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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1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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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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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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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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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201050100301000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
5.组织实施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工作。
6.组织、指导、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7.负责本市林业自然保护区的划定、申报和管理。
8.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9.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
10.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
11.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12.承担林业科技、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13.承办开远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国土绿化工作。市林草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营造林4.85万亩,累计投入资金2915万元。目前已基本完成造林任务,正在组织开展造林检查和验收工作。
2.草原生态修复工作。主要布局于羊街乡期不底、大庄乡老寨片区草原植被较低、放牧较多的地块,主要种植白三叶、鸭茅、多年生黑麦草、苇状羊茅、红三叶等草种。开展草原常规监测3次,对草原生长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完成上级交办的草原统计任务,完成返青期监测3次。启动草原基况调查,完成对全市26万亩12021个图斑进行摸底调查,目前正在对数据进行逻辑检查及数据上传,等待省州检查验收。
3.森林抚育项目。项目主要布局在6个乡镇(街道)。其中:乐白道街道2443.0亩、小龙潭镇642.0亩、中和营镇644.0亩、羊街乡2845.0亩、大庄乡2991.0亩、碑格乡435.0亩,抚育方式主要有:割灌除草、割灌除草+修枝、割灌除草+施肥等三种方式。
4.义务植树活动。全面推动全民义务植树,提升全市绿化美化水平,改善人居环境,2021年4月组织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市法院、市检察院、经开区管委会举行“开远市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全民义务植树项目”启动仪式暨2022年义务植树活动、“学梓林”义务植树活动,在西部面山义务植树0.12万株,种植湿地松、香樟等生态树种,改善石漠化状况,绿化西部面山。截至目前,完成全民义务植树60万株,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
5.国储林建设项目。项目基本情况。开远市平坝山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7万亩。其中:集约人工林栽培5.7万亩、现有林改造培育0.2万亩、中幼林抚育0.7万亩、林苗一体化苗木基地建设0.3万亩、经济林种植0.1万亩,配套完善项目区基础设施。 项目用地保障情况。2022年完成小红坡22户128人自发移民已完成转型发展协议的签订,发放转型发展扶持金25.6万元;完成下田心村、上田心村、沟脚村、田心村委会村集体荒山荒地流转;完成项目二标段主干道拓宽工程搬迁坟冢10座;完成复合肥厂提水泵站建设征占土地6.31亩,共涉及11户,征地资金已兑付到位,后续将抓紧建设提水泵站。项目工程进展情况。完成种植穴开挖23万个,约0.25万亩,其中机械开挖14万个、人工开挖9.4万个,完成苗木种植约0.35万亩。完成提水工程水池建设20个,其中白土墙三台坡2000立方米高位水池1个、白土墙一台坡三级泵站配套1000立方米水池1个、椅子凹三级泵站配套1000立方米水池1个、1000立方米分水池1个、200立方米分水池8个,100立方米分水池4个,50立方米水池4个,正在建设200立方米分水池2个;英雄坝一级泵房、白土墙三级泵房、白土墙四级泵房、椅子凹三级泵房正在建设,复合肥厂泵房及配套1000方水池地质勘测完成,正在进行结构设计;完成输水管网便道开挖1500米,管道铺设焊接400米。基础配套设施完成林区道路修筑约30公里,完成巡护步道修筑5公里。完成主环道路基开挖6.1公里,完成支路路基修整7.76公里;完成主干道拓宽工程路基清理1.31公里,围挡施工1.36公里,拆除围墙0.23公里,路基加宽部位修整0.96公里。
6.“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林长制工作相关要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制定出台《开远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建立林长制的总体要求,建立市、乡、村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成立市、乡镇(街道)林长制办公室,设立三级林长306人,设立总督察1人、副总督察2人、督察长7人;设立市、乡、村森林警长11人,护林员260人。划定414个林长责任区和护林员责任区,71家市级部门分别联系7个乡镇(街道)56个村委会(社区)。今年以来,各级林长全面开展巡林调研活动,诸多影响和制约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的问题得以进一步解决,形成“山有人管、树有人栽、林有人护、责有人担”的网格化管理格局。研究制定了林长制“一揽子”配套制度,全市林长制工作制度体系已基本健全。推进巡林工作常态化,把网格化巡护工作与全面推进林长制相结合,坚决做到守林有责、护林担责、治林尽责。全市各级林长积极开展巡林工作。
7.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今年我市紧紧围绕“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强化各项防灭火措施落实,切实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本年度共接收4个卫星热点(其中:计划烧除2个、查无火2个),发生森林火情1起,全年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面对严峻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我市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防火责任,积极完成机构划转,按照“上下基本对应”原则,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已于今年年初完成调整和划转,认真执行“三线责任制”“四个责任人”和“五个关键人”制度。加大投入,确保经费、物资保障到位,确保今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顺利开展。采取超常规措施,认真抓实防灭火工作,通过加大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防火宣传“五个深入”,加强业务培训,强化火源管理等措施,实行了全市无森林火灾发生,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年初既定目标基本实现。
8.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全市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912万亩,成灾0.197万亩,成灾率1.6‰,发生轻度危害面积1.8084万亩,中度危害0.1036万亩。全市开展植物产地检疫、植物调运检疫492起,调运苗木134万株,调运木材(含锯材、板材等木制品)1394立方米,产地检疫面积1560亩,检疫率100%。
9.古树名木调查登记和挂牌保护工作。2022共完成108株古树名木调查登记和挂牌保护工作,分布于对大庄乡、碑格乡、灵泉街道、乐白道街道的,给古树名木安装了围栏,悬挂了宣传提示牌,开展了古树名木病虫害防治工作,对群众进行了古树名木保护知识宣传培训,在大庄乡老寨后山古树群制作了800米保护围栏。
10.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管理工作。广泛开展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宣传。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节日,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知法守法观念,提高广大群众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意识,全年共开展宣传10次,发放宣传资料13290份。建立了南盘江流域湿地保护小区和三角海湿地保护小区,湿地保护率54.18%,自然湿地保护率达54.56%,落实湿地保护面积1734.42公顷,加强对重点湿地区域的巡护执法,为候鸟迁徙保驾护航,共开展湿地巡查监测保护7次,未发现破坏湿地资源行为。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
