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司法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697
  • 发布机构
    开远市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7-03
  • 时效性
    有效

2019年开远市司法局部门绩效自评报告

2019年开远市司法局部门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开远司法局机构设置情况

开远市司法局是开远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是我市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机关,同时也是我市政法机关,承担着我市普法、依法治市、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管理等工作。根据上述职责,开远市司法局机关设9个内设机构和政治处。分别为:办公室(市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处突指挥中心)、法治调研与督察科(政策研究室)、社区矫正管理科、法制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装备财务保障科、科技信息科和政治处,派出机构为7个乡镇司法所。开远市司法局为行政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

2.开远市司法局主要工作职责

1)拟定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制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3)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4)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工作。指导法律顾问、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

6)负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12348”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工作。

7)指导、管理、监督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管理人民陪审员工作;会同人民检察院指导、管理人民监督员工作。

8)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和后勤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

9)承办开远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计划

1.科学设立绩效评价指标。组织由财政部门、项目单位和有关专家对重点评价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指标设立,并制定评价实施方案。

2.开展重点评价。按照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步骤,采取项目部门自评财政部门核查专业中介机构量化评价的方式开展项目重点评价。抓紧完成市级财政支出和预算管理绩效自评。

3.有序推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一是要制定好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明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目标、步骤、方法和要求;二是全面加强学习培训,了解和掌握自评操作的方式、方法,提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质量和水平。

4.重点评价结果上报和公开。评价工作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财政局审批。经审批后,依法将重点评价项目的评价报告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部门整体收入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

1.开远市司法局部门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00.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0.63万元。

2.开远市司法局部门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00.63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拨款收入757.13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拨款收入243.5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开远市司法局部门2019年度本年支出为1261.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9.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4%;其他资金支出为2.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16%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7.06万元,占总支出的56.94%;项目支出542.16万元,占总支出的43.06%,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单位的整体绩效目标:建立科学、有效的司法行政工作绩效评价体系,较好地实现了司法行政工作2019年的整体目标。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在强力推进法治建设、强力推进人民调解、强力推进特殊人群管理、强力推进法律援助、强力推进法律服务,大力推进平安开远、法治开远建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2.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突出实绩的原则,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自我评价与组织考核相结合。根据部门职责和2019年部门岗位目标任务,对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创新等进行全面考核。绩效考核目标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单位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单位的中长期规划

3.绩效指标明确性:单位的整体绩效目标已细化分解为可量化的具体工作任务,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本部门年度任务数相对,与部门本年度预算资金相匹配。

(二)整体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方案

2019年我局部门预算按照预算编制要求,认真开展,按时编制绩效运行监控方案。与部门预算与履职目标衔接紧密,编制依据有相关业务工作指导文件、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

(三)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案

开远市司法局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内容包括:项目投入、过程管理、产出和效益四个方面,评价指标从经济性评价、行政效能评价、产出和社会效益评价展开,将指标体系分为三级,包括4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21个三级指标。

(四)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1.投入(18分)

1)预算编制规范性(2分):2019年我局部门预算按照预算编制要求,认真开展,按时编制。与部门预算与履职目标衔接紧密,编制依据有相关业务工作指导文件、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根据评分标准该项实际得分计2分。

2)绩效目标合理性(5分):单位的整体绩效目标为:建立有效的司法行政工作评价激励机制,结合我局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按照职责职能的划分,对司法行政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创新等进行全面考核。绩效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突出实绩的原则,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自我评价与组织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法规,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合理开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和重点费用开支,三公经费在去年支出基础上不增长。目标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单位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单位的中长期规划。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计5分。

3)绩效指标明确性(5分):单位的整体绩效目标已细化分解为可量化的具体工作任务,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本部门年度任务数相对,与部门本年度预算资金相匹配,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实际得分5分。

4)在职人员控制率(2分):我局2019年人员编制为44人,实际在职人员40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0%,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计1分。

