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738
  • 发布机构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22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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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

5.组织实施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工作。

6.组织、指导、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7.负责本市林业自然保护区的划定、申报和管理。

8.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9.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

10.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

11.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12.承担林业科技、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13.承办开远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作风效能革命,切实改变林草系统工作作风。

一是强化全体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明确落实措施和推进步骤,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作风,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每周召集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两次集中学习活动,学习政治理论和党规党纪知识及与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新理念、新知识等,通过强理论学习、强纪律监督、强工作落实等举措,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各项工作提质增效,推动林草系统整体工作迈上新台阶。二是始终坚持“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科室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机制,强化干部职工责任担当,细化年度工作目标,集中解决各项难点问题,建立重点项目工作群,实行随时问效和通报制度,做到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在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中随时通报和问效,有效提高工作成效,稳步推进各项具体工作。

2.全力推进林长制高效运行,夯实林草事业发展动力。

一是党政领导重视,高位统筹推动。为压实责任,切实保护我市森林草原资源,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签发总林长令,高位推动林长制工作。今年以来,市委主要领导针对压实防灭火责任、森林违法图斑督查整改、林长制考核等工作亲自作出指示批示共11次;总林长巡林10次,其中高火险期7次。

二是组织保障到位,全面有序推进。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保障林长制有效运行。结合2022年度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及时调整市级林长及责任区名录,各级林长按要求开展巡林。建立林长提示单(函)机制,今年已发提示函3份,督促相关单位责任落实。建立常态化调度工作机制,全面掌握各乡镇(街道)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强化林长制督导督查和考核,目前,7名督察长已开展督察工作,交办的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是协作配合给力,难点痛点精准突破。印发《2023年开远市林长制工作要点》,建立协作部门年度林长制重点任务清单机制。市级林长协同警长、河长、法院院长、检察长“五长”实现网格化管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创造性开展工作。

3.全力做好“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文章,扎实推进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1)坚持科学绿化,全民“增绿”添活力。一是持续组织国土绿化,夯实绿色发展基础。2023年我市预计完成国土绿化任务6万亩,截至10月10日已完成4万亩,其中:林果上山项目2万亩;退化草原修复人工种草0.6万亩;草种改良0.25万亩;国储林项目种植0.6万亩、蓄水池25个、泵站5座、输水管网50950米、附属道路8.4公里、附属电力设施等;植被恢复费异地造林项目0.15万亩,滇东南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0.4万亩。预计年底可继续实施滇东南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2万亩。二是林长带头高位引领全民“增绿”,全民义务植树蓬勃开展。市、乡镇(街道)两级林长带头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开展了“红河州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2023年义务植树活动”“学习杨善洲绿化彩云南‘开远市西面山杨善洲纪念林’暨2023年义务植树活动”“学梓林”义务植树等形式多样的义务植树活动,完成义务植树60余万株,15万人参与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5%。三是配合开展城乡绿化美化行动,紧盯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指标体系,组建开远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开远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全域开展创建工作。

(2)坚持保护优先,推进“护绿”筑屏障。一是稳步推进林草综合执法改革,综合执法队伍纳入参公管理。二是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州级安排积极开展违法违规用地用林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全市2022年度森林督查违法案件的查处整改到位率达到100%。三是全力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保工作经费足额保障到位,让防火一线人员无后顾之忧;确保了无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森林火灾受害率≤0.9‰、草原火灾受害率≤2‰,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度森林防火目标任务。四是加强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的预测监测和防治工作。实现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小于4‰,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小于5.5%,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100%,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100%,种苗产地检疫率100%”,森林草原灾害防控全面达标。开展“护松2023”专项行动,检查涉木企业12家,检查省内外调入松材及其制品23起293立方米,检查省内外调入松科苗木106起208.15万株,检疫木材加工厂5家,建筑工地2处。通过排查我市尚未发现松材线虫病的发生和危害。

(3)坚持科学治林,提升“管绿”保稳定。一是扎实开展资源调查监测,完成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工作。开展天然林调查核实和省级公益林优化工作,调查核实天然林共有变化图斑2839个,变化面积3.5万亩,全市新增天然林面积1.6万亩;完成国家级公益林优化工作,优化后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为20.5858万亩,完成省级公益林进一步优化工作,优化成果已上报省级审核,为下步的科学“管绿”提供基础支撑。二是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安装18个摄像头监测南洞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通过设置警示牌、进村入户宣传、强化执法等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部署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专项行动;三是多方协调组织开展小龙潭化工园区文山兜兰迁地保护;四是编制了《开远市龙潭村野生猕猴群调查评估及保护方案》,对猴群开展精准、规范、全面保护,我市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野生植物种数保护率为97.73%;五是全力做好林地保供和采伐管理,对我市重点项目用林需求,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做好用地服务保障工作,同时加大对拟使用林地的项目进行严格审查、管理,规范征占程序,规范使用林地管理,优化用地审批流程,为项目建设提供用地服务保障。

