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预算绩效再评价工作的通知》开财字〔2020〕267号的要求,云南中天正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开远市财政局委托,于2020年9月至2020年10月对我局2019年市政工程项目和2019脱贫攻坚“四类对象”C、D级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进行绩效再评价。对报告提出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组织项目部门及财务部门对反馈问题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市政工程项目整改成效
1、针对“项目实施中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对小型及维修类项目资金具体实施单位实行有效的业务质量监管,部分台账资料不完整;没有对项目资金实行监督检查的措施;无法保证项目质量及资金的安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小型及维修类项目指派专人管理,完善项目质量验收监管台账;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措施,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性。
2、针对“绩效自评工作程序和质量有待提高。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建立不完整、绩效目标不清晰,不够细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参考相关资料,对绩效自评指标内容进行完善、细化。
3、针对“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仅在《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中规定了项目资金支付的相关规定,没对针对项目资金制定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
4、针对“在项目资金中购高空作业车1辆90.40万元、支付铁路开远工务段道口看护费40.00万元,未在年初预算中列明,不符合专项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以后年度合理编制部门年初预算,将绩效指标设置进一步改进和细化,尽量做到能清晰、完整的反映项目绩效目标。
二、2019年市政工程项目和2019脱贫攻坚“四类对象”C、D级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整改成效
1、针对“项目实施中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对项目下拨资金具体实施单位实行有效的业务监管,没有对项目资金实行监督检查措施,无法保证资金的安全及使用的合规合法性”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项目实施中未对项目下拨资金具体实施单位实行有效的业务监管问题:一是我局将持续加强对项目实施乡镇(街道)技术指导,确保工程质量。实地调研7个乡镇(街道),组织各乡镇(街道)、村(组)及农危房改造施工方、工匠代表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工匠现场培训会,因地制宜地针对各村危房改造提出技术要点及改造技术要求,加强危房改造加固技能培训,夯实操作基础;二是建立挂牌作战机制,强化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整合我局各部门技术人员,由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带队分片区对7个乡镇(街道)涉及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及工程质量进行挂牌作战,严格按照“安全稳固、遮风避雨”要求,全面巡查全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乡镇(街道)整改到位。
针对项目实施中没有对项目资金实行监督检查措施,无法保证资金的安全及使用的合规合法性问题。一是坚持部门联动机制,协调推进农危房改造工作。统筹住建、扶贫、残联、民政、财政等部门力量,定期召集市扶贫、民政、残联和各乡镇(街道)召开农危房工作调度会,集中解决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各乡镇(街道)农危房改造资金拨付使用等问题进行专项研究;二是抽调由住建、财政部门相关业务人员组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资金拨付使用监督调研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到各乡镇(街道)开展农危房改造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监督调研工作,针对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乡镇(街道)整改到位,保证资金的安全及使用的合规合法性。三是建立完善农危房改造资金拨付使用工作台账,由乡镇(街道)对当年度农危房改造资金拨付使用情况按照台账目录收集完善后报送财政、住建审核后装订成册,存档。
2、针对“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仅在《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中规定了项目资金支付的相关规定,没对针对项目资金制定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性。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1、建立健全项目业务、资金的监督检查机制及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进行检查、监督,保证项目质量及资金安全。
2、提高对财政绩效管理的认识,提高自评管理水平,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的学习,了解绩效工作的相关规定,熟悉绩效评价工作流程,合理、科学的设定自评指标体系。
3、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做到专款专用。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