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财政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901
  • 发布机构
    开远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7-28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0200131801000 

   第一部分  开远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远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工作职能 

  1.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市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拟订全市财政体制改革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市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按照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市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办理中央、省、州对市的转移支付;负责调整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划分市与各乡镇(街道)间事权和支出责任。 

  4.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负责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7.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 

  9.负责制定开远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和偿还工作。 

  10.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1.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市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布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年度预算绩效报告。 

  12.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13.负责制定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4.推进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质量提升。 

  15.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依法对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按照国家、省、州、市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 

  16.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有关制度、措施;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17.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18.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省、州关于发展金融业的部署要求;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19.负责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的监管;组织协调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 

  20.负责市人民政府与驻开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在开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在市内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 

  21.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承担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协调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建立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2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大收入管控力度,圆满完成目标任务。一是抓好财税任务分解落实。2019年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共减收24,765万元,其中:税收减收19,60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降费3,367万元,政府性基金及行政性收费等降费700万元,降低企业用地成本1,093万元。二是进一步突出税收征管。全年税收收入完成66,339万元,同比减收8,326万元,下降11.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2.9%。三是不断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完善以票管收、票款同步的征管模式,堵塞漏洞,应收尽收。全年非税收入完成88,145万元,同比增收14,383万元,增长19.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7.1%。四是全力盘活资源(资产),加大资产处置力度,增加市级可用财力,缓解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全年完成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6,192万元,同比减收5,780万元,下降9.3%。 

  2.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支持经济转型升级。一是支持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和整体城镇化建设,紧紧围绕我市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聚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形成“大抓产业、大抓工业、大抓项目、大抓开放、大抓电商”态势。二是抓住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两大引擎”,突出财政支持重点,投向重点园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加快构建轻工业产业园新兴产业体系,推动热电汽循环利用产业园建设,激活煤、电稳存量。支持发展新兴产业不断壮大,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全年安排“一张图”重点项目前期经费1,460万元。三是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坚持结构性去杠杆,推动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采取有效措施,协同金融机构,着力缓解民营企业、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四是落实好财税扶持政策,重点扶持税源好、发展潜力大、带动效应广的项目;支持高效现代农业、农产品深加工产业、电子商务等全面发展壮大,努力培植新财源。全年安排中小微企业发展扶持资金200万元。五是压实责任,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全年向上争取资金166,506万元。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保障基本民生。一是支持“三农”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积极组织申报涉农项目,争取上级更多资金支持;落实强农惠民政策,激发农村自身发展动力;落实保障“三农”投入长效机制,逐步提高财政支农支出比重;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年农林水支出完成28,269万元。二是支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重点支持发展学前教育、改善办学条件、保障教师待遇和发展教育脱贫等,落实“两免一补”等保障政策,促进教育均衡化发展。全年教育支出完成53,680万元。三是提升社会保障水平。重点保障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兜底、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救助和就业创业等,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98,703万元。四是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重点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发展中医事业和养老养生产业,着力打造健康城。全年卫生健康支出完成35,978万元。五是支持和谐平安开远建设。落实政法部门经费保障,重点支持综治维稳、治安防控、扫黑除恶、矿山治理、交通、消防、食品、药品、校园安全等工作,健全司法救助体系,推动平安开远、法治开远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公共安全支出完成15,462万元。六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支持优良生态生活环境建设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支持省级生态县市创建,着力打造绿水青山、生态宜居的美丽开远。全年节能环保支出完成8,813万元。七是支持保障性住房、城乡基础设施等建设,推动资源要素合理配置,促进城乡功能互补、融合发展,形成共同繁荣的良好局面。全年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3,80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完成78,955万元。 

  4.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一是严格管理财政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把所有财政支出纳入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力,坚决杜绝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维护《预算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从基础上筑牢资金安全防线。全年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平台直接支付资金419,193万元,下达授权支付额度129,108万元,清算授权支付资金104,538万元;全市通过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监控授权支付业务30,378笔、金额141,962万元,拦截4,983笔、金额21,582万元,其中:核查后单位整改4,920笔、金额21,286万元,退回49笔,金额128万元。三是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严格开户审批程序,摸清了全市预算单位的各类专户数量476个,已责成相关单位注销和归并冗余账户13个。四是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监管合力;明确监管责任,实行分片包干;突出监管重点,确保工作成效。2019年,组成5个检查组,对7个乡镇(街道)财政所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发现问题15个,通报并限时整改15个。 

