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1807
  • 发布机构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7-24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0201032401000

 

 

   第一部分  开远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远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责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计划和政策建议,参与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利用和循环经济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省级、州级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有关规划的编制和审核。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查处理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和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负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各级人民政府审批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土地利用各类数据的责任。制定地籍管理办法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土地专项调查,指导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7.负责测绘行政管理及基础测绘规划和实施。编制全市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测绘项目的实施;管理全市测绘科技项目,组织测绘法制宣传和测绘执法检查,管理全市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

8.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指导监督辖区内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州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实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政策;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

9.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监督执行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开远市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拟定并实施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制定土地收购储备、土地利用规划和方案,承办土地收购储备和供应工作;依法按程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10.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国土资源有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11.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开展采矿登记管理和探矿权监管,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有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产资源规划。

12.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登记、统计管理;实施矿山储量动态测量管理;承担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矿产地储备、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矿业权评估工作。

13.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14.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5.依法征收资源收益,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负责有关耕地开发费的征收和管理使用。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16.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工作,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7.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并参与开发工作,依法审核和报批矿产资源对外合作区块,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

18.拟定并实施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制定土地收购储备、土地利用规划和方案,承办土地收购储备和供应工作;依法按程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19.承办开远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开远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8年度部门履职情况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围绕服务发展大局,着力提高用地保障能力

(1).做好用地报批工作。认真执行开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及报批工作。2018年组织上报4个城市建设用地(39.154公顷)、2个单选项目建设用地(1.2222公顷)、1个村庄建设用地(1.5889公顷)用地报件,共计获批建设用地41.9651公顷,为我市城市建设、养老、民生、基础设施、工业项目用地提供了切实有力的用地保障。

(2).做好土地收储工作。按照全市重点项目用地布局,积极与各乡镇(街道)沟通配合,做好土地收储工作。共完成养生养老、天然气管道、热电气循环工业园大唐片区、大黑山风电、知花小镇、凤凰湖片区等多个项目用地的土地收储工作,共收征储备集体土地3715.288亩。兑现征地补偿款20217.504万元。完成了开远市雄汇健康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红河州物资有限公司等722块国有土地共计442.609亩的土地收储工作,目前已兑现土地收储资金25.91万元。完成乐白道片区11个村民小组可享受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人员2302人的审查、统计和上报工作,目前市人民政府已批准发放。

(3).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工作。根据《开远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开远市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共涉及7个乡镇(街道)合计9个安置点,我局积极做好安置点用地前期摸底调查和2018年实施方案的编制前期工作。组织报批供应了9个安置点共583户,面积为8.4748公顷的农村居民住宅用地, 下一步将为9个安置点的安置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发证。

(4).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工作。2017年批准实施的《开远市大庄等2个乡桃树等3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方案》,拆旧区预计总投资为168.02万元,通过对拆旧区(29.8558公顷)工矿废弃地整治,可产出节余指标规模为19.4297公顷,节余指标流转后产生资金收益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同时,做好2010年“开远市小龙潭矿务局第五期扩建工程第二批搬迁安置及城市批次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整改落实工作,目前已通过验收并完成周转指标归还工作。

(5).稳步推进土地供应。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2018年以来共计完成一级市场土地供应25宗,总面积83.426公顷,其中:以划拨方式供地5宗,面积57.471公顷;以出让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8宗,面积22.993公顷,土地出让金合同价款34395.3802万元(其中:以招拍挂方式供地15宗,面积21.576公顷,土地出让金合同价款32526.9822万元;以协议方式供地3宗,面积1.417公顷,土地出让金合同价款1868.398万元);以“先租后让”方式挂牌租赁2宗工业用地面积2.962公顷,租赁期为5年,5年租赁土地出让金合同价款143.3552万元。

(6).规范土地二级市场交易行为。积极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加强对土地转让市场的管理。20181月至9月办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783宗,面积5.6089公顷收取土地出让金662.7693万元;办理土地用途变更21宗,面积0.2964公顷,收取土地出让金236.5907万元;2018年以来,我市土地二级市场共收取土地出让金899.36万元。

