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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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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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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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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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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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2020年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7个内设机构和5个下属单位。分别是党政办公室、事业单位管理科、人事财务科、劳动关系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法制监察科、信访和调解仲裁科,下属单位分别是开远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开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远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2.主要工作职能
(1)拟订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上级养老保险政策和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具体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相关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执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案件。
(7)牵头推进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执行上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吸引留学人员来红河州工作或定居政策。落实职业资格管理制度,贯彻执行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拟订农民工工作实施意见,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指导、督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承担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12)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4)有关职责分工。与开远市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由市人社局牵头,会同开远市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
(二)部门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计划
1.单位的整体绩效目标:建立科学、有效的人社工作绩效评价体系,较好地实现了人社工作2020年的整体目标。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人社职能作用。
2.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突出实绩的原则,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自我评价与组织考核相结合。根据部门职责和2020年部门岗位目标任务,对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创新等进行全面考核。
3.绩效指标明确性:单位的整体绩效目标已细化分解为可量化的具体工作任务,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本部门年度任务数相对,与部门本年度预算资金相匹配。
二、部门整体收入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8941.79万元
1.市级财政拨款收入5681.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81.58万元
2.上级财政拨款收入3260.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10.21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45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共计857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共计6935.44万元,项目支出共计1638.87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最大化、通过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现精准脱贫、大力推广创业扶持以带动就业、通过技能培训助推就业,让失业职工及参保企业享受到失业保险基金的惠民政策。
2.保障全市养老、工伤、生育保险政策的贯彻落实,经办全市养老、工伤、生育保险业务和保险基金的运营。
3.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各项方针政策,维护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管理及养老金待遇核发、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各项脱贫攻坚政策。
(二)整体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方案
实时跟踪年初预设目标,财务根据资金的支付进度以及支付量时向业务部门了解情况,及时纠正偏离预定目标的情况。
(三)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案
我单位自评采取从预算编制、目标设定、年初预算配置、预算执行、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部门履职、履职效益几个方面来进行,在这些内容的基础上又再设立相应的具体指标分值来打分自评。
(四)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1.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
局机关指标: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100%;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完成66%;州级要求62%;“三公经费”本年支出24542.0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2088元;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缴费收入228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2595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12616.05万元,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9.26万元;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7.1%;工资类违法案件较上一年度减少20%;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等事件涉及金额较上一年度减少20%;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等事件涉及人数降幅较上一年度减少20%。
