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司法局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3641
  • 发布机构
    开远市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6-12-23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司法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2016年开远市司法局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开远市司法局属行政机关,为政府工作职能部门。主要担负着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诸多职能,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群众的最前沿,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二)2016年部门重点工作

1、在法律援助方面,一是以增量为重点,推广和创新工作方式,做大法律援助,大力加强非诉讼案件的办理,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降低法援门槛,做到应援尽援;二是以提质为核心,加强规范化建设和队伍建设,做优法律援助;三是要以保障为支撑,以项目为支点,以信息化为平台,加强经费保障,做强法律援助。

2、在律师管理方面,一是探索创新完善法律顾问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探索推进公职律师试点工作;二是转变作风,在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和工作环境上下功夫,同时加强对律师行业的监督管理,拓宽培训渠道,加大对重大敏感案件的指导力度。

3、在公证管理方面,一是做好便民服务、为民服务和主动服务三个方面的工作;二是抓好形象、执业行为和管理上的规范工作;三是建立质量指导监督、公证管理信息化和公证工作标准化三大平台。

4、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认真履行好特专办的职责,深化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创新。建立执法检查机制,推动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推动信息系统建设,提升社区矫正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研究制定符合开远市情的教育矫正计划,提高教育矫正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二是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既延伸网络做大人民调解,又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做强人民调解,根据《人民调解法》的规定全面开展组织、队伍和机制的规范化建设。

5、大力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充分发挥作为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深入调研,掌握实情,加强请示汇报,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实施方案和措施,协助党委政府在法治建设上作出决策、部署。二是切实抓好组织协调工作。建立和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密切各相关部门的联系,主动沟通、主动协调、主动推进,形成上下呼应、左右联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良好局面,确保党委政府依法治市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三是积极组织法治创建活动。在深化法治市”“民主法治村(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单位的基础上,大力拓展各个区域和行业的创建活动。四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深化法律六进法制走边关活动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拓展渠道、创新方法,把普法活动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引向广度和深度。五是强化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律监督的联动作用。探索建立相关工作业务的交流机制、协作机制和共享机制,做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互相促进。

6、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一是构建完善大调解格局,在逐步推广、完善检调对接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诉调对接公调对接机制,健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的工作机制。二是深化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全面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进一步强化专业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技能,对专业调解委员会调解人员进行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训,提高专业调解委员会调解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调解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专业调解委员会的优势和专长。四是以开展人民调解网格化建设活动为载体,对矛盾多发点、纠纷聚集地探索性地建立若干个个人调解室,大力延伸人民调解网络,同时,积极探索在乡(镇)调解委员会建立集宣传、通报、调处于一体的人民调解网上工作新平台,争取实现网上、网下调解的联动互动。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6年为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我局按照积极稳妥、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全面实施综合预算。坚持科学发展、公共财政、勤俭节约的原则,把握预算安排方向。处理好全局和局部、一般和重点、预算编制和执行三个关系,建立科学、规范、精细、透明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项目支出突出重点,合理安排支出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7人;在编实有车辆11辆。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退休17人。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市司法局部门预算总收入551.3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551.30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5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73万元,占总支出的79.22%;项目支出114.57万元,占总支出的20.78%。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公共安全类-司法支出,主要反映司法行政事务支出,如:普法宣传、基层司法业务、律师公证管理、法律援助等工作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司法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1.9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6.8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司法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4.57万元较上年减少15.01万元,减少11.58%

单位电话:0873-7222159                               联系人尹瑞



附件【U02017081734851178067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