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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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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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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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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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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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开远市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指导和组织建筑科技成果的鉴定、转化、推广、运用。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编制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拟订产业发展政策;贯彻落实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评估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负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
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落实住房改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级机关房改补贴资金的审批。
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落实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城镇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6、承担城乡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保护工作。拟订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和保护规划;承担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履行《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保护条例》规定的其它法定职责;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建筑施工、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业企业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编制建筑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拟订产业发展政策。
8、指导城市建设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市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9、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设施建设;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10、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行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推广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11、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落实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以及执行相关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2、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拟订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的规章制度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13、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负责拟订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相关管理办法、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等行政执法工作。
14、承担人民防空的责任。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防建设需要,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建设规划;组织拟订人民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计划和各项保障方案,依照规定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组织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的易地修建、维护、使用,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设施的开发利用及平战功能转换;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与管理;指导人防抢险抢修、医疗救护、通信、交通运输、防化、消防、治安等防空专业队伍的组织、训练;负责制定全市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并纳入国防和普法教育计划;依法筹集和管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执行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制度;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内部审计;在对外开展工作和履行人民防空职责时,可使用开远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名义和印章。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房管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地产管理法规、政策,草拟制定地方性房地产管理办法、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房地产管理和审查、发放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查处房地产市场的违纪违法行为;负责全市的物业管理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住宅室内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镇房地产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测绘工作;负责全市保障房、直管公房分配、管理和运行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住建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7、园林局主要职能:负责市区各类绿地的日常管理养护工作,不断提高城市绿化总体品位;负责市区各类公园、广场及游园内部的环境、卫生、秩序、服务和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市区园林绿化病虫害防治、城市生物多样化、生态保护以及绿化苗木优良品种驯化、繁育引种工作;依据《云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查处城市绿化违法案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损坏城市花草树木以及砍伐或迁移古树名木;负责市区公共绿地、单位专用绿地、私人绿地树木采伐、迁移、修剪、更新的勘察和审批,以及各种古树、珍稀名木养护的技术指导等工作。
18、环卫处主要职能: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监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负责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脱贫攻坚工作。我局领导班子切实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着眼全市脱贫攻坚大局,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完成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录入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核验工作,并坚持做好查缺补漏和数据提升,并配合大庄回族乡完成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
2、同步推进国家卫生城市第二轮复审、爱国卫生“7+3”专项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城市精细化管理多项工作。我局以强烈的政治担当、严实的工作作风,加强统筹谋划,打好“组合拳”,在加强城区卫生环境保洁、提升城区公厕质量、建设洗手设施、防治扬尘污染、整治城市综合环境、修复市政基础设施、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乡镇生活垃圾治理、“厕所革命”行动等各方面工作上主动出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及时整改提升,取得明显成效。
3、“美丽县城”创建工作。在市级主要领导部署、安排下,一是围绕“干净、宜居、特色、智慧”四大要素,按照“建设内容项目化”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美丽县城”建设实施方案》,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二是进一步修改完善“美丽县城”宣传片,做好汇报材料、PPT、图册等资料准备工作,全力迎检。三是根据实际情况,逐步优化考核线路,对沿线的各个点进行打造,整治沿线环境卫生。四是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发动宣传,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美丽县城”建设的良好氛围。
4、加强住房保障,助力民生改善。
(1)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解决了一万多户共计约2.5万中低收入、外来务工、新就业人员等人群的住房困难问题。2020年,我市保障性住房仍无建设指标任务,我局主要抓好保障性住房日常管理任务。
(2)抓实棚户区改造推进。加大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宣传力度,积极争取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加快推进崇文片区、南正街片区、南园新村片区房屋征收收尾工作。
(3)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实施。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春园小区、红运小区、迎旭小区、临江南小区)已全部开工建设,并已完工。
5、主动谋划项目补齐城市建设短板。我局坚持以重大项目建设为重要抓手,做好政府专项债券、中央新增投资、中央预算内、省预算内等各项重点项目谋划和申报工作,2020年向上争取资金17187.74万元,为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
6、下属各单位业务工作
(1)园林绿化。始终坚持“三分建,七分管”的管理理念,不断提高城市绿地养护水平,不断加强绿化养护监督管理。将园林景观与文化元素相结合,营造各个节日氛围,做好城市四季花卉植物的养护与更换工作。结合“美丽县城”创建、爱国卫生运动、城市精细化管理等工作,注重重要节点打造,精心设计、摆放盆景、鲜花,保持市区环境清新美丽。
(2)房地产管理。今年我市在册房地产开发企业共32家,截止10月底,共办理核发12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批准预售商品房总面积19.03万平方米;完成网上商品房备案签约2296套,面积24.81万平方米,成交金额14.02亿元;商品住房成交均价为5603元/平方米,同比去年4734元/平方米增长18.36%;目前商品房库存量为62.14万平方米。
