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3641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6-12-23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拟订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单行条例草案及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开远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及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上级城乡养老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和监督实施。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农村社会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监督制度,审核、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等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推动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的落实。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拟订农民工工作政策及实施意见,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贯彻执行引进外国智力规划的相关政策,负责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拟订上报,审核上报出国(境)培训项目并组织实施。

13、承办开远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遵循公共财政、保证重点、综合预算、依法理财的原则基本原则,有效保障各项支出需要,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预算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其编制内容为:收入预算编制、基本支出预算编制、项目支出预算编制。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分别是机关、城乡局、就业中心、医保中心、社保中心。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事业单位1个。部门2016年预算人数152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21人,其中:行政(含参公管理)人员88人,事业人员19人,工勤人员14人;离退休人员31人,离休0人,退休31人;在编实有车辆11辆。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48.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9.70万元,占总支出的92%,项目支出128.50万元,占总支出的8%。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人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1292.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355.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人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8.50万元,同期与上年相比减少22%,其中:劳动保障监察专项经费4万元,社区劳动保障所工作经费3万元;保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发展目标专项业务及系统建设维护、档案管理等开支专项经费15万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房租费75万、大学生创业园房租16.5万、大学生创业园工作经费5万;居民医保工作经费5万元;新增的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工伤、生育保险工作的业务开展工作经费5多万元。

  电话:0873-7225025             联系人: 肖云



附件【U02017081734855778085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