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754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24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本级)2023年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201032400201000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落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的自然资源价格体系,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承担报国务院、云南省人民政府和红河州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转用、征收征用的相关工作。

承担全市城乡规划管理责任及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专项勘查;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统一领导和管理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致力党建引领,打造政治素质过硬队伍

一是抓实政治思想建设,严格落实党建“一岗双责”责任制,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持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召开党员大会27次,讲党课16次;认真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宣传阵地的建设管理。二是完成4个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积极开展“开速登记”党建品牌、“五型机关”模范机关创建;发挥“两个作用”,激励党员干部真抓实干。三是加强清廉机关建设,持续纠“四风”树新风,开展警示教育8次;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组织开展5次集体谈话,对重点科室、重点岗位、财务人员谈心谈话50余人次;四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把握和落实“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自然资源工作新定位,着力做好事关全局的战略性调研,选定“严格耕地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地质灾害防治”、“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如何落实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传导性”等3个课题开展调研,现已完成调研报告,确实做到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实行问题大梳理、难题大排查,着力打通贯彻执行中的堵点淤点难点。五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以“四下基层”为抓手,在解难题、促发展、惠民生上拿出办法措施。

2.致力规划引领作用,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一是依次完成造林绿化空间、工业用地红线、耕地林地后备资源等多条控制线划定工作,并协同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持续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成了6个专题研究、1个专篇研究,目前正按流程开展报批程序并纳入州级统建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同时加快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目前已基本完成全市7个乡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初稿,正在征求乡镇意见修改完善。二是先行推动我市40平方千米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500地形图测绘工作,并按照已批复的开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开远高铁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优化调整,启动云南开远产业园区及涉及的其他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计划于2024年基本实现城镇开发边界内控规全覆盖。三是继续推动“干部规划家乡”三年行动,紧扣7个环节28个步骤,以点带面推进三年共50个任务村“多规合一”。目前开远市50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已全部编制完成并通过市人民政府审批实施,下一步将分批进行成果质检,待质检合格后逐级汇交到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3.致力要素保障,助推开远经济发展

一是按照开远市发展规划,完成云南能投红河发电有限公司灰场扩容扩建项目、开远市医疗废弃物处置建设项目等6个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做好全市重点项目剑角峰风电场、凤凰中学等多个重点项目的土地征收工作,征收集体土地102.49亩,收储国有用地185.28135亩,兑现补偿款3435.03万元。编制开远市2022年(第一次)和2023年(第一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其中《开远市2022年(第一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获省人民政府批复。将大唐片区如佑纺织厂、污水处理厂、小龙潭化工园区配套设施用地、解化50万吨合成氨、绿色纺织科技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红河电厂扩建设工程、凤凰中学等多个重点项目用地纳入开远市2022年第一、第二及2023年第一至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报批,其中开远市2022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高铁南站)、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小龙潭化工园区解化50万吨合成氨项目一期用地)、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红河电厂扩建设工程)已取得用地批复。完成仙人洞坡、剑角峰2个风电场项目、开远-蒙自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等3个项目单独选址项目报批。二是加强土地供应管理,2023年共计完成一级市场土地供应18宗,总面积68.6019公顷,土地出让金合同价款35071.6438万元。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完成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土地出让金6754.7308万元,处置批而未供土地236.66亩。

