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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3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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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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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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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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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省、州、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全面开展“免、检、治、监”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2)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发放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各种动物检疫证明的征订、发放和使用的管理及监督;负责动物检疫验讫印章、检疫检验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动物产品检疫专用标志监制、发放、使用及监督管理。
(3)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承担农业部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农业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本市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组织、实施以及结果的跟踪处理。
(4)出县境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监督管理。
(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本单位为独立编制机构,编制人员为19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在职职工共19人,本年调入2人,退休职工7人。人员经费、工资、工作经费均为财政直接核拨。内设一室一组,即办公室,宰后检疫组。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依法组织实施全市动物产地检疫和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确保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开展与动物防疫、兽药饲料等相关的监管执法,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整顿畜牧行业生产经营秩序。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规模养殖场(户)产地检疫申报检疫率100%;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率达100%,屠宰环节检疫出的病害生猪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办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件10件以上;假劣兽药饲料查处率100%(部厅及州级通报及抽检不合格产品)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依法组织实施全市动物产地检疫和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确保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开展与动物防疫、兽药饲料等相关的监管,有效整顿畜牧行业生产经营秩序。规模养殖场(户)产地检疫申报检疫率100%;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率达100%,屠宰环节检疫出的病害生猪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办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件10件以上;假劣兽药饲料查处率100%(部厅及州级通报及抽检不合格产品)。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形成“绩效目标可实现、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更好地实现2021年部门整体目标,充分发挥住建的职能作用。
日常工作中对绩效评价主要监控以下几点:①项目是否按照既定的决策内容、绩效目标和管理制度执行,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项目的阶段性目标,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②项目实施环境是否发生变化,是否调整项目实施方案,改变项目实施环境,并分析其具体原因。是否针对变化及时修改完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③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了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④监控过程发现项目存在的问题,是否及时采取了有效的纠偏措施,整改措施是否明显。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1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4.45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272.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57万元。
2021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4.45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 272.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57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1年共收到财政拨款收入421.31万元,其中:2130104事业运行256.33万元,占总收入60.84%。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0.42万元,占总收入0.10%。2130110执法监管1.49万元,占总收入0.3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61万元,占总收入6.55%。2080801死亡抚恤1.03万元,占总收入0.24%。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22.05万元,占总收入5.23%。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6.97万元,占总收入4.03%。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9.67万元,占总收入2.30%。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54万元,占总收入1.08%。2130108病虫害控制66.20万元。占总收入15.71%。2130110执法监管15.00万元,占总收入3.57%。
2021年共支出财政拨款支出450.25万元,其中:2130104事业运行267.25万元,占总支出59.36%。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0.42万元,占总支出0.09%。2130110执法监管2.20万元,占总支出0.49%。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61万元,占总支出6.13%。2080801死亡抚恤1.03万元,占总支出0.23%。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22.05万元。占总支出4.90%。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6.97万元,占总支出3.77%。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9.67万元,占总支出2.15%。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54万元,占总支出1.01%。2130108病虫害控制83.51万元。占总支出18.55%。2130110执法监管15.00万元。占总支出3.32%。
3.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共收到财政拨款收入421.31万元,其中:2130104事业运行256.33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0.42万元,2130110执法监管1.49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61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1.03万元,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22.05万元。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6.97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9.67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54万元,2130108病虫害控制66.20万元。2130110执法监管15.00万元。
