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财政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0187
  • 发布机构
    开远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1-23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对开远市自然资源管理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情况的通报

开远市自然资源管理局:

  为加强财政支出的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开远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开展2018年度财政预算绩效再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开远市财政局委托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对开远市自然资源管理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再评价。本次绩效再评价工作得到了贵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你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第三方中介机构采用现场调查的方式收集基础资料及数据,进行了问卷调查,分析评价形成《开远市自然资源管理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再评价报告》,并由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了评审。经评定,本次开远市自然资源管理局2018年部门整体绩效再评价等级为“良”。现将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及人员情况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机关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科、耕地保护科、土地征收利用科、地籍测绘管理科、矿产资源管理科、地质资源管理科、不动产登记,下设开远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行政事业编制77人。截止2018年12月31日,实有人员69人,其中:行政14人(含工勤人员2人)、事业编55人。开远市土地储备中心事业编制20人,截止2018年12月31日,实有人员18人。

  (二)单位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开远市委办公室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远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开办发〔2015〕95号),确定开远市自然资源局主要工作职责是: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5.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土地利用各类数据的责任。

  7.负责测绘行政管理及基础测绘规划和实施。

  8.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

  9.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10.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11.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开展采矿登记管理和探矿权监管,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有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产资源规划。

  12.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13.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

  14.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

  15.依法征收资源收益,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措施。

  16.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工作,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7.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并参与开发工作,依法审核和报批矿产资源对外合作区块,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

  18.拟定并实施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制定土地收购储备、土地利用规划和方案,承办土地收购储备和供应工作;依法按程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19.承办开远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单位收支情况

  1.预算批复: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1244.43万元,其中本级财力1244.43万元,未包含2017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24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4.43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

  2.预算执行:开远市自然资源局2018年度总计收入12736.8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2137.24万元、2017年结转结余资金599.66万元;2018年实际支出1108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8.09万元、项目支出9520.04万元;2018年末结转结余164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85万元、项目支出1512.91万元。

  二、绩效再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部门总体投入情况分析

  一是目标设定合理。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年度工作要点对比分析,绩效目标基本符合部门职能职责及中长期规划要求。但绩效指标未明确、未进行量化。

  二是预算配置科学。开远市自然资源局人员编制97人,2018年实际在职人员87人,人员控制率89.69%。“三公经费”2017预算数28.30万元,2018预算数28.30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0%。年初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衔接紧密,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但土地储备中心未对项目支出进行预算编制。基本支出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重点支出安排合理,有效保障了主要职责的履行和重点任务的完成。

  (二)部门过程管理情况分析

  一是预算执行方面存在一定偏差。预算执行进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公用经费和三公经费控制情况较好。开远市自然资源局2018年年初预算资金数1244.43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11088.13万元,预算完成数11088.13万元,预算完成率为100.00%;预算调整数757.39万元(剔除完成政府临时交办任务9199.77万元、省级(州)财政安排资金1130.97万元),预算调整率为60.86%,调整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2017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599.66万元,2018年末结转结余1648.76万元,主要结转结余资金为:上级财政拨款资金,则结转结余率为132.49%,结转结余变动率达174.95%。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8.30万元,实际支出16.47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58.20%。2018年公用经费预算数316.57万元,实际支出316.57万元,公共经费控制率为100%。142.52万元、实际政府采购执行数135.55万元,则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为95.11%。

  二是预算管理方面总体规范。开远市自然资源局制定了预算管理、项目管理、合同管理、政府采购、财务监督管理、财务报销等管理制度,对预算收入支出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规定,经实地评价,相关制度基本得到有效执行。部门基本能够按照具体项目特征制定实施方案,实施管理机构健全、主体责任明确。通过政府网站查询,开远市自然资源局按规定公开了部门2018年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完整。绩效自评方面,未严格按照《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工作的通知》(开财字〔2019〕210号)文件要求开展自评工作并撰写提交绩效自评报告。

