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0920
  • 发布机构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11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1年预算公开

 

开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1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开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开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开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省、州、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全面开展“免、检、治、监”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2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发放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各种动物检疫证明的征订、发放和使用的管理及监督;负责动物检疫验讫印章、检疫检验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动物产品检疫专用标志监制、发放、使用及监督管理。

3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承担农业部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农业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本市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组织、实施以及结果的跟踪处理。

4出县境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监督管理。

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开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内设一室两组,即办公室,宰后检疫组,查证验物组。

(三)重点工作概述

今年以来,开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市农业农村局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切实认真组织抓好全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管执法等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各项任务指标基本完成,各项工作进入收尾阶段。为促进全市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及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重点工作情况如下:

 1、宣传培训及信息报送情况

为加强宣传培训,监督所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对监管服务对象日常巡查及各类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因势利导地宣传《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参与上级业务培训5期共17人次。现场指导动物防疫检疫、生猪屠宰及饲料兽药生产经营活动250余人次;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集中宣传活动3场次,发放及粘贴宣传资料600余份。通过宣传培训,进一步增强了畜牧从业人员的主体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工作中按时报送日报、月报、季度报及工作总结200余份次,在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网上报信息稿件15篇,为上级了解现实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计划提供参考。7月份在全州动物检疫技能竞赛活动中获得团体优秀奖(第四名)和个人第三名的好成绩。   

2、动物检疫工作情况

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所有检疫出证均已全面实行电子出证操作。2020年共出具动物A1254份,动物B25112份,产品B53288份。

1)产地检疫。全市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共计3970.4179万头(万只、万羽),其中检疫生猪24.4414万头、禽3945.9592万羽、其他动物173头(只)。进一步规范检疫出证行为,未出现异地出证,不检疫或检疫不合格出证的行为。规模养殖场(户)(小区)产地检疫报检检疫率100%

2)屠宰检疫。全市开展生猪屠宰检疫6.6390万头,检出病害猪及猪肉产品159头,检出的病害生猪及猪肉产品全部按要求交与专业无害化处理企业实施无害化处理,屠宰环节病害生猪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生猪定点屠宰场监督检查严格、屠宰同步检疫操作规范、出具的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检疫记录填写规范。

3、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及检疫票证使用管理情况

(1)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情况。近年来按照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要求,积极推广应用牲畜免疫标识(耳标)。今年以来共发放耳标352600套,其中猪耳标307600套,牛耳标24000套,羊耳标21000套。

2)检疫票证使用情况。检疫票证严格按照要求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管理,票证领用实行回收票根换领新证,收回的检疫票根按要求保存两年以上,发放和收回都有详细记录。按照要求,目前全市各检疫申报点已全面更换使用新的检疫票证及印章开展检疫工作。今年共发放老证动物B115本,电子票动物B17000份,动物A1039份,产品B29500份。

4、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情况

1)规模养殖场(户)监管。全市大小规模养殖场(户)近百户,是动物卫生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动监所把对规模养殖场(户)的监管工作列为重点,实行常态化管理。首先与其签订养殖安全承诺书,督导其科学饲养,安全规范地开展养殖活动,树立养殖场(户)的责任意识。其次是定期和不定期到户检查,督导养殖场(户)建立健全养殖档案,监督是否规范安全使用饲料、兽药等养殖投入品以及对病死畜禽是否严格执行无害化处理制度等,从养殖源头上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今年截至目前累计检查督导规模养殖场(户)104家次。

2)饲料兽药监管。开远市辖区有饲料生产企业2家、兽药店24家、饲料店50家、动物诊疗机构4家。饲料兽药的监管一是加强对饲料生产环节的监管,杜绝违法使用违禁添加物的行为,从生产源头上控制动物性食品卫生安全。二是加强兽药、饲料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坚决查处经营假、劣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三是继续抓好兽药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的推广应用,督导经营户在兽药监管系统中实时上传兽药出入库信息。今年以来共检查饲料生产企业10家次、饲料经营户156家次、兽药经营户109家次、动物诊疗机构16家次。截至目前兽药经营户数据上传率95.65%,共上传信息66515条。在检查中对10家不按要求及时上传兽药出入库信息的经营户给予警告,对质量抽检不合格一家经营户依法立案查处。

