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312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7-26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201049801000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开远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开远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开远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 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开远市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 承担推进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指导和组织建筑科技成果的鉴定、转化、推广、运用。 

  3. 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编制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拟订产业发展政策;贯彻落实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评估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负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 

  4. 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落实住房改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级机关房改补贴资金的审批。 

  5. 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落实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城镇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6. 承担城乡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保护工作。拟订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和保护规划;承担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履行《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保护条例》规定的其它法定职责;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7. 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建筑施工、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业企业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编制建筑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拟订产业发展政策。 

  8. 指导城市建设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市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9. 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设施建设;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10. 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行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推广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11. 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落实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以及执行相关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2. 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拟订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的规章制度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13. 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负责拟订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相关管理办法、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等行政执法工作。 

  14. 承担人民防空的责任。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防建设需要,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建设规划;组织拟订人民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计划和各项保障方案,依照规定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组织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的易地修建、维护、使用,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设施的开发利用及平战功能转换;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与管理;指导人防抢险抢修、医疗救护、通信、交通运输、防化、消防、治安等防空专业队伍的组织、训练;负责制定全市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并纳入国防和普法教育计划;依法筹集和管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执行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制度;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内部审计;在对外开展工作和履行人民防空职责时,可使用开远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名义和印章。 

  15.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市住建局不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项目为核心,积极争取上级各类项目补助资金,促进项目落地实施,助推开远高质量发展。 

  1. 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计划开工六号桥、西山路、开远市智源路提升改造项目(灵泉路—河滨路段)等道路改造建设,进一步加快南部生态新城开发,拓展发展空间,发挥凤凰生态公园作用,有序推动凤凰湖周边土地开发,加快项目投资步伐,推动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 

  2. 持续推进“一水两污”工作,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2022年计划实施西城片区雨污分流建设项目(包含人民北路、东风路上段、市西北路、青年路等17条主次干道共计35公里雨污管网铺设),城市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大庄、羊街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开远市东城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等项目,提升城市功能,争取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 

  3. 以成功创建“美丽县城”为契机,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计划实施开远市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510套;实施开远市2022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改造2000户;实施开远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改造6488户。实施开远市泸江片区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带动城市更新试点项目,在有效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的同时,注重延续城市时代风貌、传承城市文化特色,带动城市整体品质提升。 

  4. 提高数字城市管理水平。扎实推进新基建建设,进一步提升智慧城市管理水平,将从路灯远程终端控制、智慧水务、智慧环卫系统等方面进行探索布局,补齐“智慧”短板,真正成为城市管理的“好帮手”。 

  5. 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全力加快民生工程建设。巩固“美丽县城”创建成功,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大力实施城市更新,加快老旧小区、棚户区和雨污管网改造等民生工程建设,有效改善居民生活条件,从而带动城市整体品质提升。持续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引导市民全参与,继续巩固创卫复审工作成果,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爱国卫生“7+3 专项行动”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我局牵头的“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三方面工作,坚持常态化开展好环境卫生保洁、公厕管理提升改造等各项基础工作;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探索规划末端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实现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 

  6. 持续推进住房保障。一是结合开远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实际,认真做好民意调查和征求意见工作,并认真进行分析研判,合理制定补偿方案和改造方案,争取改造住户的理解和支持,确保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按计划推进;二是积极向上级争取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指标和租赁补贴资金,进一步扩大保障覆盖面,解决供需矛盾。三是加强动态监管,完善退出机制,对不符合保障条件而拒不主动退出的对象,采取与法院开展现场法庭的形式,对违规人员进行警示;推进保障房小区数字化建设,通过在保障房小区建设面部识别系统,严格控制小区转转欠租不良现象的发生。四是持续开展农村危房排查改造工作,全面落实危改政策,加强农户住房安全。 

  7. 继续探索老旧住宅小区推进实施物业管理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在小区内对业主加强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宣传工作,对物业收费标准进行公示,支出进行公开,使其理解物业服务的必要性,从而支持物业管理工作。加强与社区协调沟通,帮助开展住户思想工作,提升物业费收取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建筑管理科、城市建设科、房地产管理与住房保障科、城乡风貌与园林管理科、计划财务科、综合执法科、人防科、人事教育科。 

