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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kyssfj/202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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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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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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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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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开远市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根据《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远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开财字〔2020〕181号)《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远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开财发〔2022〕296号)和《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远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开财发〔2022〕306号)要求,我单位及时对2023年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进行自查自评,现将开远市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1.职能职责
开远市司法局担负着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诸多职能,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群众的最前沿,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和政治处及下辖7个乡镇司法所,包括:办公室、法治调研与督察科(政策研究室)、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督查科、普法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装备财务保障科、科技信息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开远市法律援助中心
(2)云南省开远市公证处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
1.高位推进,提升依法治市水平。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建设保障力度。一是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5次研究法治建设工作;8月,召开开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10月,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二是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5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学法讲法 领导干部带头先行”主题法治学习宣传活动,全市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带头讲法50余场次。二是强化法律服务,促进党政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2023年法律顾问为市委工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15件次。鼓励动员各部门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的在职公职人员申报公职律师,提高公职律师覆盖率。三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提升政府公信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3年对40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进行备案,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合法适当。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对16个重点执法部门抽取了116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9月8日举办开远市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进行了8个课时3个专题内容的培训,全市行政执法单位的分管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共计317人参加培训。四是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2023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8件,在审理过程中,实地调查核实证据5件,纠错案件5件,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1份,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度进一步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0件,出庭应诉率达100%。
2.法治助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推进落实“三单一书”普法责任制体系,11月,首次对市教育体育局等8个部门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组建7个市级专项普法强基工作队,深入开展法治宣讲、法律知识竞赛、巡回庭审、法治文艺演出等宣传活动,全市开展专项普法宣传558场次,受教育群众90247人次。加强普法阵地建设,新建30个城乡法治文化阵地,提高了城乡法治宣传氛围。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创造《底线》、花灯歌舞《知花·说法》等原创法治节目,制播《法治开远》电视栏目3期、创作微动漫普法公益广告1部《发生矛盾纠纷怎么办》、录制了5部《开远普法小课堂》,编制了多部律师普法抖音。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落实“万所联万会”工作,2023年共达成4个律所和1个法律服务所对开远市13家商协会(含7个乡镇商会)服务全覆盖,对企业提供“一对一”的法律服务。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为50余名企业家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为29家企业提供法治体检,为非公企业提出法律意见36条,提供法律咨询102次。三是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市49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在2023年解答法律咨询1219人次、提出法律意见640条、开展法治宣传142场次、讲授法治课129堂、配合村(社区)调解纠纷126件、提供法律援助18件、处理群体性纠纷6件、帮助村(社区)修改村规民约11条、草拟法律文书22份、代理诉讼14件,持续助推乡村振兴发展。四是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效。2023年以来,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54件(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308件),受理承诺制法律援助案件171件,代写法律文书211件,接听法律服务热线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次,现场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
3.稳字当头,助力平安开远建设。一是强化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能力。2023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4068次,化解2227件,成功2226件,调解成功率99.96%。开远市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组织调解900件,成功582件,司法确认348件,委派案件总标的18785.05万元,调解成功总标的5278.51万元,有效满足群众多元纠纷化解需求。联合市信访局、7个乡镇(街道)在市乡两级建成“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推进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依法及时解决困扰人民群众生活的矛盾纠纷问题。二是认真落实特殊群体管理服务工作。2023年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体教育70场1948人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个别教育谈话327人次。持续开展购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全年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1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21场次,一对一心理辅导15次15人,努力促进对社区矫正对象由“管得住”向“矫治好”转变。
4.党建引领,打造司法行政铁军。①狠抓政治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素质。2023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3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早读会21次,“三会一课”35次,主题党日12次,干部职工大会38次。②深入践行作风革命,效能持续提升。我局出台了《开远市司法局深化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11月市司法局被命名为“开远模范机关”,2023年我局共有6名干部职级晋升,3名干部提拔担任司法所长,傅映梅同志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一是巩固法治政府建设成果,提升依法治市工作高度。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适时组织开展法治调研督查,督促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任务全面落实。二是培育良好法治风尚,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广度。推动市级“八五”普法工作联系点工作深入开展,采取典型引路法,充分发挥联系点典型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推动我市法治社会建设进程。三是坚持维护社会稳定,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力度。构建大综治、大调解工作格局,织密基层社会治理网络,夯实网格基础,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综治网络格局。加大村(社区)、村组干部能力提升培养力度,加强对综治员、网格员、调解员等基层社会力量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四)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科学设立绩效评价指标。在市财政局指导下,组织业务科室开展了项目绩效事前评估工作,对市级预算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指标设立,并制定评价实施方案。
2.开展重点项目绩效再评价。按照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步骤,采取项目部门自评—财政部门核查—专业中介机构量化评价的方式开展重点项目绩效再评价。
3.有序推行绩效运行监控。按照市财政统一安排,我单位开展2023年度1—6月和1—9月绩效运行监控自查工作,对1—6月和1—9月部门整体收支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有利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设定更合理、科学的绩效目标。
4.重点评价结果上报和公开。评价工作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财政局审批。经审批后,依法将重点评价项目的评价报告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我单位制定了《开远市司法局内控手册(试行)》《开远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办法》《开远市司法局项目管理办法》《开远市司法局差旅费管理制度》《开远市司法局培训费管理办法》《开远市司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开远市司法局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结合内部控制的6个业务层面: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的要求,认真对照各级预算项目资金目标分解要求,明确细化责任制定分工方案,保证项目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体现了绩效管理、财政预算管理和司法行政财务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市级资金和重点项目资金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二、单位整体收支情况
