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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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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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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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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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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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医保金绩效评价
目 录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二、基本情况表
三、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医保金绩效评价报告
四、项目部门自评报告
五、相关附件
(一)《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开财字[2017]175号)
(二)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医保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及指标体系
(三)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
(四)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五)报告书确认函
(六)开远市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中介机构实施认定表
(七)调查问卷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R
项目名称: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医保金绩效评价
项目单位法人代码:1253250274145339XY
项目支出科目编码:2100501
项目单位:开远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组织方式:主管部门□ 财政部门R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R 专家组□ 评价组□
云南永盛会计事务所
基本情况表
(一)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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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
陈翰 |
联系电话 |
0873-7238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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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开远市灵泉西路79号医保中心 |
邮编 |
6616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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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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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资金(万元) |
4,500.00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4,500.00 |
实际支出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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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市财政 |
4,500.00 |
其中:市财政 |
4,500.00 |
4,6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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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绩效评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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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医保金绩效评价评分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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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 |
项目立项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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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合理性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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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明确性 |
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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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落实 |
资金到位率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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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到位及时率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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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业务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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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执行有效性 |
8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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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情况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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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规范性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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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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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合规性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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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规范性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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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监控有效性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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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
项目产出 |
资金使用率 |
9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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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 |
7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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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保险 |
7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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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前医疗补助 |
7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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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 |
23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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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满意度 |
8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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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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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价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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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标准 |
优 [得分≥95] |
良 [85≥分<95] |
中 [60≥分<85] |
差 [得分<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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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分值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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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结果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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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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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称/职务 |
单位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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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冬梅 |
会计师 |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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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雪琼 |
评价人员 |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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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建东 |
评价人员 |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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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帽 |
评价人员 |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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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医保金 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开财字[2017]175号)的要求,开远市财政局委托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于2017年8月至9月对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开远市人社局医保中心”)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医保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采用项目责任单位自评及现场调查的方式进行,经过对开远市人社局医保中心现场调查,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医保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州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发[2011]23号)文件相关说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单基数”缴费,由用人单位和在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0%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按本人月平均工资收入的2%计缴个人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了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的职工,其中机关事业单位,按现行资金供给渠道拨款,由同级财政负担。
