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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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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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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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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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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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开远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2023年6月云南华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开远市财政局委托,对开远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针对云南华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以下整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贴息补助资金遵循定向使用、标准明确、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综合运用贷款贴息、经费补助等方式,组织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升资金综合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保障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脱贫人口等创业就业重点群体对象的基础金融服务可得性和适用性。
(二)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贴息及奖补资金及时、足额拨付,拨付、监控等符合直达资金管理要求,2022年到位资金687.86万元,实际支付资金676.3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33%。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进一步巩固项目成果,扩大项目的综合效应。2022年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扶持,进一步缓解创业人员的资金短缺问题,为推动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贡献力量。
2022年度绩效目标:解决创业人员在创业过程中的资金周转难问题,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我市城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管理工作不到位
开远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完整、不细化,绩效自评未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绩效目标和指标进行完善和细化,另外自评报告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笼统、宽泛说明,未对具体绩效指标值逐项说明各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完成情况,项目自评不够全面和深入,导致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程度不高。
(二)未建立健全项目业务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开远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照上级政府部门下发的管理办法及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未结合项目特点和部门情况制定项目业务和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指导项目具体管理和实施。
三、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细化绩效目标和指标,对具体绩效指标值逐项说明各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完成情况。
增加投入情况分析、过程情况分析绩效指标,增加产出情况5个三级指标,效果情况4个三级指标,进一步调整、完善了项目绩效指标,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根据项目特点设置了25个三级指标进行评价,较绩效自评的指标更加具体和细化。
1.投入情况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三个方面。6个三级指标为项目立项充分性、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预算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
2.过程情况包括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两个方面。6个三级指标为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会计核算规范性、项目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
3.增加产出情况5个三级指标,分别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发放人数增长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户数增长率、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额及余额增长率、创业担保贷款还款率、贷款发放及时率。
4.增加效果情况4个三级指标,分别为政策宣传力度、激励人员创业并带动社会经济、缓解创业人员的资金短缺问题、受益对象满意度。新增各指标完成情况详见下表: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绩效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指标实现情况 |
完成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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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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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 |
项目立项 |
项目立项充分性 |
≥95% |
100% |
创业担保贷款立项符合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95% |
100% |
创业担保贷款按照规定的程序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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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95% |
100% |
创业担保贷款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95% |
100% |
创业担保贷款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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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入 |
资金预算科学性 |
≥95% |
100% |
创业担保贷款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目标性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95% |
100% |
创业担保贷款资金有测算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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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资金管理 |
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有测算依据 |
预算执行率 |
≥95% |
98.33% |
2022年到位资金687.86万元,实际支付资金676.3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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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合规性 |
≥95% |
100% |
创业担保贷款资金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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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规范性 |
=100% |
100% |
创业担保贷款资金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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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100% |
100% |
创业担保贷款财务和业务管理健全 |
|
产出 |
产出数量 |
扶持创业人数 |
≥350人 |
已完成 |
实际扶持创业人数2759人,扶持3家小微企业。 |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发放人数增长率 |
为正值 |
未完成 |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发放人数2022年558人,2021年623人,增长率=(569-623)/623*100%=-8.67%,主要原因为2022年主要推行10万元免担保政策,导致2022年度发放贷款额度减少。 |
||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户数增长率 |
为正值 |
已完成 |
2022年发放小微企业企业创业担保贷款2户,2021年发放小微企业企业创业担保贷款1户,增长率为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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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额及余额增长率 |
①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额增长率≥7% ②创业担保贷款余额增长率≥上年值 |
未完成 |
①未完成。2022年发放额增长率=(9385-10428)/10428=-10%; ②未完成。2022年贷款余额增长率=(22208.44-15665)/15665=41.77%; 2021年贷款余额增长率=(15665-10005.58)/10005.58=56.56%; 年度差异率= 41.77%/56.56%=7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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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质量 |
资金足额拨付率 |
≥100% |
已完成 |
2022年度项目资金已足额拨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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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还款率 |
≥95% |
已完成 |
2022年实际收回创业担保贷款4603.87万元;2022年到期的创业担保贷款4610万元;贷款还款率=4603.87/4610*100%=9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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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时效 |
贷款发放及时率 |
≥100% |
已完成 |
发放及时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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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 |
社会效益 |
政策宣传力度 |
宣传到位 |
已完成 |
认真做好辖区内创业担保贷款培训及宣传 |
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
≥5000万元 |
已完成 |
2022年度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2家银行新增发放贷款95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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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
创业担保基金放大倍数 |
≥2倍 |
已完成 |
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余额22208.44万元; 2022年创业担保基金总额131.25万元; 放大倍数169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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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户均带动就业人数 |
≥2人 |
未完成 |
2022年度贷款贴息补助扶持创业人数2759人,扶持3家小微企业,带动就业人数5074人,创业担保贷款担保户均带动人数=5074/(2759+3)=1.8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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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效益 |
激励人员创业并带动社会经济 |
持续有效 |
基本完成 |
通过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补助,对激励人员创业并带动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可持续性作用,通过但问卷调查结果存在少部分人认为项目实施对激励人员创业、带动社会经济的作用不是很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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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创业人员的资金短缺问题 |
持续有效 |
基本完成 |
通过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补助,对缓解创业人员的资金短缺问题具有一定作用,但问卷调查结果存在少部分受益对象认为项目实施对缓解创业人员的资金短缺问题作用不是很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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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80% |
已完成 |
通过发放问卷调查,回收有效问卷18份,达到宣传效果的18分,满意度100%。 |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业务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资金管理制度与各项规章政策,并不断完善监督机制,严格执行会计核算办法、基金财务预算控制制度、票据、印鉴专人负责、分开保管的管理制度、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度。
财务上实行会计、出纳两人负责制,并形成相互制约机制。会计人员依据合法、有效的会计凭证进行财务记录,会计记录按照规定的要素完整准确地反映各项业务活动,会计报表由会计人员独立编制,会计档案按照要求及时整理归档,空白凭证印章保管管理符合要求,账户开设符合规定,做到账账、账表、账单相符,会计核算没有出现违规操作现象,会计科目设置符合财务会记制度要求。
出纳负责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并定期与银行进行核对,做到账证相符。基本户(零余额账户)由会计出纳管理,会计管理印鉴印章、出纳管理支票并按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登记制度。
同时业务和财务严格分离,业务科室对贷款贴息的户数、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利息认真审核,第一是审核金额的正确性,第二是审核是否符合政策,整个复核过程采用经办人和科室负责人双重审核的机制。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及会计准则,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等规定开展财务工作,做好贷款贴息资金的使用计划、管理、核算、审核、划拨、发放、监督,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执行经费管理制度。为强化资金内控机制建设,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根据《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报销审批制度》(开人社党〔2014〕71号)填制费用报销单及付款审批单,填制开远市人社局二级预算单位财务联审汇总表,并对承办银行送来的每个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支付申请表》、《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信息表明细表》(包括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进行审核,经业务经办人、证明人、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局领导签字后付款记账。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管理,严格执行经费管理制度,纳入经费账户,单设会计科目。我单位财务科经办人员根据所需支出做出《用款计划申请表》,经办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财政局金融科,再由金融科经办审核以后由国库科直接支付到银行账户。
附件【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评价(云华岭会评字〔2023〕第 01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