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041
  • 发布机构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3-17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2018年农产品加工引导扶持资金绩效再评价报告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2018年农产品加工引导扶持资金绩效再评价报告

 

为加强对开远市农业农村局2018年农产品加工引导扶持资金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受开远市财政局的委托,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于2019年9月对开远市农业农村局2018年农产品加工引导扶持资金进行绩效再评价。在开远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实地评价,形成绩效再评价报告;现将再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云发〔2017〕1号)、《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红发〔2017〕5号)精神。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是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激活农村发展活力的客观需求,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

2.项目概况

农产品加工业一头连着农业和农民、一头连着工业和市民,亦工亦农,既与农业血脉相连,又与工商业密不可分,特别是它带动了上下关联产业的发展,也形成了众多小微企业,建设了现代农业,惠及了广大农民,繁荣了农村经济。农民亲切地称其为增收的“稳定器”、新农民的“孵化器”、调结构的“转化器”和三次产业融合的“链接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大力度,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意义十分重大。

2018年开远市投入50.00万元用于农产品加工引导扶持,主要用于补助农产业加工企业购买生产设备。

2.项目绩效目标

创设扶持政策引导转型升级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带动农业提质增效,带动上下关联产业的发展,也形成了众多小微企业,建设了现代农业,惠及了广大农民,繁荣了农村经济。在开远市农业农村局沟通,将再评价绩效目标梳理如下:

1)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建设完成:果蔬烘干生产线一条、干浆米线生产线一条;

2)通过农产品加工引导扶持资金补助对促进农产品企业的生产、经营促进;

3)通过农产品加工引导扶持带动当地种植业发展;

4)通过农产品加工引导扶持对促进当地农民增收;

5)农产品加工业主体满意度≥98%。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未按照《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开财字〔2019〕210号)的要求,撰写自评报告。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再评价的目的

了解开远市农业局2018年农产品加工引导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2.绩效再评价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2.《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管理的通知》(云财绩〔2013〕46号);

3.《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红政办发〔2007〕233号文件);

4.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监察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红财绩〔2012〕5号);

5.《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171号文件);

6.《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开财字〔2019〕210号);

7.《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财政预算绩效再评价工作的通知》(开财便签35号);

8.其他相关资料:项目资金文件、项目管理制度、记账凭证等。

3.绩效再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的规定,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分级分类原则、绩效相关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

①指标体系设置

根据项目特点,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并按照15%、18%、34%、33%的权重进行评分。具体评分标准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各项指标对应的考核内容和范围进行确定。

“投入”指标由“项目立项、资金落实”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细化为6个三级指标和18个评分项,其中包含4个定量评分项和14个定性评分项。主要考核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预算申报合理性。

“过程”指标由“项目管理、资金管理”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分解为8个三级指标和21个评分项, 全为定性评分项。主要考核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质量可控性、档案管理规范性、绩效自评、资金使用合规性、会计核算规范性。

“产出”指标由“项目产出”1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1个二级指标分解为4个三级指标和4个评分项,全部为定量评分项。主要综合考核项目资金使用率、扶持企业生产线建设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

“效果”指标由“项目效益”1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1个二级指标分解为4个三级指标和13个评分项,均为定性评分项,主要考核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性影响、满意度的情况。

②评价标准

主要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分标准,共设置56个评分项,其中8个定量标准、48个定性标准。定性标准采用两段评分法和分段评分法,定量标准主要针对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等按百分比计算得分,具体评价标准详见开远市2018年农产品加工引导扶持资金绩效再评价评分表。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5分)、良(85分≤得分<95分)、中(60≤得分<85分)、差(得分<60分)。

3)评价方法

本次针对开远市农业农村局2018年农产品加工引导扶持资金进行绩效评价,采用项目承担单位自评与中介机构评价相结合的办法。为确保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真实可靠,采用审阅资料、现场调研、实地评价、数据分析、问卷调查法等方法进行评价进行。

①审阅资料

收集与项目立项、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资料,形成绩效评价的基础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查阅项目立项申报文件、项目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自评报告,对需要现场调查的问题做好记录。具体为:(1)对实施单位上报的自评报告进行认真审阅,核实项目单位自评工作是否按要求完成,评价完成的效果和质量,收集绩效评价的基础数据;(2)对资金使用通过查阅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原始凭证等进行核实;(3)收集项目绩效的相关资料并结合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结果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

②现场调研

通过调研,进一步了解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及绩效目标申报和实现情况,结合项目特点制定评价指标体系。

③实地评价

在绩效评价实施过程中,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收集评价数据、资料;查看与项目相关的台账资料;发放调查问卷调查项目的综合满意度及其他与评价相关的信息。

④问卷调查法

通过现场调查与交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寻求完善相关政策和项目实施的建议,着重对项目产出和效果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为项目实施效果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基础。

⑤数据分析

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开展的问卷调查,评价项目预期效果和效益实现程度。

4.绩效再评价工作过程

为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开远市财政局预算科牵头,云南永盛会计事务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前期准备:评价工作组收集整理项目相关资料,研究设计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