5三公经费变动率(3分):我局2019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较2018年有所下降,变动率为-31.64%,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计3分。

6)项目支出安排率(3分):2019年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市级财政在年初预算安排上保障了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重点项目,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计3分。

2.过程(50分)

1)预算执行(20分)

预算完成率5分,2019年我局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为141%,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5分。

年初预算调整率3分,根据评分标准,我局2019年年初预算调整率为0,本单位该项指标得3分。

结转结余控制率5分,2019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控制率较2018年相比-88.28%,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3分。

三公经费控制率3分,我局2019年三公经费控制率为-31.94%,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计3分。

政府采购执行率2分,我局2019年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00%,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计2分。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2分。2019年按照政府对预决算规定的信息内容、时限实行公开;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计2分。

2)资金管理(20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5分。本局制定了《开远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开远市司法局公务接待制度》《开远市司法局执法执勤用车管理使用制度》等,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健全,具有较强的合法合规性和完整性,相关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计5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15分。2019年我局各项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计15分。

3.产出及效益(30分,其中:部门履职14分,履职效益15分)

12019年上年结余295.59万元(2018年末余额298.52万元,2019年上缴存量资金3.76万元,2019年机构改革法制办合并增加2018年依法行政经费0.83万元),2019年本年收入1,000.6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000.63(其中:人员经费608.81万元,公用经费74.25万元,项目经费317.57万元)。2019年本年支出1261.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4.29万元,公用经费72.78万元,项目经费544.18万元),2019年期末结余34.98万元。

22019年项目经费拨款收入为317.57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63万元(办案业务经费36万元,业务装备经费27万元);重点项目转移支付资金42万元(基层人民调解参与信访案件工作补助经费5万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费7万元,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补助14万元;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工作经费13万元);中央下达国家司法救助资金10万元;法律援助经费19万元(中央法律援助办案专款17万元,省对下法律援助专项经费2万元);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补助经费2万元;政法部门服装经费3.5万元;开远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省级转移支付基建配套拨款104万元。本级安排84.07万元,其中: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经费10万元;开远市七五普法工作经费13万元;开远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12.8万元;开远市依法行政工作经费5万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经费5万元;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市级配套经费38.27万元。

32019年度我局在财政预算项目实施后,围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和法律保障三项重点职能,提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办案业务和业务装备水平以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能力建设,维护开远的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平安开远建设。在部门履职方面满分为15分,自评14分,其原因为没有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工作任务,扣减1分。在履职效益方面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满分为15分,自评15分。

(五)年度工作总结

1.立足顺利重组,依法治市工作有序推进

1协调抓总,统筹推进依法治市工作。2019227日中共开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在市司法局挂牌成立;531日召开了中共开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614日市委办印发了《两规则一细则》等文件;619日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在依法治市工作中的目标及任务;1014日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成员单位全体会议,对年终冲刺阶段的具体工作提出要求,进一步压实各部门工作职责;124日开远市举行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邀请法律专家红河州司法局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彭希俊作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法治思维专题讲座,全年依法治市工作协调统筹推进。

2加强监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开展开远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工作,已审查31家,确认30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告;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时限报送备案,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备案66件;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件,受理3件、不予受理5件、申请人逾期未补正视为放弃申请1件,立案办结率100%,作出维持行政机关决定1件、审理驳回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1件,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1件;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2019年全市各部门行政调解1205件,调解成功1096件,调解成功率90.9%;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2.立足全民普法,做强法治宣传教育

1充分运用媒体,大力推进法治宣传。一是制播《法治开远》电视栏目、刊发《法治之窗》报刊栏目,2019年以来共制播12期,收到良好成效。二是编演制作法治微电影《法与情》,通过生动的故事情节,展现了法律援助的温度。三是制作《扫黑除恶开远司法行政在行动》《让法扎根村寨》微视频,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四是配合省司法厅、云南省电视台录制《情暖人间》——法治花开凤凰城专题栏目,歌颂法治人物先进事迹。五是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策划制作《我和我的祖国》快闪微视频,充分展示开远司法行政队伍精神风貌和法治工作者努力拼搏的奋斗姿态。六是在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拍摄《我和宪法》宣传片,让法治宣传的形式更加生动活泼,更加贴近群众生活。

