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司法局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3641
  • 发布机构
    开远市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15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第一部分  开远市司法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2017年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开远市司法局2017年度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门  开远市司法局2017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

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远市司法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2017年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开远市司法局属行政机关,为政府工作职能部门。主要担负着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诸多职能,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群众的最前沿,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二)2017年部门重点工作

1.在法律援助方面,一是以增量为重点,推广和创新工作方式,做大法律援助,大力加强非诉讼案件的办理,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降低法援门槛,做到应援尽援;二是以提质为核心,加强规范化建设和队伍建设,做优法律援助;三是要以保障为支撑,以项目为支点,以信息化为平台,加强经费保障,做强法律援助。

2.在律师管理方面,一是探索创新完善法律顾问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探索推进公职律师试点工作;二是转变作风,在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和工作环境上下功夫,同时加强对律师行业的监督管理,拓宽培训渠道,加大对重大敏感案件的指导力度。

3.在公证管理方面,一是做好便民服务、为民服务和主动服务三个方面的工作;二是抓好形象、执业行为和管理上的规范工作;三是建立质量指导监督、公证管理信息化和公证工作标准化三大平台。

4.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认真履行好特专办的职责,深化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创新。建立执法检查机制,推动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推动信息系统建设,提升社区矫正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研究制定符合开远市情的教育矫正计划,提高教育矫正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5.大力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充分发挥作为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深入调研,掌握实情,加强请示汇报,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实施方案和措施,协助党委政府在法治建设上作出决策、部署。二是切实抓好组织协调工作。建立和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密切各相关部门的联系,主动沟通、主动协调、主动推进,形成上下呼应、左右联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良好局面,确保党委政府依法治市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三是积极组织法治创建活动。在深化法治市”“民主法治村(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单位的基础上,大力拓展各个区域和行业的创建活动。四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深化法律六进法制走边关活动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拓展渠道、创新方法,把普法活动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引向广度和深度。五是强化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律监督的联动作用。探索建立相关工作业务的交流机制、协作机制和共享机制,做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互相促进。

6.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一是构建完善大调解格局,在逐步推广、完善检调对接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诉调对接公调对接机制,健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的工作机制。二是深化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全面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进一步强化专业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技能,对专业调解委员会调解人员进行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训,提高专业调解委员会调解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调解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专业调解委员会的优势和专长。四是以开展人民调解网格化建设活动为载体,对矛盾多发点、纠纷聚集地探索性地建立若干个个人调解室,大力延伸人民调解网络,同时,积极探索在乡(镇)调解委员会建立集宣传、通报、调处于一体的人民调解网上工作新平台,争取实现网上、网下调解的联动互动。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为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我局按照积极稳妥、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全面实施综合预算。坚持科学发展、公共财政、勤俭节约的原则,把握预算安排方向。处理好全局和局部、一般和重点、预算编制和执行三个关系,建立科学、规范、精细、透明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项目支出突出重点,合理安排支出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开远市司法局2017年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1个(经费不独立核算)。

(二)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6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退休17人。

单位实有车辆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开远市司法局2017年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开远市司法局2017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市司法局部门预算总收入550.3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550.34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5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1.78万元,占总支出的78.46%;项目支出118.56万元,占总支出的21.5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公共安全类-司法支出,主要反映司法行政事务支出,如:普法宣传、基层司法业务、律师公证管理、法律援助等工作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司法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431.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3.3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8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40.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82万元占基本支出8.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司法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8.56万元较上年增加3.99万元,增加3.48%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司法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3万元,下降15%。其中: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比较2016年无增减变化。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20%2017年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比较2016年无增减变化。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已进行公务用车改革,我局原有11辆车,公车改革后留用6辆,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下降。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占71%;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占2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XX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17年我局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律师公证、社区矫正等办案业务工作,拟产生的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开远市司法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律师公证、社区矫正等办案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开远市司法局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包括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律师公证、社区矫正等办案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开远市司法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0.6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12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公务交通补贴及公共交通专项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司法行政机关日常运行工作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

开远市司法局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25.92万元,与上年对比较少0.7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业务装备经费人员保障标准较2016年有所下降或减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司法行政机关办案(业务)经费

司法行政机关(含司法所)办理案件和开展业务工作支出的经费,用于与司法行政机关办理案件和开展业务直接相关的办案(业务)支出,司法行政机关办案(业务)经费开支范围具体包括:基层司法所业务费(含差旅费、交通费等)、信息通讯专线租费及设备消耗经费、普法宣传费、社区矫正经费、帮教安置经费、人民调解经费、业务会议费、法律援助经费、教育培训费。

四、司法行政机关业务装备经费

司法行政机关由于开展业务工作购置的业务设备、装备支出的经费。司法行政机关业务装备经费开支范围具体包括:业务交通工具购置费、信息通信设备经费、宣传设备经费、司法所设备购置经费、其他业务装备经费。

五、转移支付

是政府间的一种补助。它是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单位电话:0873-7222159                       联系人尹瑞

 

 

                       开远市司法局

                                                        201738



附件【2017年开远市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