  三是资产管理方面存在一定不足。开远市自然资源局制定了资产管理办法,内容完整。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固定资产使用率较高,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但存在购入资产未记录入固定资产科目。

  (三)履职履责情况分析

  1.耕地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开远市市政府主要领导与所辖的灵泉街道办事处、乐白道街道办事处、小龙潭镇、羊街乡、大庄乡、中和营镇、碑格乡共7个乡镇(街道)主要领导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共7份,落实各乡镇(街道)与所辖范围村级目标责任的签订,共36份,切实落实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二是开远市现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28644公顷,相比红河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8600公顷多出44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大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018年度上报的建设项目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无建设项目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情况。三是严格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2018年上报建设项目用地报件共9件(涉及耕地占补报件6件),在申报用地前,按规定落实了补充耕地,完成耕地占补平衡挂钩。

  2.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完成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审批管理细则》,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建设用地需求。2018年组织上报4个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报件,面积39.154公顷;2个单选项目建设用地报件,面积1.2222公顷;3个村庄批次建设用地(其中两个为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项目用地)报件,面积27.0991公顷;2018年度共计获批建设用地67.4751公顷,为城市建设、民生、基础设施、工业项目、脱贫攻坚用地提供了切实有力的用地保障。

  二是2018年9月,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了2019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申报工作。申报项目名称:开远市2018年度第一、二、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占地面积:452.4公顷;项目预计总投资:1.55亿元;2019年拟申请项目专项债券资金需求额度:1.1亿元;拟发行期限:3年。编制了实施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时汇总上报了项目申报明细表计。完成土地供应任务,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加强土地供应管理。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切实降低工业用地成本,科学调控房地产用地。

  三是2018年以来共计完成一级市场土地供应45宗,总面积146.7108公顷,其中:以划拨方式供地18宗,面积115.4854公顷;以出让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27宗,面积31.2254公顷,土地出让金合同价款38142.2433万元(其中:以招拍挂方式供地21宗,面积29.1851公顷,土地出让金合同价款35595.6483万元;以协议方式供地6宗,面积2.0403公顷,土地出让金合同价款2546.595万元)。

  四是落实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推行工业用地先租后让等供应方式的实施意见》,在工业用地供应过程中,积极探索“先租后让”新的供地模式,2018年共供应两宗工业用地,面积2.962公顷,两宗工业用地皆采用“先租后让”方式供地,租期为5年,两宗工业用地5年租金共计143.35万元。

  五是根据《红河州国土资源局关于报送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相关材料的函》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 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意见>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112号)的文件要求,完成于2018年12月13日《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3.国土资源规划管控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2018年开远市计划向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申请5个批次、1个工业项目。涉及总用地面积41.5429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41.5420公顷,其中农用地41.5420公顷(耕地24.5501公顷);建设用地面积0.0009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开远市2018年具备报批条件的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和城市批次用地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申请工作:2018年上报11个农转征报件,上报用地全部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共向上级部门申请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68.7844公顷。截止2018年12月23日,已经批复8个报件,向上级部门核拨51.8932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其中:农用地41.9642公顷、耕地24.6273公顷,已完成了各阶段内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工作任务。

  二是按照《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6﹞23号)等文件精神,做好开远市“十三五”土地整治工作,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6年4月12日成立了开远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国土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发改、住建、农业等部门领导为成员。按照省、州要求,编制完成的土地整治规划于2018年1月24日通过市级领导小组审查。《开远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于2018年6月经市人民政府(开政复[2018]86号)批准实施。并于2018年9月25日《开远市国土资源局 开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 开远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印发给相关部认真贯彻落实。并按要求报州、省备案。

  三是选取大庄乡大庄村委会和羊街乡古城村委会作为试点村,编制完成了《开远市大庄乡大庄村土地利用规划(2015-2020年)》和《开远市羊街乡古城村土地利用规划(2015-2020年)》两个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并按时上报州、厅,该规划于2018年12月16日在省自然资源厅通过专家论证。