2抓牢重点对象普法,提升法治宣传效果。一是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单位开展2019年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工作,坚持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33名拟任职领导干部参加了考试。二是抓牢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加强法制副校长管理力度,调整充实新一轮法制副校长人员,为全市59所中小学校选聘69名法制副校长和13名专家团队法制副校长,并于1022日举办了2019年法制副校长培训会,2019年度全市法制副校长共上法治课68堂;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之际,与市教体局、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联合举办开学第一讲活动,全年各单位开展各类送法进校园活动110场次。三是抓实农村群众普法工作。6月至8月集中开展了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由市司法局牵头,政法系统、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组建7个乡镇(街道)宣讲团,35名宣传成员以菜单式”“全覆盖的普法方式深入各乡镇(街道),在会议室、田间地头,小广场等地开展面对面、点对点的菜单式法治宣讲,并编印5000本《村(居)民法律知识读本》作为农村普法读本,为基层群众带来一次法治大餐。四是深入推进宪法七进活动。通过开展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军营、进农村、进网络等活动,把宪法学习宣传传播到开远每个角落,让宪法知识和宪法精神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入眼、入脑、入心。

3打造普法品牌,法治宣传成绩斐然。由于开远普法点面开花,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特色、见成效,开远普法工作得到省司法厅、州司法局的充分肯定。2019116日,开远市被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通报表扬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开远市如何做好县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工作组织实施两项工作经验分别在2019年度全州普法骨干培训班上作了交流;市司法局局长袁春燕荣获2018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称号,成为红河州唯一一位获此殊荣的法治人物。

3.立足平安开远、法治开远建设,做实法治保障工作

1结合司法行政职能,着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一是进一步加强深挖彻查工作,2019年来共集中排查93次,入矫谈话176次,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承诺书176份,走访监督328次,完成调查问卷328份,发放宣传材料8472份。市司法局和检察院每季度对各司法所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当前全市在矫的社区矫正对象中未发现有涉黑涉恶线索。二是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氛围。三是认真落实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告制度,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律师已代理涉黑恶案件15件,涉及律师39人次,全年无违规代理情形。

2坚持和弘扬枫桥经验,全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2019年来,全市调委会共排查纠纷251次,预防纠纷9件,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24件,调解成功1313件,调解成功率达99.2%,共考核以奖代补案件630件,兑现奖励金99900元。此外,认真规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工作,稳步推进诉调对接和访调对接工作,认真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进一步夯实维稳基础。

3提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管理水平。一是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工作。2019年来共召开联席会议3,全市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共有173人,20191-12月共组织开展社区服务1101人次,组织集中教育692人次,个别谈话教育914人次,进行心理辅导6人次,落实承包田37人,指导就业就学8人次,完成调查评估意见书23份,社区矫正人员未出现脱管漏管情形。二是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成立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示范基地。2019610日,在开远市轻工业园区海锦服装有限公司挂牌成立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示范基地,使其成为集教育、培训、劳动、食宿为一体的现代化教育培训基地,重点解决安置帮教人员就业难的问题,使其生活有着落、工作有保障、教育有实效,较好促进刑释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转化,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4.立足司法为民,做优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被列为云南省十大惠民工程之一,截至目前,已建成市乡两级7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78个,为群众提供了窗口化、一站式的便捷、精准、优质的法律服务平台,基本完成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任务。2019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64件,提供免费咨询6235人次,完成人民调解案件1324件,律师服务683件,公证事项439件;同时完成贫困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做到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援助率达100贫困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回应率达100%,贫困村、贫困户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5.立足提升效能,创新公证服务模式。531日,开远市公证处和红河州和信公证处实现合署办公,双方共同合理进行公证案件分流,统一收费和操作方式,共同研讨办理新型公证案件,进一步整合了公证资源,扩大了服务范围,做到了开远本市的机构和个人办证不出市,极大方便了群众办理公证事务的需求。2019年来,开远市公证处共办理各项公证479件,其中国内公证307件,涉港公证1件,涉台1件,涉外公证170件,收费176716.90元,提供法律援助6件,共减免公证费1800元。