2021年共收到财政拨款收入421.31万元,上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02.31万元,本年比上年增加1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经费增加,相应项目经费收入增加。
2021年共支出财政拨款支出450.25万元,其中:2130104事业运行267.25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0.42万元,2130110执法监管2.20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61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1.03万元,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22.05万元。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6.97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9.67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54万元,2130108病虫害控制83.51万元。2130110执法监管15.00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切实认真组织抓好全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管执法等各项工作。
1.宣传培训及信息报送情况。为加强宣传培训,监督所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对监管服务对象日常巡查及各类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因势利导地宣传新修订《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悬挂布标6条,粘贴发放宣传资料120余份;组织检疫执法人员参加省州级业务培训8期35人次,组织畜禽养殖、屠宰,饲料兽药生产经营环节法律法规、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内容培训4期共170余人次。现场指导动物防疫检疫、生猪屠宰及饲料兽药生产经营活动 230余人次;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集中宣传活动3场次,发放及粘贴宣传资料700余份。通过宣传培训,进一步增强了畜牧从业人员的主体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工作中按时报送日报、月报、季度报及各类工作总结150余份次,在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网上报信息稿件20篇。
2.动物检疫工作情况。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所有检疫申报点均已全面实行电子出证操作。2021年截至目前共出具动物A证1028份,动物B证24828份,产品B证22206份。
(1)产地检疫。今年以来全市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共计2432.9万头(羽),其中检疫生猪38.7万头、禽2394.2万羽。进一步规范检疫出证行为,未出现异地出证,不检疫或检疫不合格出证的行为。规模养殖场(户)产地检疫报检检疫率100%。
(2)屠宰检疫。今年以来全市开展生猪屠宰检疫7.6875万头,检出病害猪及猪肉产品481头,检出的病害生猪及猪肉产品全部按要求交与专业无害化处理企业实施无害化处理,屠宰环节病害生猪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生猪定点屠宰场监督检查严格、屠宰同步检疫操作规范、出具的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检疫记录填写规范。
3.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及检疫票证使用管理情况
(1)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情况。近年来按照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要求,积极推广应用牲畜免疫标识(耳标)。今年以来共发放动物免疫标识(耳标)519280套,其中猪耳标497280套、牛耳标10000套、羊耳标12000套。
(2)检疫票证使用情况。检疫票证严格按照要求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管理,票证领用实行回收票根换领新证,收回的检疫票根按要求保存两年以上,发放和收回都有详细记录。按照要求,目前全市各检疫申报点已全面更换使用新的检疫票证及印章开展检疫工作。今年以来共发放电子票动物B20200份,动物A1100份,产品B51000份。
4.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情况。
(1)规模养殖场(户)监管。全市大小规模养殖场(户)近百户,是动物卫生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动监所把对规模养殖场(户)的监管工作列为重点,实行常态化管理。首先与其签订养殖安全承诺书,督导其科学饲养,安全规范地开展养殖活动,树立养殖场(户)的责任意识。其次是定期和不定期到户检查,督导养殖场(户)建立健全养殖档案,监督是否规范安全使用饲料、兽药等养殖投入品以及对病死畜禽是否严格执行无害化处理制度等,从养殖源头上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今年以来累计检查督导规模养殖场(户)107家次。
(2)饲料兽药监管。开远市辖区有饲料生产企业2家、兽药店25家、饲料店51家、动物诊疗机构4家。饲料兽药的监管一是加强对饲料生产环节的监管,杜绝违法使用违禁添加物的行为,从生产源头上控制动物性食品卫生安全。二是加强兽药、饲料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坚决查处经营假、劣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三是继续抓好兽药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的推广应用,督导经营户在兽药监管系统中实时上传兽药出入库信息。今年以来共检查饲料生产企业8家次、饲料兽药经营户197家次、动物诊疗机构9家次。检查过程中对经营劣质兽药的一家经营户依法立案查处。
(3)屠宰环节监管。在近两年制定落实各项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屠宰检疫管理的基础上,加强屠宰环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督促辖区内2家生猪屠宰企业坚持严格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和生猪“日进日清”屠宰管理模式;督促屠宰场方加强入场生猪查证验物及屠宰场所、生猪运输车辆的消毒灭菌工作;加强全市生猪屠宰及经营行为的监管工作,春节期间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的生猪鲜肉交易市场及加工经营场所开展联合检查,确保肉食品质量安全。今年共检查督导屠宰场33家次,开展联合检查7次。
(4)检疫申报点监管。为提升全市动物检疫服务能力,结合开远市的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全市设立了7个乡镇检疫申报点,各申报点标志及各项制度上墙,依法检疫、规范出证,相关检疫记录完整。今年检查指导检疫申报点22家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并要求及时整改。
5.动物卫生执法案件查处情况。为严厉打击畜牧行业的违法行为,有效整顿畜牧业生产经营秩序,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为严厉打击畜牧行业的违法行为,有效整顿畜牧业生产经营秩序,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今年共办理案件8件,其中简易程序5件,一般程序3件,没收兽药69盒(包)(瓶),没收违法所得29.5元,罚款1417.5元。在办案过程中主体适格,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下半年执法职能并入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6.饲料兽药、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情况。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部署,今年以来主要开展了以下抽检监测任务,检测结果将为摸清开远市辖区内畜产品质量安全底数,制定下一步的监管计划提供科学依据。
(1)屠宰环节 “瘦肉精”抽检。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共抽检生猪尿液样品3382份,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合格率100%。
(2)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抽检养殖环节鸡肉样品26个批次,鸡蛋11个批次,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合格率100%。
(3)饲料质量监督抽检。抽检生产经营环节饲料13个批次的饲料样品,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4)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抽检经营环节兽药样品3个批次,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7.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情况。从全国发生非洲猪瘟疫情至今,监督所对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坚持常抓不懈。一是继续组织人员加强对辖区内的生猪定点屠宰场、生猪规模养殖场(户)、乡镇动物检疫申报点开展宣传排查,督促辖区内3家生猪屠宰企业坚持严格开展非洲猪瘟自检。二是电子出证系统管理员通过云南省动物卫生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时监控从省外调入我市的生猪及生猪产品,加强落地监管措施。三是按照省州部门安排部署,联合公安、交通、高速公路收费站等部门依托辖内3个高速公路出入口制定联防联控机制,各部门指定专人联系各高速路口,严格查验动物及产品运输车辆,对无证运输或证物不符的情况及时调查处理,同时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普通公路开展联合巡查。四是对辖区内生猪养殖场(户)由市农业农村局兽医科、监督所抽调人员联合各乡镇兽医站人员制定分片包干联系表,对养殖场(户)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生猪调运检疫、监管等实行网格化监管。五是加强辖区内生猪运输车辆的备案登记管理。目前共办理车辆备案189辆次,备案车辆全部重新安装GPS定位器,备案车辆信息全部联网接入国家畜禽运输车辆备案系统实施监控管理。六是对生猪养殖、屠宰及运输环节检测排查出的疑似阳性生猪及时处置,排除疫情隐患。
