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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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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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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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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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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对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森林防火经费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情况的通报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为加强财政支出的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开远市财政局印发的《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预算绩效再评价工作的通知》(开财字〔2020〕267号)的规定,我局委托云南中天正和会计师事务所对你局2019年森林防火经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再评价,分析评价形成《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森林防火经费项目绩效再评价报告》,并由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了评审。经评定,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森林防火经费项目绩效再评价等级为“优”。现将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本项目主要是贯彻落实省、州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及各项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积极强化各级防火责任、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严格野外火源防控、加强火灾应急处置,真抓实干、落实措施,全面提升森林防火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森林火情火灾的发生及灾害损失。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开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财政经费支出预算的通知》(开财预字〔2019〕1号)、《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红财农发(2019)38号)、《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19年州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红财农发(2019)13号)、《开远市财政局下达预算支出指标通知书》(开财预字(2019)472号),项目预算下达总金额为217.00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绩效评价日共使用资金217.0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00%。
三、项目资金管理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森林防火经费项目支付、核算、财务管理等环节的管理规范有序,资金管理执行情况较好。
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执行《开远市2019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方案》、《云南省财政厅、林业厅联合印发的《云南省财政厅 林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农〔2017〕256号)以及省、州、市下发的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的文件、通知等。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的使用,坚持按照专款专用,规范管理、归口管理,科学预算,合理使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一)项目产出
数量指标:较好完成。
质量指标:符合规定。
时效指标:按规定时间完成。
成本指标:截至绩效评价日共使用资金217.0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00%。
(二)项目实施效果
在现场勘察中,我们设计了相应的问卷调查来反映受益对象对本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满意程度以及项目实施的效果。本次共发放调查问卷50份,收回有效问卷50份,综合满意度为98.29%。
五、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实施中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未对项目下拨资金实行有效的资金监管,没有对项目资金实行监督检查措施,无法保证资金的安全及使用的合规合法性。
(二)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虽然制定了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但规定的具体支出范围不完整,不能全面反映项目资金的使用内容。
六、建议
(一)加强完善绩效自评工作。在开展绩效自评时,绩效自评指标的设置应结合年初绩效目标以及上级工作要求等设置绩效指标,且与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评分相匹配的过程性记录和评价数据、证明材料等应及时收集、整理,并与相应的评价指标对应,使绩效自评过程和结果可追溯。
(二)健全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机制及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进行检查、监督,保证资金安全及完整。
(三)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明确项目资金的使用流程及资金的使用范围。
七、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森林防火经费项目绩效再评价综合评价得分96.22分,再评价等级为“优”。
综合评价结论:整体上来看,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森林防火经费项目按照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预算安排,项目立项合理规范,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资金按照要求专款专用,资金拨付有严格的审批程序,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但存在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的问题。
项目的实施一定程度减少了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对全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受益群体满意度较高。
八、整改要求
请你单位按通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包括基本情况、整改措施、整改结果等)报给我局。
开远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