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司法局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2797
  • 发布机构
    开远市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0-08
  • 时效性
    有效

2018年开远市司法局部门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开远司法局机构设置情况

开远市司法局是开远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是我市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机关,同时也是我市政法机关,承担着我市普法、依法治市、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管理等工作。按照机构编制要求,内设办公室、政治处、法治宣传教育科、计划财务装备科、律师公证管理科、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工作科,市公证处、市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及7个乡镇司法所。开远市司法局为行政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

2.开远市司法局主要工作职责

1)拟定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制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3)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4)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工作。指导法律顾问、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

6)负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12348”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工作。

7)指导、管理、监督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管理人民陪审员工作;会同人民检察院指导、管理人民监督员工作。

8)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和后勤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

9)承办开远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计划

  1.科学设立绩效评价指标。组织由财政部门、项目单位和有关专家对重点评价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指标设立,并制定评价实施方案

  2.开展重点评价。按照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步骤,采取项目部门自评财政部门核查专业中介机构量化评价的方式开展项目重点评价,抓紧完成市级财政支出和预算管理绩效自评。

3.有序推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一是要制定好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明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目标、步骤、方法和要求;二是全面加强学习培训,了解和掌握自评操作的方式、方法,提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质量和水平。

4.重点评价结果上报和公开。评价工作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财政局审批。经审批后,依法将重点评价项目的评价报告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部门整体收入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

开远市司法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199.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7.29万元,其他收入2.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开远市司法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2.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45%。其中:基本支出679.21万元,占总支出的71.28%;项目支出273.56万元,占总支出的28.70%,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 单位的整体绩效目标:建立科学、有效的司法行政工作绩效评价体系,较好地实现了司法行政工作2018年的整体目标。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在强力推进法治建设、强力推进人民调解、强力推进特殊人群管理、强力推进法律援助、强力推进法律服务,大力推进平安开远、法治开远建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2.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突出实绩的原则,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自我评价与组织考核相结合。根据部门职责和2018年部门岗位目标任务,对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创新等进行全面考核。绩效考核目标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单位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单位的中长期规划

3.绩效指标明确性:单位的整体绩效目标已细化分解为可量化的具体工作任务,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本部门年度任务数相对,与部门本年度预算资金相匹配。

(二)整体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方案

2018年我局部门预算按照预算编制要求,认真开展,按时编制绩效运行监控方案。与部门预算与履职目标衔接紧密,编制依据有相关业务工作指导文件、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

(三)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案

开远市司法局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内容包括:项目投入、过程管理、产出和效益四个方面,评价指标从经济性评价、行政效能评价、产出和社会效益评价展开,将指标体系分为三级,包括4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21个三级指标。   

(四)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一)投入(18分)

1.预算编制规范性(2分):2018年我局部门预算按照预算编制要求,认真开展,按时编制。与部门预算与履职目标衔接紧密,编制依据有相关业务工作指导文件、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根据评分标准该项实际得分计2分。

2.绩效目标合理性(5分):单位的整体绩效目标为:建立有效的司法行政工作评价激励机制,结合我局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按照职责职能的划分,对司法行政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创新等进行全面考核。绩效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突出实绩的原则,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自我评价与组织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法规,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合理开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和重点费用开支,三公经费在去年支出基础上不增长。目标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单位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单位的中长期规划。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计5分。

 3.绩效指标明确性(5分):单位的整体绩效目标已细化分解为可量化的具体工作任务,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本部门年度任务数相对,与部门本年度预算资金相匹配,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实际得分5分。

4.在职人员控制率(2分):我局2018年人员编制为44人,实际在职人员34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77%小于90%,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计1分。

5.“三公经费变动率(3分):我局2018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较2017年有所下降,变动率为-16.88%,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计3分。

6. 项目支出安排率(3分):2018年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市级财政在年初预算安排上保障了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重点项目,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计3分。

(二)过程 50分) 

1.预算执行(20分)

1)预算完成率5分,2018年我局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为106%,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5分。

2)年初预算调整率3分,根据评分标准,我局2018年年初预算调整率为-1.84%,本单位该项指标得2分。

3)结转结余控制率5分,2018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上下年控制率为113.44%,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5分。