(一)2023年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财政经费支出预算的通知》(开财预字〔2023〕1号文件)2023年部门预算959.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2.14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收支822.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支4.56万元);项目支出安排预算为65.28万元,包括开远市法律援助工作经费项目3.00万元,开远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经费项目6.45万元,开远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项目13.20万元,开远市社区矫正工作经费项目3.00万元,开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项目5.00万元,开远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项目14.00万元,开远市“八五”普法经费项目22.61万元。
(二)2023年单位整体收支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整体总收入1,393.1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383.15万元,其他收入10.00万元。本年总支出1,392.32万元,支付进度为99.94%。其中:项目实际收入502.65万元,支出501.82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为99.83%,具体情况如下:
表1 项目收支明细表
单位:万元
预算项目名称 | 年初结转结余 | 本年实际到位资金 | 已使用资金 | 年末结转结余资金 | 资金使用率 |
开远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 | 0 | 18.84 | 18.84 | 0 | 100% |
开远市法律援助工作经费 | 0 | 2.99 | 2.99 | 0 | 100% |
开远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 | 0 | 11.62 | 11.62 | 0 | 100% |
开远市“八五”普法经费 | 0 | 22.02 | 22.02 | 0 | 100% |
开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 | 0 | 2.31 | 2.31 | 0 | 100% |
开远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经费 | 0 | 6.45 | 6.45 | 0 | 100% |
开远市社区矫正工作经费 | 0 | 3 | 3 | 0 | 100% |
“两新”党组织基础保障规范化建设工作经费 | 0 | 0.14 | 0.14 | 0 | 100% |
开远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后期费用补助经费 | 0 | 50 | 50 | 0 | 100% |
组织专项经费 | 0 | 0.15 | 0.15 | 0 | 100% |
市司法局行政运行补助经费 | 10 | 9.17 | 0.83 | 91.7% | |
合计 | 127.52 | 126.69 | 0.83 | 99.83% |
说明:项目总支出501.82万元与“表1项目收支明细表”项目支出金额126.69万元差异金额为375.13万元,差异原因为:SM项目不开展绩效自评。
(三)“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35万元,支出决算为8.76万元,完成预算的135.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数为4.85万元,决算数7.61万元,完成预算的156.9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为1.5万元,决算数为1.15万元,完成预算的76.5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执法执勤车辆由于使用年限较长,耗油量大、维修成本高,加之本年度社区矫正、普法强基等中心工作开展,车辆使用较为频繁,是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增长较大。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增加1.70万元,增长24.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46万元,增长23.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了0.25万元,增长2.76%。
(四)资金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遵守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关于政法部门贯彻落实“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12条意见》等有关规定,使用项目资金。同时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经费中要求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统一组织实行政府采购。资金的支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经费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我单位“产出指标”共设置4个二级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7条,质量指标6条,时效指标3条,成本指标1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完成预期绩效目标26个,仅成本指标“三公”经费控制率应完成小于100%,已完成135.05%,未完成指标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我单位“效益指标”共设置1个二级指标,主要是社会效益指标2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我单位“满意度指标”共设置1个二级指标,主要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2.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我单位是政法行政单位,共有6辆执法执勤车辆,其中5辆已到报废年限、车辆维修成本高,燃油费上涨,各项业务工作开展的需要增多等因素,使我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不足的前提下,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弥补,导致实际支出数比年初预算数大,按要求“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只减不增,近年来,我单位一直存在“三公”经费控制率超出指标数的情况。目前,为保证执法执勤车辆正常使用,我单位已申请提高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开远市社区矫正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绩效目标共设置3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2.“开远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绩效目标共设置3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3.“开远市法律援助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绩效目标共设置3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4.“开远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绩效目标共设置3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3个三级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5.“开远市八五普法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绩效目标共设置3个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6.“开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绩效目标共设置3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7.“开远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绩效目标共设置3个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8.“两新”党组织基础保障规范化建设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绩效目标共设置3个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9.“开远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后期费用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绩效目标共设置3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10.“市司法局行政运行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绩效目标共设置3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11.“专项组织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绩效目标共设置3个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论
我单位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9.83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1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2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3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4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5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6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7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8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9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10绩效自评得分99.2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11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单位制定完善了一系列绩效管理制度,近年来,通过绩效目标设定、绩效目标监控、绩效自评等方面的培训和具体实施,使我单位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正是由于绩效管理中分工明确、责任清楚,项目科室通过绩效评价,对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的使用上更清楚、明白,也利于年初预算时,设置的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值更为精准,使财政资金的使用更高效、更有效果。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
1.绩效指标设置不精准。年初设定指标时,往往根据项目上年度完成情况制定,对项目执行过程一些变动因素缺乏预见性,会存在绩效指标值设置偏低的情况。
2.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部分特色指标缺乏数据支持和可行的分析测评,绩效指标体系有待完善。
七、整改措施及建议
1.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市财政局预算执行进度的相关要求,督促业务部室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切实加大预算执行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年底确保全部执行完所有的预算指标,全面完成单位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2.密切关注目标任务开展情况,确保实际工作切合绩效目标。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市财政局预算管理和绩效目标管理要求,紧紧围绕各个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任务,密切关注目标任务开展情况,适时调整自身工作方向和内容,确保绩效目标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开远市司法局
2024年4月8日
附件【22-0-2023年部门绩效自评复核评分表-开远市司法局.xlsx】
附件【附件3:开远市司法局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审核-确定.xlsx】
附件【附件2:开远市司法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审核-确定.xlsx】
附件【附件4-1:开远市司法局2023年上级转移支付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审核-确定.xlsx】
附件【附件4-2:开远市司法局2023年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审核-确定.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