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2016年开远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扶贫开发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研究和制定开远市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乡镇和重点村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总结推广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按照国家、省、州、市关于各种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办法,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和物资,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规划、设计、论证、筛选扶贫开发项目,向上争取扶贫资金;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社会扶贫济困、部门对口帮扶工作。
开远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度参与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开远市扶贫管理服务中心。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结合扶贫工作责任目标和项目资金,整合有效项目资源,积极探索并不断创新扶贫工作思路,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强化绩效目标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统筹规划扶贫资源配置,巩固基层扶贫成果。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开远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度收入合计123.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3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1.9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稳步进行,总收入与上年相比较为减少。
开远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度支出合计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3.15,主要原因分析行政运行支出(科目代码:2130501)支出增加27.31万元等。
1.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4万元。与上年对比加43.15,主要原因分析行政运行支出(科目代码:2130501)支出增加27.31万元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3.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12%。
2.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开远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并在扶贫办成立了由主任梁籍为组长,副主任尹耀辉、田争先为副组长,办公室设立在财务科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项资金管理方案及目标责任书等要求,单位支出数据的使用情况制定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做全面评价,通过各项指标考核评估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对各项支出严格控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专款专用,不虚列项目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资金,不进行二次分配。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央、省、州、市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通过对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组织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的自我评估,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有效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责任意识,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市扶贫工作的发展。
(二)自评指标体系
依照《开远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开财字〔2017〕189号)、《红河州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红财预〔2016〕93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扶贫工作职责,主要针对扶贫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建全性、医疗质量管理、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达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制定符合资金支出特点、便于日常工作考核的《开远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表),结合各项项目资金目标管理责任书,定期不定期开展目标绩效考核工作。
(三)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开远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开财字〔2017〕189号)文件要求,成立由主任梁籍为组长的预算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由财务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照自评指标体系、以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目标责任书要求,针对评价对象的特点,拟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认真进行研究和部署,各科室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资金的整体收入、支出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提交的绩效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和分析。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经《开远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满分100分,自评得分为97.5分,扶贫办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如下。
(一)抓实“五个一批”
截至目前,全市脱贫攻坚共整合专项、行业、社会资金82267.4万元,完成投资136000万元。其中:一是产业发展。严格落实“扶贫项目菜单式”管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按年初制定的补助标准进行直补。截至目前,完成兑现直补资金3106万元,受益4457户15312人,仅碑格乡产业扶持直补资金1136万元,户均1.1万元;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管理模式,引进农业龙头企业21家,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2029户8082人;建档立卡贫困村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6个,受益贫困户1056户4267人;农业部门共整合农业项目30个,累计投入财政资金4090.3万元用于支持和带动贫困地区贫困户发展产业;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贫困户种植管理水平。扎实抓好春秋动物疫病免疫,贫困户中动物免疫实现了全覆盖;积极做好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承保工作,今年全市玉米承保面积116151亩、水稻9708亩,分别比去年同期增96%和560%,其中为贫困户投保14100亩(玉米)、1444户;完成能繁母猪保险8313头。二是易地扶贫搬迁。省级下达我市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目标任务是完成安置点建设5个,搬迁农户250户83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71户571人。按照州委、州政府对开远“一年脱贫、三年巩固”的目标要求,我市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行动计划实际目标任务是全面启动17个搬迁安置点建设,涉及搬迁户1067户438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654户2632人。截至目前,资金到位33599.142万元,其中农发行贷款20000万元,政府资本金10031.942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444.6万元,省平台公司专项建设资金557.37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55.68万元,国家中长期政策性贷款1592.5万元,农村危房改造与抗震安居工程资金570.875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6.17万元。完成投资43345.62万元。17个安置点全部开工,开工率100%;民居开工1067户(建档立卡户654户),开工率100%;主体施工39户,竣工1028户(其中入住92户),竣工率96.3%。完成供水设施4.7公里,排水设施18.8公里,供电设施5.2公里,道路16.4公里,光纤网络1.5公里,公厕11个,垃圾池4个,文化活动室2528平方米,学校设施300平方米。2016年省级规划5个搬迁安置点全部开工,开工率100%。计划总投资4746万元。截至目前,累计到位资金4393.38万元;累计完成投资4330万元(其中住房投资2022万元,基础设施投资1856万元),民居开工250户(建档立卡户171户),开工率100%;主体施工21户,竣工229户(其中入住45户),竣工率91.6%;完成道路硬化13.4公里,铺设输水管道3公里,完成输电线路4.5公里;改造基本农田712亩,已落实贫困户产业扶持补助203户,就业技能培训264人,劳务输出81人,社会兜底46人。三是发展教育及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2016年春季学期享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制学生生活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村学前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共计45471人1926.09万元。大力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截至目前,累计培训32期5575人,通过培训转移就业3312人。四是生态补偿。严格落实天保工程、退耕还林、低效林改造等惠民直补政策,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惠民直补。兑现补助1390户105.4万元。五是社会保障兜底。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农村低保保障对象有909户1518人,共发放农村低保金199万余元。农村特困人员346人,发放救助供养资金156.59万元。
(二)专项扶贫项目资金发挥效益
严格按照“责任、权利、资金、任务”“四到县”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扶贫工作。截至目前,专项扶贫资金到位2890.75万元。启动实施了碑格乡精准脱贫整乡推进项目,实施了特色产业培植和基础设施建设;安排项目资金979万元,实施了17个整村推进项目,实施产业培植、进村道路、农林水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投入900万元扶持产业发展,其中安排项目资金100万元,扶持碑格乡发展产业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2家,即:壹佳益公司种植蔬菜500亩,尚德公司种植700亩,实施棚内育苗、千方水池建设和蔬菜种植;组织实施了6家涉农龙头企业扶贫项目贷款9600万元,已兑现贴息288万元,实施小额到户扶贫贴息贷款3800万元,贴息资金152万元;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1000万元。
一是建立市级项目审批机制。市人民政府建立了扶贫项目审批管理机制,严格执行项目申报、竞争立项、项目审批等管理规定,严格项目建设程序,项目申报由项目实施主体(竞争立项)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审核把关、市扶贫办备案、组织专家评审、公开公示项目、市级分管领导审批、市财政和市扶贫办联合下文通知项目乡镇(街道)、公开招投标等环节;二是构建扶贫资金分配机制。以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为首要任务,以精准脱贫为总体目标,建立符合实际的资金分配机制,切实做到资金安排精准,确保专项扶贫资金建档立卡全覆盖;三是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绩效。严格项目资金管理,确保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建立项目资金审计和使用制度,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和市级财政报账制,坚持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做到专户存贮,单独立帐,重点投放,合理使用;四是建立项目资金监管机制。扶贫项目实行“廉政三制度”,即实行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制、扶贫项目廉政承诺制、扶贫项目贫困群众评议制和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员制;主要采取各种考核、绩效评价、专项检查、审计监督等方式强化项目资金监管,对扶贫项目资金运行的安全、规范、有效全面负责,强化资金分配、立项审批、项目实施、自查验收、报账管理等环节的监管,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严厉问责、严惩不贷,对达不到建设标准和要求的,限期整改,做到规范,切实提高资金到位率和使用效率,充分发挥扶贫开发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四、存在问题
由于易地扶贫搬迁部分安置点民居建设进度不平衡,部分公建项目实施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