4)三公经费控制率3分, 我局2018年三公经费控制率为31.94%,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计3分。

5)政府采购执行率2分,我局2018年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00%,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计2分。

6)预决算信息公开性2分。 2018年按照政府对预决算规定的信息内容、时限实行公开;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计2分。

2.资金管理(20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5分。 本局制定了《开远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开远市司法局公务接待制度》、《开远市司法局执法执勤用车管理使用制度》等,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健全,具有较强的合法合规性和完整性,相关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地执行,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计5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15分。2018年我局各项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计15分。  

(三)产出及效益(30分,其中:部门履职15分,履职效益13分)

1. 2018年上年结余118.29万元,本年收入1199.7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197.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6.17万元,公用经费69.23万元,项目经费491.89万元(含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拨款290万元);其他收入2.5万元,2018年本年收入较上年增长57.80%

2.2018年项目经费拨款收入为491.89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67万元(办案业务经费42万元,业务装备经费25万元);重点项目转移支付资金26万元(基层人民调解参与信访案件工作补助经费5万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费7万元,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补助14万元);中央下达国家司法救助资金10万元;法律援助经费 22 万元(中央法律援助办案专款20万元,省对下法律援助专项经费2万元);政法部门服装经费0.37万元;开远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拨款290万元。本级安排 76.52 万元(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经费10万元201810月已做预算调减;创建全国法治先进县市工作经费10万元;开远市七五普法工作经费18万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经费5万元;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前期工作经费43.52万元)。

(五)年度工作总结

1.普法工作。一是积极推进七五普法教育工作,创新普法宣传模式,进一步加大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力度,以法治创建为契机,积极加强法治开远、平安开远建设,加大五项创建工作力度,力争在七五期间争创云南省法治县市先进单位。二是规范学校法治教育,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统筹有关单位力量,制定统一的法治宣传进校园工作计划,明确分工,有序推进学校法治教育。此外,着力推进开远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为学校开展学法和法治实践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三是创新法治宣传载体,增强普法工作实效。不断完善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在电视台、报纸、网络、微信等新媒体上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广播电视和网络法治宣传教育向基层不断延伸,形成多形式、立体化、全覆盖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四是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个体工商户、流动人口等普法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理念,着力推进平安开远和法治开远建设。        

2.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对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全市各级调解员依法调解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认真落实市乡双奖政策,提升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着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发挥好基层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三是继续推行以奖代补市乡双补机制,充分调动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四是加大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接边地区联防联调组织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加大接边地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五是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人民调解档案、台账管理,加大调解卷宗规范力度,不断完善司法所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    

3.法律援助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拓宽法律援助渠道,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和领域,提高社会公众法律援助知晓率。二是以增量为重点,强化对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推广和创新工作方式,规范非诉讼案件的办理,逐步放宽城镇及农村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做到应援尽援。三是以提质为核心,加强规范化建设和队伍建设,做优法律援助。四是积极推动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提高律师办案比例。

4.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健全和完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作用,到乡村担任法律顾问,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全覆盖。二是完善法律顾问体系建设,加大法律顾问覆盖面,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推行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三是加强对律师公证行业的监督管理,着力强化抓好形象、诚信执业行为的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加强管理;强化服务,满足群众需求,推进公证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公证办证质量,积极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5.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一是严格监督管理制度,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和执法卷宗,推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二是实施入矫教育、日常教育、解矫教育三段式教育,建立教育矫正效果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三是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全面实现监所、社区矫正机构、安置帮教机构等部门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加强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做好释放人员信息对接和工作衔接,落实重点帮教对象的必接必送措施,防止脱管漏管。

6.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坚持推进平安开远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的目标,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二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严格落实不作为乱作为两转一强化要求,着力打造想念坚定、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的司法行政队伍新面貌。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和参加省、州举办的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业务培训。四是加大对干部职工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力度,努力提升干警业务能力和思想素质,切实推动全局干部职工转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打牢业务基础,提高工作激情,推动开远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发展。

