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3641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27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为开远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开远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开远市规划局三块牌子。负责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人民防空、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管理、城市供水、城市排水、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市容市貌、城市环境卫生、乡村规划建设等管理工作;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加快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强化对开远市区域的集中统一管理;加强抗震除险,推进建筑节能。主要职责是:(一)承担规范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二)承担开远市城乡规划编制管理责任;(三)承担开远市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四)承担规范开远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五)指导城市建设和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六)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七)负责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八)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九)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十)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和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指导和组织震后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十一)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监督实施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组织重大节能项目;(十二)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十三)承办开远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一)凤凰湖片区“城乡一体化”整体城镇化项目推进情况。凤凰生态公园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的重点工程,项目占地约3500余亩,概算投资7.4亿元,包括凤凰山、凤凰湖、凤凰湿地。凤凰山森林公园于2016年8月15日开工建设,目前,完成景观小品89%,乔木栽种63000棵,草花地被撒播720000平方米等。凤凰湖生态改造工程于2017年1月开工建设,完成湖体清淤69万方,树木种植7800棵,绿化面积143000平方米,站前广场栏杆安装完成,碳化防腐木施工,沙滩白砂回填。正在进行广场、绿化种植、公厕、停车场等工作。凤凰湿地于2017年1月开工建设,完成7.9万方淤泥外运、9万方种植土(换)回填,2570株苗木种植,绿化面积20000平方米,栈道基础,公厕主体内、墙砖、卫生洁具已安装,栈道钢结构1000米,防腐木栈道铺设300米,正在进行栈道防腐木板、游路、码头、广场、停车场、公厕等的施工。城区路网建设。智源西路延长线、江南路延长线道路工程、河滨路铁路下穿工程、智源西路综合管廊、祥云南路延长线建设项目等市政建设工程顺利推进;灵泉东路、人民中路、东风路等改造工程将于州庆前完工。(二)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1、全市C、D级农危房鉴定工作。严格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我局派出5个工作组分别对全市7个乡镇(街道)的C、D级危房户存量户的房屋安全情况进行核查,对乡镇、村庄在核查过程中因政策把握不准、专业知识欠缺导致房屋安全等级认定不准的情况,现场予以纠正、指导和培训。2、扎实推进大庄乡龙潭村委会和老寨村委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通过开展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回头看”及多次深入挂包点走访贫困户等工作,全面掌握213户贫困户基本情况;协同村组制定贫困村实施方案、帮扶办法,推动帮扶项目落地,跟踪帮扶项目实施情况及贫困户发展变化情况;今年,共投入帮扶资金48.8930万元。抽调40余人次参与大庄乡脱贫攻坚工作。(三)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开远。概算投资12亿元,在城乡全面实施“四治三改一拆一增”行动,在村庄开展“七改三清”行动,切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城乡道路改造工程。东联村高速路入口环岛提升改造工程及灵泉东路、东风路、人民中路正稳步推进。农村道路完成路基工程220.4公里,完成路面工程150公里,累计完成投资23544.97万元。城乡公厕新建和改造工程。城区公厕累计新建21座,改建公厕38座。每个镇区、行政村至少2座公厕,覆盖率达100%。增绿。城市建成区增绿172.87公顷,凤凰湖整体城镇化项目建成后,我市城市建成区公园绿地面积累计达377.23公顷。拆违。截至目前,我市累计查处建筑面积7.3072万平方米,累计查处进度59.64%。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我市5个乡镇建成自来水厂(站)6个,铺设输水管网226公里,铺设配水管网337.84公里。乡镇镇区自来水供水设施覆盖率100%。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我市5个乡镇共建成污水处理站1座,污水处理池12座,铺设管网18.5公里。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80%。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我市5个乡镇建成垃圾中转站4座,乡镇垃圾处理设施实现了覆盖率100%,治理率为90%。重点村庄改造项目。以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增加绿化为主,推进重点村“一水两污”建设,进度受雨季等因素影响有所减缓。目前我市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各项工程累计完成投资5.9亿元,工程进度完成76%。全州2017年8月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推进情况综合排名第二名。(四)全力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1. 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分配。截至目前,我市共建设和改造保障性住房10273套,合计面积51.3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11亿元,建立了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2. 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2017年上级下达我市任务897户,中央、省级补助资金1973.4万元,资金分配方案已审核通过,并于9月15日下拨到各乡镇(街道),项目已于2018年4月30日全部竣工,5月30日完成市级验收。 3. 棚户区改造项目。开远市2014年城市棚户区上级下达改造任务为2100户、2015年度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任务为2500户、2016年度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任务为600户,目前均已完工,且已得到审计部门认可。2017年我市无城镇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2、开远市园林局

  3、开远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4、开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5、开远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6、开远市住房管理中心

  7、开远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0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2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3人。(退休人员为园林局财政补差人员)