2.强化责任,积极推进耕地保护和土地整治工作

(1).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中期检查,落实市、乡、村三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组织开展新一轮《开远市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签订工作,签订完成市级责任书1份,乡级责任书7份,村级责任书36,将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细化分解到每个乡、镇、村,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得到强化落实。

(2)履行土地复垦监管职能,督促落实复垦责任。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备案工作,全年共组织开展土地复垦方案初审3件,评审5件,监管缴存土地复垦费338.78万元。

 (3).全力推进土地整治项目。积极申报红河州开远市羊街乡马桑箐等2个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红河州开远市大庄回族乡宜民社区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开远市小龙潭镇乐白道办事处项目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3个试点项目。组织实施并完成红河州开远市大庄等2个乡桃树等3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红河州开远市大庄回族乡宜民社区土地整治项目、开远市小龙潭镇乐白道办事处项目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3个试点项目的招投标及日常监管工作。完成了红河州开远市乐白道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红河州开远市羊街乡、乐白道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红河州开远市羊街乡古城等3个村土地整理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的验收及整改工作。

     3.依法行政,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1).是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利用 “三下乡”、“地球日”、“土地日”、安全生产宣传月、“测绘宣传日”、“扶贫日”等时机,共发放宣传材料7000余份、宣传袋2000个,宣传扇2000个,制作宣传栏和展板6版,宣传横幅10幅。二是做好日常信访接待工作。受理信访事项41件,已办理和答复41件,做到办复率为100%。接待群众来访和有关政策业务咨询40余人(次)。受理96128政务信息查询电话8次,办理12345便民服务热线事项2件。三是着力搞好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及扫黑除恶工作。四是突出重点,全力做好年度土地与矿产卫片图斑核查工作。开远市2017年度遥感监测图斑下发数量为276个,监测面积共计5505.8亩,其中占用耕地1723.6亩。经过实地核查研判,我市列入违法用地查处整改上报的建设用地图斑共26个,其中立案查处整改7宗(14个图斑),结案7宗,联合执法拆除整改12个图斑,查处率和结案率100%2018年矿产卫片我市下发矿产疑似图斑4个(2个疑似越界开采、2个疑似无证开采),立案查处3宗、伪变化1宗,已结案3宗,查处率和结案率为100%,履职到位率100%。五是加大执法力度,国土执法工作取得成效。2018年共开展土地巡查119次,巡查发现并制止土地违法行为315起,其中立案查处45件,结案45 件,参加市政府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联合执法6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30次,完成两违建筑拆除11774平方米;开展全天候矿山驻守执法巡查351次,其中立案查处涉矿案件21件,结案20件(移送公安机关1起),参加矿山专项整治行动10次,全年专项行动及日常巡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及矿山驻守人员2345余人次,车辆546台次,参与封填非法小煤窑189口,查获非法运煤车辆12辆,无证采矿车辆1辆、机械3台(挖机2台,装载机1台),挖断路面54218处。六是积极开展地下水清理整治。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联合水务局开展重点区域取水证照的巡查检查,对已失效的、无证的取水点,已责令整改。

4.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维护矿业安全秩序

依法审查4个拟设采矿权,对符合设立条件的1个采矿权纳入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中予以设置。委托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挂牌出让“开远市羊街乡水塘哨砖瓦用页岩”采矿权,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29万元。组织集体会审5次,审查17个矿业权相关申请事项,完成采矿权出让1个,划定矿区范围1个,采矿权延续5个,采矿权顺延2个,采矿权注销5个;完成三级联网报件审核3个;完成2017年度48个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储量消耗基础统计,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37个,征收采矿权使用费4.2万元,预存采矿权出让收益120.9228万元。扎实开展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按照市政府的安排布署,参与对开远市成龙煤矿、开远市杨梅冲煤矿、开远市齐顺煤矿、开远市碑格煤矿4个煤矿实施关闭退出。目前,全市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全部已关闭退出;大力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实行淘汰关闭,2018年关闭注销5个砖厂采矿许可证,树立关闭矿山警示牌,在原开采区域外围修建隔离砖墙进行围挡,全市非煤矿山数量在2014年底49个的基础上压缩了38.8%;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集中整治非煤矿山 “小、散、弱”、开采不规范等问题,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1个采石场责令停产停工;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整理安全生产工作台账,做好省安委办交叉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5.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切实加强基础业务