4.致力资源开发保护,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深入推进新一轮找矿战略行动,实施开远市大黑山煤矿普查(省级地勘基金)地质找矿项目,完成《开远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文本编制和规划数据库建设并发布实施。严格执行矿业权“联合踏勘,联合审查,依法审批”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机制,组织开展矿业权联勘联审2次,审查采矿权延续、变更申请事项10个,上报州级办理完成采矿权变更登记1个,依法注销采矿许可证3个,采取网络公开拍卖的方式公开有偿出让采矿权1个,征收采矿权出让金416.419万元。二是深入推进14个矿山成功转型升级,东山九公里3个采石场整合重组,小龙潭煤矿完成五期改扩建工程验收。其中,“云南省小龙潭矿务局有限公司小龙潭露天坑”和“云南省小龙潭矿务局有限公司布沼坝露天坑”被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评选为省级绿色矿山,全市矿山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不断得到提升。三是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2023年已完成开远市乍黑甸采石场等9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并通过州级验收,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在完成前期8座矿山生态修复的基础上,开远市碑格乡小寨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等5座矿山通过自然修复,现已通过市级评估认定,并提交部级销号。我市119个损毁图斑已纳入“云南红河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实施,预计可申请中央资金2800余万元,可修复面积98.42公顷。其中2023年已争取到中央补助资金881万元,计划修复50个图斑22座矿山,修复面积约35.48公顷。该工程目前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正启动施工招投标工作,明年6月底前完工。

5.致力守住耕地红线,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一是有力推进开远市2021-2022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通过到点到位进行耕地保护宣传动员,分类施策引导就地恢复整改等手段,全市按期按质完成整改面积17483.66亩,整改进度比例为101%,做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二是切实落实设施农用地监管责任,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35宗,备案总面积141.5544公顷,着力推进弥蒙铁路、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等项目临时用地复垦工作。三是积极统筹推进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和占补平衡指标核定入库工作。其中,“红河州开远市中和营镇大平寨等2个村瓦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已开工建设,实施后预计新增耕地2.8632公顷、新增水田45.2979公顷;成功申报2个提质改造项目,预计垦造新增耕地数量指标2.5557公顷、水田规模指标134.7172公顷;向州局申报4个补充耕地项目,其中3个项目州局已组织评审,正在按照评审专家组意见修改完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待完善后再次上报州局,如成功立项预计可新增耕地756亩;2023年已入库新增耕地数量指标7.5806公顷、水田规模指标30.8142公顷、粮食产能指标101173.5公斤,待省厅专家组现场核查举证后预计还可入库水田规模指标约150亩。

6.致力综合执法力度,助推自然资源法制建设

一是将日常巡查工作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农化”“非粮化”“违建别墅清查整治”、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综合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专项行动紧密结合,组织开展城市规划区内巡查248次,对泸江花园小区、凤凰谷休闲养生家园小区等多个小区内涉及的27宗违反规划擅自建设行为进行了有效制止,依法拆除违法建筑696.88平方米;开展土地巡查147次,发现并制止土地违法行为49起,立案查处2起,结案1起,收缴罚款11.39万元;开展矿山巡查609次,制止违法采矿行为4起,其中立案查处3起,1起已结案,移送公安机关调查1起,收缴罚没款0.97万元。巡查中发现矿山安全隐患15条,下达《整改通知书》4份,并按要求完成整改,有效推进了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加快推进历年卫片违法图斑及耕地保护例行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核查填报2023年卫片执法图斑464个,矿产卫片图斑7个,摸排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疑似图斑5047个,整改恢复耕地面积14.78亩,违法占耕比下降为4.17%。三是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先后开展了农村安全知识宣传、“4.22”世界地球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科技活动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6.5”世界环境日、“安全生产月”宣传、“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等普法宣传活动,全年累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000余份,全力营造遵守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氛围。

7.致力民生服务,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一是践行典型引路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把登记财产承诺时限从“5+2”压缩至“3+1”个工作日。常态化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办件1765件,实施“交房(地)即交证”项目1个、推动红河州首笔“带抵押过户”创新举措落地实施,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12602件,颁发不动产权证9438本。二是推动林权存量数据整合,累计受理颁发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22本。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汇交,发布了538宗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公告,并通过省级质检汇交至自然资源部。二是推动林权存量数据整合,累计受理颁发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22本。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汇交,发布了538宗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公告,并通过省级质检汇交至自然资源部。三是强化完善应急体系建设,修订印发《开远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隐患点单点防治方案》等方案;健全预警监测网络,完成60名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配备,确保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必须配备2名监测员。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对43个隐患点进行实时监测,全年发放“两卡”1000余份,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排查188次,应急演练8次。完成格勒冲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完成中和营镇冲门新村村民自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城乡规划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耕地保护监督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矿产资源管理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我部门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开远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2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1人(离休0人,退休31人)。