就业局指标:2020年共举办企业用工招聘会及招聘政策宣传活动12场,开发就业岗位25000个,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429人,完成上级下达工作指标5348人的101.5%,其中: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400人,完成上级下达工作指标1294人的107.9%;就业困难群体人员实现就业1195人,完成上级下达工作指标1193人的100.2%。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94人。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105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3%,有效地控制在上级下达指标4.2%以内。人社部门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培训18295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9696人。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5180人,其中:市内就业50734人,市外省内就业4554人,省外就业9881人,境外就业11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8972人。2020年累计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5544本,其中就业登记9748人次,失业登记4948人次。现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7家,其中2020年新批准4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与管理。2020年,全市共扶持创业407人,发放贷款5492万元,带动、安置就业1599人。一是通过“贷免扶补”政策扶持创业317人,发放贷款4184万元,带动就业1316人,完成上级下达我市工作指标316人的103%。其中:就业局扶持创业80人,贷款金额1043万元,带动就业246人。二是通过“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创业90人,发放贷款金额1308万元,带动就业283人,完成上级下达指标任务90人的100%。其中:就业局扶持贷款80人,贷款金额1163万元,带动就业242人。2020年,我市失业保险参保单位1087户,其中:国有企业48户,占总参保单位的4.41%;集体企业21户,占总参保单位的1.93%;其他企业(有限责任公司)555户,占总参保单位的51.06%;事业单位337户,占总参保单位的31%;港、澳、台及外资企业4户,占总参保单位的0.37%;灵活就业人员122户,占总参保单位的11.23%。 我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7013人,其中:国有企业4114人,占总参保人数15.23%;集体企业457人,占总参保人数1.69%;其他企业(有限责任公司)12141人,占总参保人数44.95%;事业单位9979人,占总参保人数36.94%;港、澳、台及外资企业79人,占总参保人数的0.29%;灵活就业人员243人,占总参保人数0.9%。2020年为944名失业职工发放失业保险待遇金697.12万元,其中:失业救济金588.36万元,医疗补助金108.76万元。
城乡局指标:截止今年12月31日,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际参保113683人,完成2020年指标数113192人的100.43%,其中: 16--59周岁实际参保88585人(含55--59周岁领取养老补助245人),发放养老金25098人。(备注:2017年11月30日,新老农保账务已合并,老农保收支不再单列。截止今年12月31日,老农保参保人员13412人,其中,办理退保手续3447人,转保手续3854人,享受待遇1053人,暂停领取待遇26人。)截止今年12月31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人101人,到龄领取待遇91人。涉及的18947名被征地农民中,年满60周岁符合补助条件的人员为3325人,现已完成补助2726人,并按月计算待遇足额发放。截止今年12月31日,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费正常发放15460人。
社保中心指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0年州级下达开远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任务数31665人,截止2020年12月已完成31675人,完成率100.03%。工伤保险:2020年州级下达开远市工伤保险任务数29889人,截止2020年12月已完成29899人,完成率100.0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20年州级下达开远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任务数6854人,截止2020年12月已完成7088人,完成率103.41%。
2.经济效益
(1)2020年,全市共举办招聘会12场,开发就业岗位25000个,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429人,完成上级下达工作指标5348人的101.5%。享受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1393人,发放补贴430.46万元。
(2)2020年组织开展电工、焊工、养老护理等各类技能培训及创业培训10892人;开展企、事业单位在岗高技能人才培训310人,完成上级下达工作指标300人的103.33%,其中:高级技师19人、技师144人、高级工147人。
(3)2020年,全市通过创业贷款扶持创业407人,发放贷款5492万元,完成上级下达工作指标5080万元的108.1%,带动吸纳就业1599人。
(4)2020年,全市失业保险参保单位1087户,参保人数27013人,完成上级下达工作指标25953人的104.1%。为944名失业职工发放失业保险待遇金697.12万元,临时价格补贴39.38万元;严格执行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为全市1087户企业27013人降低失业保险费1024.23万元;落实稳岗补贴政策,为全市259户企业发放稳岗补贴575.83万元;发放技能提升补贴72人,补贴金额16.66万元;发放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694.93万元;发放阶段性失业补助金1200.91万元。
(5)2020年,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单位770户31675人,完成计划参保人数31665人的100.03%。全年基金缴费收入22812万元;总支出88293万元,累计结余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18户7088人,完成计划参保数6854人的103.41%;全年基金总收入25954万元,支出22120万元,累计结余420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际参保113683人,完成计划数113192人的100.43%;2020年收入12616.05万元,支出4463.46万元,结余8152.59万元;基金累计结余23396.32万元。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101人,到龄领取待遇91人,基金收入49.26万元,支出46.33万元,基金累计结余13.86万元;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涉及失地农民15460人,基金收入2786.56万元,支出3637.82万元,基金累计结余758.69万元。
(6)工伤保险参保单位1102户29899人,完成计划参保人数29889人的100.03%;基金缴费收入815万元,全年基金总收入1158万元,支出4898万元,累计结余0万元。二是失业保险参保单位1087户27013人,完成上级下达工作指标25953人的104.08%;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088.25万元,支出3289.65万元,本年基金结余798.60万元,期末滚存结余为1941.20万元。
(7)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根据《关于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执行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2020年,为1087户企业27013人减负1024.23万元。降低养老保险费率。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执行降低养老保险费率政策。2020年,为720户企业16739人减负3426.59万元。三是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继续落实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执行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自2020年5月1日起,恢复执行2018年5月前工伤阶段性降费前执行的费率,2020年累计为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减费66.21万元。
(8)全年审核办理正常退休493人,审核办理提前退休137人。受理工伤案件102件(其中事业编制13件、公务员20件、企业职工66件、死亡3件),现已办结102件(认定工伤97件)。