  实有车辆编制6辆(机关1辆,城管执法5辆),在编实有车辆8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环卫、园林绿化等用车7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59,464,750.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464,750.2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09,734,945.26元,主要原因:1、从2017年1月起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统发。2、项目资金拨款较上年有所减少。(1)2017年无市政重点工程项目资金拨款;(2)2017年度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35,951,773.17元。其中:基本支出58,234,372.81元,占总支出的42.83%;项目支出77,717,400.36元,占总支出的57.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37,453,616.33元,主要原因:1、从2017年1月起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统发。2、项目资金拨款较上年有所减少。(1)2017年大部分市政重点工程项目资金从七星湖整体城镇化建设资金中列支,减少财政预算拨款;(2)2017年度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234,372.8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45,664.72元,主要原因是1、较上年人员经费支出有所增长。2、项目类别有所调整(2017年污水处理服务费、2017年西城环境卫生管理经费、2017年路灯维修、临时用工及车辆费由原来的项目经费调整为公用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9.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7,717,400.3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2,299,281.05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拨款较上年有所减少。(1)2017年无市政重点工程项目资金拨款;(2)2017年度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减少。项目经费开支情况:①2016年城市公共厕所项目省补资金支出1,880,000.00元;②2016年路灯维修、临时用工及车辆费438,246.48元;③2017年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改造支出2,920,859.56元;④2017年南洞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支出8,800,000.00元;⑤2017年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支出1,500,000.00元;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2,245,738.90元;⑦廉租住房支出20,700,000.00元;⑧农村危房改造支出3,432,900.00元;⑨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6,351,100.00元;⑩公共租赁住房支出4,000,000.00元;⑪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1,350,000.00元;⑫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3,782,846.69元;⑬城管执法支出315,708.7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123,421.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85%。与上年对比减少160,405,809.66元,主要原因:1、从2017年1月起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统发。2、项目资金拨款较上年有所减少。(1)2017年无市政重点工程项目资金拨款;(2)2017年度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5,039.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主要用于住房管理中心人员工资441,501.56元和日常开支13,408.13元,人防办职业年金10129.53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人防规划专项开支;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5,6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执法培训;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69,187.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7,766.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818,888.9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47,247.0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29,463.30元,死亡抚恤265,822.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主要用于南洞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开支;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7,276,959.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94%。主要用于:1、住建局机关城乡社区支出27,990,751.81元。用于人员经费支出6,510,621.98元,日常公用等经费支出2,029,029.83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1,500,000.00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7,951,100.00元;2、环卫管理运行支出17,472,126.02元,用于环卫管理运行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临时人员工资、保险,环卫管理设施购买、维修,车辆运行费,公厕管理运行等经费支出;3、执法局城乡社区支出9,611,426.65元。用于城管执法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423,923.65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3,187,503.00元;4、园林局城乡社区(类)支出18,639,830.65元。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112,374.81元;绿化管养包干经费支出11,527,455.84元;5、房管局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757,438.25元;6、质监站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05,386.02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956,537.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公共租赁住房支出、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76,543.85元,支出决算为508,636.7元,完成预算的75.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14,312.7元,完成预算的61.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4,324元,完成预算的13.9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2、园林局年初预计会产生公务接待支出,但实际2017年内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583.56元,下降0.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6,014.14元,增长34.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9,597.70元,下降53.7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2、园林局年初预计会产生公务接待支出,但实际2017年内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3、执法局2016年度生产用车的运行维护费在往来款“工作经费”中列支,没有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列支,加之2017年专项检查工作多、车辆老化,造成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4、房管局2017年保障性住房产生的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纳入财政拨款核算,造成“三公”经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4,312.7元,占81.46%;公务接待费支出94,324元,占18.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4,312.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14,312.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主要用于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开展全市城市建设和管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所产生的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4,32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4,32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全市城市建设和管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项目前期及检查验收等工作发生的接待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2,288.3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600,458.50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执法局只有住建局机关有机关运行经费,下属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223,861,734.14元,其中,流动资产46,148,716.07元,固定资产50,424,718.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103,637,10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3,651,2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379,817.9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97,400.1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578,732.00元;报废报损资产154项,账面原值714,584.7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350.00元;出租房屋650.07平方米,账面原值675,752.82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04,496.64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2386.17

4614.87

5042.47

2419.58

1543.39

76.4

1003.10

10363.71

 

2365.12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66,542.90元。其中:货物采购1,400,160.00元、工程采购228,297.90元、服务采购1,338,085.00元金额。

  (四)预算绩效信息

  我局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分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大的方面,从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7个二级指标,再根据各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设置三级、四级指标,从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结转结余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采购执行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主要职责履行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重点工作办结率等方面详细地分析全年的工作完成情况及产生的社会效益。

  由于我局由1个行政机构,7个其他事业单位构成,且各自的工作重点及分工不同,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中采用不同的评价指标,得出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评分。其中: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98分;开远市园林局95分;开远市环境卫生管理处96分;开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95分;开远市工程质量监督站96分;开远市住房管理中心88分;开远市房地产管理局94分;开远市南洞名胜风景保护区管理处93分。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3、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地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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