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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4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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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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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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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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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财政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根据《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开财字〔2018〕194号)文件部署,结合我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开远市财政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1.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拟订全市财政体制改革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按照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和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受开远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开远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向开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办理中央、省、州对开远市的转移支付,拟订市对乡镇(街道)财政转移支付方案;负责调整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划分市与各乡镇(街道)间事权和支出责任。
4.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负责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监管市属国有企业(不包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负责做好开远市区域内的中央、省、州属企业的沟通、联络等服务工作。承担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7.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监缴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负责审核国有企业国有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综合研究全市国有企业的运行状况,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承办全市国有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负责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和偿还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地方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
13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市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布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年度预算绩效报告。
14.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15.负责制定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6.承办全市国有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承担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17.按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提出服务和促进我市地方金融业务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代表市人民政府联系、协调地方金融机构,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小微金融机构的管理。
18.承办开远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按照“创新财政理念、优化收支结构,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收支平衡”的总体思路,以务实的作风、有效的举措,抓收入扩支出、抓产业培财源、抓改革增活力、抓重点保民生,以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着力抓好财源培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推进社会事业发展;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依法规范财政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财政部门执行力。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7年度年初结转306.89万元,本年度收入1325.74万元,其中基本收入1236.44万元,项目收入89.30万元;经费支出127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2.80万元,项目支出108.69万元 ,年末结转26.29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361.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9万元,公务接待费6.11万元。 2017年末固定资产总额为562.26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开远市财政局工作规则》、《开远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等内部管理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局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供参考依据。
(二)自评指标体系
1.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分一级、二级、三级指标和各三级指标解释、评价分值、指标说明等(具体详见附件“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共性体系)”
2.评价方法
采取目标比较法、问卷调查法种。
3.评分办法
(1)项目评价得分满分为100分。
(2)由评价组根据评价情况,对各单项指标分别进行独立打分。
(3)总评价分为各单项指标得分总和。
(4)评价结果:《开远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开财预〔2017〕89号)规定:按照综合得分(S)的分值确定相应的评价等次,评价等次分为优(S≥95)、良(95>S≥85)、中(85>S≥60)、差(S<60)4个评价等次。
结合工作实际,主要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管理、财务信息质量以及项目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按照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工作时限和要达到的预期效果,进一步分解细化,将责任落实到科室、岗位,使绩效评价指标与部门工作任务紧合起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开财字〔2017〕175号),我局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局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进行了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
(1)听取相关科室人员情况介绍,充分了解评价项目有关情况。
(2)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
(3)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和收集到的资料,制定符合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
3.分析评价
(1)根据项目预期绩效目标设定的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
(2)根据项目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
(3)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对履职效益或质量做出评判。
(4)在现场评价的基础上,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整体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计算打分。
(5)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评价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综合性评价结论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充分发挥“生财、聚财、理财、用财”职能作用,着力抓好收入组织,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资金监管和国资监管,做好金融服务和融资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1.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178,875万元,比上年增收1,196万元,增长0.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9,914万元,比上年增收7,937万元,实现了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的目标任务;上划中央和省州收入完成38,961万元,比上年减收6,741万元,下降14.7%。
2017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5,381万元,比上年增支17,386万元,增长6.3%。其中,八项支出完成268,546万元,同比增支44,758万元,实现增长20%的目标。
2.财政主要工作及成效
(1)发挥财政职能,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2)抓好收入组织,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3)优化支出结构,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4)抓住关键环节,不断深化财政改革。
(5)强化财政监管,提高理财用财能力。
(6)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构建和谐财政。
(二)评价情况分析
1.投入情况分析(总分20分,自评17分)
(1)预算编制规范性(总分2分)。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认真和规范组织人员按时编制年度部门预算(自评2分)
(2)绩效目标合理性(总分4分)。结合部门职责、年度工作任务设立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自评2分),整体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自评2分)
(3) 绩效指标明确性(总分7分)。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自评2分),细化的绩效目标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自评2分),绩效目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自评2分)。
(4)在职人员控制率(总分3分)。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自评1分)。
(5)“三公经费”变动率(总分2分)。“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自评2分)。
(6)项目支出安排率(总分2分)。年初预算项目经费安排率=[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额/(年初预算安排的保运转支出+保民生支出+保稳定项目支出+项目支出)]×100%=(自评2分)。
2.过程情况分析(总分45分,自评38分)
(1)年初预算完成率(总分5分)。预算完成率=(预算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数)×100%=(自评2分)。
(2)年初预算调整率(总分3分)。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批复的年初预算数)×100%=(自评1分)。
(3)结转结余控制率(总分5分)。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自评3分)。
(4)“三公经费”控制率(总分5分)。“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自评5分)。
(5)政府采购执行率(总分5分)。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自评5分)。
(6)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总分4分)。按规定模板公开预决算信息(自评2分),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自评2分)。
(7)管理制度健全性(总分3分)。制定具有预算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自评3分)。
(8)资金使用合规性(总分8分)。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自评2分),重大经费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自评2分),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评2分),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自评2分)。
(9)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总分2分)。制定具有相关资产管理的制度(自评2分)。
(10)资产管理安全性(总分5分)。资产账实相符(自评2分),资产配置合理(自评1分),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自评2分)。
3. 产出情况分析(总分15分,自评15分)
(1)职责履行(总分5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指标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自评5分)。
(2)完成及时情况(总分5分)。工作任务完成及时率=[(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自评5分)。
(3)重点工作办结率(总分5分)。本部门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自评5分)。
4.效果情况分析(总分20分,自评20分)
(1)履职效益(总分10分)。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自评10分)。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总分10分)。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对往来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满意度测试(自评10分)。
综上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90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65人,其中:行政人员40人,事业人员25人。年末实有人数70人,其中:行政人员49人,事业人员21人。在职人员超编5人,其中:行政人员超编9人,事业人员超编0人。
建议:应根据年末实有人数向人员编制部门申请调整人员编制人数,据以安排下年度的人员经费预算。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本部门后续人员经费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二)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相关规定,坚持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财政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调度使用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二)各项开支,实行事前报告制度,未经批准,局财务不得提供支票和报销任何单据。
(三)规范经费使用程序。发生费用之前,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并签署意见,呈局长批准后方可支付(政府采购范围的,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支付凭证先由报账员进行初审(审核批准支付依据、是否正式发票、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印章是否齐全等),报账员初审后送办公室主任复核,再报局长签批是否同意报销。
(四)固定资产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各科室无论从何种渠道形成的固定资产,均属国有资产,产权属于市财政局所有,由办公室统一调度管理、统一核算。
(五)各科室使用的固定资产,必需进行造册登记,实行科室负责人负责制。如因工作需要,进行调整使用时,由办公室提议拟文对各科室之间使用的资产进行增减处理。科室负责人发生变动时,必须在办公室和法规督查科人员的监督下,将本人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交割。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开远市财政局
附件【附件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