  5.深入推进财政改革,补齐财政管理短板。一是扎实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以推进绩效管理为目标,构建财政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和内部监督与外部检查全方位的监督机制。2019年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项目16个,评价资金6,509万元;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单位2个,资金总额11,913万元。二是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实现了全覆盖,降低了行政成本,缩短了办理时间,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三是加快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政府财务报告》更加规范透明。四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政府采购项目进“超市”,实行采购项目上线运行。全年完成采购业务685笔,采购预算资金9,490万元,实际采购资金8,505万元,节约预算资金985万元,节约率10.4%。五是政府购买服务严要求。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政府购买服务”的原则,2019年共有53家预算单位编制政府购买服务130项,预算资金总额2,820万元。六是财政票据管理重监管。于2019年5月20日完成了2018年度财政票据年检工作,全市自查单位248个,重点检查单位60个,重点检查率达24%。清理注销了20家社会团体的领购资格并收回领购证,核销社会团体票据314本。七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举措。建立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抓好财政存量资金再分配,加快财政存量资金支出进度,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7,192万元。八是财政预决算事项公开规范、透明、及时。九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科学界定出资人监管的边界,以管资本为主,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实现保值增值。十是认真做好信访、来访工作,全年办理回复信件6件,接待来访30人次。 

  6.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强化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二是全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全年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19,072万元,存量债务核销30,445万元;隐性债务完成化解数64,005万元,超目标任务数3,929万元。三是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2019年11月申请专项债券项目14个,其中有3个项目已纳入2020年专项债券发行计划,总金额5.4亿元。四是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各项工作。全年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7,629万元,已偿还46家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4,581万元。五是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严格执行地方金融组织设立、审批工作程序,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小贷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非金融机构监管,积极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了“大走访、大排查、大宣传”活动,全力维护地方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开远市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开远市财政局;其他事业单位1个开远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开远市财政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合同制聘用人员25人。 

离退休人员4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财政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1,372,304.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72,304.3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9,178,297.67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凤凰谷养老养生PPP项目中央奖补资金属于2018年度的一次性项目经费410万元,2019年无类似资金拨入形成减收;二是减少2018年度开远市会计核算中心转轨工作经费15万元;三是减少2018年度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经费3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财政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2,705,584.30元。其中:基本支出11,504,068.65元,占总支出的90.54%;项目支出1,201,515.65元,占总支出的9.46%与上年对比减少3,316,787.59元,主要原因:一是凤凰谷养老养生PPP项目中央奖补资金属于2018年度的一次性项目经费410万元,2019年无类似资金拨入形成减收;二是减少2018年度开远市会计核算中心转轨工作经费15万元;三是减少2018年度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经费3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504,068.6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71,930.73元,主要原因分析调出、退休人员变动造成人员经费下降。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01,515.6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44,856.86元,主要原因一是凤凰谷养老养生PPP项目中央奖补资金属于2018年度的一次性项目经费410万元,2019年无类似资金拨入形成减收;二是减少2018年度开远市会计核算中心转轨工作经费15万元;三是减少2018年度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经费3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财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05,584.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316,787.59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上年核算中心转轨项目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建设已完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964,535.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3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维持单位正常运行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0,585.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退休人员支出、遗属补助等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506,861.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323,601.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5%。主要用于省级农业项目管理、农村综合改革支出。 

  5.其他(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省级PPP以奖代补资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财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7,700.00元,支出决算为12,028.00元,完成预算的4.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028.00元,完成预算的4.4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规模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6,972.73元,下降75.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930.13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1,042.60元,下降72.0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2,028.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02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02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财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0,923.7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54,638.70元,主要原因2019年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开远市财政局机关的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护)费、公务交通补贴、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开远市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8,133,440.14元,其中,流动资产6,754,392.58元,固定资产1,379,047.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39,995.6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798,807.76元,固定资产减少2,941,187.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536.00元;出租房屋126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8,640.97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67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67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8,673.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国库集中支付: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支付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规定审核机构(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或预算单位)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  

  二、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的、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  

  六、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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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50200131801111 



附件【开远市财政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