(9)全年网上新开户192户,导入历史合同140份,办理新签5953份,续订3102份,解除终止4514份,变更919份。审核集体合同10户,涉及劳动者2980人。审核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10户,涉及女职工930人。新增核准1家劳务派遣企业。接到来信46件,办理答复44件,2件正在办理中;接待来访72件115人。收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37件(不予受理2件),裁决结案18件,结案率为100%,结案案件涉及金额81.1万元。
(10)开展劳动保障法规宣传6次,开展专项检查6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主动监察用人单位231户,涉及劳动者3887余人(其中农民工1997余人);受理举报投诉案件31件,结案31件,为247名劳动者追回工资等待遇197.57万元。开展联合监督检查6次,督促在建工程项目施工企业与农民工新签、补签劳动用工合同529份,督促非工程建设领域用人单位新签、补签劳动合同40余份,依法查处非法使用未成年工案件2起,涉及未成年人2名,“拉黑”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企业2户,并开展联合惩戒,提高欠薪企业违法成本。加强部门协同,积极推动陈案化解,协同公安、信访、法院,为196名农民工追回工资460余万元,成功化解一起群体性欠薪陈案。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制度,2020年共收缴28个工程建设项目共计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约725万元。
3.社会效益
(1)广泛开发就业岗位,全方位、多层次发布就业岗位信息,积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及“转移就业百日行动”等专项活动,引导、鼓励、帮助各类人员实现就业。落实社保补贴政策,扶持灵活就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减轻他们缴纳社会保险的负担,促进灵活就业。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和流程,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优质周到的就业创业服务。
(2)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政策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促进就业、预防失业方面的保障和保真作用,扎实推进参保扩面、待遇发放、稳岗补贴和技能提升工作。
(3)结合用工市场需求和劳动者意愿,广泛组织城乡各类人员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市场竞争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开展企、事业单位在岗高技能人才培训。
(4)多途径、多领域加大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严格执行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提高单位和个人参保意识和参保积极性,促进参保扩面,维护社会稳定。
(5)以脱贫、摘帽、增收为目标,采取有力措施与全市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不断扩大转移就业规模和转移就业质量,助力脱贫攻坚。
4.行政效能
(1)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为民服务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导向,以扩面和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工作重心,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基金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2)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市各级政策和完成各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不断提高政府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使国家各项改革成果惠及人民群众,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年度工作总结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州人社局的有力指导下,开远市人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加强和推进人事人才、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和谐劳动关系、人社扶贫、减税降费、基金监管等各项工作,有力保障和改善了民生,促进了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2020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夯基础
(1)招引并重,提升人才队伍质量。一是招录工作有序推进。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人才12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5人,6.13专项招聘142人,“三支一扶”共计在岗29人,精心组织全市20个部门近500人完成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开远考点笔试考试工作。二是广开渠道引进人才。全面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创新工作思路,突破引才瓶颈,不定岗位、不限专业、不设开考比例,在2019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经验和基础上,2020年再次面向全国引进30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通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一线部门抽调经验丰富的专家进行面试,并由5名市级领导组成考官团,采取半结构化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深度评价考生的潜质,成功面试51名进入面试阶段的考试,为开远未来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储备。
(2)管服并举,提高人事管理水平。一是做好机构改革后续工作。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岗位设置、聘用管理、人员调配工作,理顺人员关系,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二是做好职称管理评定工作。加强职称管理,建立职称申报承诺制度、公示制度强化评委会管理等措施,不断提升职称管理工作质量。加强职称评审和审核推荐,组建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职称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做好事业人员考核工作。圆满完成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0年度考核及备案工作,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以岗位职责、聘期任务、年度工作目标为依据科学评价工作实绩。2020年,全市事业单位5525名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优秀等次1079人,合格等次4258人,基本合格等次2人,不合格等次8人,不定等次178人,记功181人,嘉奖897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竞聘更高等级岗位、调整工资提供依据。四是做好人员调配及退休审批。根据省、州、市人事工作相关规定,严把“入口”和“出口”关口,认真规范办理人员调动手续,严格把握政策,认真做好职工退休审批工作。2020年,共办理调动129人,其中外县市调入76人,市内调出22人,市内调动31人;审批退休78人。五是做好岗位管理和工资审批。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配合做好教育部门“市控局管校聘”制度,确保职工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有效的激发教师的内生动力。做好事单位人员聘用岗位审核,建立起岗位设置日常管理的工作制度,健全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正常运行。2020年,完成教师岗位聘用管理审核共388人,调整变动专业技术岗位聘用825人;完成全市事业人员工资、津贴的正常调整审批工作。
2.加强就业创业工作促发展
