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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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kyssfj/2025-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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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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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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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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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司法局2024年部门绩效自评
开远市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根据《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远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开财字〔2020〕181号)、《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远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开财发〔2022〕296号)和《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远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开财发〔2022〕306号)要求,我单位及时对2024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进行自查自评,现将开远市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职责职能
开远市司法局担负着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诸多职能,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群众的最前沿,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和政治处及下辖7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包括:办公室、法治调研与督察科(政策研究室)、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督查科、普法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装备财务保障科、科技信息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开远市法律援助中心
(2)云南省开远市公证处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
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为统领,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着力点,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目标任务,立足开远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不断增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大幅提升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进一步形成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基本事项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能力,初步实现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全面建成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司法行政队伍,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保障水平和智能化程度显著提升。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一是持续推进依法治市,巩固法治政府建设成果。二是培育良好法治风尚,增强普法强基工作力度。三是坚持维护社会稳定,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力度。四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养。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科学设立绩效评价指标。在市财政局指导下,组织业务科室开展了项目绩效事前评估工作,对市级预算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指标设立,并制定评价实施方案。
2.开展重点项目绩效再评价。按照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步骤,采取项目部门自评—财政部门核查—专业中介机构量化评价的方式开展重点项目绩效再评价。
3.有序推行绩效运行监控。按照市财政统一安排,我单位开展2024年度1—6月和1—9月绩效运行监控自查工作,对1—6月和1—9月部门整体收支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有力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设定更合理、科学的绩效目标。
4.重点评价结果上报和公开。评价工作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财政局审批。经审批后,依法将重点评价项目的评价报告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我单位制定了《开远市司法局内控手册(试行)》《开远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办法》《开远市司法局项目管理办法》《开远市司法局差旅费管理制度》《开远市司法局培训费管理办法》《开远市司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开远市司法局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结合内部控制的6个业务层面: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的要求,认真对照各级预算项目资金目标分解要求,明确细化责任制定分工方案,保证项目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体现了绩效管理、财政预算管理和司法行政财务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中央和省政法委转移支付资金、市级资金和重点项目资金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二、单位整体收支情况
(一)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财政经费支出预算的通知》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97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6.94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收支838.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支3.89万元);项目支出安排预算为67.55万元,包括开远市法律援助工作经费项目3.00万元,开远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经费项目6.45万元,开远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项目11.00万元,开远市社区矫正工作经费项目3.00万元,开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项目4.00万元,开远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项目17.00万元,开远市“八五”普法经费项目23.10万元。
(二)2024年单位整体收支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整体总收入1,163.9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0.83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163.13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本年总支出1,163.88万元,支付进度为99.99%。其中:项目实际收入213.87万元,支出213.79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为99.96%,具体情况如下:
表1项目收支明细表
单位:万元
预算项目名称 | 年初结转结余 | 本年实际到位资金 | 已使用资金 | 年末结转结余资金 | 资金使用率 |
开远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 | 20.48 | 20.48 | 0.00 | 100% | |
开远市法律援助工作经费 | 3.00 | 3.00 | 0.00 | 100% | |
开远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 | 10.35 | 10.35 | 0.00 | 100% | |
开远市“八五”普法经费 | 20.33 | 20.33 | 0.00 | 100% | |
开远市行政复议专项经费 | 3.53 | 3.53 | 0.00 | 100% | |
开远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经费 | 6.45 | 6.45 | 0.00 | 100% | |
开远市社区矫正工作经费 | 2.49 | 2.49 | 0.00 | 100% | |
市司法局行政运行补助经费 | 0.83 | 0.83 | 0.75 | 0.08 | 90.36% |
合计 | 0.83 | 67.46 | 67.38 | 0.08 | 99.48% |
说明:项目总支出213.79万元与“表1”项目收支明细表项目支出金额67.38万元差异金额为146.41万元,差异原因为:上级SM项目已开展专项绩效自评,不在此次自评报告中反映。
(三)“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8.84万元,完成预算的90.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数为30.50万元,决算数28.36万元,完成预算的92.99%;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为1.50万元,决算数为0.48万元,完成预算的31.84%。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0.08万元,增长229.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0.75万元,增长272.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了0.67万元,下降58.39%。
(四)资金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遵守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关于政法部门贯彻落实“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12条意见》等有关规定,使用项目资金。同时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经费中要求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统一组织实行政府采购。资金的支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经费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我单位“产出指标”共设置4个二级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0条,质量指标5条,时效指标1条,成本指标1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预期绩效目标17个。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我单位“效益指标”共设置1个二级指标,主要是社会效益指标2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我单位“满意度指标”共设置1个二级指标,主要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2.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无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开远市八五普法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绩效目标共设置3个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2.“开远市法律援助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绩效目标共设置3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3.“开远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绩效目标共设置3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4.“开远市社区矫正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绩效目标共设置3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5.“开远市行政复议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绩效目标共设置3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6.“开远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绩效目标共设置3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7.“开远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绩效目标共设置3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8.“市司法局行政运行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绩效目标共设置3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论
1.我单位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88分,评价等级为“优”。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情况如下:
项目1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2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3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4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5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6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7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8绩效自评得分99分,评价等级为“优”。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我单位通过绩效领导小组会议,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制定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整体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我单位本年度预算编制完整,与履职目标相匹配,编制依据充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方面。我单位基本支出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不存在缺口,不需要通过项目资金进行弥补。2024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100%;预算执行率为98.67%;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为-57.76%;“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当年预算安排数的比率90.12%;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88.21%;本单位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2.预算绩效管理方面。我单位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并有效开展部门预算绩效工作;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对近三年内人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并进行有效整改;并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在规定时限内公开预算决算信息和绩效管理相关信息。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4年,我单位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为100%,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为100%,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为100%,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100%,反映我单位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较好。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4年度,我单位履行司法行政职能,改善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助力了我市经济发展,并提供了法律支持,通过普法宣传,全市人民群众法治观念、法律知晓程度。
六、部门整体支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绩效目标合理性不足。年初设定指标时,往往根据项目上年度完成情况制定,对项目执行过程一些变动因素缺乏预见性,会存在绩效指标值设置偏低的情况。
2.绩效指标明确性不足。绩效指标设置时,未将项目绩效目标充分细化、量化为可衡量的、完整的绩效指标。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申请项目资金时,项目绩效目标按照“总产出-总效益-满意度”原则进行设置。
2.密切关注目标任务开展情况,确保实际工作切合绩效目标。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市财政局预算管理和绩效目标管理要求,紧紧围绕各个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任务,密切关注目标任务开展情况,适时调整自身工作方向和内容,确保绩效目标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我单位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指导局属单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是健全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我单位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构建了符合本系统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并应用于绩效目标设置业务中。
三是将绩效自评、目标审核、事前评估等结果应用于改进绩效管理和项目资金预算申报工作中。
开远市司法局
2025年3月28日
附件【附件3:开远市司法局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审核-确定.xlsx】
附件【附件2:开远市司法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审核-确定.xlsx】
附件【附件1:开远市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审核-确定.docx】
附件【附件4-2:开远市司法局2024年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审核-确定.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