  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 开远市市政建设处 

  2. 开远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3. 开远市工程安全监督站 

  4. 开远市村镇建设管理处 

  5. 开远市房屋征收中心 

  6. 开远市招标定额站 

  7. 开远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8. 开远市房地产管理局 

  9. 开远市园林局 

  10. 开远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其中7个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分别是: 

  1.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 开远市市政建设处 

  3. 开远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4. 开远市工程安全监督站 

  5. 开远市村镇建设管理处 

  6. 开远市房屋征收中心 

  7. 开远市招标定额站 

  8. 开远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9. 开远市房地产管理局 

  10. 开远市园林局 

  11. 开远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5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1人),事业人员17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4人(离休0人,退休244人)。 

  实有车辆编制83辆,在编实有车辆78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946,632,473.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6,432,122.26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351.60元,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5,609,004.10元,下降13.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5,809,355.70元,下降13.3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00,351.6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较上年减少开远市“美丽县城”省级奖补资金;开远市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红河州开远市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带动城市更新试点项目专债资金等项目预算收入,故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946,653,413.70元。其中:基本支出50,173,202.97元,占总支出的5.30%;项目支出896,480,210.73元,占总支出的94.7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9,834,489.32元,下降15.9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561,441.05元,增长7.64%;项目支出减少183,395,930.37元,下降16.9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较上年减少开远市“美丽县城”省级奖补资金;开远市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红河州开远市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带动城市更新试点项目专债资金等预算项目,故支出随之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173,202.9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154,808.61元,占基本支出的84.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018,394.36元,占基本支出的15.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96,480,210.7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非基建项目支出896,480,210.73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开支金额   

项目开展工作情况 

1  

污水处理服务费专项资金  

6,960,0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红河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服务费 

2  

2022年年中市政工程项目补助资金  

7,200,047.18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市政工程项目工程款 

3  

城市绿化管养专项经费  

39,829,7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城市绿化管养专项经费 

4  

环卫管理运行包干经费  

45,887,9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环卫管理运行包干经费 

5  

城市管理执法专项经费  

1,099,912.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城市管理执法专项经费 

6  

市政建设管理补助经费  

1,535,575.09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市政建设管理补助经费 

7  

开远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综合普查项目专项资金  

150,0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开远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综合普查项目专项资金 

8  

开远市促进建筑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奖励办法(试行)专项经费  

962,869.58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2021年建筑企业奖励经费 

9  

示范村贷款利息归集专项资金  

544,849.6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示范村贷款利息 

10  

路灯抢修抢险、临时用工及车辆使用费补助经费  

2,000,0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路灯抢修抢险、临时用工及车辆使用费补助经费 

11  

红河州202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  

10,000,0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12  

2022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778,085.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 

13  

2019年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市级补助资金  

10,000,0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14  

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补助资金  

20,650,0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15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工作经费补助资金  

33,001.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工作经费 

16  

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19,780,0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17  

开远市西城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债券专项资金  

50,000,0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开远市西城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 

18  

2022年第一批省预算内前期费开远市西城片区市政管网老化改造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798,0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开远市西城片区市政管网老化改造建设项目 

19  

开远市2021年棚户区改造(改建西城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补助资金  

48,050,0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开远市2021年棚户区改造(改建西城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0  

红河州开远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农资小区等11个小区)中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40,000,0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开远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农资小区等11个小区)中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1  

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专项资金  

14,000,0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 

22  

2019年灵泉西苑和历史文化街区项目补助资金  

10,800,0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灵泉西苑和历史文化街区项目 

23  

开远市多功能智慧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债券专项资金  

280,000,0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开远市多功能智慧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 

24  

开远市历史文化街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14,400,0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开远市历史文化街区建设项目 

25  

开远市污水再生利用管网完善工程专项经费  

500,0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开远市污水再生利用管网完善工程 

26  

2022年市政零星工程建设专项补助资金  

14,000,0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市政零星工程建设 

27  

开远市2020年棚户区改造(改建北正街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补助资金  

7,150,0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开远市2020年棚户区改造(改建北正街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8  

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补助经费  

19,595.6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29  

红河州开远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中央补助资金  

5,520,0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开远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 

30  

开远市2022年棚户区改造(改、扩、翻建上南村片区等七个片区)中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12,000,0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开远市2022年棚户区改造(改、扩、翻建上南村片区等七个片区)中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1  