  四是据省、州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的统一布暑,组织完成了《开远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及2个专题的编制和规划数据库的建设工作,并经开远市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审查通过,2018年12月14日按要求上报红河州自然资源局审批。

  4.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建设用地总量控制,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认真落实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目标,开远市2016年至2018年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年均率为7.13%。

  二是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国土资〔2018〕164号)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函〔2018〕43号)文件要求,到2018年底应完成批而未供土地消化20%以上,闲置土地处置20%以上,完成977.1069亩批而未供土地的处置,完成3宗4.2262公顷疑似闲置土地核实消除。截至2018年12月20日,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面积为987.47亩,已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5.促进矿产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2018年新设立的开远市羊街乡水塘哨砖瓦用页岩矿,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相关规定,符合国家和省级产业准入条件,符合“建一关一”的政策规定,现正按程序办理采矿权登记相关手续。组织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统计工作,认真审核矿山企业填报的开发利用相关数据,严格核实停产、关闭矿山情况,按时完成开远市48个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储量消耗基础统计,并及时在网上系统进行报备。

  二是单独或合并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方案矿山28个,占应编制矿山总数33个的84.80%;2018年共组织开展矿业权联勘联审4次,依法审查拟新设置、关闭搬迁、扩大矿区范围的5个砂石矿采矿权,经审查同意设置的,纳入矿产资源规划中予以设置;2018年共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10个,占开远辖区内矿山总数33个的30.3%;2018年共办理完成划定矿区范围1个,采矿权延续6个,采矿权顺延2个,采矿权注销5个;上报州级完成联网审批3个,其中探矿权延续2个,采矿权延续1个,无因出具的审查意见不符合要求导致退件。

  三是共设立各类保护区共3个,其中:省级保护区1个,即红河州开远市南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面积为14.13km2;县级保护区2个,即南洞自然保护区,面积为2.67km2,南洞风景名胜区,面积为1km2;未设立国家级保护区。

  四是按程序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从州级入围的5家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机构中确定最终评估机构,委托评估机构对开远市涉及办理延续、变更的15个采矿权分批开展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确定并处置矿业权出让收益。2018年,按规定及时、足额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29万元,预存矿业权出让收益120.92万元。

  6.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自2017年6月开展数据整合工作以来,全力推进数据整合工作。现已完成土地数据整合6157宗、房屋整合9416幢共72601户,城镇土地房屋存量数据整合汇交率达100%。

  二是针对开远市实际情况,认真梳理各类历史遗留用地问题,逐一拿出处理方案报市政府研究,以市政府出台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了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办法。目前出台了《关于完善不动产登记规划手续等事项专题会议纪要》《关于完善不动产登记用地手续有关事项专题会议纪要》《关于完善部分单位(企业)不动产登记用地手续有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共解决历史遗留问题4495件。

  三是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修订完善《开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时限公开承诺》、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研究制定《开远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远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日志管理和痕迹管理制度》、《开远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全流程服务标准》、《开远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开远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队伍日常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四是选定以乐白道田心村委会(约2100户)为农村房地一体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试点村,已完成招投标,正在进行测量,已完成近1000户的测量工作。目前已颁发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96本。

  7.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2018年4月25日,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远市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开政办发[2018]33号)文件。2018年5月17日,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远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开政办发[2018]37号)文件。积极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十项重大措施”,全面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二是开远市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自筹资金共计320万元,开远市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地质灾害目标责任书。

  三是2018年无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2016年已储备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1个,即开远市中和营镇格勒冲村委会格勒冲村泥石流治理项目,编制了项目建议书。2018年有1个小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即开远市中和营镇马者哨村委会倮施底村滑坡治理项目,该项目总投资35万元,于2018年3月底开工建设,5月中旬完工,已通过市级验收,在工程治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地质灾害质量项目管理有关制度,未出现违法、违规、违纪等现象。

