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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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kyslyhcyj/2026-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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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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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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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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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林草局关于2024年退耕还林一卡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对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财政再评价工作情况的通报》的相关要求,针对通报中存在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
2024年补贴资金实际发放203.00万元,补贴面积共计2.03 万亩,平均每亩补贴资金为100.00元。项目按《关于开展2024 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及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工作的通知》(开林发〔2024〕4号)文件精神,《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含直达)的通知》(红财资环发〔2024〕5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补贴要求的耕地进行核定,并对补贴面积、补贴资金分配情况进行了公示。对补贴资金均实行“一卡通”发放和管理。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退耕还林“一卡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再评价得分93.5分,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绩效再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决策 | 15 | 13 | 86.67% |
过程 | 20 | 19.5 | 97.50% |
产出 | 35 | 35 | 100% |
效果 | 30 | 26 | 86.67% |
合计 | 100 | 93.5 | 93.5% |
(二)存在问题
1.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无法量化考核。未设置“农户政策知晓率、公开公示情况、森林火灾受害率、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标准”等指标;部分指标设置不可衡量,如“林区民生情况”指标值为“逐步改善”,“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指标值为“显著”。
2.项目业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新一轮退耕还林地在后期管理过程中,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未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云财资环〔2023〕29号)建立相关的退耕还林管护责任落实管理办法。
3、项目实施效益不理想。由于管护意识、管理水平、生产投入、气候条件以及一些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造成部分退耕还林成效不明显,通过林木获得的经济收益较少。
二、整改措施
(一)针对“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无法量化考核”的问题。
1.增设“农户政策知晓率”“公开公示率”“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标准”等3个指标。
2.“森林火灾受害率”为森林草原防火资金支出项目绩效指标,非该项目绩效指标,不宜纳入退耕还林项目绩效指标进行考核。
3.将“林区民生情况”指标值调整为“惠及退耕户户数”,“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指标值调整为“保存造林面积数”。
(二)针对“项目业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我市于2003年9月18日印发了《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远市造林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开政发〔2003〕47号)文件,专门就退耕还林、三荒造林、防护林等林地制定了《开远市造林地管理办法》,规定了市、乡、村、组四级及护林员的工作职责,退耕地造林实行“谁造林、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退耕户承担退耕还林地的管护责任。办法中还明确了禁止的行为,以及对造林地进行破坏的相应处置办法。
同时,各乡政府与退耕户签订的《开远市新一轮退耕还林合同书》进一步明确了退耕户负责幼林的抚育和管护工作。
(三)针对“项目实施效益不理想”的问题。
1.积极向省、州申请退耕还林提质增效项目的启动实施,通过专项的森林抚育、低质低效林提质增效等措施进一步提升退耕还林林分质量,增加林木、林果产量。
2.通过宣传、培训等方式,提高林农的管护意识和管理水平,推动林地后期管理从粗放经营向精细化经营转变。
三、整改结果
(一)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无法量化考核的问题,将在今年新的资金项目下达后重新设置绩效指标,今年内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项目业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我市已于2003年制定了《开远市造林地管理办法》,并在《开远市新一轮退耕还林合同书》进一步明确了退耕户负责幼林的抚育和管护工作新一轮退耕还林地在后期管理过程中,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项目实施效益不理想的问题,我市已于2024年完成了《开远市退耕还林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的编制并上报州林草局,申请实施退耕还林提质增效建设任务6500.0亩(森林抚育1200亩、低质低效林改造5300亩),同时,近年来我局多次开展了林果栽培技术的现场培训,目前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附件【6.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退耕还林一卡通补贴资金项目绩效再评价报告 云华岭会评字〔2025〕第007号-正式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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