开远市国家级园林城市复审技术资料编制服务费补助资金  

89,0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开远市国家级园林城市复审技术资料编制服务费 

32  

安排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工程补助资金  

2,485,922.11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工程 

33  

白土墙原国营养殖厂家属区路灯建设维护管理项目补助资金  

4,822.35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白土墙原国营养殖厂家属区路灯建设维护管理项目补助资金 

34  

开远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石桥小区等7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补助资金  

46,920,0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开远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石桥小区等7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5  

平交道口看守费用专项资金  

800,0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平交道口看守费用 

36  

2022年疫情防控项目补助经费  

15,669.64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疫情防控项目 

37  

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40,000,0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38  

2022年州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1,890,0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39  

安排住建局城管执法补助经费  

221,64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城管执法补助经费 

40  

安排住建局人防信息保障中心补助资金  

56,48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人防信息保障中心补助资金 

41  

防汛救灾补助资金  

100,0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防汛救灾补助资金 

42  

开远市2022年第一批市级项目前期经费补助资金  

1,027,0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开远市2022年第一批市级项目前期经费 

43  

开远市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前期经费补助资金  

450,0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开远市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前期经费 

44  

开远市凤凰AAAA景区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100,000,0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开远市凤凰AAAA景区建设项目 

45  

开远市西城片区市政管网老化改造建设项目中央级补助资金  

32,000,0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开远市西城片区市政管网老化改造建设项目 

46  

开远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省级补助资金  

98,0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开远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47  

办公室搬迁补助经费  

158,439.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执法局办公室搬迁 

48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服务管理项目 

50,0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服务 

49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问题整委托业务项目 

146,0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问题整改委托业务费 

50  

房地产信息系统设施设备服务管理项目 

232,971.79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房地产信息系统设施设备服务 

51  

房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29,971.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房管局物业管理服务 

52  

房地产管理工作聘请法律顾问项目 

47,0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房地产管理工作聘请法律顾问 

53  

房管局日常工作经费项目专项资金 

53,005.45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房管局日常工作 

54  

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专项资金 

5,24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55  

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专项资金 

2,600,0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56  

2020年保障性住房公共设施管理专项经费 

435,383.52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公共设施管理 

57  

开远市党群服务全域提升项目经费 

14,178.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开远市党群服务全域提升项目 

58  

垃圾运输和焚烧补助经费  

1,000,0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垃圾运输和焚烧补助款 

59  

开远市城区零星绿地改造绿化工程补助资金  

799,952.82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开远市城区零星绿地改造绿化工程款 

合计  

 

896,480,210.7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4,732,122.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98%。与上年相比减少95,755,780.76元,下降17.72%,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资金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5,595.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19,090.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90,949.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6%。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6,017,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4%。主要用于环卫管理运行支出、城市绿化管养经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9,062,260.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0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支出;城管执法支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厂运行补助经费等; 

  12.农林水(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水利防汛;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9,526,625.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36%。主要用于棚户区及老旧小区改造支出、农村危房改造支出、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支出等;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风险综合普查项目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37,010.00元,支出决算为378,580.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187,651.3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9.5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2,631.0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8.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29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1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29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37,010.00元,支出决算为378,580.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187,651.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8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2,631.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29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规模。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5,809.35元,增长17.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87,651.33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32,709.98元,下降42.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68.00元,增长11.68%。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新购公务用车一辆,车辆购置费较上年大幅增加;本年因上级部门工作检查、指导、调研较上年增加,故接待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因我局车辆逐渐老化,车辆保养维修成本较高,故购置公务用车一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开展住建相关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进行工作检查、督导、调研及外县市到我市考察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70,165.01元,增加1,153,063.32元,增长19.16%,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机关人员经费及办公费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2,046,210,337.00元,其中,流动资产452,873,627.44元,固定资产45,414,609.5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810,306,446.67元,无形资产7,256,666.00元,其他资产730,358,987.32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649,071.2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94,374.6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88.19平方米,账面原值354,665.4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942,822.00元;报废报损资产350项,账面原值2,068,607.5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308,75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656,278.6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7,0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273,668.68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95,6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656,278.6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单位联系人:白梅                    联系电话:7222068 

  监督索引号53250201049801111 



附件【附件: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2023072502530828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