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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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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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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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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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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林业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
5.组织实施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工作。
6.组织、指导、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7.负责本市林业自然保护区的划定、申报和管理。
8.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9.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
10.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
11.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管理监督市级林业资金,管理市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开远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12.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
13.承担林业科技、教育的管理工作。
14.承办开远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营林绿化、农村能源建设、种苗工作等一系列工作。
1.以工程造林为重点,加快生态建设步伐。
2.在产业化上做文章,实现林业更高水平发展。
3.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力度。
4.深入持续推进林业各项改革。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预算编制体系,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稳妥推进预算公开,更好地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建设。
(二)预算编制基本原则
(1)量入为出,量力而行。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要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要保持与部门履行行政职能和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政府财力相适应。
(2)优化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保障本部门确定的中心工作(任务)的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厉行节约,注重绩效。从严压缩日常工作经费,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压缩“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规模。明确项目支出预期绩效目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科学精细,硬化约束。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各项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科学有效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预算编制方法
基本支出的编制按单位实有人数的人员情况及部门(单位)公务费定额标准、车辆经费标准等分别编制人员工资和经常性经费。
专项支出根据本部门单位的行政职能和事业发展计划,重点安排本部门(单位)的常规性专项经费。一次性和阶段性项目作为新增项目进行编报。
三、部门基本情况
开远市林业局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林业局机关、森林公安分局、能源站、白土墙林场,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5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50人;在编实有车辆15辆。离退休人员5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3人。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开远市林业局预算总收入1354.2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1354.2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5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1.42万元,占总支出的89.45%,项目支出142.84万元,占总支出的10.55%。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为:
1.林业局机关: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20.43万元:分为行政单位离退休122.25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98.18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4.45万元;21302—林业488.66万元:分为行政运行162.30万元、林业事业机构226.36万元、森林培育100万元;22102—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0.98万元。
2.森林公安分局:21302—林业149.85万元:分为行政运行107.01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42.84万元;22102—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1.85万元。
3.能源站:21301—农业,农村公益事业0万元;21302—林业,林业事业机构60.97万元;22102—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19万元。
4.白土墙林场: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83.78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3.41万元;21302—林业,林业事业机构256.57万元;22102—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7.12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11.4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3.6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5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占基本支出的32.82%。与上年对比增加51.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林业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2.84万元,如其他退耕还林支出、森林培育、其他林业支出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增加80.19%。
五、名词解释
单位电话:7231283 联系人:陈琦英
附件【U02017081734796030930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