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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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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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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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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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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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根据《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开远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开财字〔2020〕181号)《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开远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开财发〔2022〕296号)和《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开远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开财发〔2022〕306号)要求,我单位及时对2023年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进行自查自评,现将开远市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1.职能职责
(1)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市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拟订全市财政体制改革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市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按照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市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办理中央、省、州对市的转移支付;负责调整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划分市与各乡镇(街道)间事权和支出责任。
(4)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负责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7)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
(9)负责制定开远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和偿还工作。
(10)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1)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市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布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年度预算绩效报告。
(12)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13)负责制定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4)推进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质量提升。
(15)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依法对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按照国家、省、州、市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
(16)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有关制度、措施;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17)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18)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省、州关于发展金融业的部署要求;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19)负责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的监管;组织协调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
(20)负责市人民政府与驻开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在开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在市内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
(21)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承担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协调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建立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2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机构情况
开远市财政局设办公室、综合与研究科、法规科、预算科、债务管理科、绩效管理科、国库科、经济建设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社会保障科、农业农村科、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金融科、政府采购管理科、会计科、财源建设科、国有企业资本管理运营科、国有企业党群科、国有企业管理考核科、金融合作科、金融稳定科、财务监督管理科、组织人事科、非税收入管理局(下设征管科、票据管理科)。
(2)人员情况
在职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事业编制32人。截至目前,在职实有64人,退休人员 52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
1.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坚持“财政工作在哪里,党建工作就延伸到哪里”的工作理念,切实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一是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筑牢初心使命,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素养,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全年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10次、支部主题党日学习33次、思想动态分析3次、组织生活会1次、邀请州委、市委党校老师专题授课3次、局党组书记讲党课2次,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二是选优配强支部班子,吸纳优秀人才,增强党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支部由党组成员担任支部书记,选配优秀党员为委员,2023年2名预备党员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仿作用,深入基层,下沉一线服务群众,47名在职党员下沉基层、深入群众、参与社区卫生整治工作4次,走访住户2000余户,走访企业130余户,收集意见建议20余条,开展解释答复和帮助解决20余条。三是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明纪律纯洁队伍。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以常教育、常提醒、常督促为抓手抓实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摘编》《清廉云南建设学习教育丛书(2022)》(口袋书)等,通过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开展警示教育。
2.开源挖潜促增收,努力实现年初既定目标任务。一是坚持既拣芝麻又抱西瓜,持续加强税收征管。精准把握全市税收结构特点,做实做细税源监测分析,盯紧传统六大企业,精准掌握重点税源税收增减情况,及时跟进新引进、新培育的产业企业,深入推进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确保税收应收尽收。二是盘存量,扩增量,全力组织非税收入及时入库。加大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资源清理,将资产管理纳入预算一体化系统管理,大力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加大力度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全年盘活存量资金14,404万元;坚持以票管费,深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不断加强监管,确保应收尽收,足额缴库。三是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紧盯政策导向,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谋划专项债券项目申报,最大限度争取债券资金,围绕上级政策支持方向,主动请示汇报,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获专项债券资金71,000万元,全年向上争取各类资金298,312万元,县市再融资一般债券(五至九期)转贷资金73,662万元,获省财政厅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奖励资金1,500万元,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828万元。
