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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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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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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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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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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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路灯抢修抢险、临时用工及车辆使用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路灯抢修抢险、临时用工及车辆使用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根据《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财政再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开财发〔2023〕89号)的要求,开远市财政局委托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单位2022年路灯抢修抢险、临时用工及车辆使用费补助经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对反馈问题进行逐一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确保城市照亮明亮、完好和清洁,提高城市照明效果,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号)、《开远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开政发〔2013〕204号)在城市总规划指导下组织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报开远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022年初申报预算时,申请2022年路灯抢修抢险、临时用工及车辆使用费补助经费项目经费2,000,000.00元,并获开远市人大批复。
依据《关于下达2022年财政经费支出预算的通知》(开财预字〔2022〕1号)文件,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路灯抢修抢险、临时用工及车辆使用费补助经费项目,实际到位资金2,000,0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使用2,000,000.00元,资金使用率为100%。
二、整改措施及结果
针对“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可行性不足,编制不完整、不全面。”问题
第三方提出:通过对预算申报绩效目标的分析,年度绩效目标符合部门职能职责和实施项目特性,但可行性不足,存在绩效目标不完整、绩效目标不全面的情况。年初编制的绩效目标未按照“总任务,总产出,总效益”原则进行设置,无具体的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加强绩效管理学习,不断提高全局各科室对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绩效目标设定人员业务素质;合理优化绩效目标,根据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项目年度目标,明确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以求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提高预算编制可行性、全面性。
整改结果:通过不断学习,同时对绩效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完善,促使我局绩效目标设定越来越规范、科学、完整。
通过此次的绩效再评价我局总结了经验和不足,在以后的绩效管理工作中我局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由计财科牵头,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为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同时要不断加强绩效管理相关知识的学习,提高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业务人员的绩效管理意识,不断提高我局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附件: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路灯抢修抢险、临时用工及车辆使用费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