6.立足服务基层,着力提升律师服务。组织律师成立法律服务团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行动,实地走访了30家民营企业,为15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调查,其中有5家中小型企业,10家小微企业。开展政策宣讲15场次,开展座谈讨论11场次,咨询问答30人次,发现法律漏洞12个,出具法律意见书5份,提出意见建议18条,引导民营企业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提高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受到了民营企业的欢迎,专项行动初步收到实效。

7.立足党建提升,抓实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1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载体,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市司法局党组把抓好主题教育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扣四句话总体要求,五句话具体目标,引领支部41名党员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不断将党性修养和担当意识植根于每名党员心中脑中。

2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提升党建工作质量。按照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工作要求,局党支部积极把党建工作融入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每月集中开展1次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用党建引领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3司法行政大讲堂为载体,创新党建工作形式。持续以司法行政大讲堂作为干部学习和提升素质的有效平台,将党的政治理论、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有机结合,按照领导干部带头讲,科室负责人主动讲,一般职工轮流讲的方式,每月安排1期集中学习,2019年共开展司法行政大讲堂”12期,参学人数达390余人次,司法行政大讲堂+党建的学习模式,已成为我局基层党建工作的一张亮丽名片。

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9年开远市司法局市级财政预算安排项目经费为102.31万元,涉及的项目共7具体为:2019年政法保障日常运行公用经费18.234万元,2019年开远市司法局七五普法工作经费项目经费为13万元,2019年开远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经费项目决算经费为5万元,2019年开远市司法局五五依法治市经费项目经费为12.80万元,2019年开远市司法局依法行政项目经费为5万元,2019年开远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市级配套经费项目38.2714万元。

(二)项目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2019年开远市司法局在项目绩效管理中,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实施事前编制绩效目标,事中绩效跟踪和评价,事后结果运用和绩效考核。根据《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司法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开远市司法行政机关工作实际,制定了《开远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办法》《开远市司法局项目管理办法》《开远市司法局差旅费管理制度》《开远市司法局培训费管理办法》《开远市司法局会议费管理办法》《开远市司法局资产配置及处置管理制度》《开远市司法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内部控制的6个业务层面: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的要求,认真对照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重点项目资金目标分解要求,明确细化责任制定分工方案,保证项目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体现了绩效管理、财政预算管理和司法行政财务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重点项目资金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2019年每个项目绩效指标,从产出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展开评价,绩效指标体系分为三级,包括2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根据部门职责和2019年部门岗位目标任务,对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创新等进行全面考核。

(三)绩效运行监控方案

2019年开远市司法局在项目绩效管理中,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建立相关制度,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在项目资金管理上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局机关制定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严格遵守内部控制有关规定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按照相关财经法规以及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对一切开支严格按财务制度办理,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定期以报表或口头方式向领导汇报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并对财务状况认真分析和调查研究,提出合理建议,在项目运行中有效开展监控工作。

(四)绩效运行评价方案

1.成立项目绩效管理的领导小组,配置相关工作人员。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组织局业务职能部门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数据、台账的收集整理,确保各项数据的完整真实有效。

2.规范开展政府采购、资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远市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和《开远市司法局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局机关采购实行统一管理、集中采购的原则,局计划财务装备科负责项目采购的组织和管理。

3.规范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我局制定了内部控制的相关制度,如:《开远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办法》《开远市司法局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制度》《开远市司法局差旅费审批制度》等一系列具有可操作性的财务管理制度。坚持经费预算科学化、精细化,执行控制规范化、责任化,监督检查常态化、同步化。

