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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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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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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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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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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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0201049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开远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开远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开远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主要职责是: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开远市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指导和组织建筑科技成果的鉴定、转化、推广、运用。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编制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拟订产业发展政策;贯彻落实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评估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负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
(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落实住房改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级机关房改补贴资金的审批。
(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落实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城镇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6)承担城乡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保护工作。拟订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和保护规划;承担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履行《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保护条例》规定的其它法定职责;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建筑施工、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业企业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编制建筑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拟订产业发展政策。
(8)指导城市建设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市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9)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设施建设;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10)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行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推广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11)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落实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以及执行相关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2)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拟订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的规章制度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13)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负责拟订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相关管理办法、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等行政执法工作。
(14)承担人民防空的责任。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防建设需要,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建设规划;组织拟订人民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计划和各项保障方案,依照规定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组织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的易地修建、维护、使用,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设施的开发利用及平战功能转换;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与管理;指导人防抢险抢修、医疗救护、通信、交通运输、防化、消防、治安等防空专业队伍的组织、训练;负责制定全市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并纳入国防和普法教育计划;依法筹集和管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执行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制度;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内部审计;在对外开展工作和履行人民防空职责时,可使用开远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名义和印章。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出“实招”,助力脱贫攻坚战
重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2019年我市计划实施“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684户,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目前已全部竣工;“非4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无力建房户412户,已全部竣工。完成“两牌贴挂上墙工作”并继续进一步查缺补漏,稳固成效,其中完成贴挂“农村住房安全认定牌”12577块,“农村危房标识牌”954户。
扎实推进扶贫帮扶工作。我局帮扶大庄乡老寨、桃树、大庄、龙潭村委会建档立卡户379户,协同村组制定贫困村实施方案、帮扶办法,落实帮扶措施,明确责任到人,多措并举激发贫困户内身动力,加快推进贫困户脱贫。同时,坚持革除陋习与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思想认识。
2、突出项目建设,强力推进重点任务
以创建“美丽县城”为契机,全力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坚持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线,提升城市功能为重点,加大资金投入和建设力度,抓好项目建设,以城市转型带动经济转型,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全面启动实施“美丽县城”创建工作,按照“建设内容项目化”的工作思路,以《滇南中心城市总体规划》为统领,结合开远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进度。目前《开远市“美丽县城”建设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并已上报州级部门评审,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2)全力推进凤凰湖片区整体城镇化项目建设。一是继续完善城区路网建设,持续提升城市品质。稳步推进十号路、子云路、星湖路、小花桥、十九号道路等项目建设,同时做好配套管网建设、小区雨污水接入市政管排放等工作。二是全力推进体育创意产业园、综合体育馆、游泳馆项目建设,满足市民运动休闲娱乐需求的同时切实带动我市体育产业发展,目前体育场和综合训练馆已完成主体工程;综合体育馆和游泳馆正进行主体工程施工。三是以“水清、岸绿、景美”为目标,强力推进南洞河、泸江河综合治理,泸江河生态改造项目已完工,加快泸江河排污口整治和西城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建设;南洞河生态改造项目已基本完工,正在进行收尾施工。
(3)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包含东山坡小区、广集小区、五九小区、临江北小区、甸中小区5个小区的改造,现已完成可研编制、初步设计的编制和评审,正在进行招投标程序。已获得2019年第四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5000万元。
(4)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改造维修工作。现已签订物业分离移交协议的单位15家,13家企业支付首期维修改造资金,目前大唐电厂、国电开远发电公司等10家单位维修改造工程正有序推进,其中大唐电厂大唐家园小区和石油公司家属区维修改造工程已完工;开远发电(电力)系统职工家属区、昆明铁路局职工家属区、安宁化工厂职工家属区、红磷公司职工家属区等四个企业职工家属区正在抓紧施工,计划12月全部完工;小龙潭矿务局、云南火电公司、邮政开远公司施工招标程序,计划2019年12月中旬开工。