8.其他专项工作情况。
(1)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体系建设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9〕32号)要求,组织相关人员监督指导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按照国家政策对实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养殖场(户)及无害化处理企业兑现无害化处理补助(生猪80元/头),提高无害化处理意识。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处理宣传引导,督促大型规模养殖场自建无害化处理设施自行处理病死畜禽。引导中小型规模养殖场(户)设置病死畜禽收藏设备(冷库、冰柜等)收集病死畜禽,统一交由无害化处理企业集中处理。要求农村散养户自觉把病死畜禽交到就近的病死动物收集点集中收储,再由收集点统一交无害化处理企业集中作无害化处理。通过努力,目前全市已建设完成羊街、小龙潭和碑格三个病死畜禽收集点。今年截至11月底全市共实施无害化处理病死猪29586头,其中规模养殖场自行处理5430头,无害化处理厂收集处理24156头,涉及补助资金236.688万元(生猪80元/头)。通过加强宣传及监督管理,发放无害化处理补助等措施,提高畜禽养殖场(户)自觉处理病死畜禽的积极性,畜禽无害化处理率逐步提高,基本杜绝大面积乱丢病死动物尸体的情况。推动养殖业健康发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同时有效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2)开展专项打击违法违规调运动物(特别是生猪)及动物产品的情况。按照省州上级业务部门安排部署,联合公安、交通、高速公路收费站等部门依托辖内4个高速公路出入口制定联防联控机制,各部门指定专人联系各高速路口。严格查验动物及产品运输车辆,对无证运输或证物不符的情况及时调查处理,同时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普通公路开展联合巡查。今年以来共查验动物及产品运输车辆184余辆,其中生猪运输车辆73辆。排查过程中未发现违法行为。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因2021年下半年执法职能并入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度未完成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办理案件≥10件,上半年共办理案件8件,其中简易程序5件,一般程序3件,没收兽药69盒(包)(瓶),没收违法所得29.5元,罚款1417.5元。在办案过程中主体适格,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
三、绩效自评结论
我单位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94分,自评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 4个维度进行绩效自评价如下:
(一)投入评价
目标设定情况:部门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制定依据是否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整体绩效目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科学、合理设立了项目绩效目标,目标明确、细化、量化。
预算配置情况:部门本年度预算编制完整,与履职目标相匹配,编制依据充分。重点支出保障率达100%。
(二)过程评价
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度预算执行率为100%,结转结余变动率为01%,“三公”经费变动率为0%,“三公”经费控制率为33%,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为100%。部门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部门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预算绩效管理:具有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具有项目支出管理办法或制度、规定,建立部门支出内控制度或相应措施,管理办法、制度、措施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成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对近三年内人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整改。部门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算决算公开。
资产管理:已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2021年度固定资产使用率为100%。
(三)产出指标
2021年重点工作办结率达100%。2021年设定绩效指标16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完成绩效指标15条,实际完成率和完成及时率为94%,质量达标率为100%。
(四)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不断促进对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社会效益:保障了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和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有效提高防疫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
行政效能:部门履职过程中未发生廉政问题。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和内部干部职工、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较高。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及原因分析
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不足,在绩效评价工作开展中存在对该项工作认识、理解不到位等情况。
绩效评价工作主要以财务年度来评价,部分项目跨年度实施,造成评价不够全面的情况。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全面提高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加强项目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从项目预算开始对绩效评价工作有足够的认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完善相关数据资料,最终对项目做出有效评价。
对于跨年度实施项目建议完工后再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确保项目绩效评价的完整性。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根据《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开财发〔2022〕61号)文件要求,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制定了部门项目及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把绩效监控工作列入重点工作日程,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资金使用和管理等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掌握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实施进程。主要做法如下:
(1)核实数据。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
(2)查阅资料。查阅2021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向社会群众、服务对象、部门员工进行调查。
(4)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5)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
(6)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 1-2:开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附件 1-3:开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开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2022年4月12日
附件【附件1-2-开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审核-确定.xlsx】
附件【附件1-3-开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审核-确定.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