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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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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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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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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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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对市民政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情况的通报
开远市民政局:
为加强财政支出的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预算绩效再评价工作的通知》(开财字〔2020〕267号)的规定,我局委托云南云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你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再评价,分析评价形成《中国共产党开远市民政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并由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了评审。经评定,中国共产党开远市民政局2019年部门整体绩效再评价等级为“良”。现将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及人员情况
1.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开远市民政局(含本级)共有6个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开远市民政局。根据其职责职能,开远市民政局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社会救助科、社会组织管理科、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福利慈善和社会工作科、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科。
(2)事业单位:开远市救助管理站、开远市社会福利院、开远市殡管所、开远市殡仪馆、开远市民政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等5个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2.人员情况
开远市民政局核定人员编制79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61人。
(二)单位职能职责
开远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市级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市级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有关法规政策,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负责各类基金会的财务收支和活动情况监督,查处基金会的违规行为。负责市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市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乡镇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公布行政区划信息。
6.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负责经营性公墓的申报和日常监管。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市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10.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落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配合红河州民政局管理福利彩票工作。
12.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单位收支情况
根据《开远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开远市民政局2019年共计收入9701.3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801.04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收入9358.67万元,经营收入342.65万元;2019年实际支出9865.1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637.21万元。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部门总体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规范程度不高。2019年开远市民政局按照事业发展规划分解了年度目标,并制定年度具体工作任务,年度绩效目标设定基本符合要求,但目标内容反映不完整、不充分,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不能充分反映部门履职效益情况。
2.预算配置基本合理。
(1)人员控制率有待调整。开远市民政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9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6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5人,在职在编人员占核定编制的82.28%;另有其他人员25人,在职人员控制率113.92%,实际在职人员规模超标。
(2)“三公”经费预算大幅缩减。开远市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90万元,支出决算为8.10万元,完成预算的24.6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6.90元,下降67.59%。
(3)重点支出安排率指标完成较好。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82.9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982.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1.91万元,占97.21%;项目支出111.00万元,占2.79%。2019年度支出合计986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32.39万元,占总支出的90.54%;项目支出497.32万元,占总支出的5.05%;经营支出共435.41万元,占总支出的4.41%。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4304.78万元,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9.84万元。
(二)部门过程管理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现良好,具体如下:
(1)预算完成率较高,完成情况较好。根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019年开远市民政局本年收入882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73.67万元,项目支出47.00万元。本年支出880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89.41万元,项目支出12.40万元。预算完成率99.7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率100%;项目支出完成率26.3%。
(2)预算调整幅度较大。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82.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1.91万元,项目支出111.00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8820.6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8801.81万元。
(3)年末结转结余较年初有明显上升。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余和结转48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482.81万元。年末结余结转50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467.07元,项目支出结转34.60万元。结余和结转总额增加。
(4)公用经费控制效果显著。2019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32.3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304.78万元。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08%。
(5)“三公”经费开支大幅缩减。开远市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90万元,支出决算为8.10万元,完成预算的24.6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6.90万元,下降67.59%。
(6)政府采购超预算完成。2019年度,部门采购预算资金17.8万元,实际支出总额56.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2.预算管理体系构建相对完整,具体如下:
(1)管理制度健全。民政局有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了部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2)资金使用合规。通过现场查阅相关帐表册及相关凭证,部门资金支出基本规范,没有发现违规使用资金情况。
(3)预决算信息公开。民政局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政府网站公开了部门预决算、预算执行、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绩效自评等信息,信息公开执行到位。
(4)基础信息完善。从民政局部门预决算的公开信息看,部门基础信息完整,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3.资产管理情况。资产管理主要从“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的利用情况”进行评价。总体上,民政局建立了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了资产管理人员,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基本合理,资产账外处理基本规范,资产利用情况良好。
(三)履职履责情况分析
根据调查,2019年民政局履职履责情况较好,具体体现为:
1.聚焦脱贫攻坚,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
