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绩效评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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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标准分值 |
评分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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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 |
项目立项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3.00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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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合理性 |
3.00 |
3.00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3.0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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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落实 |
资金到位率 |
3.00 |
3.00 |
||||||||
到位及时率 |
3.00 |
3.00 |
|||||||||
过程 |
业务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00 |
3.00 |
|||||||
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
3.00 |
3.00 |
|||||||||
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
4.00 |
4.00 |
|||||||||
财务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00 |
3.00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3.00 |
3.00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4.00 |
4.00 |
|||||||||
产出 |
项目产出 |
实际完成率 |
10.00 |
9.00 |
|||||||
完成及时率 |
5.00 |
4.50 |
|||||||||
质量达标率 |
5.00 |
5.00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标准分值 |
评分分值 |
|||||||
产出 |
项目产出 |
资金使用率 |
5.00 |
4.53 |
|||||||
成本节约率 |
5.00 |
5.00 |
|||||||||
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与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相符性 |
5.00 |
5.00 |
|||||||||
效果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 |
20.00 |
16.00 |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10.00 |
8.66 |
|||||||||
三、项目单位报送资料评分(达标不扣分,不达标扣分) |
-5.00 |
0.00 |
|||||||||
合计 |
100.00 |
91.69 |
|||||||||
三、评价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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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值 |
优(≥90) |
良(90>得分≥80) |
中(80>得分≥60) |
差(<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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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分值 |
9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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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果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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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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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称 |
单位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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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林华 |
注册会计师 |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
|
||||||||
吴冬梅 |
会计师 |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
|
||||||||
鲁魁 |
评价人员 |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
|
||||||||
张群 |
评价人员 |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
|
开远市司法局2020年开远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项目绩效再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受开远市财政局的委托,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于2021年5月对开远市司法局2020年开远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项目进行绩效再评价。评价以开远市司法局报送的绩效自评报告和相关资料为基础,结合对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资料的现场检查,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6至2020年,是开远市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和全省全州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路子的关键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法治开远建设进程,对于开远市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主动融入州委“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战略,推动我市“生态城”“商贸城”“健康城”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实现开远科学发展、奋力跨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宪法法律全面深入实施,法治理念全面深入人心,各项事业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基本形成与开远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比较完备的政府规章体系、高效的地方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地方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地方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地方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开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强化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为全面推进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依法治市工作,根据《中共开远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2020年)》(开治市〔2016〕1号)文件,开远市司法局于2020年度申报预算时,申请开远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12.80万元,并经开远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依据《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经费支出预算的通知》(开财预字〔2020〕1号)文件,开远市司法局2020年开远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项目实际到位市级资金12.8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使用11.60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0.62%。
(二)项目绩效目标
开远市司法局2020年开远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项目申报项目资金时已设立绩效目标,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细化为: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执法检查与调研 |
≥2次 |