11.林草案件执法情况。截至今年9月底,办理林草行政案件59件,涉及违法使用林地案46起,森林防火期内违规野外用火案13起,查处率100%,收回林地14.61433公顷,责令限期将违法使用林地恢复原状,罚款36.1826万元,行政处罚59人次,切实保护了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了林区治安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国储林办公室、财务室、林政科、野保湿地科、公益林科、绿化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技术推广站、林火监测中心、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办公室、种苗站、调查规划队、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3人(离休0人,退休33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51,210,299.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210,299.2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63,969,148.43元,下降83.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63,969,148.43元,下降83.7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项目任务数减少,财政拨款数随之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51,260,749.24元。其中:基本支出10,483,867.72元,占总支出的20.45%;项目支出40,776,881.52元,占总支出的79.5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77,400,249.00元,下降84.4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18,770.50元,增长6.27%;项目支出减少278,019,019.50元,下降87.2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项目任务数减少,财政拨款数随之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83,867.7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772,520.10元,占基本支出的93.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11,347.62元,占基本支出的6.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776,881.5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中央基建投资(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11,865,254.07元;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3,569,000.00元;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2,1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260,749.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7,400,249.00元,下降34.83%,主要原因:目任务数减少,财政支出数随之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9,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主要用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170,000.00元;其他人大事务支出99,8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32,721.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009,103.99元;就业补助支出108,361.09元;死亡抚恤支出615,256.7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58,203.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758,203.6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6,710,710.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60%。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支出3,559,156.00元;天然林保护支出766,300.00元;退耕还林还草支出520,000.00元;风沙荒漠治理支出1,1865,254.07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0,989,707.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46%。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支出30,607,918.92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331,338.8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94,6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794,606.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应急管理事务支出5,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3,000.00元,支出决算为395,51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82,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6.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51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4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51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3,000.00元,支出决算为395,51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8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9.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51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局机关及南洞自然保护区于2021年12月增加了三辆执勤执法用车,用于外出上山下乡执法,导致耗油量大,维修费用和车辆保险费用增加;2.百日攻坚违法案件督查工作,核实2017年-2021年违法图斑,工作持续开展了3个月,全部为野外作业,车辆使用频繁;3.林草部门工作涵盖林草生态修复和造林绿化、林草湿资源管护、石漠化治理、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管护、自然保护地管理、林业执法、林草图斑监测核查等方面,大部分工作以外业为主,需经常到山上、野外及各乡镇开展工作,对车辆需求较大,油耗高;4.车辆购买年代久,出现老化现象,需经常进行检修。我局外派车辆多为越野车,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油费、修理费等方面支出较多。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84,847.35元,下降49.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502,6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20,527.65元,增长46.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75.00元,下降17.0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林草部门工作涵盖林草生态修复和造林绿化、林草湿资源管护、石漠化治理、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管护、自然保护地管理、林业执法、林草图斑监测核查等方面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1,347.62元,减少819,016.28元,下降53.52%,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降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咨询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元、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6,973,399.73元,其中,流动资产5,887,819.22元,固定资产10,683,127.5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02,453.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06,024.2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19,539.6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9项,账面原值212,98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79,00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9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673,126.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4,9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05,52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52%。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石漠化:在热带、亚热带湿润半湿润气候条件和岩溶极其发育的自然背景下,受人为活动干扰,使地表植被受破坏,造成土壤严重侵蚀,基岩大面积裸露,石砾堆积的土地退化现象。它是岩溶地区土地退化的极端形式。
2、森林防火: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3、林权流转:即森林、林木、林地流转,包括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流转和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的流转。林权流转方式包括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抵押等。
4、林权证: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对国家所有的或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登记造册,发放的证书。
5、一般预算收入,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有计划有组织并由国家支配的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一般预算收入是与原来的“财政机关总预算会计制度”中的“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概念。1997年6月颁布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取消预算内、预算外收支界限后,财政总预算的收支体系也随之变化,将一部分原来属于预算外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但对这部分新纳入预算的收入又需要保持其专用性,不能与原来的预算收入统一分配。因此,预算收入被分为一般预算收入和基金预算收入两部分。
6、一般预算支出是国家对集中的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的支出。
7、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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