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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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kyssfj/2025-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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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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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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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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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司法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200131500201000
开远市司法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开远市司法局担负着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诸多职能,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群众的最前沿,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和政治处及7个派出机构,包括:办公室、法治调研与督察科、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普法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室、装备财务保障科、科技信息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开远市司法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法治建设,巩固成果。一是积极履行市委依法治市办统筹协调职责,推动落实“一规划两方案”,持续巩固法治政府创建示范成果,主动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法治建设工作,强化依法治市办运行机制。二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做好乡镇(街道)赋权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加大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力度,开展行政处罚案件集中评查,提升我市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三是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建设,完善行政复议程序,化解行政争议,建立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履行情况报告、回访、专项检查制度,促进执法规范和执法水平提升。四是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重点群体普法教育,全面推动“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法治护航,发展经济。一是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制度,抓实涉企行政检查工作,8月开展《云南省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回头看”重点抽查工作。探索涉企行政检查新模式,制定《在云南开远产业园区推行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实施意见》,率先在全州推行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机制,最大限度整合执法资源,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二是搭建对企法律服务平台。制定“开远市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实施方案”,搭建对企法律服务平台,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机制。
3.夯实基础,维护稳定。一是聚焦管理精细化、履行职责专业化标准开展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大力改善司法所办公办案条件,强化基层司法所人员配置,实现乡镇司法所不少于3人,城区司法所不少于5人的人员配置,进一步提升规范化水平,筑牢维稳根基。二是紧盯各类矛盾隐患和重点人员,强化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力度,提高监管合力,聚焦教育帮扶,协调公、检、法等部门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群体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法治教育77场集中教育1486人次;协调相关单位、企业共同打造社区矫正教育、就业、公益活动“三个基地”,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和救助帮扶;落实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建档、帮教、会见等制度,加大安置帮教力度,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调、访调、警调”对接工作机制,指导好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时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健全6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4个个人调解室,推动乡镇(街道)“一站式”矛盾调处中心实质化运转,为群众反映诉求、化解纠纷提供了方便、专业的通道。
4.法律服务,惠及于民。一是不断优化法律援助服务,2024年,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00件,代写法律文书240余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2002余人次,挽回及避免经济损失410万余元,切实有效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二是提供优质高效公证服务,2024年,办理公证190件(运用承诺制办理公证12件),为群众外出调取核查证据材料、提供公证服务、上门办理公证45次。三是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质效。优化法律顾问选派和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或村(社区)干部和群众反映不合格的法律顾问坚决予以更换,充分满足基层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司法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11,631,269.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31,269.82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减少2,300,206.19元,下降16.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00206.19元,下降15.91%;其他收入减少100,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减少,也未发生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司法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11,638,805.02元。其中:基本支出9,500,897.78元,占总支出的81.63%;项目支出2,137,907.24元,占总支出的18.3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284,359.03元,下降16.4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95,903.07元,增长6.69%;项目支出减少2,880,262.10元,下降57.40%,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减少导致相应支出也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司法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00,897.7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826,745.79元,占基本支出的92.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74,151.99元,占基本支出的7.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司法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37,907.2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开远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项目经费204,8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人民调解人员“以奖代补”劳务补助。
开远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项目经费86,836.00元,主要用于依法治市方面的日常开支、购买法律服务和大学生志愿者补助费。
开远市法律援助工作经费项目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兑现法律援助补贴。
开远市社区矫正工作经费项目经费24,918.40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相关费用。
开远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经费项目经费64,5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村(社区)法律顾问劳务费。
开远市行政复议专项经费项目经费35,299.43元,主要用于行政复议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
开远市八五普法经费项目经费203,259.10元,主要用于行作五普法工作中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司法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31,269.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4%。与上年相比减少1,700,206.19元,下降12.75%,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9,265,749.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66%,完成年初预算的122.45%。主要用于司法行政运行、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业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付款时间要求或项目未结束,未到付款环节。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2,035.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3%,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和遗属生活补助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变动及人员增减变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717,304.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7%,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7%。主要用于医保、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变动及人员增减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26,18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4%,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00元,决算为288,382.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00,806.76元,增长229.2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00.00元,决算为213257.4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3.95%,完成年初预算的92.7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70,349.1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4.39%,完成年初预算的93.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4,77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6%,完成年初预算的31.8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13,257.43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748.67元,下降7.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702.00元,下降58.3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77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702.00元,下降58.3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8,382.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00,806.76元,增长229.2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00.00元,决算为213,257.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70,349.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4,77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84%。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事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13,257.43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748.67元,下降7.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702.00元,下降58.3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77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减少6,702.00元,下降58.3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购置执法执勤车1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购置原因是我单位报废了一辆执法执勤车,为保障司法所业务正常开展,在有车辆空编的前提下,按工作需求配备。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司法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4,151.99元,比上年减少22,383.58元,下降3.2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控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的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开远市司法局(本级)资产总额9,631,795.46元,其中,流动资产39,760.00元,固定资产15,782,640.8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94,524.2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23,518.1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5,454.5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4项,账面原值34,35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00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2,618.1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7,22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391.1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9,374.5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7,327.52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注: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按规定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200131500201000
附件【2024年开远市司法局(本级)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