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的要求,压缩办理时限。加快城镇存量数据整合工作进度,目前完成了土地数据整合5999宗、房屋整合8015幢。全年共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10416件,不动产权证7878本(其中颁发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38本)、不动产登记证明2538本,共收取登记费151.6万元。自201671日起,开远市不动产登记全面实现“停旧颁新”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21827件,颁发不动产权证15087本(其中颁发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60本)、不动产登记证明6740份。 做好登记资料立卷归档及公开查询工作。积极配合碑格乡做好贫困户不动产登记信息核查工作,完成了贫困户档案查询共91.6万(人次),共查出130户贫困户有不动产登记信息。审查供地勘测定界60余件次,临时用地勘测定界2件。做好土地利用更新数据库及二调成果的管理工作和开远市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

6.狠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监测防范

建全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积极向市财政申请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核查240840人、车辆240/次;认真编制开远市年度防治方案,落实各项制度、措施,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 214份、“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 1151份;进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共12次,出具灾险情调查报告10份;严格落实各级防灾责任人及隐患点监测员,在汛期来临前为群测群防人员购买工作服、鞋、雨伞、手电、卷尺、记录本等汛期监测用品,并发放监测补助82500元;多措并举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演练8473余人;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41次;积极对州级财政下拨补助资金的腻落江村、小龙潭村、老漆树村搬迁避让项目进行督促检查;20183月对倮施底村滑坡隐患点投入35万元进行打桩抗滑治理,于20185月完工并通过市级验收;全年,未发生重大地质灾害事故。

7.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抓好生态文明建设

(1).加快推进小龙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小龙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于20144月开工建设,示范工程分三期实施。目前,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已完成,累计剩余中央资金14498.88万元。示范工程三期项目需进行调整,目前,调整实施方案请示文件已报送至省财政厅、省国土厅,待批复同意后即可按照计划实施。

(2).认真做好开远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前期工作。我局对开远市辖区内矿山进行了全面调查,委托技术单位编制了《开远市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成果资料,并对开远市矿山地质环境调查遥感图斑进行了核实。目前,已委托技术单位正在编制《开远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2016-2025)》。

(3).积极实施城市面山和高等级公路沿线、河流湖泊沿岸矿山环境绿化工作。完成锁蒙高速沿线的羊街双熙、红地、大庄敬进3个石场采空区恢复治理工作,治理面积5.8383公顷,投入治理经费390万元。目前,已完成开远市平坝山生态修复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正在开展开远市冷水沟湘衡、开羊、福辉、猛生、天禾5个废弃采石场的生态修复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待以上方案批准后可按要求开展恢复治理;

(4).扎实开展采石、采砂场扬尘综合整治工作。对我市16个采石、采砂生产企业按要求制定扬尘治理方案、签定扬尘治理责任书,完善环保设施、设备的投入;

(5).认真落实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对清单中涉及国土部门的3项整改事项进行梳理,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采取措施逐条整改落实到位,做好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开远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开远市国土资源局