3、抓实人居环境提升,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推进“厕所革命”、城市精细化管理等工作。城乡公厕新建和改造:新建和改造城市公厕10座,消除城市建成区范围旱厕38座,达到二类以上的城市公厕标准,全面消除城市现存旱厕。一水两污设施建设:完成二水厂提升改造工程及水池建设、七星湖片区“城乡一体”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供水工程(一期)、开远市供水管下穿既有昆河线工程;建成乡镇垃圾中转站1座,为7个乡镇(街道)共计配发13辆垃圾车和130个垃圾箱体,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100%。加快泸江河排污口整治和西城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建设,确保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5%。城市精细化管理:集中力量,在城区范围内积极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对市政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占道经营、户外广告等方面集中整治,对发现的各类城市问题及时清理处置,共计处置2774件。城市增绿:坚持“城市建到哪里,绿化就跟到哪里”的原则,不断扩大绿色路网,增加城市绿地面积,统筹安排城市各主、次干道,公园景区(点)的绿化进行查缺补漏,及时修复城市主干道踩踏严重、黄土裸露地段进行补植,充分利用花箱、花台、园林造型、花架对我市重要节点进行美化、香化,将“一街一树一路一景”的理念贯彻到城市绿化建设之中。截至目前,我市城市绿化新栽、补栽、换栽花卉苗木约1087712株(袋)、栽种凤凰树、蓝花楹等约2036棵,共计铺设草坪2660平方米。
4、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着力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问题
一是继续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分配。2019年我市无新建设项目,继续做好保障住房和廉租房分配工作,1-11月分配保障房392户,廉租房45户;完成2019年前三季度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金额达32.895万元。二是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切实改善老城区人居环境。今年,上级下达我市棚改任务300户,项目地点位于灵泉南苑南园新村地块,目前300户已全部完成协议签订。
5、强化房地产开发管理,确保房地产开发管理稳定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根据云南省建设厅的要求,规范资质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加强资质管理以健全房地产市场秩序。截止2019年11月底,有新成立房地产开发企业5家,有在册房地产开发企业36家,具有三级资质的企业2家、暂定资质的企业12家、四级资质的企业22家;有12家企业依规进行了资质年检。二是强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按时上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情况,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截止共办理核发14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批准预售商品房总面积23.7447万平方米。三是强化房地产市场投资和去存库。今年1-11月新建、续建房地产项目15个,完成投资11.54亿元,同比增长54.9%。1-11月商品房入网备案销售总量1991套,同比增长23.21%,销售总面积28.229万平米,同比增长17.62%。
6、狠抓综治维稳,促进社会稳定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强化规划建设管理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执法、房管、园林、环卫、自来水等舆论易发多发领域,不断加强和改进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做到了接待、登记、反馈一站式服务,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截至目前,承办党代表提议1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3件、政协提案35件、社情民意20件,9月底已全部办理完毕,面商率达100%;接待信访、来访138件,已全部办结答复;回复网络舆情15件;认真办理12345热线42件,有效解决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全面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在全局系统、物管小区、燃气企业、在建工地企业及城区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全方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发放粘贴各类扫黑除恶相关宣传资料12200余份;集中执法力量,加大对行政审批、处罚、监管等过程中暴力抗法行为进行筛查,并加强日常监管,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一旦发现涉黑涉恶势力的行为、线索、苗头,及时报公安部门、政法部门采取果断措施,集中执法力量联合实施现场打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开远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3.开远市园林局
4.开远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7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9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9人),事业人员17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912人,主要是环卫管理运行临聘人员(保洁人员)527人,园林局聘用的编外合同工305人,城管执法协管员80人。
离退休人员18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5人。
实有车辆编制86辆,在编实有车辆86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660,628,339.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0,232,339.87元,占总收入的99.9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96,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6%。与上年对比增加290,591,192.24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资金拨款有所增加。1.新增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及污水提质增效项目资金;2.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及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680,791,419.35元。其中:基本支出92,850,691.55元,占总支出的13.64%;项目支出587,940,727.80元,占总支出的86.3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29,013,102.75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资金有所增加。1.新增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及污水提质增效项目资金支出;2.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及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支出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850,691.5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333,529.41元,主要原因分析: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增加(园林、环卫临时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费2018年在项目支出,2019年在基本支出);2.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费支出增加;3、农村危房改造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5.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4.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7,940,727.8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5,679,573.34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具体项目开支情况:1.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支出800,000.00元;2.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0,764,849.40元;3.水体支出31,190,000.00元;4.行政运行支出300,000.00元;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70,000.00元;6.城管执法支出50,000.00元;7.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100,000.00元;8.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6,106,998.95元;9.城乡社区环境卫生7,669,665.00元;10.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30,798,000.00元;1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1,163,552.43元;12.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56,687,662.02元;13.棚户区改造支出7,950,000.00元;14.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33,89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5,375,321.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33%。与上年对比增加292,676,145.49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1.新增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及污水提质增效项目资金;2.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及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37,160.