组织实施:一是被评价单位进行自评并将绩效评价报告及资料报绩效评价工作组;二是评价工作组开展实地评价工作。

综合评价:整理、分析绩效评价工作资料,结合实地评价情况进行评价,形成评价结论,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四)绩效再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开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财政经费支出预算的通知》(开财预字〔2018〕1号)批复农产品加工引导扶持资金50.00万元,2018年8月27日资金到位50.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开远市财政局下达的农产品加工引导扶持资金50.00万元已全部使用,资金使用率为100%。具体支出情况为:2018年10月8日支付开远罗凤仙食品有限公司农产品加工引导扶持资金20.00万元、支付开远市红元素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引导扶持资金30.0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管理规范包括财务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会计核算规范性三方面;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管理制度方面:开远市农业农村局在使用农产品加工引导扶持资金时,按照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农财〔2016〕8号)执行。

资金使用方面:在2018年9月15日,开远市农业局领导班子会通过开会研究通过农产品加工引导扶持资金的分配方案,主要用于补助农产品加工企业购买生产设备。由扶持企业提供扶持申请、设备采购合同、真实的采购发票;经开远市农业局的单位领导对请求扶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核;财务人员对有关合同、协议及原始单据的合规、合法性以及费用支付的合理性进行审核,最后办理支付;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的情况,资金支付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会计核算方面:开远市农业农村局对农产品加工引导扶持资金建立专项核算,根据资金下拨文件以及开远市财政预算批复,农产品加工引导扶持资金通过“2130125—农产品加工与促销”核算

2.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情况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质量可控性、档案管理规范性、绩效自评,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未针对农产品加工引导扶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在实际开展工作过中,按照中共开远市委、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开发〔2017〕18号)执行。

绩效自评:未严格按照《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开财字〔2019〕210号)开展自评工作,评价截止日尚未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提交自评报告。

3.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产出情况

按照2018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建设果蔬烘干生产线、干浆米线生产线各一条,已按时扶持企业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开远罗凤仙食品有限公司建设干浆米线生产线:通过财政资金扶持购入米线升温挤压轴1套,2018年设备已完成安装,投入使用。

开远市红元素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果蔬烘干生产线通过财政资金扶持购入去皮机1套、清洗机1套、切片机1套、切丁机1套、毛刷机1套、甩干机1套,2018年10月底完成设施建设,设备安装完毕,11月设备调试生产。


2)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效益包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性影响以及公众满意度四方面,通过农产品加工引导扶持增加企业收入,带动当地农产品种植,促进农民增收,受益群体满意度较高。具体情况如下:

调查问卷结果统计表

题目

选项

数量

是否了解农产品加工引导扶持资金项目补助政策?

非常了解

 

了解

30

不太了解

 

不了解

 

对农业局对农产品加工引导扶持政策宣传方面评价如何?

非常满意

14

满意

16

一般

 

不满意

 

贵公司2018年较2017年农产品加工收入增长情况如何?

增长显著

1

有所增长

29

基本不变

 

倒退

 

农产品加工引导扶持资金补助对贵公司的生产、经营促进作用如何?

明显提升

2

有所提升

28

一般

 

无作用

 

贵公司从事的农产品加工对当地农民的种植业带动作用如何?

明显提升

20

有所提升

10

贵公司从事的农产品加工对当地农民的种植业带动作用如何?

一般

 

无作用

 

农产品加工引导扶持对促进当地农民增收作用如何?

明显提升

22

有所提升

8

一般  

 

无作用

 

对于开远市2018年农产品加工引导扶持资金的总体评价如何?

非常满意

19

满意

11

一般

 

不满意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再评价结论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2018年农产品加工引导扶持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96.00分,评价等级为“优”。具体得分如下表:

绩效再评价得分情况表

指标名称

标准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投入

15

14

93.33%

过程

18

15

83.33%

产出

34

34

100%

效果

33

33

100%

合计

100

96

96%

整体上来看,开远市农业农村局2018年农产品加工引导扶持资金按照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预算安排,项目立项合理规范,资金到位及时,资金使用合规。

通过农产品加工引导扶持资金投入,创设扶持政策引导转型升级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带动农业提质增效,带动上下关联产业的发展,也形成了众多小微企业,建设了现代农业,惠及了广大农民。

(六)绩效再评价结果应用安排建议

1.以后年度预算应用安排建议

加大农产品加工引导扶持资金投入。

2.评价结果公开

评价结果由开远市财政局向社会公开。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2.存在问题

1)项目未细化绩效目标,依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2)绩效自评管理工作有所欠缺,未按照《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开财字〔2019〕210号)的要求,撰写自评报告。

3.相关建议

1)明确项目绩效目标,细化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执行,明确绩效目标、细化项目的管理;注重各项指标的可衡量性,可衡量性不仅是指标的量化,还包括对定性指标的分级分档表述,有些难以量化的指标,可通过与历史年度相比(纵向对比)、与相关部门的情况对比(横向对比)、与部门应当实现的目标对比等方式,形成级别或档次。

2)进一步加强完善绩效自评工作。严格执行《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开财字〔2019〕210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及时提交完整的自评报告。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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