(五)绩效运行评价总体情况

1.从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分析

2019年我局项目经费市级预算为102.31万元,较2018年增长增加7.8万元,增长率为8.26%2019年实际预算项目实施后,充分发挥政法经费使用效益,切实提高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经费保障水平,解决司法行政部门经费供需矛盾突出,经费保障水平低等问题,提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办案业务和业务装备水平。

2.从项目经济性分析

预算控制方面,2019年预算控制较好编制内在职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90%,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018年有所下降,下降了31.94%

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不存在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

3.从项目的效益性和满意度指标分析

2019年度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后,围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和法律保障三项重点职能,提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办案业务和业务装备水平以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能力建设,维护开远的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平安开远建设。2019年我局建立科学、有效的司法行政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在强力推进法治建设、强力推进人民调解、强力推进特殊人群管理、强力推进法律援助、强力推进法律服务,大力推进平安开远、法治开远建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初预算的编制较为精细。按照费用支出的使用范围和内容,进行了类、款、项三个层级的明细预算,进行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的严格区分,同时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又进行了更为明细的预算,并要求严格按照预算的最末级明细进行预算支出管理,专款专用。但是一直以来,对于追加的项目支出,上年结余结转的项目资金,没有按照年初预算编制要求进行预算分解,编制明细预算,因此涉及上年结转和追加预算的项目支出的预算管理均仅从总额进行控制,不便于对其进行精细化的预算管理和分析评价。

(二)基本支出标准过低。日常运行公用经费5500/.年,满足不了机关日常基本支出的需要。

(三)一些实际有支出但财政没有安排预算的项目。比如扶贫款每个单位都有帮扶的村镇每年都有一定任务的扶贫支出这部分支出财政预算是没有给的,这不符合有预算才能有支出的原则。

六、改进的措施

(一)通过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我们认识到,绩效管理不只是财政支出方面,而应更加注重产出及效率,这样,有利于我们强化支出的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促进我们履行职责。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我们吸取了一些教训也收获一定的经验,主要为:一是要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预算要结合本部门的事业发展计划、职责和任务测算,要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切合单位实际,本单位就因年初制定的预算与实际需求偏差太大,年度中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追加了大量的预算,影响了预算的控制与执行。二是要强化绩效管理考核,围绕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科室)及责任人,强化责任意识,使每位同志对自己的目标任务了然于胸,从而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考核目标中涉及的每一项任务都落到了实处,同时建立并执行考核目标执行情况跟踪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使单位在合理使用资金,有效控制支出的情况下,确保了各项绩效考核指标保质保量完成。

(二)建议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大家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支出理念。

(三)建议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

(四)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切实准确了解掌握群众之所需、之所盼,增强群众满意度工作针对性、时效性。全方位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知晓率、认知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新形象。全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更多地满足广大群众的渴求。全面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为大幅提升群众满意度提供坚强保证。

 

 

                   开远市司法局

                                            2020630



附件【附件2 2019年开远市司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2020年6月30日报).xlsx
附件【附件3:2019年开远市司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2020年6月30日报).xlsx
附件【附件4、附件5 2019年项目绩效目标表(七五普法)(2020年6月30日报).xlsx
附件【附件4、附件5 2019年开远市司法局项目绩效目标表(日常运行公用经费)(2020年6月30日报).xlsx
附件【附件4、附件5 2019年开远市司法局项目绩效目标表(依法行政)(2020年6月30日报).xlsx
附件【附件4、附件5 2019年项目绩效目标表(人民调解以奖代补)(2020年6月30日报).xlsx
附件【附件4、附件5 2019年项目绩效目标表(社区矫正)(2020年6月30日报).xlsx
附件【附件4、附件5 2019年项目绩效目标表(五五依法治市)(2020年6月30日报).xlsx
附件【附件4、附件5 2019年项目开远市司法局绩效目标表(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市级配套经费)(2020年6月30日报).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