2016年开远市财政供养人员医保金预算总额4500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及59名建国初期参加工作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缓解开远市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压力,维护开远市的社会稳定,为保险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项目补助资金4,500.00万元于2016年全部到位,用于缴纳2016年财政供养人员医保金,2016年实际支出4,630.00万元,其中包含大病保险167.46万元,建国初期老工人医疗补助2.96万元,资金使用率102.89%。2016年开远市共有财政供养人数10466人,其中:在职7041人,退休3504人。项目的实施减轻了开远市行政事业单位职工10466人的医疗负担,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发展。
项目责任单位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评价为“优”。
1、绩效评价目的
了解开远市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医保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2、绩效评价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2)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3)《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管理的通知》(云财绩[2013]46号);
(4)《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红政办发[2007]233号文件);
(5)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监察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红财绩[2012] 5号);
(6)《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171号文件);
(7)《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开财字[2017]175号);
(8)《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州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发[2011]23号);
(9)开财预字[2016]1号。
3、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详见开远市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医保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及指标体系;采用自评与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应用因素分析法、公众评议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4、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开远市财政局牵头,开远市人社局医保中心、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参与,联合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前期准备:由开远市财政局印发了《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开财字[2017]175号),并召集有关单位召开绩效评价前期会议,明确评价内容及方法,委托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制定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
组织实施:项目责任单位根据工作方案及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自评工作,填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评分表》和撰写《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并提交给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自评情况对项目实施进行现场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及数据。
综合评价:整理、分析项目责任单位报送的绩效评价工作资料,结合现场调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结论,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1、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本项目预算资金4,50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500.00万元,全部为市级补助资金,资金到位及时率100%,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项目实际到位资金4,500.00万元,资金实际支出4,630.00万元,其中包含大病保险167.46万元,建国初期老工人医疗补助2.96万元,资金使用率达102.89%。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开设基金支出户,每月初由开远市人社局医保中心填制用款计划申请书,由财务室根据本月应付情况制定用款计划,经中心签字盖章后报分管领导、局长审批,报财政局社保科后按照用款计划申请将资金从财政专户拨入职工医保支出户。
项目资金支出依据合规、并严格按照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进行列支,患者医疗费用的支付有严格的审批程序。每月末,由审核科、结算科根据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结算,生成医疗保险拨付单,由审核、结算、复核、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再由结算科生成基金结算审批表,由结算科、中心主任审批后上报局分管领导审核、局长批准后支付,出纳根据医疗保险拨付单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及零星报账人员报账款,在每笔结算拨付单后附有正规发票。资金支付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管理规定以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相关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规定,记账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管理参照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红河州社会保险内部控住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红人社发[2014]295号)、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开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申请、审批、拨付、监控管理制度》(开人社[2013]63号)等文件精神,开远市人社局医保中心根据自身单位职责制定了《医保中心基金监管的具体措施》、《开远市医保中心内部控制管理规定总则》,实行财务人员内部轮岗制度,定期轮岗与适时轮岗相结合,切实加强了中心内部管理与监督,完善了经办业务的操作流程,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工作职责,建立了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开远市人社局医保中心与开远市地税局、财政局及经办银行每月进行一次“四方对账”,坚持资金“多头监管”,其他辅助措施齐加共管,确保了资金的安全运行。
2、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开远市人社局医保中心负责统筹管理、对“两定机构”的医保管理进行监督、指导,开远市人社局医保中心内设综合办公室、业务科、审核科、结算科、财务科等经办科室,各部门分工明确,专人专责,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州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发[2011]23号)文件精神来执行,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两定机构”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对于有不合理费用的扣款必须有审核科出具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审核报告单,并经分管领导、中心领导及局领导签字同意。
开远市人社局医保中心不定期到各定点医院进行座谈,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审核有关问题进行讲解,指出医院的医保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深入参保群众,切实回应参保患者关切的医保问题。适时组织对各部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经办人员的业务操作能力,将相关档案资料装订成册,建立专门档案备查,指定专人负责。
3、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情况分析
按2015年11月财政供养人员与工资基数测算2016年应由财政负担的医保金,2016年预算财政供养人员10002人,其中:在职职工6637人,退休3365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2,598.00万元,在职职工需缴纳基金为2,598.00万元/月×10%×12月=3,117.60万元;再根据红河州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数按照人均增加1150元/人每月预算,预计调增:1150元/人每月×6637人×10%×12月=915.91万元;大病保险预计143元/人每年,大病保险需缴纳:10002人×143元/人每年=143.3万元/人每年;预计建国初期参加工作人员医疗补助30万,合计以上共4,206.81万元,2015年10月申报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医保金预算4,500.00万元。
2016年开远市财政供养实际人数10466人,其中:在职7041人,退休3504人。在职职工年工资总额43,555.00万元。根据州级统筹文件精神,按工资总额的12%缴纳(单位10%,个人2%),退休人员不缴费。大病保险按274元/人每年缴纳,市财政承担209元,个人承担65元,2016年共计支出4,630.00万元,其中包含大病保险167.46万元,新中国成立前补助2.96万元,超额完成预算指标。
(2)项目实施效果分析
项目实施产生的效果较好,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我们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州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发[2011]23号),针对项目实施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影响、对参保患者医疗负担的缓解程度以及服务对象对医保政策满意度等问题设计了调查问卷。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① 项目实施对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负担程度分析
本次绩效评价共发放调查问卷31份,有效问卷31份,其中15份认为有很大帮助,15份认为有帮助,但效果不明显,1份认为效果一般,反映出项目的实施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参保患者的医疗负担。
②项目实施对职工医疗保障事业带来的影响情况分析
发放问卷31份,有效问卷31份,其中21份认为有很大促进作用,9份认为有影响,但不明显,1份认为效果一般。反映出项目的实施促进了职工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
③项目实施对促进社会公平的影响分析
发放问卷31份,有效问卷31份,其中15份认为现行医保政策对促进社会公平效果明显,14份认为有一定促进作用,2份认为无影响,反映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社会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促进社会公平有着重大意义。
④公众满意度
发放问卷31份,有效问卷31份,其中12份对现行医保政策非常满意,14份满意,5份认为一般,政策满意度达83.87%,服务对象对现行医保政策满意度较高。
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医保金项目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减轻参保患者的医疗负担,加快了职工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更大的促进了社会公平。综合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按指标体系标准量化打分,得分为95分,评价结果为“优”。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建议
建议市级财政根据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每年度在职职工与工资情况合理安排财政资金。
2、评价结果公开
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不断完善相关资金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加强医保政策的学习。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符合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加强了医院协议管理。开远市人社局医保中心与辖区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2016年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严格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州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发[2011]23号)文件精神来执行,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3)强化监督,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严格实施不相容岗位分离控制,专人专责,分工明确,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基金收支工作流程来办理,做到层层签字、层层把关,加强牵制,确保了资金的安全。
2、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准确,大病保险年初预算143元/人每年,但2016年实际缴纳274元/人每年,预算资金与实际缴纳差距过大。
(2)未组织对医保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业务操作技能的培训,现场检查中,开远市人社局医保中心未能提供2016年度相关培训记录。
(3)医保政策宣传工作不到位,在现场检查中,未能提供相关宣传记录。
3、相关建议
(1)严格按照财政局社保科要求进行预算资金的申报,所列支出事项应依据充分、保障预算资金申报的准确性。
(2)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医保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业务操作技能的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经办能力,并对相关培训记录归档备查。
(3)加大政策宣传教育力度。应高度重视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工作,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工作,确保该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开远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O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