3.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保障开远高质量跨越发展。一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全市经济稳进提质增效。严格落实减税降费系列政策,做到应减尽减应降尽降,全年新增减税、缓缴、降费共计17,768万元,政府性基金及行政性收费降费共计1,410.65万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不断拉动和扩大投资,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安排重点项目前期费1,679万元,安排工业和商贸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奖励850万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96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安排招商引资工作经费120万元,驻外定点招商工作经费45万元,安排重点产业招商引资项目补助经费1,500万元。二是坚决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有保有压,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做实“三公经费”监控分析,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调剂审批手续,不断提升预算刚性约束力,确保全市“三公”经费预决算数据对比保持合理水平。2023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1,270.14万元,同比减少136.94万元,减幅9.73%;牢牢将“三保”控制在预算盘子内,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全市“三保”支出完成174,837万元。
4.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一是大力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力做好乡村振兴战略政策支持和投入保障工作,按照只增不减的原则,2023年市级年初预算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28.17万元,比2022年增加45.04万元;建立财政涉农资金支出进度预警通报机制,紧盯衔接资金支出进度,以资金支出倒逼项目落实,共收到2023年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45.92万元,已完成支出8,845.92万元,支出率为100%,支出进度排名全州前列;二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保障财政教育投入到位,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教育支出完成63,634万元。三是支持健康开远建设,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卫生健康支出33,858万元。四是持续推进市政设施建设、城市更新、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城乡社区支出完成11,221万元。五是持续完善城乡民生保障制度,支持多层次社保体系建设,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关爱“一老一小”,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69,007万元。六是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多方位争取和筹措资金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全力支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节能环保支出完成12,607万元。
5.严肃财经纪律,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一是抓实财会监督,持续严肃财经纪律。第一时间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要求,细化任务,压实责任,紧紧围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范围及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2个,均已完成整改。不断加强会计监督,全市24户应备案代理记账机构备案按要求完成备案,备案率达100%,“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三家机构,共发现问题20个,完成整改16个,整改率达80%;依法对2家代理记账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的会计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二是扎实推进财政资金“清源行动”见行见效。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先后开展了市级各预算单位国有资产资产处置和“三公”经费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复查,2022年财政收支真实性自纠自查,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的自查和复查工作。重点围绕“清源行动”目标任务组织全市各预算单位开展自检自查和复查,发现问题17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持续推进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单位内控制度机制。组织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2022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并就工作成效进行了综合考评;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抽取的5家预算单位开展内部控制评价,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不断提升内控建设。四是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监管体系,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紧盯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等,强化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收到直达资金64,729.13万元,导入和分配率为100%;通过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监控单位授权支付107,293笔,金额287,653万元,发现需要核实的问题资金5,953笔,金额62,530万元;通过核实拒付108笔,金额375万元。五是深入推进实施预算单位财务联审,筑牢财政资金防线。完成一级预算单位23,149笔经费支出事前事项审核,共计270,811.47万元,联审退回787笔,共计8,360.79万元,退回率3.09%,同比下降了10.52%;完成二级预算单位24,439笔经费支出事前事项审核,共计111,127.94万元。
6.增强风险意识,筑牢安全发展底线。一是坚持稳字当头,牢牢守住风险底线,加大统筹保障力度,不断硬化预算约束,强化财政库款管理,加强库款保障水平监测和财政运行监测,切实防范基层财政运行风险。二是压实政府债务借、管、用、还管理责任,制定还款计划,通过优化支持结构、盘活资金等措施按时偿还到期债务。截至12月末,已偿还到期债券本息26,890万元、置换到期债券本金36,100万元、偿还隐性债务47,522万元。全面梳理中小企业欠款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偿还计划。三是强化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市金融办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开展涉非涉稳常态化排查和专项排查,坚决打击非法集资行为,排查企业13家,发现风险线索2条。充分利用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共开展集中宣传3场,发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单1400余份,各类宣传品1500余分,接受咨询200余人次。四是加强矛盾纠纷和化解,维护社会稳定。压实网格化管理工作任务,落实网格员职责,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及时办理答复信访件,办结信访件5件。
7.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编制更加清晰、完整的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做好“四本预算”的有效衔接,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水平。二是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效益。不断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持续完善项目指标体系,将涵盖了469个重点项目的5520条绩效指标的预算绩效指标体系数据导入“云南财政一体化管理系统”,将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进行有效衔接,实现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和管理效率。三是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改革。积极推广应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全州首家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从“现场开标”步入“线上开标”,真正实现政府采购项目“文件无纸化、标书在线传、专家网上评、过程全留痕”,营造了更加公平公正、阳光透明、高效便捷的交易环境,真正让市场主体降成本、零跑腿。四是严格按照省州要求,加速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开远市59个执收单位涉及的31项非税收入执收项目纳入“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平台”管理,全部实现收缴电子化;开远市188家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全部上线,财政电子票据上线率100%,实现开远财政票据无纸化。