(1)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强化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的有440户1062人,共发放建档立卡户14846户次24654人次低保金588.07万元。本年新增农村低保695户1564人,停发1554户2155人。
(2)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2019年共发放城乡低保金5494.33万元(含菜篮子补贴161.58万元),其中:城市低保4090.06万元(含菜篮子补贴161.58万元),农村低保1404.27万元,有效保障了103359户次164976人次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本年新增城市低保142户185人、农村低保695户1564人,停止发放城市低保781户952人、农村低保1554户2155人。
(3)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2019年,民政局支出临时救助资金589万元,救助达3004人次。
(4)扎实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2019年,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288.98万元,保障了3549户次,3611人次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
(5)持续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和发放价格补贴。民政局于2019年7月起启动价格临时补贴机制,发放5月至10月共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41.64万元,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02.83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5.22万元,特困救助供养对象3.59万元。补贴标准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救助供养对象15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为10元/人·月。
2.聚焦特殊群体,更好履行基本社会服务职责
(1)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市级财政足额安排并已补发2016年1至10月残疾人两项补贴,共补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507人,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17人,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556人,发放资金223.78万元。2019年,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593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628人,发放资金294.024万元。
(2)提高孤儿生活补助标准。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月人均补助标准从2019年1月1日起在原基础上提高200元,分散供养标准为1274元/月.人、集中供养为1974元/月.人。共计发放孤儿生活费70人109.59万元。
(3)实施“关爱型”救助管理服务,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对符合救助条件的221人次实施了救助:其中对无法查明身份地址的精神病人3人送往医院救治或托养;救助60岁以上老年人29人次;18岁以下未成年人28人次。
(4)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全面开展养老机构(设施)摸底大排查工作,完成全市15家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申报工作。对养老机构重点领域相关人群,开展了2019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完成了营利性养老机构备案1家。
(5)加强福利机构建设。投入50万元完成了儿童福利院消防改造工程,现在院收养孤残儿童19人,其中:送学3人,办理涉外送养1人。全年接收自费老人7人,新接收的“特困”老人7人。现在院老人40人,其中“特困”老人27人。
(6)规范婚姻登记管理。截止2019年,共办理结婚证2198对,补发结婚证536对,离婚871对,补发离婚证121人次,婚姻登记合格率100%。
(7)规范殡葬服务。规范了殡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截止12月份,共火化遗体1010俱,婴尸、胎盘3492个,残肢37个;免除贫困群众18人的火化费、丧葬用品费。完成了公墓年检工作,完成骨灰墓穴安葬665冢。
(8)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积极落实村社区干部取得社会工作师证增加生活补助政策,积极向上申报了开远市优秀社会工作人才。
3.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层社会治理职责
(1)大力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本年共登记社会组织10家,对在2018年12月31日前在我局登记的161家社会组织进行年检,年检率100%。持续推进清理规范社会组织工作,对在我市依法登记的97家社会团体、6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家基金会进行了全面清理核查。为14家社会组织办理了注销手续,其中社会团体9家,民办非企业5家。开展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问题自检自查,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检查和清理规范工作。
(2)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制定出台了《开远市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待遇的方案》;对全市村(居)委会成员和村(居)民小组长人选开展预判分析,涉及1773人,通过预判,1570人符合继续留任,203人达不到留任标准,共储备后备干部1773人;对长期外出务工履职不到位的158名村组干部进行劝返和调整(劝返12人,调整撤换146人);对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班子成员任职资格联审进行“回头看”,完成在岗在职的2057名村(社区)干部和村民小组干部政审工作,共审查出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村干部和村(居)民小组干部共17人,其中党组织书记3人、监督委员会成员1人、村委会成员3人、村(居)小组干部10人,已全部清理出村组干部队伍;做好全市村组干部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工作,通过核实登记,符合条件的投保人员1848人保险费33.03万元;落实老村干部和老乡干部的生活补助待遇,老村干和老乡干生活补助每人每月调整提高200.00元,对符合条件的29名保障对象全年共发放生活补助金14.56万元;落实全市农村村组干部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共补助31.15万元;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后期成果转化工作,牵头完成开远市与个旧市行政区域界线“个—开线”联合检查工作,并上报检查成果。
(3)规范公共场所设置捐款箱行为。民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制定工作方案,组成工作组对全市115个酒店、5个超市进行排查,共排查出合法捐款箱23个,无非法捐赠箱。
(4)以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殡葬改革。清明节期间,全市累计接待祭扫群众6万余人,各类车辆5720余辆,提供饮用水96桶、矿泉水2400瓶,发放宣传册1500余册、宣传单4300张、殡葬改革宣传环保袋2500个。并开展了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排查工作和殡葬市场摸底排查。
(四)履职效益情况分析
效果主要是社会效益及内部工作人员或服务对象等受益人口的满意度,主要评价实施单位开展工作对社会、可持续性的影响情况。具体评价情况如下:
一是社会效益好。社会救助水平逐步提升、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日益完善、社会组织建设创新发展、基层民主建设扎实开展、区划地名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行政效能提高。2019年预算项目都能够及时有效的完成指标任务,符合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做好了社会兜底保障工作,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发展。广大群众的满意度为93%。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开远市民政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基本达到预期目标。根据现场调研,结合对民政局抽查情况,综合部门整体投入、过程、产出和效益及资料报送进行了量化打分。开远市民政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7分,评价结果为“良”。
四、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目标管理意识有待加强
一是绩效目标申报的规范性有待加强。绩效目标申报没有将绩效目标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存在目标设置科学性不够强的问题,主要是目标设定不够精准,也不够细化,影响了绩效考评的可操作性。二是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有待提升。部分绩效指标解释不清晰、计算公式和数据来源不清等。三是个别指标设置错误,影响对部门整体绩效考核的科学性。
(二)结转结余增加
2019年,开远市财政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余和结转48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482.81万元。年末结余结转501.67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467.07元,项目支出结转34.60万元。表明2019年度财政局预算执行较慢,致使结余和结转总额增加,财政资金效益未及时发挥,进而影响了部门整体效益。
五、建议
(一)重视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合理设置目标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目标既是全面绩效管理的原点,也是实施过程的指南,更是实现绩效的标杆和重要依据。建议结合民政工作的特点、针对民政对象、补助标准、关键环节、历年目标完成情况及中期规划情况,合理设定绩效目标,把握好目标的系统性和综合性,进一步优化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探索建立适应性和针对性强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科学编制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建议细化资金需求调查与测算,夯实资金支出基础,系统分析各类影响支出的因素并确定其权重,将预算贴近实际,合理编制支出需求。二是加大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减少预算资金结余结转规模,切实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六、其他事项说明
无。
七、整改要求
请你单位按通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包括基本情况、整改措施、整改结果等)报给我局。
开远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