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3641
  • 发布机构
    开远市林业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7-28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林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开远市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远市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拟订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经州级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占用征收征用、临时占用及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林地的审核审批;承担林业分类经营和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本市湿地保护规划,按照国家湿地保护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国家森林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  

    5.组织实施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工作。  

    6.组织、指导、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本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名录,报开远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依法组织、指导对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工作。  

    7.负责本市林业自然保护区的划定、申报和管理。负责本市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类型保护、管理和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照分工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8.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执行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工作。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业务管理。  

    9.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政策,拟订林产品质量、技术规程等林业产业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山区综合开发的有关工作。  

    10.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地方消防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责任;负责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11.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管理监督市级林业资金,管理市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开远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12.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  

    13.承担林业科技、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14.承办开远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营林绿化、农村能源建设、种苗工作等一系列工作。  

    1.以工程造林为重点,加快生态建设步伐。  

    2.在产业化上做文章,实现林业更高水平发展。  

    3.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力度。  

    4.深入持续推进林业各项改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开远市林业局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林业局机关、森林公安分局、能源站、白土墙林场,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9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8人;在编实有车辆11辆。离退休人员5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3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林业局实有人员编制104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5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3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林业局决算总收入4028.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028.2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9.25%,主要原因分析:项目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445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4.01万元,占总支出的53.53%;项目支出2069.36万元,占总支出的46.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9.62%,主要原因分析:项目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84.0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7%,主要原因分析:日常公用经费的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7.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林业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69.3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7.35%,主要原因分析:项目的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节能环保支出784.4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8.04万元,农林水支出1176.8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林业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37.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与上年对比增加46.04%,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37.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87.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10万,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2.62万元,基本建设支出440,其他资本性支出58.08万,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148.84万;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林业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7.38万元,支出决算为20.22万元,完成预算的42.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39万元,完成预算的3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3万元,完成预算的5.9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4.78万元,下降42.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61万元,下降5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17万元,下降52.8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39万元,占86%;公务接待费支出2.83万元,占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016年林业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3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14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39万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2.3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分析:公务用车老化,耗油量加大;提前进入森林防火期,由防火期投入的车辆燃料、修理费用耗量大。主要用于保障森林防火、造林绿化等一系列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度,开远市林业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83万元。2016年林业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66批次,718人,接待费开支2.83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减少3.1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项目检查验收产生的费用。减少的原因是:项目检查验收减少。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林业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0.5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8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2017年的机关运行经费新增公务交通补贴、劳务费(包含苗木款、造林款、造林补贴等)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等费用。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农村改灶节柴:对传统的或旧式的炉灶膛(具)进行技术改造,有效地提高了薪柴燃烧过程中的热转换率,达到40%以上,从而减少了薪柴的消耗。  

    2石漠化:在热带、亚热带湿润半湿润气候条件和岩溶极其发育的自然背景下,受人为活动干扰,使地表植被受破坏,造成土壤严重侵蚀,基岩大面积裸露,石砾堆积的土地退化现象。它是岩溶地区土地退化的极端形式。  

    3、森林防火: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4、林权流转:即森林、林木、林地流转,包括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流转和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的流转。林权流转方式包括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抵押等。  

    5、林权证: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或《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对国家所有的或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登记造册,发放的证书。  

       

    联系电话:7231006               联系人:陈琦英                         

                                      

       



附件【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