8.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大做强做优国有资本。紧紧围绕“管理、发展、脱困、改革”要求,全面推进新一轮国企改革发展三年行动,制定印发了《开远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 2025 年)》,加快推进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打造定位清晰、治理完善、主业优势明显的骨干国企。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制定印发《开远市党建引领市属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关于开远市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实施方案》,在全市市属国有企业落实“党建入章”全覆盖,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全过程。二是持续完善企业管理机制。逐步拟定《开远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履行出资人职责事项权力责任清单》管理办法,目前已完成初稿,待审核修改后印发。三是推进国有企业实体转型,提升国企核心竞争力。成功创建南正街主题街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加快创建省级文化和旅游夜间消费集聚区,布局“非遗”展示、红色文化、传统文化宣传等业务;全面完成凤凰谷生命养护中心整改提升工作,积极准备2023年全国五级养老机构申报工作;围绕绿色养生元素,打造“绿苑”养生膳食,“绿研”减脂餐、能量餐,“绿氧”养生饮品(养生茶)等一系列养生品牌。三是防范化解国有企业重大风险。组建了工作专班,制定了开远市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总体方案,坚持“发展为本,以化促防”的基本原则,分类制定化解措施、分类落实偿债责任,积极消化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千方百计降低债务风险。四是开展企业“瘦身”计划,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对不具备竞争优势、缺乏发展潜力的非主营业务的企业,启动退出机制。已聘请第三方对农投公司下属七家乡镇公司进行审计,3家乡镇企业正在按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注销手续。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极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和整体城镇化建设,全力打造全省老工业城市经济转型示范市。2、抓住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两大引擎”,突出财政支持重点。3、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推动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4、落实好财税扶持政策。5、支持“三农”发展。6、优先发展教育事业。7、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8、推进生态文明建设。9、严格管理财政支出。10、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从基础上筑牢资金安全防线。11、全面实施绩效管理。12、强化政府性债务风险。
(四)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2023年初由财务监督管理科牵头,各科室整理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交由财务监督管理科汇总后上报财政部门审批。根据财政部门的批复按照既定目标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2.对财政下达的预算资金执行进行跟踪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偏差,并将有关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及时开展本部门的绩效自评工作,并按时报送绩效自评报告,同时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绩效再评价工作。
3.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本单位预算管理水平。
(五)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规范使用项目资金,根据国家有关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结合本市、本部门实际制定项目资金部门管理办法:一是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专款专用、严格监管原则。二是工作职责,单位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的备案,申报及审批落实情况,负责对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进行指导,负责组织完面专项资金的检查、验收和评估工作。三是项目实施主体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的驵织实施,负责按照请有关部门组织对项目进行评价和验收,负责配合接受有关上级部门的栓查、验收和评价工作。财务负责专项资金收款账户的提供,负责根据专项资金拨付文件跟踪落实专项资金到位情况,负责设立专项资金的专用科目进行专项账单独立核算,负责编制专项资金项目的资金预算、财务决算、负责配合审计机关对专项资金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负责配合有关单位接受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五是实施文件收到的项目专项资金要纳入本单位资金统一管控,以提高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率。
二、单位整体收支情况
(一)2023年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财政经费支出预算的通知》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168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2.73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收支1209.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支2.64万元);项目支出安排预算为407.15万元,包括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65.37万元,财政绩效评价经费100万元,财政事业专项经费159万,金融办工作经费2万元,开远市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建设第三方评价经费20万元,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项目经费20万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15.78万元,国资监管体系建设项目经费25万元。
(二)2023年单位整体收支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整体总收入1776.2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776.2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本年总支出1776.20万元,支付进度为100%。其中:项目实际收入475.48万元,支出475.48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为100%,具体情况如下:
表1 项目收支明细表
(三)“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1)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0.82万元,较年初预算1.5万元,下降54.67%。
(2)2023年无会议费支出。
(3)2023年培训费支出2.57万元。
(四)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始终坚持节支增效理念,经费由财务统一管理,资金使用负责人按经费开支范围经手相关报销凭证,收集整理完成后交财务审核。经费的报销需有正规发票作为原始单据,由经手人、部门领导、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审批后,到财务科报销。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部门资金开支标准,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科学合理的编制和安排预算,规范管理,严格审批经费支出明细,避免不必要的支出。
三、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3年设定绩效指标46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和质量达标率为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提高各项资金使用率,促进经济发展。
社会效益:提高各项资金使用率,促进经济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可持续影响:财政政策宣传持续发挥作用期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全市预算单位、群众和内部干部职工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较高。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财政信息化建设经费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程度及预期完成情况
