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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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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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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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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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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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开远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开远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开远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开远市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指导和组织建筑科技成果的鉴定、转化、推广、运用。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编制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拟订产业发展政策;贯彻落实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评估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负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
(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落实住房改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级机关房改补贴资金的审批。
(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落实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城镇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6)承担城乡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保护工作。拟订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和保护规划;承担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履行《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保护条例》规定的其它法定职责;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建筑施工、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业企业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编制建筑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拟订产业发展政策。
(8)指导城市建设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市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9)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设施建设;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10)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行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推广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11)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落实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以及执行相关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2)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拟订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的规章制度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13)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负责拟订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相关管理办法、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等行政执法工作。
(14)承担人民防空的责任。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防建设需要,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建设规划;组织拟订人民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计划和各项保障方案,依照规定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组织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的易地修建、维护、使用,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设施的开发利用及平战功能转换;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与管理;指导人防抢险抢修、医疗救护、通信、交通运输、防化、消防、治安等防空专业队伍的组织、训练;负责制定全市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并纳入国防和普法教育计划;依法筹集和管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执行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制度;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内部审计;在对外开展工作和履行人民防空职责时,可使用开远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名义和印章。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设机关行政机构1个(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室设有办公室、建筑管理科、城市建设科、房地产管理与住房保障科、城乡风貌与园林管理科、计划财务科、综合执法科、人防科、人事教育科。直属非独立核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7个:开远市市政建设处、开远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开远市工程安全监督站、开远市村镇建设管理处、开远市房屋征收中心、开远市招标定额站、开远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下属独立核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3个:开远市房地产管理局,开远市园林局,开远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我局将按照“补短板、抓提升、强管理”总体思路,以项目建设为重点,精细化管理为保障,统筹城乡发展、改善民生、丰富城市元素、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以滇南中心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为指引,促进城市发展和管理模式转型,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塑造整洁、美丽、精致的城市空间环境,着力将开远建成宜居宜业的精美城市典范。
一是补齐“智慧”短板,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扎实推进新基建建设,进一步提升智慧城市管理水平,将从路灯远程终端控制、智慧小区、智慧水务、智慧排水、智慧环卫系统等方面进行探索布局,补齐“智慧”短板,真正成为城市管理的“好帮手”。
二是坚持生态文明建设引领,提升城市品质。做好西城区道路雨污分流提升改造的规划实施,缓减城市内涝压力;完善城市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增强城市污水收集率,实现我市污水厂出水一级A达标排放;完善凤凰山等公园服务功能,增加登山步道、骑行道等设施,不断丰富绿地的文化内涵和综合服务功能。
三是加快民生工程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合理规划完善南部片区道路路网建设项目,同时提升改造东城、西城片区道路。逐步实施公共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科学合理布局停车场。加快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实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站工程和餐厨垃圾收集处理厂工程。以高质量标准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不断扩大保障范围,满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棚户区改造家庭、征收安置家庭、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各类人才居住需求。同时加快推进西城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计划实施开远市东城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开远市第三水厂建设工程,着力改善我市生产生活用水问题,提高群众生活幸福感。
四是以城市更新为目标,推动产城融合发展。推进老城区城市修补,深入挖掘本地文化特色,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城市特色风貌管理,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项目,有效改善居民生活条件,从而带动城市整体品质提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0人,其中:行政编制 28人,事业编制192人。在职实有21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1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4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41人。
车辆编制92辆,实有车辆89辆(其中:公务用车12辆,生产用车7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506.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906.17万元,政府性基金16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1290.6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预算较上年在职人员实有人数减少,减少了西城水厂预算项目、污水处理运行经费及农危房改造经费预算资金也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506.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6506.1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906.17万元(本级财力14906.1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6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1290.6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预算较上年在职人员实有人数减少,减少了西城水厂预算项目、污水处理运行经费及农危房改造经费预算资金也有所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6506.1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506.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97.9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47.0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西城片区三鼎公司保洁费,该预算并入环卫运行项目;在职人员实有人数较上年减少等,项目支出12008.2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423.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绿化、环卫管养经费预算资金较上年增长;较上年减少了西城水厂预算项目、保障性住房小区安装充电桩项目;污水处理运行经费及农危房改造经费预算资金也有所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我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506.17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组具体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8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13.5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退休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6.0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4.68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4.55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及遗属人员的生活补助费开支。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7.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51.0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32.7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2110199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8452.77万元,主要用于绿化、环卫管养经费开支。
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263.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12010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0.00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路灯抢修抢险、临时用工及车辆使用费补助经费支出。
212010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支出844.67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工资保险及其他支出。
212019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69.44万元,主要用于房管局在职人员工资保险及公用经费支出。
212039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793.54万元,主要用于市政零星工程及绿化用地支出。
2120501城乡社区支出-城市社区环境卫生-城市社区环境卫生支出763.42万元,主要用于园林局在职人员工资保险及公用经费支出。
2121401城乡社区支出-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1600.00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污水处理运营费支出。
2129999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696.00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污水处理服务费专项资金支出。
2210105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支出414.9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214.9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我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506.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97.92万元,项目支出12008.25万元。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组具体为:
1.301工资福利支出372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00.41万元,项目支出23.50万元)。
30101基本工资支出79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3.3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2津贴补贴支出61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1.1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3奖金支出700.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0.8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7绩效工资支出37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6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0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9职业年金缴费5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6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3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13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7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1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214.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9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5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6.33万元,项目支出18.50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957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2.44万元,项目支出8899.67万元)。
30201办公费支出21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8万元,项目支出163.90万元)。
30203咨询费支出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05水费支出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万元,项目支出0.60万元)。
30206电费支出472.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2.87万元,项目支出0.10万元)。
30207邮电费支出2.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万元,项目支出0.80万元)。
30211差旅费支出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30213维修(护)费支出165.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0万元,项目支出165.00万元)。
30216培训费支出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17公务接待费支出3.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18专用材料费支出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26劳务费支出855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万元,项目支出8522.27万元)。
30228工会经费支出28.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8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65.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80万元,项目支出25.00万元)。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3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02退休费支出10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0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04抚恤金支出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05生活补助支出12.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07医疗费用支出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307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14.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4.95万元)。
30701国内债务付息支出14.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4.95万元)。
5.309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
30902办公设备购置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
6.310资本性支出769.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769.14万元)。
31002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27.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27.60万元)。
31005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4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41.54万元)。
31006大型修缮支出40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00.00万元)。
7.312对企业补助支出229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296.00万元)。
31204费用补贴支出229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296.00万元)。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3.98万元,较上年增加12.28万元,增加1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15万元,较上年减少6.85万元,下降27.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8次,共计接待3630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我单位厉行节约,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源头上规范“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和支出监督管理,强制预算约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5.83万元,较上年增加19.13万元,增加40.9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5万元,较上年增加15万元,增加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83万元,较上增加4.13万元,增加8.8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增加变化原因:车辆使用年限长、故障多,所以车辆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实担当,敢于作为,奋力推进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在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精细化管理等方面实施突破,城市功能得到完善,城市生态环境和品位得到提升,为建设“美丽开远”做出突出贡献,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具体目标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2021年年我单位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涉及项目13个资金12008.26万元,其中:本级财力12008.26万元。结合实际开展财政预算绩效工作,强化绩效理念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理念,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化管理水平。2021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单位将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分项目编制了支出绩效目标表(详见表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93.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1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增加执法装备购置预算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doc】
附件【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xlsx】
附件【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