  8.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和科技创新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按照《红河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2018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按季度上报统计分析报告。

  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云南省国土资源“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科普活动。

  三是配合政务审批系统、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数据资源体系数据标准与规范建设、数据建库及大数据清洗加工及网络信息安全建设。

  四是2017年度变更与作业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并按要求完成该项工作,按合同约定使用经费对应经费结清款项。开远市2017年度遥感监测图斑276个,实地调查率为100%,面积共计5505.8亩发生变化的土地,其中涉及耕地1723.6亩,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了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确保通过了省和国家的成果验收。经与上级部门对接意见整改后,上报国土资源部通过审核,并已经使用该成果。

  9.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及时制定下发《开远市国土资源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三统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的相关规定。在2018年制定了《开远市国土资源审批事项内部会审集体决策制度》、《开远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和公布制度》、《开远市建设用地集中统一供应制度》、《开远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制度》等约束机制。

  二是2018年共受理群众来信(含上级转办)44件,全部按规定给予答复,办复率达100%。

  三是2018年度行政应诉案件共187件,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类1件,行政不作为类1件,不动产登记类185件(其中183件为同一诉求)。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187件案件开庭均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参加诉讼。开远市国土资源局已按照《红河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2018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重点评查的通知》开展案件评查工作,按时上报评查材料。开远市国土资源局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了《开远市国土资源局贯彻落实“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利用“三下乡”、“4.22” 世界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活动、“12.4”法制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开展了宪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不动产登记条例以及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平安建设、节能环保、防灾减灾、脱贫攻坚等系列宣传活动,累计发出各种宣传资料和实用宣传品10000份,制作宣传栏2版,在《开远市讯》刊印专版2次,悬挂宣传横幅7条。

  10.推进公正文明严格执法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向开远市环保、林业、水务、农业、住建和文体广电局等部门,查询全市各级发证矿业权涉及各类保护区相关情况,设立的南洞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无矿业权设置,未设有国家公园。

  二是维护和运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综合监管平台,保持正常运转,年度卫片检查查处到位率100%。

  (四)履职效益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一是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规范征地程序,严格执行“告知、确认、听证”及“两公告一登记”规定。每一个建设项目获批后,皆严格按程序做好批后“两公告一登记”工作,充分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标准,主动公开征地信息,规范公开内容。严格规范征地程序,严格执行更新后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上地价补偿标准,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为确实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2018年度已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1116.30万元缴入社保资金专户,专项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严格落实补偿标准,每一个建设项目的征地补偿标准皆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执行,及时兑现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费用;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前,皆严格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相关要求,向被征地村组发布征地(包括用地位置、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安置补助方式等内容)。

  二是便民行动承接好下放的行政审批权:2018年6月至8月开展为期3个月的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专项整治,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按照不同登记类型的难易程度先后4次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不动产一般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转移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注销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查封登记和异议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即时办结。积极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努力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各级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录入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111号)要求,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各阶段工作,及时组织各科室仔细梳理相关行政职权、内部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按时、按质、按量认真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录入及编制工作,并反复核查已录入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系统的各相关事项。

  三是通过增减挂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2017-2018年开远市共经省厅批准2个支持脱贫攻坚的增减挂钩项目,批复完成拆旧区面积603.522亩,完成比例为86.48%;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涉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9个,用地面积 35.36公顷。积极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工作,优先使用增减挂钩指标(9.7675公顷)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房屋用地;2018年12月7日已出具《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计提土地出让收益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工作说明的函》(开政函〔2018〕51号)上报州级主管部门。