(1)强化服务促就业。广泛开发就业岗位,全方位、多层次发布就业岗位信息,积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及“转移就业百日行动”等专项活动,引导、鼓励、帮助各类人员实现就业。落实社保补贴政策,扶持灵活就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减轻他们缴纳社会保险的负担,促进灵活就业。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和流程,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优质周到的就业创业服务。
2020年,全市共举办招聘会12场,开发就业岗位25000个,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429人,完成上级下达工作指标5348人的101.5%。引导组织青年就业见习94人,完成上级下达工作指标90人的104.4%。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620人,完成上级下达工作指标540人次的114.8%,保持了全市“零就业”家庭的动态清零。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3%,有效地控制在上级下达指标4.2%以内。享受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1393人,发放补贴430.46万元。接收档案1243份,转出档案275份,现存档案10636份;为634名高校毕业生提供报到登记、档案接管和就业创业服务。
(2)提升技能强就业。结合用工市场需求和劳动者意愿,广泛组织城乡各类人员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市场竞争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开展企、事业单位在岗高技能人才培训。2020年组织开展电工、焊工、养老护理等各类技能培训及创业培训10892人;开展企、事业单位在岗高技能人才培训310人,完成上级下达工作指标300人的103.33%,其中:高级技师19人、技师144人、高级工147人。
(3)创业扶持带就业。充分发挥人社部门牵头作用,通过责任落实、宣传引导、业务培训、统筹协调、督促检查“五个到位”,确保“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落地生根,以创业带动就业。2020年,全市通过创业贷款扶持创业407人,发放贷款5492万元,完成上级下达工作指标5080万元的108.1%,带动吸纳就业1599人。
(4)失业保险稳就业。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政策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促进就业、预防失业方面的保障和保真作用,扎实推进参保扩面、待遇发放、稳岗补贴和技能提升工作。
2020年,全市失业保险参保单位1087户,参保人数27013人,完成上级下达工作指标25953人的104.1%。为944名失业职工发放失业保险待遇金697.12万元,临时价格补贴39.38万元;严格执行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为全市1087户企业27013人降低失业保险费1024.23万元;落实稳岗补贴政策,为全市259户企业发放稳岗补贴575.83万元;发放技能提升补贴72人,补贴金额16.66万元;发放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694.93万元;发放阶段性失业补助金1200.91万元。
3.加强社保政策落实保民生
多途径、多领域加大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严格执行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提高单位和个人参保意识和参保积极性,促进参保扩面,维护社会稳定。
(1)养老保险保障有力。2020年,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单位770户31675人,完成计划参保人数31665人的100.03%。全年基金缴费收入22812万元;总支出88293万元,累计结余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18户7088人,完成计划参保数6854人的103.41%;全年基金总收入25954万元,支出22120万元,累计结余420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际参保113683人,完成计划数113192人的100.43%;2020年收入12616.05万元,支出4463.46万元,结余8152.59万元;基金累计结余23396.32万元。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101人,到龄领取待遇91人,基金收入49.26万元,支出46.33万元,基金累计结余13.86万元;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涉及失地农民15460人,基金收入2786.56万元,支出3637.82万元,基金累计结余758.69万元。
(2)工伤失业保险稳步推进。一是工伤保险参保单位1102户29899人,完成计划参保人数29889人的100.03%;基金缴费收入815万元,全年基金总收入1158万元,支出4898万元,累计结余0万元。二是失业保险参保单位1087户27013人,完成上级下达工作指标25953人的104.08%;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088.25万元,支出3289.65万元,本年基金结余798.60万元,期末滚存结余为1941.20万元。
(3)社保降费政策落实到位。一是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根据《关于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执行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2020年,为1087户企业27013人减负1024.23万元。二是降低养老保险费率。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执行降低养老保险费率政策。2020年,为720户企业16739人减负3426.59万元。三是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继续落实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执行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自2020年5月1日起,恢复执行2018年5月前工伤阶段性降费前执行的费率,2020年累计为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减费66.21万元。
4.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稳定
(1)规范指导企业。全年审核办理正常退休493人,审核办理提前退休137人。受理工伤案件102件(其中事业编制13件、公务员20件、企业职工66件、死亡3件),现已办结102件(认定工伤97件)。
(2)抓实信访仲裁。全年网上新开户192户,导入历史合同140份,办理新签5953份,续订3102份,解除终止4514份,变更919份。审核集体合同10户,涉及劳动者2980人。审核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10户,涉及女职工930人。新增核准1家劳务派遣企业。接到来信46件,办理答复44件,2件正在办理中;接待来访72件115人。收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37件(不予受理2件),裁决结案18件,结案率为100%,结案案件涉及金额81.1万元。
(3)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开展劳动保障法规宣传6次,开展专项检查6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主动监察用人单位231户,涉及劳动者3887余人(其中农民工1997余人);受理举报投诉案件31件,结案31件,为247名劳动者追回工资等待遇197.57万元。开展联合监督检查6次,督促在建工程项目施工企业与农民工新签、补签劳动用工合同529份,督促非工程建设领域用人单位新签、补签劳动合同40余份,依法查处非法使用未成年工案件2起,涉及未成年人2名,“拉黑”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企业2户,并开展联合惩戒,提高欠薪企业违法成本。加强部门协同,积极推动陈案化解,协同公安、信访、法院,为196名农民工追回工资460余万元,成功化解一起群体性欠薪陈案。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制度,2020年共收缴28个工程建设项目共计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约725万元。
5.推进人社扶贫工作助脱贫
(1)定点扶贫有序推进。全局82名挂包干部帮扶贫困户165户(其中:中和营格勒冲98户、冲门64户,乐百道酒房村委会3户),已完成8轮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实现贫困对象走访全覆盖。
