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水务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761
  • 发布机构
    开远市水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24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河库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担开远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全市河(湖)长制度体系、指导河(湖)长制基础工作、协调开展河(湖)长制工作、实施河(湖)长目标管理和量化考核工作、协调推进河(湖)长制监测评价和信息共享;协调指导各项只能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水库、河道的水文观测、水质监测。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河湖长制工作,深化河湖长履职尽责。 

  (1)加大督积极督察问题整改落实。2023年以来,开远市紧盯上级工作通知、督办函、省、州人大、政协督察、领导批示等存在问题整改。一是根据《红河州 2023 年河湖长制暗访检查发现突出问题情况通报》(第1期),通报出羊街乡大庄河旁建有养羊场,私搭便桥存在妨碍河道行洪隐患、大庄河岸边疑似侵占河堤开荒种植2个问题,收到通报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成立由市级河长、相关成员部门、河湖长联系部门以及涉及乡镇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抓紧抓实存在问题整改,于2023年2月23日完成整改。二是根据《红河州河长制办公室关于2023年1月份部分监测站点水质超标问题的提醒函》(〔2023〕-7),收到提醒函后,开远市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核查,全面排查我市辖区内可能对河流造成水环境影响的污染源,并建立污染源清单,及时制定污染防治及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目前水质已达标。三是根据《红河州河长制办公室关于督办州人大常委会 2022 年河(湖)长制工作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函》(〔2022〕—193号)文件要求,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并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 

  (2)加强对县市级河湖长履职考核。一是河湖长履职尽责巡河湖。截至2023年1—10月开远市97名河湖长共巡河2733次,其中14名市级河湖长共巡河95次,巡河达标率100%。二是制定河湖保护问题清单。为确保抓好全市河湖保护治理工作,开远市根据各条河湖“一河(湖)一策”保护治理方案,制定各个河湖保护问题清单,并形成闭环管理。三是开展水质监测。开远市南盘江、泸江河、南洞河、沙甸河、三角海、大庄河均由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每月进行水质通报,其余河湖开远市委托红河州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测,目前全市河湖水质稳中向好。四是开展涉河建设项目及侵占河等问题排查。经排查,全市河湖发现未批先建、侵占河道项目3个,对3个问题进行整改销号,排查中存在历史遗留“四乱”问题5个,已全部整改销号。 

  2.围绕“三治一改善”,深入打好“湖泊革命”攻坚战。 

  (1)治污水,严控污水直排。一是加大县城生活污水处理。2023 年1-10 月开远市县城供水量为1586万吨,累计产生的污水量为1268.8万吨,2023年1-10月污水处理公司累计处理城市生活污水 1263.7646 万吨,污水处理率为99.6%。通过加强管理及利用先进设备的监督,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远市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行政村共有52个,自然村422个。截至目前,已完成52个行政村422个自然村排查,完成率100%。根据云南省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信息系统显示,全市已完成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32个,自然村230个,行政村治理率达61.54%,自然村治理率达54.5%;完成收集处理行政村11个,自然村121个,行政村收集处理率达21.15%,自然村收集处理率达28.67%。 

  (2)治垃圾,治农业面源污染。一是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开远市共计2个街道办,5个乡镇,合计442个自然村,目前村庄生活垃圾设施覆盖数量404个自然村,设施覆盖率达91.4%。二是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2022年项目完成投资5167万元,建设完成了48家规模养殖场、5个规模以下养殖户养殖小区和养殖密集区粪污收集处理利用设施设备、6个种植利用示范点肥水一体化设施设备、1个粪污处理中心设施设备,2023年3月完成州级验收,完成项目建设。60个单体项目建设的设施设备现已全部移交业主投入使用,对促进我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今年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可达到91%,比2022年提高0.4个百分点。 

  (3)治项目,落实“一河(湖)一策”方案。开远市紧紧围绕省、州级“一河(湖)一策”保护治理方案(2021~2023年)项目清单,有序推进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六个方面工作,并整合资金8.97亿元实施南盘江开远段治理工程、大庄河可持续发展工程、南盘江一级支流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18个项目,加强河道治理,改善河道生态环境,筑牢南盘江流域生态安全防线。 

  3.严格空间管控、持续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1)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强化河道采砂管理。2023年开远市为持续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一是开展疑似问题图斑核查整改。水利部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河湖管理范围问题图斑进行拍照,开远市共涉及153个图斑,经复核整改,截至目前共完成整改143个,正在整改10个,计划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二是常态化开展“四乱”问题和妨碍河道行洪问题。对全市“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进行排查,共排查出“四乱”问题 5 个,上传系统5个,整改完成5个,销号率100%。制定《开远市河湖“四乱”问题整改清单》,形成“清四乱”规范化、常态化。此外,开远市开展行洪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全市影响行洪突出问题,经排查,2023年未发现妨碍河道行洪问题。三是规范采砂管理。开远市加强有采砂任务的南盘江开远段管理,对“河长责任人、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行政执法责任人”四个责任人名单进行公告,并规范启用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落实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定《开远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并与开远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法打击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非法采砂等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加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对河湖水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 