2.开远市土地储备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开远市国土资源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7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8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调出1人,招录5人,辞职1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国土资源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21,372,361.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372,361.6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20.75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的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国土资源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0,881,306.41元。其中:基本支出15,680,862.45元,占总支出的14.14%;项目支出95,200,443.96元,占总支出的85.8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084.94万元,主要原因去年项目基数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国土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680,862.4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84882.27元,主要原因是新招录5人、社保等保险缴费基数增加。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力度加大经费增加、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升服质量。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国土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200,443.9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3,202690.06,主要原因分析去年项目经费基数较大。其中本年度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及拆除违法建筑、地灾培训防治等项目经费93,919,725.35元,矿山综合整治项目经费309,676.61元,地灾经费237,542.00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经费243,700.00元,土地变更遥感监测经费489,8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国土资源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818,089.06,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7.63%。与上年对比减少99761120.48元。主要原因去年项目资金基数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1,613.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部门订阅报刊杂志,职工体检费用,不动产登记中心大楼房租费用,各村镇国土所电费,业务培训费、新进招录人员培训费及公务接待费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81,613.81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13,733.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遗属生活补助、退休职工订阅报刊。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00.00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249,089.48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3,8735.80元;

4)死亡抚恤25,108.2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44,95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6%。主要用于国土局职工医疗保险,土地储备中心医疗保险;

1)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323,985.59元;

2)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320,973.2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5,856,5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43%。主要用于城乡人居环境及土地卫片两违建筑拆除相关费用、地质灾害培训演练补助、群测群防经费补助、地灾应急处置经费补助、各乡镇地灾治理经费补助、土地报批费用、土地收储;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5,856,508.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309,676.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主要用于矿山综合整治经费;安全监管监察专项支出309,676.61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4,111,598.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03%。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劳务工工资等:

1)行政运行8,939,530.4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48,653.96元;

3)地质灾害防治237,542.00元;

4)事业运行2,252,372.00元;

5)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243,700.00元;

6)其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89,80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国土资源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4,749.05元,完成预算的58.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4,693.05元,完成预算的83.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56元,完成预算的10.3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加强公务接待审批力度等。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34,149.05元,增长1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9,093.05元,增长1.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944.00元,下降40.2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34,149.05主要原因公务用车维护费用增加。2018年矿山整治及矿山巡查工作增加。燃料费用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4,693.05元,占93.9%;公务接待费支出10,056元,占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4,693.0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4,693.0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矿山综合整治、矿山巡查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05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05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20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地灾监测员安排汛期工作接待7人、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检查考核工作接待专家5人、地质专家检查地质灾害情况接待3人、城干村委会地质灾害会议接待8人、城干村委会各村小组增减挂钩项目会议接待3人、羊街综合村委会地质点巡查接待23人、镇安监站黑果山片区拆除违法建筑接待23人、矿山巡查7人、地灾专家查看灾情接待12人、矿山巡查12人、城干村易地扶贫搬迁接待6人、中和营村委及小组宅基地三权分置摸底调查接待25人、马者哨村委宅基地三权分置摸底调查接待23人、马者哨片区小组村民摸底调查接待11人、地灾巡查接待村委会及监测员5人、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接待各村委会9人、上南村小组征地工作接待5人、田心村委会征地工作接待8人、仁者村小组征地接待4人、通灵村小组征地接待4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国土资源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86,480.1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40760.23,主要原因地质灾害经费较去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支出,各乡镇街道办公经费,车辆使用费用,工资及福利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开远市国土资源局部门资产总额491,451,669.22元,其中,流动资产475,091,402.61元,固定资产15,856,982.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03,284.19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1,451,669.2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75,091,402.61元,固定资产减少15,856,982.42,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增加503,284.19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683项, 价值847205.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828平方米,账面原值181805.37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67356.76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55,467,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2,467;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3,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本年度项目支出95200443.96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93919725.35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09676.61元;国地海洋气象等支出971042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业登记、草原登记合并为统一的本证登记。

二、“卫片图斑核查”是指自然资源部利用遥感卫星图片对本年度的地形、地貌的影像与上年度的地形、地貌影像的差异实地进行查实,找出差异原因,看是否属于非法建设等情况。

联系人:唐忠贵    联系电话:0873-7224433

监督索引号53250201032401111



附件【开远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