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0187
-
发布机构开远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0-01-23
-
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对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2018年其他环境保护项目经费支出绩效再评价情况的通报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
为加强财政支出的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开远市财政局印发的《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财政预算绩效再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开远市财政局委托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对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2018年其他环境保护项目经费支出进行绩效再评价。本次绩效再评价工作得到了贵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开远市财政局制定了绩效再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在你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第三方中介机构采用现场调查的方式收集基础资料及数据,进行了问卷调查,分析评价形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2018年节能减排经费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并由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了评审。经评定,本次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2018年其他环境保护项目经费绩效再评价等级为“中”。现将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开远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其他环境保护项目经费专项用于开远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扎实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重点区域污染防治、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等各项环保重点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统一发布开远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定期发布重点区域、流域环境质量状况。组织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2018年开远市财政局安排其他环境保护项目经费100万元。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开远市财政局《开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财政经费支出预算的通知》(开财预字〔2018〕1号)资金文件,开远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其他环境保护项目经费共计下达资金10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资金使用情况
开远市环境保护局其他环境保护项目经费截止至2019年8月31日共支出84.97万元,其中: 2018年度实际支出 4.69万元,2019年实际支出80.28万元,包括支付印刷费0.29万元,邮电费1.17万元,差旅费8.58万元,劳务费0.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9万元,购买化学试剂、多功能声级计、无人机、笔记本电脑、电动车款、咨询费等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共计70.48万元;结余资金15.03万元,资金使用率达84.97%。
三、项目资金管理
开远市环境保护局在2018年其他环境保护项目经费支付、核算、财务管理等环节的管理规范有序,资金管理执行情况较好。
开远市环境保护局严格按照《开远市环境保护局预算管理制度》、《开远市环境保护局收入支出管理制度》、《开远市环境保护局合同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制度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但环境保护局制定的预算制度及收支管理制度未对项目申报、项目资金开支范围与适用范围等方面进行要求,各项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其他环境保护项目经费通过 “2110399-节能环保支出/其他污染防治支出/资本性支出”核算,资金使用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过程中无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虚列收支、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现象。
四、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一)项目产出
2018年其他环境保护项目经费到位100.00万元, 2018年实际使用4.96万元,资金使用率4.69%,资金使用率较低,项目实施进度慢;2018年开远市环境保护局完成25台锅炉的淘汰工作,与公安密切配合于11月28日,完成全市黄标车淘汰任务,目标任务完成较好;完成与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开展受污染耕地修复工作,编制土壤污染修复实施方案并按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执行;2018年对全市涉及水源1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辖区内服务人口大于1000人的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水源管理状况、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污染源等情况开展评估工作,建立并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基础信息数据库,为科学开展水源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开远市环境监察大队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巡查、监察监测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严格查处了23起环保违法违规案件;2018年全市环境监测系统正常运行,本年度环境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率达99.67%,较2017年有所上升;完成对列入监测范围内重点监控企业进行全指标监测,根据云南省下达的约束性项目目标对重点企业进行检测检查,基本实现项目资金年度目标。
(二)项目实施效果
根据相关部门提供数据,开远市环境保护局建立健全环保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2018年投诉办结率达100%,符合预期目标;通过实地问卷调查社会公众污染防治知识知晓率61%,社会公众知晓率低于90%,开远市环境保护局可以充分利用微信、网络等新媒体形式开展环保知识的宣传,增强公民的环保意识。
2018年全市年度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市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属县域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保持总体稳定,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环境事件,环境风险管控效果明显,开远市6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环境质量100%达到水功能目标,地表水水质持续改善,能够发挥预期效益。
五、存在的问题
(一)年初绩效目标申报不严谨,绩效自评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1.通过查阅开远市环境保护局预算申报材料,开远市环境保护局年初预算申报时,未根据专项资金及工作计划申报年度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未能有效明确绩效目标情况以及绩效指标数据,绩效目标及指标的缺失将不利于绩效考核。
2.通过对部门自评资料的审阅发现,开远市环境保护局虽已按照规定组织实施了绩效自评工作,但未设置自评指标体系,未设置细化指标值,不能全面反映本年工作完成情况,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绩效自评的可利用性。
(二) 资金使用率低,结转结余资金过大
开远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其他环境保护项目经费实际到位100万元,2018年实际使用4.96万元,资金使用率4.96%;年末结转结余95.31万元,资金结转结余率95.31%。截止2019年8月31日,已使用其他环境保护项目经费84.97万元,资金使用率84.97%。
(三)部分项目资金使用不合规
通过现场评价发现,项目主管部门未形成有效的资金监管体系,部分项目支出内容与预算申报范围不符,预算申报为“节能环保支/其他污染防治支出/资本性支出”,实际执行中,在2018年1月列支劳务费1600.00元,在2018-2019年8月列支差旅费85848.2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922.00元,、邮电费11677.60元等。
(四)社会公众满意度较低
根据问卷结果显示社会公众对开远市节能减排改善情况的综合满意程度为60%。满意度调查主要从环境污染状况、当前面临的环境污染主要问题、环境污染主要来源、主管部门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环境污染对您的生活影响程度、环保知识宣传等方面进行调查,根据问卷结果显示,当前面临的环境污染主要存在大气、水、土地、尾气排放等污染情况,生活区域存在不同程度、不同类别的环境污染情况,环境综合治理成效不佳,相关部门开展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有待加强,主管部门环保宣传效果不到位,公民法律意识不强,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六、建议
(一)明确项目绩效目标,细化项目管理,进一步加强绩效自评管理工作
1.严格按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及《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红财预〔2015〕97号)文件规定执行,明确绩效目标、细化项目的管理;注重各项指标的可衡量性,可衡量性不仅是指标的量化,还包括对定性指标的分级分档表述,有些难以量化的指标,可通过与历史年度相比(纵向对比)、与相关部门的情况对比(横向对比)、与部门应当实现的目标对比等方式,形成级别或档次。
2.进一步加强完善绩效自评工作。在开展绩效自评时,绩效自评指标的设置应结合年初绩效目标以及上级工作要求等设置绩效指标,且与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评分相匹配的过程性记录和评价数据、证明材料等应及时收集、整理,并与相应的评价指标对应。
(二)合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制定项目方案和计划,平衡好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三)强化预算约束力,规范使用专项资金。督促具体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执行申报内容,按规范支出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保证资金使用合规性,并逐步建立专项资金支出追溯机制,确保财政专项资金规范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建议主管部门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对企业污染物排放量的监督管控,加大环保保护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执法水平,对大对工业类企业的监察力度,大力改善生态环境。
七、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开远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其他环境保护项目经费项目绩效再评价综合评价得分80.73分,再评价等级为“中”。
综合评价结论:整体上来看,开远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其他环境保护项目经费项目按照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预算安排,项目立项合理规范,资金到位及时,会计核算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相关会计准则。开展污染防治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环境监测监督等工作,完成了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制定的污染防治工作, 2018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基本实现了保持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整体稳定的预期目标。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率方面等仍需进一步完善。
八、整改要求
请你单位按通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于2019年12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包括基本情况、整改措施、整改结果等)报给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