  4.深化执法监管、推进落实协作机制。 

  一是积极推动“河湖长+检察长”工作。开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惩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严把案件事实关、质量关,2023年未出现因案件办理质量问题或瑕疵导致案件被法院判处无罪的情况。二是消除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办案空白。2023年办理生态环境案2件,1件为矿山修复案,该案通过与相关部门磋商解决;另外1件为失火破坏生态环境案,提起诉讼得到法院判决支持。三是开展联合巡河湖调研督导。2023年6月7日开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麦肖与开远市大庄乡乡长、大庄水库乡级河长马航共同到大庄水库开展“河长+检察长”巡河活动。四是持续推进“河湖长+警长”工作。开远市加大对河湖问题排查检查,截至目前,开远市公安局未接到公安部、省公安厅、州公安局下发涉河湖领域问题线索,也未收到水利部门、流域管理机构移送的符合条件的涉嫌犯罪案件。五是开展联合巡查执法行动。2023年以来,开远市公安局联合市河长办、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多次联合巡查执法行动,撤除南盘江河道管理范围内坑塘养鱼、南洞河管理范围内违建房屋等“四乱”问题,坚决打击危害水环境的违法行为,2023年因河湖风险隐患排查到位,未发生重大群体事件及未造成重大环境损害和重大网络舆情。 

  5.夯实工作基础,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 

  一是加快美丽河湖建设。2023年,根据乡镇(街道)上报、准入复核、公众评价和专业评价的程序,2023年开远市南洞河伏流段被评定为州、市级美丽河湖,并将州级美丽河湖南盘江(灯笼山段)、远近冲水库、三台铺水库与南洞河伏流段同时申报2023年省级美丽河湖。并定期对2020年以来成功申报的4个省级美丽河湖和10个州级美丽河湖开展“回头看”,目前水质全部达标。二是开展幸福河湖建设。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责”“有能有效”。按照《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关于开展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河湖函〔2023〕31号)要求,开远市于2023年10月17日申报南洞河建设项目为幸福河湖,2023年10月30日省河长办召开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审查会议,已将南洞河纳入省级规划盘子,并制作开远市“守护幸福河湖”短视频上报州河长办。三是开展河湖库渠健康评价。开远市严格按照《云南省河湖库渠健康评价指南(试行)》,开展第一次水利普查名录内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对“一河(湖、库、渠)一策”进行评估及总结,并启动新一轮方案编制工作。 

  6.持续推动党建+河湖长制。 

  2023年以来,开远市积极探索“党建+河湖长制”治理新模式,按照《开远市“党建+河(湖)长制联建”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党建引领,积极营造全民治水良好氛围。一是研究“党建+河湖长制”工作,制定《开远市2023年“党建+河湖长制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有序推进;二是开展河湖保护治理主题活动。将辖区内涉及落实河湖长制责任的社区党组织,全部按要求到社区开展“双报到”主题活动,市河长办开展党建引领“河长清河”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开展“党建+河湖长制”联建活动。按照《泸江河管理保护协作联动机制》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南盘江、泸江河、沙甸河巡查、保护、管理、执法等力度,建立健全跨界河湖管理保护协作联动长效机制,2023年与蒙自市、个旧市、建水县共同开展“党建+河湖长制”联建活动,2023年开远市与州河长办、州检察院、州水文局开展“党建+河湖长制”联建巡河工作,对泸江河木花果省控水质监测断面、泸江河水文站、泸江河存旧村、南盘江干流国控水质监测断面等地进行现场查看,了解水质水量监测情况及村庄“两污”治理情况,逐步形成组织引领、党员带动、群众参与“三位一体”的强大护河合力。四是在州级及以上媒体报道“党建+河长制”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全年共向省州市主流媒体推送河长制+党建工作信息10条,其中,省级采用2条,州级采用4条,市级采用4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宣传办、工程管理所、城区管理所、东山管理所、西山管理所、大庄水库管理所、三角海水库管理所。 

  我部门为基层预算部门,无下属部门。 

  (二)决算部门构成 

  开远市河库管理站作为二级预算部门纳入开远市河库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开远市河库管理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0人(离休0人,退休7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2人。 

  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部门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4.本部门2023年度无项目支出,《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河库管理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1275.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5.9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部门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0.77万元,增长5.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0.77万元,增长5.0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部门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人员工资福利增加,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河库管理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127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5.9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部门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0.77万元,增长5.0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0.77万元,增长5.00%;项目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部门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人员工资福利增加,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河库管理站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75.9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20.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5.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河库管理站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河库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5.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60.77万元,增长5.00%,主要原因是:2023人员工资福利增加,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4.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0%。主要用于部门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职工遗属生活费补助及抚恤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2.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6%。主要用于部门承担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920.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14%。主要用于职工工资薪金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8.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1%。主要用于承担部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2万元,决算为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0万元,决算为7.8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4.0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2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河库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2万元,支出决算为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0万元,决算为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0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2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通过控制公务用车派车次数从而降低公车耗油费用和维修费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95万元,下降55.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95万元,下降55.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通过控制公务用车派车次数从而降低公车耗油费用和维修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日常河道巡查、河道保洁、河湖应急抢险以及防汛期监测辖区内水库、坝塘水位,预防山洪灾害、水库坝塘监测、巡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河库管理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开远市河库管理站资产总额15193.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9.07万元,固定资产970.5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0.78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4053.05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15.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0.7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184平方米,账面原值36.13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7.4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5项,账面原值48.2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38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部门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部门)或部门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200349800201111 



附件【开远市河库管理站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721010950063.xlsx