财政信息化建设经费支出设定32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7条、质量指标7条、时效指标4条、成本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2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能够完成项目年度目标:满足财政一体化信息平台升级、网络建设、安全管理、系统运维需要,适应新形势下财政信息化管理要求。
2.财政绩效评价经费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程度及预期完成情况
财政绩效评价经费支出设定37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20条、质量指标11条、时效指标1条、成本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2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能够完成项目年度目标: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建立健全“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改变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财政事业专项经费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程度及预期完成情况
财政事业专项经费支出设定12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2条、质量指标2条、时效指标2条、成本指标3条、社会效益指标2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能够完成项目年度目标: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财政队伍,满足新形势下财税体制改革各项业务需要。
4.金融办工作经费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程度及预期完成情况
金融办工作经费支出设定13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5条、质量指标2条、时效指标1条、成本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3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能够完成项目年度目标:推动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深入开展,有效化解各类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5.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建设项目经费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程度及预期完成情况
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建设项目经费支出设定24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5条、质量指标10条、时效指标1条、成本指标2条、社会效益指标3条,可持续影响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能够完成项目年度目标:通过连续三年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建立与实施第三方评价,推广好的做法或取得成效,提供可借鉴参考的建立与实施方法措施,建立健全开远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提高单位内部控制能力和水平,科学决策能力,为单位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提供完整、系统、科学、规范的内控体系,实现廉洁高效的内控体系。
6.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项目经费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程度及预期完成情况
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项目经费支出设定9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条、质量指标3条、时效指标1条、成本指标1条、经济效益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能够完成项目年度目标: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促进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提质增效,我市辖区内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应及时完成清算业务。
7.国资监管体系建设项目经费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程度及预期完成情况
国资监管体系建设项目经费支出设定8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条、质量指标2条、时效指标1条、成本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2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能够完成项目年度目标:建立健全国资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国资监管部门对国企的管理,同时促进国有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建设。
四、绩效自评结论
我单位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财政信息化建设经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财政绩效评价经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财政事业专项经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金融办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建设项目经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项目经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国资监管体系建设项目经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设定项目绩效目标。按照单位“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结合单位的“中长期规划”,制定可细化分解,可量化的具体工作任务、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和资金需求方案。
(二)根据经批复的年初预算资金,相关牵头科室开展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三)财务监督管理科主动与项目牵头科室采集项目目标的完成数据,并对采集数据进行汇总,并进一步核查财务数据,确保各项财务支出的真实性和相关费用支出的完整性,通过汇总、核实、填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一步了解各项项目工作开展情况,结合资金支出情况和效果,分析单位履职和内部管理与绩效目标有无偏离。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设定项目绩效目标。按照单位“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结合单位的“中长期规划”,制定可细化分解,可量化的具体工作任务、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和资金需求方案。
(二)根据经批复的年初预算资金,相关牵头科室开展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三)财务监督管理科主动与项目牵头科室采集项目目标的完成数据,并对采集数据进行汇总,并进一步核查财务数据,确保各项财务支出的真实性和相关费用支出的完整性,通过汇总、核实、填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一步了解各项项目工作开展情况,结合资金支出情况和效果,分析单位履职和内部管理与绩效目标有无偏离。
七、整改措施及建议
(一)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制定绩效目标管理时应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绩效目标编制可考核的量化和细化绩效指标;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每年对制定的绩效目标进行评价,重点评价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的相关性、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实现绩效目标所采取措施的可行性、所需资金的合理性,并将绩效目标作为项目遴选排序、安排资金预算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绩效过程管理。要完善绩效目标跟踪监控机制,定期采集和分析绩效运行信息,及时掌握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预期效果。
开远市财政局
2024 年 4月 9日
附件【附件1:开远市财政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审核-确定.xlsx】
附件【附件2:开远市财政局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审核-确定.xlsx】
附件【附件3:开远市财政局2023年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审核-确定.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