“法律六进”主题活动 |
≥4次 |
||
市级采用信息数量 |
≥36条 |
||
州级采用信息数量 |
≥60条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市领导干部普法专题培训 |
≥1次 |
质量指标 |
“法律六进”宣传覆盖率 |
≥98% |
|
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用法培训和参学率 |
≥90% |
||
预算资金使用率 |
≥95% |
||
时效指标 |
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完成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开远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成本 |
≤128000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普法规划顺利实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推动 |
全面落实 |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
全面推进 |
||
依法治理使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增强、减少社会矛盾 |
效果明显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广大人民群众满意度 |
≥90% |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根据《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开财字〔2021〕83号)要求,开远市司法局的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认真收集整理开远市财政局预算拨付的,开远市司法局2020年开远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项目相关的项目申报、绩效目标制定、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台账等资料,并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开展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并上报,自评分值为99分,结果为优。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了解开远市司法局2020年开远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二)绩效评价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2.《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管理的通知》(云财绩〔2013〕46号);
3.《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红政办发〔2007〕233号文件);
4.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监察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红财绩〔2012〕5号);
5.《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171号文件);
6.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7.《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开财字〔2021〕83号);
8.其他相关资料。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按《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的规定,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
(1)指标体系设置
根据项目特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并按照15%、20%、35%、30%的权重进行评分。具体评分标准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各项指标对应的考核内容和范围进行确定。
“投入”指标由“项目立项、资金落实”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细化为5个三级指标,13个评分项,其中包含2个定量评分项和11个定性评分项。主要考核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
“过程”指标由“业务管理、财务管理”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分解为6个三级指标和18个评分项,均为定性评分项。主要考核项目组织保障情况、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监督检查、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财务监控有效性。
“产出”指标由“项目产出”1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1个二级指标分解为6个三级指标,6个评分项,均为定量评分项。主要综合考核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资金使用率、成本节约率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与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相符性。
“效果”指标由“社会效益、受益对象满意度”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分解为5个三级指标,5个评分项,均为定量评分项,主要综合考核社会效益、受益对象满意度情况。
(2)评价标准
主要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分标准,共设置42个评分项,其中13个定量标准、29个定性标准。定性标准采用两段评分法和分段评分法,定量标准主要针对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等按百分比计算得分,具体评价标准详见开远市司法局2020年开远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项目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3.评价方法
本次针对开远市司法局2020年开远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项目绩效再评价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评与中介机构评价相结合的办法。为确保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真实可靠,采用审阅资料、现场调研、实地评价、数据分析、问卷调查法等方法进行评价进行。
(1)审阅资料
收集与项目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资料,形成绩效再评价的基础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查阅项目立项申报文件、项目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自评报告,对需要现场调查的问题做好记录。具体为:①对实施单位上报的自评报告进行认真审阅,核实项目单位自评工作是否按要求完成,评价完成的效果和质量,收集绩效评价的基础数据;②对项目实施单位填报的资金使用情况表、项目完成情况表进行审阅,对资金使用通过实地调查、原始凭证查阅等进行核实;③收集项目绩效的相关资料并结合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结果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
(2)现场调研
通过调研,进一步了解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及绩效目标申报和实现情况,结合项目特点制定评价指标体系。
(3)实地评价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分工,采用资料收集与数据填报、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实地评价。在绩效评价实施过程中,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收集评价数据、资料;同时发放调查问卷调查项目的综合满意度及其他与评价相关的信息。
(4)问卷调查法
通过现场调查与交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寻求完善相关政策和项目实施的建议,着重对项目产出和效果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为项目实施效果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基础。
(5)数据分析
依据项目设立时的预算申报文件、预算批复下达文件,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项目实施内容与批复预算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开展的问卷调查,评价项目预期效果和效益实现程度。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使绩效再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开远市财政局预算科牵头,云南永盛会计事务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绩效再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前期准备:一是评价工作组收集整理项目相关资料,研究设计项目再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二是开远市司法局组织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组织实施:一、开远市司法局自评。组织填报资金使用情况表、评分表和撰写项目绩效报告,并将绩效评价报告和资料报绩效评价工作组。二、评价工作组进入项目实施单位开展现场绩效评价工作。
综合评价:整理、分析开远市司法局报送的绩效再评价工作资料,结合现场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结论,撰写再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情况指标满分为15分,实际得分14分,占该项满分分值的93.33%,具体分析如下:
