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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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kyszfhcxjsj/2024-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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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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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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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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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对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财政再评价工作情况的通报》的相关要求,开远市财政局委托云南云岭天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单位2021—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对反馈问题进行逐一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及《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云建村〔2021〕95号),按照省州住建部门有关要求,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工作。2021年—2023年分年度制定印发了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全力扎实有效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机制,确保低收入人群住房安全。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20〕217号)、《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村危房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21〕89号)、《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农村危房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21〕212号)、《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村危房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22〕98号)、《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红财社发〔2023〕3号)、《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红财社发〔2023〕139号)等文件,下达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共计692.9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使用692.90元,资金使用率为100%。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标准分值100分,评价得分92.17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存在问题
一是绩效目标编制不完整、不全面、量化不充分。绩效目标不完整。编制的2021年绩效目标为预期效益目标,无预期产出和满意度方面绩效目标;编制的2022年和2023年绩效目标为预期产出目标,无效益和满意度方面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不全面。编制的产出绩效目标中无产出质量、时效和成本目标。2022年编制的产出绩效目标中无产出时效和成本目标;2023年编制的产出绩效目标中无产出质量、时效和成本目标。绩效目标未充分量化。2021年和2022年编制的绩效目标未量化,如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完成量、补助对象准确率和补助标准合规率未量化。
二是部分绩效指标名称未量化无法考核、名称设置或指标值填写不规范。部分绩效指标未量化,无法考核。如设置的产出数量指标“农房抗震改造”和“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保障”,指标值均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社会效益指标“钢结构装配式农房等新型建迨技术应用”;指标值“根据实际推广”。指标名设置不规范。如设置的社会效益指标“脱贫县按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相关要求,将资金统筹安排使用”。指标值填写不规范。如设置的产出质量指标“改造后房屋入住率”,指标值填写为“完成率达到100”。指标类别判断错误。如设置的经济效益指标“政策倾斜国家重点帮扶地区覆盖率”,该指标不属于经济效益指标,属于社会效益指标。
二、整改措施
1.针对“绩效目标编制不完整、不全面、量化不充分”的问题,通过增强部门绩效管理意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组织相关人员加强绩效管理学习,提高对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绩效目标设定人员业务素质;合理优化绩效目标,根据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年度目标,明确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以求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提高预算编制可行性、全面性。
2.针对“部分绩效指标名称未量化无法考核、名称设置或指标值填写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提高绩效目标编制人员水平。对编制绩效目标的人员进行培训,加深编制人员对绩效目标的理解,明确绩效目标的编制及审核要求,并提供绩效目标编制模板,加深编制人员对绩效目标的理解,掌握编制方法,规范填写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指标值、度量单位、指标类型等,切实提高绩效目标编制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内部协调机制,加强科室与科室间沟通协作,按照第三方的意见建议及时修改完善调整绩效目标,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三、整改结果
1.针对“绩效目标编制不完整、不全面、量化不充分”的问题,通过对绩效目标的合理性进行不断分析、调整、完善,促使我局绩效目标设定越来越规范、科学、完整。
2.针对“部分绩效指标名称未量化无法考核、名称设置或指标值填写不规范”的问题,通过不断学习项目绩效评价有关知识,促使我局绩效指标设置越来越规范、科学、完整。此次的绩效再评价我局总结了经验和不足,在以后的绩效管理工作中我局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由计财科牵头,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为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同时要不断加强绩效管理相关知识的学习,提高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业务人员的绩效管理意识,不断提高我局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C至E.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目录、摘要、正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