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精神,按照《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开远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开财字〔2020〕181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管理有机结合机制,规范财政支出行为,进一步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开远市财政局委托,对开远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经费项目开展绩效再评价。
根据上报的自评报告和抽查的情况,综合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及资料报送进行了量化打分,开远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经费项目绩效再评价得分87.7分,评价等级为“良”。绩效再评价结论为:远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经费项目在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等方面都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及目标进行,通过项目的实施,推动了当地的产业发展,促进企业的提质增效,带动了农民的增收致富,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明显。
针对绩效再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局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提出整改要求,具体整改如下:
1.开远市农业农村局将健全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机制及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进行检查、监督,保证资金安全。
2.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合理使用资金,最大限度的发挥资金的使用效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项目实施单位按年初预算安排合理的安排项目进度,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及时兑付各项资金。
4.提高对财政绩效管理的认识,提高自评管理水平;理解绩效工作的相关规定,熟悉绩效评价工作流程;依据年初预算,合理、科学的设定自评指标体系,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5.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及时将项目资料归集整理,装订成册,便于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