(3)环境卫生。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爱国卫生运动等各类标准细化分解,全力确保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理等各项工作做到对标达标,我局责任区范围内各条道路清扫保洁率、垃圾日产日清率、公厕清掏清扫保洁率达100%;机械化清扫、洒水降尘率达88%以上,进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开远市园林局
3.开远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4.开远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0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9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6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4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0人。
实有车辆编制86辆,在编实有车辆9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744,151,350.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4,151,350.7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本年度收入比2019年度收入660,628,339.87元多83,523,010.83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较上年增加西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凤凰4A建设项目、南园老旧小区带动城市更新试点项目等项目预算收入,故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738,680,134.16元。其中:基本支出57,440,314.56元,占总支出的7.78%;项目支出681,239,819.60元,占总支出的92.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本年支出比2019年度支出680,791,419.35元多57,888,714.81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工作任务较重,年中追加了西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凤凰4A建设项目、南园老旧小区带动城市更新试点项目等预算项目,故支出随之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440,314.56元。与上年对比:本年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比上年92,850,691.55元减少35,410,376.99元。减少原因:上年度农危房改造经费在基本支出中列支,本年度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544,265.33元,占基本支出的82.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896,049.23元,占基本支出的17.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1,239,819.60元。与上年对比:本年项目支出比去年587,940,727.80元增加93,299,091.8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工作任务较重,年中追加了西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凤凰4A建设项目、南园老旧小区带动城市更新试点项目等预算项目,故项目支出随之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0,908,860.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63%。与上年对比:本年比上年635,375,321.65元减少224,466,461.12元。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29,168.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费;开远市住房管理中心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37,417.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52,801.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95,046,590.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13%。主要用于三鼎西城区清扫保洁经费;环卫管理运行支出;城市绿化管养经费支出;泸江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中央补助项目。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09,125,010.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89%。主要用于住建系统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支出;城管执法支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厂运行经费等。
12.农林水(类)支出9,276,0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主要用于4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改造项目。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4,141,795.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48%。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支出;农村危房改造支出;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等。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17,000.00元,支出决算为382,771.22元,完成预算的53.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5,737.22元,完成预算的52.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034.00元,完成预算的0.9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10,913.22元,增长40.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29,265.22元,增长52.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352.00元,下降72.2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新购置执法局业务用车一辆及车辆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5,737.22元,占98.16%;公务接待费支出7,034.00元,占1.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出国开展工作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5,737.2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98,726.55元,购置车辆1辆。执法局因开展执法工作需要,购置货车一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7,010.6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开展住建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7,03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03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39,518.42元,与上年对比:本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1,262,108.05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经费增加,各项工作推进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928,901,909.48元,其中,流动资产811,174,277.09元,固定资产47,241,168.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40,864,895.71元,无形资产6,983,667.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97,543,113.9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454,388.9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5套,账面原值8,909,078.64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17,934元;报废报损资产13项,账面原值68,84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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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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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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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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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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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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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928901909.48 |
811174277.09 |
47241168.03 |
12702437.76 |
23174006.08 |
0 |
11364724.19 |
0 |
740864895.71 |
6983667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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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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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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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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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348,855.1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63,610.1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025,245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0,0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附件【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