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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0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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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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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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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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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对开远市民政局2018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情况的通报
开远市民政局:
为加强财政支出的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开远市财政局印发的《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财政预算绩效再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开远市财政局委托云南中天正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开远市民政局2018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项目支出进行绩效再评价。本次绩效再评价工作得到了贵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你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第三方中介机构采用现场调查的方式收集基础资料及数据,进行了问卷调查,分析评价形成《2018年开远市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并由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了评审。经评定,本次开远市民政局2018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项目绩效再评价等级为“良”。现将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按照《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远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开政办发〔2016〕169号)文件,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月50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一级每人每月70元、二级每人每月40元发放。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开远市民政局2018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项目计划总投资339.62万元,项目实际到位332.07万元,资金到位率97.78%。
(二)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评价日(2019年9月20日),2018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项目共支出资金291.588万元,资金结余40.482万元,资金使用率87.81%。
具体到位及使用情况如下表1:
表1 2018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8年下达 资金 |
2018年到位资金合计 |
2018年实际使用资金 |
结转 资金 |
1 |
2018年 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 |
339.62 |
332.07 |
291.588 |
40.482 |
三、项目资金管理
开远市民政局2018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项目支付、核算、财务管理等环节的管理规范有序,资金管理执行情况较好。
开远市民政局制定了《开远市民政局财务集中记账管理实施办法》。项目资金由开远市财政下拨至开远市民政局,进入项目专户进行专项管理。业务科按季度统一制作《资金发放表》《花名册》,由制表人、审核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共同签字确认,计划财务科根据当季度所需发放资金,将资金拨入开远市农村信用社,由信用社代发。未发现挪用、截留、挤占、虚列支出、改变资金用途、严重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等情况。项目资金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一)项目产出
2018年残疾人两项补贴经费项目资金截至绩效评价日(2019年9月20日)共发放困难残疾人30432人次,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029人次,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2534人次;补发困难残疾人24人次,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人次,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4人次,共计发放资金2,915,880元。已按实际申请人数发放。
(二)项目实施效果
开远市民政局按照《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远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
施方案的通知》(开政办发〔2016〕169号)文件实施,已按实际申请人数足额发放。项目的实施一定程度的改善了两补人员的生活条件、缩小贫困差距,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受益群体满意度较高。
五、存在的问题
(一)未能按照《开远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对两补享受人员在规定的场所进行公示。
(二)对项目资金的发放缺少事后内部监督。
(三)存在本年第四季度补助资金跨年度发放的情况。
六、建议
(一)加强完善绩效自评工作。在开展绩效自评时,绩效自评指标的设置应结合年初绩效目标以及上级工作要求等设置绩效指标,且与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评分相匹配的过程性记录和评价数据、证明材料等应及时收集、整理,并与相应的评价指标对应,使绩效自评过程和结果可追溯。
(二)建议按照《开远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对两补享受人员在规定的场所进行公示。
(三)加强对项目资金发放的事后监督,完善内部控制机制。
七、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开远市民政局2018年残疾人两项补贴经费项目绩效再评价综合评价得分86.95分,再评价等级为“良”。
综合评价结论:整体上来看,开远市民政局2018年残疾人两项补贴经费项目按照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预算安排,项目立项合理规范,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资金按照要求专款专用,资金拨付有严格的审批程序,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但存在对两补享受人员没能在规定的场所进行公示及对项目资金发放的事后监督不够。
项目的实施一定程度的改善了两补人员的生活条件、缩小贫困差距,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受益群体满意度较高。
八、整改要求
请你单位按通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于2019年12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包括基本情况、整改措施、整改结果等)报给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