  四是维护公正文明严格执法:2018年共开展土地巡查119次,巡查发现并制止土地违法行为315起,其中立案查处42件,结案42 件,收缴罚款14.42万元,参加市政府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联合执法6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30次,完成两违建筑拆除11774平方米;开展全天候矿山驻守执法巡查351次,其中立案查处20件,结案20件(移送公安机关1起),收缴罚款45.48万元。联合执法拆除整改12个图斑,查处率和结案率100%。2018年矿产卫片我市下发矿产疑似图斑4个(2个疑似越界开采、2个疑似无证开采),立案查处3宗、伪变化1宗,已结案3宗,查处率和结案率为100%,履职到位率100%。

  五是通过搬迁避让,全面解除地质灾害的威胁;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有效解除地质灾害威胁。

  2.生态效益

  一是完成开远市平坝山采石场生态修复方案的编制评审,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将采取招标等方式确定施工企业,按程序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二是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违法用地得到有效控制。

  3.行政效能

  根据《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18年度自然资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红自然资党〔2019〕21号),开远市自然资源局获得优秀。

  4.满意度

  本次绩效再评价从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政务公开、政策落实、依法行政、不动产登记等多方面内容进行调查,调查综合评定为优。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得分92.34分,评价等级为“良”。

  2018年开远市自然资源局各项工作的开展符合部门职能职责的范围,各项目推进情况良好,较圆满的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力尽全维护群众权益,推进国土资源领域改革,强化法治国土建设,推动国土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开远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同时在部门预算资金结转结余率偏高、未绩效自评,资产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四、存在的问题

  (一)年初预算申报时,未申报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不够细化,且未通过清晰完整的指标量化;绩效自评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年初预算编制缺乏科学性

  1.通过查阅开远市自然资源局预算申报材料,年初预算申报时,未根据预算资金及工作计划申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支出绩效指标;仅有简单的工作计划,多为下一年度的工作方向,并未结合三定方案、中长期规划等制定合理的目标,不够细化,且未通过清晰完整的指标量化。

  2.未严格按照《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工作的通知》(开财字〔2019〕210号)开展自评工作。

  3.土地储备中心未对项目支出进行预算编制。

  (二)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存在不足,财务管理方面有待加强

  1.预算调整较大:2018年度年初预算数1244.43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11088.13万元、剔除完成政府临时交办任务9199.77万元、省级(州)财政安排资金1130.97万元,则预算调整数为757.39万元,预算调整率为60.86%。

  2.2018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量较大:2017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599.66万元,2018年年年末结转结余1648.76万元,结转结余变动率达174.95%,2018年结转结余主要结转结余为:上级财政拨款的项目资金。

  3.会计核算不规范,收到非财政预算内的资金时,挂账其他应付款,形成资金挂账。

  (三)强化资产日常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1.年末未对资产进行盘点。

  2.符合固定资产入账条件的资产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2018年9月记账9#、10#凭证显示,不动产登记中心购买档案柜共计16.74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

  五、建议

  (一)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面推进预算绩效

  1.加强绩效目标导向,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190号)要求,在编制年初预算时,应同时编制年度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年度绩效目标除符合部门中长期规划以及部门职能职责外,还应符合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以及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建议部门建立完善的绩效目标编制机制,每年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支出绩效指标的编制申报,对于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修改、完善,编制合理完整的绩效目标。

  2.进一步加强完善绩效自评工作。严格执行《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工作的通知》(开财字〔2019〕210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绩效自评。

  3.建议年初预算时,充分与市政府各级业务主管沟通,对下一年度项目支出预算进行合理安排。

  (二)完善预算管理,提高编制准确性,加强财务管理

  强化预算编制的准确性,预算编制时充分考虑基本支出配置情况;另外在强化预算编制准确性同时应尽量避免预算有较大调整。

  (三)强化资产日常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将符合固定资产的入账条件的资产录入固定资产系统,登记固定资产卡片账进行管理。

  六、其他事项说明

  无。

  七、整改要求

  本请你单位按通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于2019年12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包括基本情况、整改措施、整改结果等)报给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