(4)坚持生态惠民,加快“用绿”增效益。一是通过产业转化林草生态价值。积极推进全市乡村振兴林果上山上坡产业项目,已完成林果上山上坡产业项目2万亩。二是通过就业转化林草生态价值。提供“绿岗”,聘用护林员,签订森林管护合同开展巡山护林,2023年以来,共聘请公益护林员与天保工程护林员计301名,促进农户就近增收。三是通过碳汇转化林草生态价值,成立了林产林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林业碳汇能力测算和指标交易工作,并编制印发《开远市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工作方案》,各单位按照方案分工,将制定各部门各行业细化方案。

(5)坚持改革创新,推动“活绿”强支撑。一是在盘活森林资源要素上开新局,抓好项目建设和项目储备。加快长江上中游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平坝山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等项目实施,储备珠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南盘江流域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高铁沿线生态治理项目等5个生态治理项目。二是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上探新路。完成林木良种补助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委托融通农发昆明区域公司培育良种苗木,在卧龙谷基地成功培育良种苗木50万株,其中:云南松30万株、思茅松20万株;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19.03万亩,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率100%,省级公益林进一步优化成果正经省级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重新划分省级公益林护林员的管护面积,使得管护区域更加合理,管护方式更加精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国储林办公室、财务室、林政科、野保湿地科、公益林科、绿化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作为本级预算单位纳入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6人(离休0人,退休36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2辆,其中:执法执勤公务用车5辆,森林消防专用指挥车3辆(森林防火条例规定配备指挥车),行业特种作业车2辆(具备特种作业车辆编制),林业行业项目配套专业用车2辆(项目落地配套)。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3年度收入合计4407.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07.5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13.44万元,下降13.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13.44万元,下降13.9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项目任务数减少,财政拨款数随之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3年度支出合计440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8.38万元,占总支出的24.92%;项目支出3309.21万元,占总支出的75.0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18.49万元,下降14.0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9.99万元,增长4.77%;项目支出减少768.48万元,下降18.8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项目任务数减少,财政拨款数随之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8.3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07.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0.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09.2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中央基建投资(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182.66万元;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285.24万元;森林抚育补助资金370.9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07.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718.49万元,下降14.02%,主要原因:项目任务数减少,财政支出数随之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4.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8%;

9.卫生健康(类)支出77.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77.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8%;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384.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8%;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3.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83万元,决算为3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2万元,决算为35.9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34%,完成年初预算的427.0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41万元,决算为1.7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66%,完成年初预算的14.1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83万元,支出决算为3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2万元,决算为3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7.0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41万元,决算为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局机关及南洞自然保护区于2021年12月增加了三辆执勤执法用车,用于外出上山下乡执法,导致耗油量大,维修费用和车辆保险费用增加;2.百日攻坚违法案件督查工作,核实违法图斑,工作持续开展了3个月,全部为野外作业,车辆使用频繁;3.林草部门工作涵盖林草生态修复和造林绿化、林草湿资源管护、石漠化治理、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管护、自然保护地管理、林业执法、林草图斑监测核查等方面,大部分工作以外业为主,需经常到山上、野外及各乡镇开展工作,对车辆需求较大,油耗高;4.车辆购买年代久,出现老化现象,需经常进行检修。我局外派车辆多为越野车,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油费、修理费等方面支出较多。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83万元,下降4.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24万元,下降5.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1万元,减少18.8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林草部门工作涵盖林草生态修复和造林绿化、林草湿资源管护、石漠化治理、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管护、自然保护地管理、林业执法、林草图斑监测核查等方面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94万元,增加19.80万元,增加27.84%,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森林防火工作办公压力激增,全年单位还在重点开展林草湿野外监测工作,因林业行业特殊性,重点工作、难点工作均属于野外作业,野外作业量巨大导致办公经费随之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咨询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898.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92.45万元,固定资产392.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3.37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固定资产增加50.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8项,账面原值7.7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1.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4.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2.8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7.8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石漠化:在热带、亚热带湿润半湿润气候条件和岩溶极其发育的自然背景下,受人为活动干扰,使地表植被受破坏,造成土壤严重侵蚀,基岩大面积裸露,石砾堆积的土地退化现象。它是岩溶地区土地退化的极端形式。

2、森林防火: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3、林权流转:即森林、林木、林地流转,包括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流转和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的流转。林权流转方式包括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抵押等。

4、一般预算收入: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有计划有组织并由国家支配的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一般预算收入是与原来的“财政机关总预算会计制度”中的“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概念。1997年6月颁布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取消预算内、预算外收支界限后,财政总预算的收支体系也随之变化,将一部分原来属于预算外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但对这部分新纳入预算的收入又需要保持其专用性,不能与原来的预算收入统一分配。因此,预算收入被分为一般预算收入和基金预算收入两部分。

5、一般预算支出:国家对集中的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的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7、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联系人:杨倩 联系电话:0873-7231006

监督索引号53250201050100301111



附件【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072210072891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