年末其他人员5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5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本级)部门2023年度收入合计6718.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17.9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9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566.83万元,增长113.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636.91万元,增长118.04%,主要原因本年新增上南村民小组集体用地扶持资金2000万元和红河州开远市中和营镇大平寨等2个村瓦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专项资金1149.91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0元,无增减;事业收入0元,无增减;经营收入0元,无增减;其他收入减少70.08万元,下降99.87%,主要原因本年其它收入除税局支付代扣职工个人所得税手续费0.09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682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7.57万元,占总支出的22.08%;项目支出5320.78万元,占总支出的77.9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431.11万元,增长101.0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3.36万元,下降1.53%,主要原因是人员较上年相比减少1人,相应费用减少;项目支出增加3454.47万元,增长185.10%,主要原因是新增上南村民小组集体用地扶持资金2000万元、开远金方垫付拆迁费用和土地退让政策应承担经费支出299万元和红河州开远市中和营镇大平寨等2个村瓦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专项资金1149.91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431.11万元,增长101.00%。上缴上级支出0元,无增减;经营支出0元,无增减;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无增减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自然资源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07.5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38.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8.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自然资源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20.7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开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开财预字〔2023〕250号资金支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按照规定进度各项工作完成良好。

2.开远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专项资金开财预字〔2023〕348号支出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按照规定进度各项工作完成良好。

3.开远市改造设计项目红财行发〔2023〕20号费用支出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按照规定进度各项工作完成良好。

4.公益岗位聘用人员专项资金红财社发〔2023〕108号支出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按照规定进度各项工作完成良好。

5.土地业务工作经费开财预字〔2023〕303号支出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按照规定进度各项工作完成良好。

6.违法违规建筑处置及土地复垦专项资金开财预字〔2023〕12号支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7.上南村民小组集体用地扶持资金开财预字〔2023〕01号支出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按照规定进度各项工作完成良好

8.土地出让管理经费自然〔2023〕99号支出7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按照规定进度各项工作完成良好。

9.开远市自然资源局小龙潭自然资源所办公用房购买及改造专项资金开财预字〔2023〕001号支出2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按照规定进度各项工作完成良好。

10.自然资源管理运转经费补助资金开财预字〔2023〕81号支出19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按照规定进度各项工作完成良好。

11.自然资源工作运转经费开财预字〔2023〕270号支出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按照规定进度各项工作完成良好。

12.开远金方垫付拆迁费用和土地退让政应承担经费开财预字〔2023〕145号支出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按照规定进度各项工作完成良好。

13.开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专项资金开财预字〔2023〕425号支出2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按照规定进度各项工作完成良好。

14.2019年国土空间现状评估及羊街乡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方案资金开财预字〔2023〕425号支出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按照规定进度各项工作完成良好。

15.2022年度国土综合整治水稻种植及管护资金开财预字〔2023〕425号支出17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按照规定进度各项工作完成良好。

16.土地出让业务经费开财预字〔2023〕483号支出1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按照规定进度各项工作完成良好。

17.中和营镇中寨国土整治项目专项资金红财预发〔2021〕138号支出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按照规定进度各项工作完成良好。

18.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专项资金开财预字〔2021〕154号支出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按照规定进度各项工作完成良好。

19.红河州开远市中和营镇大平寨等2个村瓦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红财预发〔2022〕91号支出114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按照规定进度各项工作完成良好。

20.2022年重点生态区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任务补助资金红财资环发〔2022〕75号支出3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按照规定进度各项工作完成良好。