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用于:1.开远市住房管理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437,160.76元;2.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开支2,30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38,046.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8%。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3,416.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066,006.47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60,075.1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08,438.77元,死亡抚恤690,110.6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27,287.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471,530.10元,事业单位医疗1,355,757.8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1,954,849.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0%。主要用于三鼎西城区清扫保洁经费3,187,503.00元,西城区背街岔巷环境卫生管理经费300,000.00元,环卫管理运行相关支出3,258,904.50元,绿化管养包干经费支出4,018,441.90元,南洞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款12,000,000.00元,2018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资金19,190,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25,450,301.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96%。主要用于:(1)住建局机关城乡社区支出384,114,238.00元。其中:用于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支出9,815,424.2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564,035.00元,城区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150,000.00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3,495.00元,城管执法7,078,961.83元,机关事务支出5,164.00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662,497.00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6,106,998.95元,其他城乡社区支356,687,662.02元;(2)环卫管理运行支出17,121,802.27元,用于环卫管理运行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临时人员工资、社保,垃圾清运车、扫地车、吸粪车、工具运输车等车辆保险费、油料费、维修费,公厕管理运行及中转站管理运行等经费支出);(3)园林局城乡社区支出18,927,101.51元。用于在职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政府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4)房管局城乡社区支出 5,287,159.79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8,467,67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4%。主要用于(1)棚户区改造支出7,950,000.00元;(2)农村危房改造支出15,777,900.00元;(3)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849,775.00元。(4)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33,890,0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97,500.00元,支出决算为271,858.00元,完成预算的27.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6,472.00元,完成预算的48.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386.00元,完成预算的5.2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00,790.22元,下降27.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7,824.22元,下降26.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966元,下降33.8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6,472.00元,占90.66%;公务接待费支出25,386.00元,占9.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6,472.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6,472.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开展全市城市建设和管理,所产生的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38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38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4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全市城市建设和管理、保障性住房、维修管理、房管、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各项工作发生的接待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77,410.3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26,075.62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经费增加,各项工作推进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231,358,795.54元,其中,流动资产336,060,301.57元,固定资产17,786,779.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25,284,309.31元,无形资产5,611,655.29元,其他资产346,615,750.28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09,969,413.5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73,938,039.87元,固定资产减少30,887,974.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103,637,100.00元,在建工程增加525,284,309.31元,无形资产减少1,343,611.71元,其他资产增加346,615,750.2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228.96平方米,账面原值172,418.31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629,573.00元;报废报损资产19项,账面原值70,053.8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28,545.00元;出租房屋541.23平方米,账面原值935,030.59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5,369.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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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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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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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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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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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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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231,358,795.54 |
336,060,301.57 |
17,786,779.09 |
5,930,124.59 |
8,312,597.74 |
0 |
3,544,056.76 |
0 |
525,284,309.31 |
5,611,655.29 |
346,615,75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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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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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05,25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93,82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11,432.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05,25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地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联系电话:0873-7222068 联系人:李果思迪
监督索引号53250201049801111
附件【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