(3)屠宰环节监管。在近两年制定落实各项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屠宰检疫管理的基础上,加强屠宰环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督促辖区内4家生猪屠宰企业坚持严格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和生猪“日进日清”屠宰管理模式;督促屠宰场方加强入场生猪查证验物及屠宰场所、生猪运输车辆的消毒灭菌工作;加强全市生猪屠宰及经营行为的监管工作,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的生猪鲜肉交易市场及加工经营场所开展联合检查,确保肉食品质量安全。今年共检查督导屠宰场28余家次,开展联合检查8次,检查中发现并立案查处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一次,并依法取缔了该生猪屠宰窝点。

4)检疫申报点监管。为提升全市动物检疫服务能力,结合开远市的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全市设立了7个乡镇检疫申报点,各申报点标志及各项制度上墙,依法检疫、规范出证,相关检疫记录完整。今年检查指导检疫申报点22家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并要求及时整改。

 5、动物卫生执法案件查处情况

为严厉打击畜牧行业的违法行为,有效整顿畜牧业生产经营秩序,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今年共办理案件15件,其中简易程序10件,一般程序5件(屠宰案件1件),没收销毁生猪产品1686公斤(货值6万余元),没收兽药88支,没收违法所得164元,罚款134896.6元,依法取缔私自屠宰生猪窝点1个。在办案过程中主体适格,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

6、饲料兽药、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情况

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部署,今年主要开展了以下抽检监测任务,检测结果将为摸清开远市辖区内畜产品质量安全底数,制定下一步的监管计划提供科学依据。

1)屠宰环节 “瘦肉精”抽检。监督屠宰企业自检生猪尿液样品106份(批次);监督所对4个生猪定点屠宰场随机抽检待宰生猪尿液样品共112份(批次),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合格率100%

2)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今年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抽检屠宰及交易环节猪肉样品13份(批次)、牛肉1份(批次),养殖环节鸡肉样品24份(批次)、鸡蛋3份(批次),开展兽药残留监测。抽检范围涵盖了畜禽产品从养殖、屠宰到市场流通环节全过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合格率100%

3)饲料质量监督抽检。共抽检2家生产和8家经营户饲料样品16份(批次),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合格率100%

4)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共抽检3家经营户兽药样品3份(批次),检测结果2个合格,1个不合格,已依法对抽检不合格的经营户立案查处。

7、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情况

20188月发生非洲猪瘟疫情至今,监督所对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坚持常抓不懈。一是继续组织人员加强对辖区内的生猪定点屠宰场、生猪规模养殖场(户)、乡镇动物检疫申报点开展宣传排查,督促辖区内4家生猪屠宰企业坚持严格开展非洲猪瘟自检。二是电子出证系统管理员通过云南省动物卫生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时监控从省外调入我市的生猪及生猪产品,加强落地监管措施。三是按照省州部门安排部署,联合公安、交通、高速公路收费站等部门依托辖内4个高速公路出入口制定联防联控机制,各部门指定专人联系各高速路口,严格查验动物及产品运输车辆,对无证运输或证物不符的情况及时调查处理,同时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普通公路开展联合巡查。四是对辖区内生猪养殖场(户)由市农业农村局兽医科、监督所抽调人员联合各乡镇兽医站人员制定分片包干联系表,对养殖场(户)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生猪调运检疫、监管等实行网格化监管。五是加强辖区内生猪运输车辆的备案登记管理。按照农业农村部新的备案管理要求,从5月中旬开始重新办理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登记手续共计185辆次,备案车辆全部重新安装GPS定位器,备案车辆信息全部联网接入国家畜禽运输车辆备案系统实施监控管理。六是对生猪养殖、屠宰环节检测排查出的疑似阳性生猪及时处置,今年参与组织处置外县市调入生猪检测阳性情况4次、参与组织省外调入生猪产品检测阳性情况2次,及时排除疫情隐患。

8、其他专项工作情况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春节期间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全国人民的筷乐祥和的节日气氛,为摸清辖区内养殖业及从业人员现状,从大年初三开始监督所及时组织人员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户)、屠宰场加强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及新冠肺炎疫情的宣传排查,督导规模养殖场(户)加强畜禽免疫注射工作,屠宰场严格查证验物和非洲猪瘟检测排查,督导所有场所加强消毒灭菌和人员防护,督促人员繁杂的场所落实扫码出入及监测体温等防疫措施,发现异常及时汇报。期间共排查监管服务对象250余家次;为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11个活禽交易市场、65个活禽经营及宰杀点实施暂时关闭,并监督指导市场主办方加强消毒灭菌工作。通过宣传排查,辖区内养殖业健康稳定,市场供应有序。