21.审计要求更正以前年度不动产登记及执法工作经费自然〔2023〕99号支出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按照规定进度各项工作完成良好。

22.2022年常规监测及国土变更调查项目资金开财预字〔2023〕483号支出29.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按照规定进度各项工作完成良好。

23.2023年卫片执法补助经费专项资金红财资环发〔2023〕57号支出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按照规定进度各项工作完成良好。

24.中和营镇格勒冲村泥石流治理项目第二批下拨专项资金红财资环发〔2022〕88号支出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按照规定进度各项工作完成良好。

25.中和营镇格勒冲村泥石流治理项目第三批下拨专项资金红财资环发〔2023〕15号支出11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按照规定进度各项工作完成良好。

26.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开财预字〔2023〕01号支出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按照规定进度各项工作完成良好。

27.中央地灾监测员补助资金红财资环发〔2023〕15号支出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28.2022年度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红财资环发〔2022〕93号支出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按照规定进度各项工作完成良好。

29.中和营镇腻落江和小龙潭村应急治理专项资金开财预字〔2022〕25号支出6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按照规定进度各项工作完成良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75.78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7%。与上年相比增加3594.71万元,增长116.67%,主要原因是新增上南村民小组集体用地扶持资金2000万元、开远金方垫付拆迁费用和土地退让政策应承担经费支出299万元和红河州开远市中和营镇大平寨等2个村瓦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专项资金1149.9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7.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主要用于开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资金支出100万元、开远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专项资金支出93.8万元、开远市改造设计项目费用支出33.6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3.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78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0.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2.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86万元、促进创业补贴支出0.86万元、死亡抚恤0.9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3.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2.8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0.5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6.4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6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0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96%。主要用于上南村民小组集体用地扶持资金支出200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706.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52%。主要用于土地出让管理经费支出78.34万元、开远市自然资源局小龙潭自然资源所办公用房购买及改造专项资金支出25.11万元、自然资源管理运转经费补助资金支出191.78万元、自然资源工作运转经费支出275万元、开远金方垫付拆迁费用和土地退让政应承担经费支出299万元、开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专项资金支出20.49万元、2019年国土空间现状评估及羊街乡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方案资金支出26万元、2022年度国土综合整治水稻种植及管护资金支出178.51万元、土地出让业务经费支出11.59万元、中和营镇中寨国土整治项目专项资金支出0.29万元、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7万元、红河州开远市中和营镇大平寨等2个村瓦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49.91万元、2022年重点生态区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任务补助资金支出328.7万元、审计要求更正以前年度不动产登记及执法工作经费支出6.91万元、2022年常规监测及国土变更调查项目资金支出29.72万元、2023年卫片执法补助经费专项资金支出3.3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9.06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6.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106.33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08.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2%。主要用于中和营镇格勒冲村泥石流治理项目第二批下拨专项资金支出216万元、中和营镇格勒冲村泥石流治理项目第三批下拨专项资金支出114.48万元、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支出4.78万元、中央地灾监测员补助资金支出5.39万元、2022年度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支出3.46万元、中和营镇腻落江和小龙潭村应急治理专项资金支出64.51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5万元,决算为2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万元,决算为22.1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64.0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5万元,支出决算为2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万元,决算为2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0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预算2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未能购置,预算4万元公务接待费未支付导致本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9.95万元,增长81.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未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未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95万元,增长81.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未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项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纳入“三公”经费进行核算导致该项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矿山巡查、地质灾害巡查、土地巡查、土地整理项目、土地收储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76万元,比上年减少16.24万元,下降19.10%,主要由于本年人员比上年减少导致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等开支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开远市自然资源局(本级)资产总额8445.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905.89万元,固定资产538.6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04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679.2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减少98.5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4.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0.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4.9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0.44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业登记、草原登记合并为一本证登记。


联系人:唐忠贵  0873-7224433

监督索引号53250201032400201111





附件【开远市自然资源局(本级)2023年决算表2024072408530455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