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18年开远市司法局项目预算安排为491.8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368.91万元,省级财政46.46万元,县级财政76.52万元.涉及的项目共11,项目决算支出共计340.36万元。具体为2018年创建全国先进法治县市工作经费项目决算支出10万元,2018年开远市司法局七五普法工作经费项目决算支出14.25万元,2018年开远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经费项目决算支出4.33万元,2018年开远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市级配套前期工作经费项目决算支出29.69万元,2018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项目决算支出46万元,2018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项目决算支出6.01万元,2018年省对下司法专项资金项目决算支出3.18万元,2018年中央补助法律援助办案经费项目决算支出20万元,2018年司法救助补助经费项目决算支出10万元,2018年政法部门服装经费项目决算支出037万元,开远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拨款项目决算支出96.80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18年开远市司法局在项目绩效管理中,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建立相关制度,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在项目资金管理上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局机关制定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严格遵守内部控制有关规定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按照相关财经法规以及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对一切开支严格按财务制度办理,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定期以报表或口头方式向领导汇报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并对财务状况认真分析和调查研究,提出合理建议。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2018年开远市司法局在项目绩效管理中,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实施事前编制绩效目标,事中绩效跟踪和评价,事后结果运用和绩效考核。根据《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司法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开远市司法行政机关工作实际,制定了《开远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办法》、《开远市司法局项目管理办法》、《开远市司法局差旅费管理制度》、《开远市司法局培训费管理办法》、《开远市司法局会议费管理办法》、《开远市司法局资产配置及处置管理制度》、《开远市司法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内部控制的6个业务层面: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的要求,认真对照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重点项目资金目标分解要求,明确细化责任制定分工方案,保证项目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体现了绩效管理、财政预算管理和司法行政财务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重点项目资金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开远市司法局是开远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是我市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机关,同时也是我市政法机关,承担着我市普法、依法治市、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管理等工作。

2.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建立科学、有效的司法行政工作绩效评价体系,较好地实现了司法行政工作2018年的整体目标。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在强力推进法治建设、强力推进人民调解、强力推进特殊人群管理、强力推进法律援助、强力推进法律服务,大力推进平安开远、法治开远建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初预算的编制较为精细。按照费用支出的使用范围和内容,进行了类、款、项三个层级的明细预算,进行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的严格区分,同时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又进行了更为明细的预算,并要求严格按照预算的最末级明细进行预算支出管理,专款专用。但是一直以来,对于追加的项目支出,上年结余结转的项目资金,没有按照年初预算编制要求进行预算分解,编制明细预算,因此涉及上年结转和追加预算的项目支出的预算管理均仅从总额进行控制,不便于对其进行精细化的预算管理和分析评价。

(二)基本支出标准过低。日常运行公用经费5500/.年,满足不了机关日常基本支出的需要。

(三)一些实际有支出但财政没有安排预算的项目。比如扶贫款,每个单位都有帮扶的村镇,每年都有一定任务的扶贫支出,这部分支出财政预算是没有给的,这不符合有预算才能有支出的原则。

六、改进的措施 

(一)通过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我们认识到,绩效管理不只是财政支出方面,而应更加注重产出及效率,这样,有利于我们强化支出的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促进我们履行职责。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我们吸取了一些教训也收获一定的经验,主要为:一是要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预算要结合本部门的事业发展计划、职责和任务测算,要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切合单位实际,本单位就因年初制定的预算与实际需求偏差太大,年度中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追加了大量的预算,影响了预算的控制与执行。二是要强化绩效管理考核,围绕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科室)及责任人,强化责任意识,使每位同志对自己的目标任务了然于胸,从而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考核目标中涉及到的每一项任务都落到了实处,同时建立并执行考核目标执行情况跟踪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使单位在合理使用资金,有效控制支出的情况下,确保了各项绩效考核指标保质保量完成。

(二)建议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大家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支出理念。 

(三)建议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 

(四)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切实准确了解掌握群众之所需、之所盼,增强群众满意度工作针对性、时效性。全方位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知晓率、认知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新形象。全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更多地满足广大群众的渴求。全面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为大幅提升群众满意度提供坚强保证。 

              

                                                                                                                开远市司法局

                                                                                                              2019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