2)扫黑除恶宣传排查。按照国家扫黑除恶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监管领域内扫黑除恶宣传排查工作,今年以来在屠宰场、养殖场(户)、饲料厂等重点监管领域张贴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材料500余份,在监管领域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宣传、大督导”活动18家次,收回调查问卷37份。宣传排查过程中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3)精准扶贫工作。按照市扶贫办和局扶贫办的安排部署,结合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组织职工加强与挂包贫困户的沟通联系,了解疫情对生产生活的影响,在全国疫情得到控制后积极鼓励农户外出务工增加经济收入,恢复生产生活。同时做好控缀保学工作,宣传教育补助政策、宣传扫黑除恶、非洲猪瘟防控等相关知识;帮助贫困户打扫庭院卫生,提升人居环境;逢年过节和家庭人员病故主动带上慰问品入户探望,加强贫困户感情联络;引导贫困户提高发展意识,激发内生动力,争取实现早日脱贫致富奔小康。

4)农业安全生产宣传监管。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在对监管服务对象开展日常检查中坚持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检查工作。今年共宣传检查监管服务对象380余家次,期间对有生产设施设备的6家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目标责任书,发放兽药安全告知书、禁用兽药清单及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20余份。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检查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监管服务对象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为畜牧业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5)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体系建设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932号)要求,组织相关人员监督指导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按照国家政策对实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养殖场(户)及无害化处理企业兑现无害化处理补助(生猪80/头),提高无害化处理意识。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处理宣传引导,督促大型规模养殖场自建无害化处理设施自行处理病死畜禽。引导中小型规模养殖场(户)设置病死畜禽收藏设备(冷库、冰柜等)收集病死畜禽,统一交由无害化处理企业集中处理。要求农村散养户自觉把病死畜禽交到就近的病死动物收集点集中收储,再由收集点统一交无害化处理企业集中作无害化处理。通过努力,目前全市已建设完成羊街、小龙潭和碑格三个病死畜禽收集点。今年截至11月底全市共实施无害化处理病死猪6676头,其中规模养殖场自行处理2784头,无害化处理厂收集处理3892头,涉及补助资金53.4万元(生猪80/头)。通过加强宣传及监督管理,发放无害化处理补助等措施,提高畜禽养殖场(户)自觉处理病死畜禽的积极性,畜禽无害化处理率逐步提高,基本杜绝大面积乱丢病死动物尸体的情况。推动养殖业健康发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同时有效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6)开展专项打击违法违规调运动物(特别是生猪)及动物产品的情况。按照省州部门安排部署,联合公安、交通、高速公路收费站等部门依托辖内4个高速公路出入口制定联防联控机制,各部门指定专人联系各高速路口。严格查验动物及产品运输车辆,对无证运输或证物不符的情况及时调查处理,同时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普通公路开展联合巡查。今年截至目前共查验动物及产品运输车辆1650余辆,其中生猪运输车辆134辆,立案查处无检疫证明跨县市调运生猪案2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开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19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部门财务总收入354.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54.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387.69万元对比增加33.27万元,增加8.58%,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4.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4.4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4.42万元(本级财力354.4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对比增加33.27万元,增加8.58%,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部门预算总支出354.4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54.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42万元,与上年367.69万元对比减少33.27万元,减少9.04%,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使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日常经费随人员的变化而减少。项目支出20万元,与上年20万元对比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项目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2万元;2、卫生健康支出28.58万元;3、农林水支出272.65万元;4、住房保障支出20.57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开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23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开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支出。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工作,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与2020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开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3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00人次。(预算数没有改变但接待批次和人数有所减少)。

公务接待费增少原因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按国家政策执行,接待次数、数量减少;2、接待费用标准降低;3、接待项目的变化(由过往消费金额高的转向金额低的项目)。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开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93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3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执法用车)保有量为1辆。(预算数没有改变但接待批次和人数有所减少)。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接待标准及次数,从而减少公务接待费用。2、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从而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预算安排。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开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本级项目共有1项:

动物检疫及监管执法工作经费(含市乡两级),项目设立目标:为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及畜牧兽医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查处违反《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防控动物疫病的传播和养殖投入品质量安全,确保区域内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全年规模养殖场(区)产地检疫申报检疫率100%;屠宰环节检疫出的病害生猪及产品无害化处理检疫率达100%;办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件10件以上;假劣兽药饲料查处率1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预算:指政府、机关、团体、军队和企事业单位编制并经一定程序批准的关于未来一定时期内收入与支出的计划,如全国预算、中央预算、地方预算、总预算、单位预算等。

2、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公务出国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三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 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 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三公经费预算数:指从部门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联系人:李红    联系电话:7222029

 

 



附件【开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1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