1.项目政策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项目年初设定绩效目标合理,但绩效指标明确性不足。
开远市司法局2020年开远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项目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发文,申报程序符合要求,但项目年初设定绩效目标时,部分绩效指标明确性不足。
2.资金保障责任明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资金预算准确。
依据《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经费支出预算的通知》(开财预字〔2020〕1号)文件,开远市司法局2020年开远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项目资金预算数为12.8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为12.80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已使用11.60万元,具体支出如下:办公费0.20万元,劳务费10.00万元、培训费1.23万元、差旅费0.17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和及时率为100.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情况指标满分为20分,实际得分20.00分,占该项满分分值的10.00%。具体分析如下:
1.项目管理方面。开远市司法局依据《开远市司法局项目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管理;项目由开远市司法局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督到位。项目采购程序合规,项目实施程序合规,项目信息公开、公示完整及时,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2.财务管理方面。开远市司法局依据《开远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办法》执行财务管理,项目资金使用合规;项目实行了专账核算且项目支出审批严格按制度执行。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情况指标满分为35分,实际得分33.03分,占该项满分分值的94.37%。
开远市司法局2020年开远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项目年初设置绩效目标10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完成9项,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为90%,质量达标率为100%,具体明细详见下表。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实际完成情况 |
是否完成 |
开展执法检查与调研 |
≥2次 |
2次 |
是 |
“法律六进”主题活动 |
≥4次 |
200余场 |
是 |
市级采用信息数量 |
≥36条 |
36条 |
是 |
州级采用信息数量 |
≥60条 |
67条 |
是 |
全市领导干部普法专题培训 |
≥1次 |
1次 |
是 |
“法律六进”宣传覆盖率 |
≥98% |
100% |
是 |
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用法培训和参学率 |
≥90% |
100% |
是 |
预算资金使用率 |
≥95% |
90.60% |
否 |
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完成率 |
≥100% |
100.00% |
是 |
开远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成本 |
≤128000元 |
115,988.15元 |
是 |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开远市司法局2020年开远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项目到位资金12.80万元,使用资金11.60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0.62%。
3.开远市司法局2020年开远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项目预算批复金额为12.80万元,实际支出金额为11.60万元,成本节约率为9.37%。
4.开远市司法局2020年开远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90%与项目资金支付进度90.62%相符。
(四)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情况指标满分为30分,实际得分24.66分,占该项满分分值的82.20%。具体分析如下:
通过现场调查得出,通过2020年开远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项目实施,能够保障社会稳定发展,全面落实普法规划顺利实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推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使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增强、减少社会矛盾。
通过现场满意度调查,项目实施满意度为86.57%,项目受益者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有待提高。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开远市司法局2020年开远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项目绩效再评价得分为91.69分,评价等级为“优”。具体得分如下表:
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指标名称 |
标准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投入 |
15.00 |
14.00 |
93.33% |
过程 |
20.00 |
20.00 |
100.00% |
产出 |
35.00 |
33.03 |
94.37% |
效果 |
30.00 |
24.66 |
82.22% |
合计 |
100.00 |
91.69 |
91.69% |
单位报送资料评分(达标不扣分,不达标扣分) |
-5.00 |
0.00 |
100% |
综合得分 |
100.00 |
91.69 |
91.69% |
通过2020年开远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项目实施,能够保障社会稳定发展,全面落实普法规划顺利实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推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使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增强、减少社会矛盾。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安排建议
(一)以后年度预算应用安排建议
建议财政下拨预算资金前需要项目实施单位提供对应的项目绩效目标,同时按照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际完成工作量)下拨预算资金,确保资金的使用与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契合。
(二)评价结果公开
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开远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项实施年度自2020年1月开始,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为了确保整个项目能够有效地实施和开展,开远市司法局成立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业务科室对项目按总目标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并按照本单位内部控制要求,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规范报销流程和单据。
(二)存在问题
1.申报预算时绩效目标指标明确性不足
开远市司法局2020年开远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项目年初设定绩效目标时,项目绩效指标明确性不足,年初部分指标设定不合理,需年中进行指标调整;年初部分指标的指标值设置较低,计划完成数与实际完成数存在较大差异。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率未达100%
开远市司法局2020年开远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项目年初设定产出绩效指标10项,实际完成9项,实际完成率为90%。
3.项目收益群众的满意度不高
通过问卷调查,项目收益群众对开远市司法局2020年开远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项目的整体工作满意度为86.57%,未达年初设定的“群众满意度≥90%”目标。
(二)相关建议
1.加强绩效管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强化绩效目标管理。
建议提高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红财预〔2015〕97号)的通知“第十五条:绩效目标应当符合‘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要求的相关规定,在年初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时,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使绩效目标细化量化、清晰、可衡量。
2.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保证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3.加强项目管理,有效开展“法律六进”宣传活动,切实提高收益群众的满意程度。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