(2)就业扶贫成效显著。以脱贫、摘帽、增收为目标,采取有力措施与全市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不断扩大转移就业规模和转移就业质量,助力脱贫攻坚。2020年,全市共开展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培训18295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9696人。
(3)社保扶贫保障有力。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24930人中,符合参保条件的有18289人,已参保18289人,领取待遇2970人,参保率100%。
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社保中心工作经费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参保相关登记、个人账户管理、信息变更、注销、待遇核定、保险关系转移、个人档安保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维护。
2.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统一着装经费
根据《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文件 的通知》精神,为窗口单位工作人员配置统一制服,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管理,树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队伍良好形象。
3.劳动监察专项经费
重点检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按时申报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是否存在使用童工和非法用工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情况检查;对建设施工领域重点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情况。每年采取分片区、全覆盖、到现场、查资料等方式对全县所有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出具责令整改书要求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用人单位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工作经费
用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培训;印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单,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完成各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5.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及档案管理经费
用于有效开展信息系统维护,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群众的参保档案进行安全管理;完成各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6.人社部门工作服补助资金
根据《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文件 的通知》精神,为窗口单位工作人员配置统一制服,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管理,树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队伍良好形象。
7.代缴低保特困及未脱贫人员养老保险补助经费
完成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养老保险费代缴和各级党委、政府下达的脱贫攻坚任务。
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房租补助资金
为2020年全年社会保障工作得到充分保障。
9.大学生创业园房租补助资金
为各项就业创业工作和大学生孵化园工作提供办公场所。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我单位根据项目资金的使用设立了相应的绩效目标,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建立科学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严格预算支出,从财审制度源头把好经费使用关。
(三)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方案
1.自评采取从预算编制、目标设定、年初预算配置、预算执行、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部门履职、履职效益几个方面来进行,在这些内容的基础上又再设立相应的具体指标分值来打分自评。
2.在实际工作中,根据资金收支进度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预设目标,确保资金支付到位。
(四)项目绩效评价方案
我单位自评采取从预算编制、目标设定、年初预算配置、预算执行、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部门履职、履职效益几个方面来进行,在这些内容的基础上又再设立相应的具体指标分值来打分自评。
(五)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1.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建立科学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严格预算支出,从财审制度源头把好经费使用关。
2.经济效益:预算项目能够有效及时完成指标任务,按照项目时间稳步推进工作计划,并能按时完成各项技术、经济考核指标。
3.社会效益:促进社会保障服务发展,方便人民群众办理人社项目的服务。
4.行政效能:通过开展各种项目工作,提高了行政单位的工作效率,充分提现了政府部门为民着想,为民办事的行政工作作风。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预算的执行率还有欠缺,以后我们将加强资金的使用率,加强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的衔接,让财务部门知晓业务部门的工作开展到哪里,后面的工作如何开展,以便是资金用到实处,多听取第三方评估部门的意见。
当前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多以自评为主,少有评价结果反馈,不注重评价结果运用。应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安排中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六、改进措施
(一)综合本年度绩效评价情况,在资金预算、支出绩效方面总体上是管理使用到位的,目标是明确的,增强了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监督管理水平,绩效管理不只是财政支出方面,而应更加注重产出及效率,这样,有利于我们强化支出的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促进我们履行职责。
(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坚持对项目实施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纠正、整改,确保项目经费的安全、有效、合理使用,保证项目按照预算全面完成,提高了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益,也提高了项目经费的管理水平。
(三)在职工会议中就绩效自评系统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对绩效自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绩效管理不只是财务方面,而是涉及到部门各项工作管理面的管理,将绩效自评思想融入工作细节。强化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为预算管理提供坚实保障。
(四)建立部门整改机制,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建立整改机制,及时调整和优化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进一步合理配置资源,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8日
附件【附件2:2020年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xlsx】
附件【附件3:2020年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